酒店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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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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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制度
酒店管理制度
导读:
规章制度酒店管理制度
【篇一:
酒店宿舍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
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
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
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
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
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
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
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
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
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篇二:
酒店员工制服管理制度】
一、制服发放的范围
每位正式员工,酒店将按员工具体工作岗位提供制服。
且要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并佩带工号牌。
二、制服发放时间
1、员工入职之日起予发放;2、员工发生调动之日起予以发放。
三、制服的发放
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制服发放单》上注明其部门,具体岗位及发放的数量等去工服房领到,财务部按工作服的价格分两次工工资内扣除工作服押金,员工离店时,须办理归还手续,交回工作服退还全部押金。
四、服装的采购和制作
员工服装归口财务部统一采购和制作。
每人配备夏装、冬装各两套,换装时间每年夏装为6月1日至9月30日,冬装为10月1日至下年5月31日。
五、服装的清洗及换洗原则
为确保服装的干净、整洁,员工服装定期清洗,一般情况下一套由员工穿着,另一套由工服房保管,以备调换。
换洗须遵循“以一换一,以脏换净”的原则。
六、制服及鞋袜的保管及发放赔偿原则:
1、员工须妥善保管制作,爱惜制服,保持制服的清洁。
如有破损、脱线、纽扣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交工服房修补。
2、下班后,员工须将制服存放于更衣柜内,不可擅自把制服穿离酒店,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制服归还工服房并办理手续。
4、制服遗失或经判定是蓄意破坏除依据规定惩处并依下列规定赔偿:
1)制服领用90天内,全额赔偿;2)制服领用91天至180天以内者,赔偿二分之一;3)制服领用181天至365天以内者,赔偿三分之一。
5、前台对客服务员工工作鞋,工作袜发放原则如下:
序号发放内容发放周期发放数量备注
1皮鞋一年1双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2女布鞋一年1双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3男布鞋一年1双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4长筒袜夏季3双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5
厚长筒袜冬季2双
特殊情况由部门以签呈提报
6、若员离职,所领工作鞋未达到所规定更换期限,须予相应赔偿,以十二个月为折旧年限予以计算。
以下皮鞋原价240元/双为例:
工作时间11个月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1个月内
赔偿金额20元
40元
60元
80元
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80元200元220元240元
7、如有与本规定不相符之要求或情况,须以签呈方式提报。
【篇三:
酒店拾金不昧表彰制度】
为弘扬正气,培养员工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和良好养成,体现酒店文化的精髓,特制订本《酒店拾金不昧表彰制度》。
下面是这份《酒店拾金不昧表彰制度》的具体内容。
1、拾金不昧的范畴
凡在酒店内拾获他人遗失、具有一定价值的钱、物等,能积极寻找、联系失主并将所拾获钱、物等归还失主,或无法联系失主的及时将拾获钱、物等上交酒店,由酒店协调寻找并归还失主的,均属拾金不昧范畴。
2、拾金不昧表彰办法
2、1凡拾获客人手机、相机等物品并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酒店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50元现金奖励。
2、2凡拾获客人现金并及时归还失主或上交酒店的,表彰情况如下:
2、2、1拾获金额300元以下归还或上交的,给予通报表彰;
2、2、2拾获金额300-5000元归还或上交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50元现金奖励;
2、2、3拾获金额5000-20000元归还或上交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2、2、4拾获金额20000元以上归还或上交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200元现金奖励。
2、2、5拾获客人重要物品、大宗金钱等归还客人,婉拒客人为表示感谢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或礼品的,客人表示感谢送来锦旗、感谢函等,为酒店带来相关荣誉的,可报请总经理酌情给予增加现金奖励额度。
2、2、6拾获酒店员工钱、物等归还失主的,给予通报表彰,免予现金奖励。
3、发现客遗留钱物的处理办法及信息传递
3、1凡发现或拾获客人遗留钱、物等无法确定失主的,要在1分钟内反馈相应营业区域当班主管或现场督导管理员,并与之一起清点物品后,迅速反馈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负责联系客人。
3、2部门经理在30分钟内未能联系到客人的,必须登记“客遗留物品台帐”,详细登记物品名称、拾获区域、时间、数量等信息。
3、3拾获客遗留普通物品存放要求
3、3、1凡在1小时内联系到客人,且客人表明会在1天内前来取走的,物品可暂时存放在部门,由部门经理制定指定责任人保管或存放地点。
3、3、2凡在1小时内联系不到客人,或客人表明1天内不会来领取的,以及已经在部门暂存1天仍无人前来领取的,一律转至保安部保存。
转交手续要求:
3、3、2、1营业部门填写一式两联《客遗留物品转交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凭收据和物品一起转交东门保安部,保安部须有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物品留存保安部,《转交单》由双方各执一联。
3、3、2、2拾获部门需将《客遗留物品转交单》统一留存一联以备查。
3、3、3客遗留贵重物品存放要求:
3、3、3、1前厅部设立贵重物品保险箱,专门存放客遗留贵重物品,保险箱钥匙一把存于前厅部办公室,一把由保安部保管。
3、3、3、2凡拾获客遗留贵重物品,部门经理须3分钟内反馈总经理,并通知保安部经理,与保安部经理共同对客遗留物品进行清点,并填写《客遗留物品转交单》。
3、3、3、3《转交单》经清点各方签字确认后,由保安部经理与拾获部门经理负责共同将客遗留贵重物品存放于贵重物品保险箱内。
3、3、3、3前厅部按贵重物品寄存原则登记《客遗留物品登记台帐》,并由前厅部经理、前台主管每周到位检查,超过半年以上无人认领的,由前厅部经理根据台账,报请总经理处置。
【篇四:
