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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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编制范围
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规划要求、道路交通流量、使用状况和重要程度,对化工园区的以下道路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中央景观大道道路工程
(2)、第一大街道路工程
(3)、第三大街道路工程
(4)、第六大街道路工程
(5)、第八大街道路工程
1.1.2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1.1.3承办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名称:
某镇政府
1.1.4建设地址
工程建设地址:
某化工园区
1.1.5建设规模
本工程内容包括6条道路,因海公铁路穿过化工园区,与第一大街、第三大街均有交叉,甲方拟建下穿铁路桥,但本次可研不作考虑。
道路具体情况详见下表1-1。
表1-1
序号
工程名称
道路等级
起止点
红线 宽度
断面形式m
长度m
1
中央景观大道
城市Ⅳ级
主干道
38m
3m人行道+2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7.5m机动车道+2m绿化带+7.5m机动车道+2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3m人行道
6557
2
第一大街
城市Ⅳ级
主干道
沿河公路-仓储环路
30m
3m人行道+1.5m绿化带+21m混行车道+1.5m绿化带+3m人行道
2401
3
第三大街
城市Ⅳ级
主干道
沿河公路东侧-海拉公路
30m
3m人行道+1.5m绿化带+21m混行车道+1.5m绿化带+3m人行道
1679
4
第六大街
城市Ⅳ级
主干道
沿河公路-第三化工大街
30m
3m人行道+1.5m绿化带+21m混行车道+1.5m绿化带+3m人行道
1877
5
第八大街
城市Ⅳ级
次干道
沿河公路-中央景观大道
18m
3m人行道+1.5m绿化带+9m混行车道+1.5m绿化带+3m人行道
1236
1.1.6建设标准
本工程道路工程技术标准:
城市Ⅳ级主干道:
中央景观大道、第一大街、第三大街、第六大街;城市Ⅳ级次干道:
第八大街
1.1.7建设总投资
9967.62万元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2.1编制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委托书;
(2)《内蒙古乌海市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13》;
(3)《投资项目可行研究指南》;
(4)《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5)甲方提供的可研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6)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
1.2.2编制原则
(1)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交通网络的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统一实施、逐步完善,解决化工园区的交通问题,促进化工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交通需求与建设投入的关系,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规划与现状相结合。
(3)结合化工园区的实际情况,尽量采用本地建筑材料,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设计原则。
(4)建设项目工程体现服务化工园区各行业,方便园区居民出行,促进工农业、商贸流通、交通建设等各方面的发展,处理好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5)结合道路网规划,处理好与周边相接道路的交通关系,使周围的交通问题得到缓解,使过往车辆快捷分流,使路网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
1.3项目概况
1、本次修建5条道路,2010年-2012年相继全部完工。
道路总长13750米,占地面积53.03万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包括混行车道)24.70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道4.98万平方米,人行道8.80万平方米,绿化带为14.55万平方米。
2、本次工程的规划范围西至拟建沿黄河二级公路,东至梭梭林保护区及拉僧庙旅游区;北临老石旦工业区,南靠鹊儿沟工业区。
总规划面积约为10.97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有两个村庄,拉僧庙镇区和原海化公司用地,规划就业人口0.8万人。
其新建项目包括:
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园区道路等级分明,功能完善,行车便捷,分区合理的网络结构,构成园区发展的框架。
本工程的实施,是完善乌海市拉僧庙工业园区路网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工业基地对外交通联系比较便利:
铁路:
有海公铁路从基地穿过,为货物的外运提供了方便。
公路:
基地附近有110国道和109国道,海拉公路通往乌海市区,拟建沿河公路从基地穿过。