酒店筹备期间考勤制度】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属表格
1、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签到、签退
1、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请假手续
1、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级请假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
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许,可视情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若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允许,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6、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确保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处。
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据酒店规定执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新年,放假1天;
3)春节,放假3天;
4)清明节,放假1天;
5)劳动节,放假1天;
6)端午节,放假1天;
7)中秋节,放假1天;
8)国庆节,放假3天。
9)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2)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为无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
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的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10天;满二十年的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可分期计假,也不可跨年累计。
年假期间回家探亲者,其交通费自理。
年假期间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⑵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如在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如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之后辞职的,则按所休年假天数扣回相应的工资。
4、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凭结婚证申请三天有薪婚假。
属于晚婚的,另给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有效。
5、产假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虚报、瞒报婚育状况。
2)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怀孕8周内,须主动将其相关资料交到人事部审核,四个月内将其准生证复印件交到人事部备案。
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须在预产前15个工作日提出休产假书面申请,经批准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看护假。
。
5)员工生育后,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户口的员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订计划生育计划,书面报告人事部审核备案。
6)员工产假上班后,孩子在广州喂养的,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岁,孩子不在广州喂养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产假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享受公司发给的全勤奖、医疗补贴、工龄工资、和学历津贴外取消交通补贴,不享受交易会奖金、开门利市、过节费等待遇。
如有其他临时性发放的奖励金或礼物则按当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计划生育假
员工实行计划生育,凭区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计划生育假期。
。
7、慰唁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凭《死亡证》、《本人申请报告》可给予带薪慰唁假三天。
8、待产假
1)一线员工怀孕五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属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安排调岗的,由本人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交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待产假。
2)员工待产假期间,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工资。
3)享受待产假的,停发所有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及福利。
4)休待产假员工的年终双薪、年终奖按累计剔除休假时间予以计发。
5)员工休待产假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当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产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完。
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须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加班补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员工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不足1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3)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同等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4)员工超时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给予补休,《加班申请表》上应写明超时工作地点、时间、原因等,按管理权限由直属上司签批,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请表》补休时间自签发之日起,要求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超过时限补休无效。
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直属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旷工管理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视为旷工;
3)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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