交通便利对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业园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对于工业园区主动承接乌海市的经济辐射,吸引产业、技术、资金转移,实现两地物资运输路线分流,提高流通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解决交通问题的同时,带动道路两侧土地的增值,改善投资环境,还可以美化工业园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促进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
随着西部大开发建设的持续和有序的进行,我市对市政基础建设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便捷、通畅、高效、优质的交通服务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利保证。
因此本工程,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等发展相协调。
1.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通过对乌海市及工业园区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道路网规划、以及交通现状和发展趋势、建设条件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等方面,取得综合研究结论,为建设工程提供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为:
5条新建道路。
1.5结论与建议
1.5.1结论
本工程符合路网规划要求,建设条件具备,建设方案可行并且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可行。
1.5.2建议
本工程是乌海市拉僧庙镇化工园区开拓建设的重要工程,对化工园区经济和周边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的建成不仅完善了化工园区的道路网规划、解决了道路的交通问题,而且对带动两侧土地增值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所以建设单位应尽快委托相关部门早论证,早施工、早见效,并且要尽快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进度。
第二章自然条件与化工园区概况
2.1自然条件
2.1.1地理位置
内蒙古乌海市化工业基地是乌海市政府为了加快当地的经济建设,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背景条件下提出成立内蒙古乌海市化工园区现代化工业基地。
化工基地位于乌海市城区拉僧庙镇,距市中心约43公里左右。
2.1.2自然条件
化工基地的地貌以荒地为主,地势比较平坦。
基地地处中温带温热干旱荒漠区,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以干旱为主,夏季短且炎热,冬季长而寒冷,昼夜温差较大。
年均气温9.3度,极端最高温度39.4度,极端最低温度-32.6度,最大温差达72度。
年均雨量在160-170毫米之间,最多年份可达357.6毫米,雨季集中在6-8月。
夏季多东南风、冬春多西北风,年平均风速3.1米/秒。
黄河流经乌海地区的最大干流,多年平均流量为1018立方米/秒,最大洪峰量为582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60.8立方米/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321.35亿立方米,是乌海市工农牧业生产用水的主要水源。
季节性降雨形成的山洪,除少量被农作物和自然植被吸收外,大部分排注入黄河。
基地总用地面积10.97平方公里,东西长约2380米,南北长约5700米。
2.1.3地形、地貌
化工基地处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基地内主要为荒砂地和耕地。
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工程地址、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主要由砂卵石、砂砾石、中粗砂、粉沙及粘性土层组成。
2.2化工园区概况
2.2.1对外交通:
铁路:
有海公铁路从基地穿过,为货物的外运提供了方便。
公路:
基地附近有110国道和109国道,海拉公路通往乌海市区,拟建沿黄河公路从基地穿过。
空运:
乌海机场于2004年建成并正式开始运营。
基地内对外交通条件较好,附近有水厂电站,能源充足便利,与城市的主要居住区有一定的距离。
2.2.2人口规模:
(1)就业人口估算:
由于基地主要为PVC加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氯碱化工和仓储区,规划就业人口0.8万人。
(2)居住解决方案:
基地内不规划专项居住用地,居住区建设在海南区,同时在工业服务区内配置部门居住建筑,供部门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同时为妥善解决城市就业人口的上下班交通需求,基地将建立公交站以解决人员出行问题。
2.2.3用地规模:
化工基地总用地规模约为10.97平方公里。
本次工程的范围西至拟建沿黄公路,东至梭梭林保护区及拉僧庙旅游区;北临老石旦工业区,南靠鹊儿沟工业区。
总规划面积约为10.97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内有两个村庄拉僧庙镇区和原海化公司用地,规划就业人口0.8万人。
2.3乌海市拉僧庙镇化工园区规划概况
2.3.1规划期限
乌海市化工园区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8年——2013年
2.3.2规划范围
园区规划用地范围西至拟建沿河公路,东至梭梭林保护区及拉僧庙旅游区;北临老石旦工业区,南靠鹊儿沟工业区。
总规划面积约为10.97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内有两个村庄拉僧庙镇区和原海化公司用地,规划就业人口0.8万人。
2.3.3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按用地性质分为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仓储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用地等7大类组成。
2.3.4工业用地规划
(1)工业用地总面积494.3812公顷,占总用地的45.07%。
无机化工21.2139公顷,占工业用地的4.3%。
PVC生产76.6803公顷,占工业用地的15.5%。
精细化工23.3189公顷,占工业用地的4.7%。
PVC深加工266.6159公顷,占工业用地的53.9%。
氯碱深加工47.3452公顷,占工业用地的9.6%。
水泥厂59.2070公顷,占工业用地的12.0%。
(2)地块的规模大小:
地块的划分主要受工业的类型影响。
当将来开发者的需求不清晰时,决定地块的大小是不切实际的。
为将灵活和适应性的规划原则贯穿规划始终,在规划中通过分产业门类相对集中布置用地,便于根据将来的投资者的需求和工业市场的需求进行面积上的调节。
氯碱化工和无机化工需要大而整的地块,且二者的污染较为严重,故将氯碱化工和无机化工集中置于原有海化公司的周围。
精细化工中的小型地块集中布置在基地的西部,中型和大型地块布置在基地的北部和中部。
2.3.5功能区布局:
基于对基地的产业发展趋势的分析,潜在的产业组团包括:
精细化工产业组团、氯碱化工产业组团、PVC深加工组团和仓储物流组团等。
基地的发展是以氯碱化工和PVC深加工为核心展开的。
根据基地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的选择,精细化工、无机化工和仓储物流将构成基地发展的主导功能,从而形成“一主三辅”四个产业增长极。
而其他,如污水厂、水泥厂、工业服务、商业服务等功能均为主导功能提供配套辅助服务。
基地用地采用组团式布局模式。
精细化工、PVC深化工、氯碱化工、无机化工、仓储物流等和综合服务中心等用地各自相对集中,形成不同的功能片区。
(1)精细化工功能区——位于基地的西侧,占据基地的整个西侧的中部,为基地的主要功能区之一。
(2)PVC深加工区——位于基地的北侧,为基地的主要功能区之一,是基地的主导产业之一。
(3)氯碱化工功能区——位于基地的中部,其位置位于基地的正中部,是整个化工基地的依托和主导产业。
(5)无机化工功能区——位于基地南侧中部,依托原海化公司的纯碱厂发展。
(6)仓储物流功能区——位于基地的东侧,沿铁路布置,便于货物的运输和物流的组织。
(7)工业服务区——位于基地的东南侧南部,整个基地提供服务。
(8)旅游服务区——位于基地东南侧的北部,结合拉僧庙旅游区的规划,结合工业服务区,为旅游区和化工基地提供商业和娱乐服务。
2.3.6用地分类:
基地内规划用地类型有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和水域用地等7大类组成。
用地使用规定如下:
(一)公共设施用地(C/R):
指工业服务区及旅游服务区用地。
(二)工业用地(M):
二类工业用地是基地用地的主体,主要包括氯碱化工、PVC深加工、精细化工、无机化工。
(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污水处理厂、消防设施用地、电信局及电力工程等用地。
(四)绿地(G):
基地内有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生产绿地等类型。
(五)道路广场用地(S):
基地内城市道路、广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六)对外交通用地(T):
基地内铁路的线路和站场用地。
(七)仓储用地(W):
基地内PVC仓储区和PVC深加工产品仓储区。
2.3.7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基地内道路用地面积为107.601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81%。
2.3.8绿地和其他用地规划
基地内绿地用地面积为84.205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68%。
2.3.9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基地内的市政设施用地,用地面积80.510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34%。
2.3.10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现代工业企业的发展趋势是生产、经营和后勤服务将逐步分离,并各自相对聚积。
工业企业将主要从事生产,其它的诸如职工餐饮、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产品展示和会议办公等需求都可以依托社会化的服务来实现,而不一定还局限于厂区内。
因为现代化的工业基地需要功能完备、交通方便、环境优良、租金低廉的综合商业服务中心为基地企业提供各种专门服务。
通过商业、服务业的积聚,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合理有一定规模支撑人口的中心,减少后勤工作的负担。
该中心用地规模67.8277公顷,占总用地的6.18%。
包括有以下功能:
中等规模的超市和农贸市场;
相应的行政或社区管理单位;
企业家、职工俱乐部;
图书馆和学习中心;
宾馆和会议中心;
健身房、运动场;
药房与卫生所;
银行;
餐馆、茶座和娱乐设施的绿化空间;
公交停靠站点;
加油站;
公共厕所。
2.3.11仓储用地用地规划
基地内的市政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3.532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17%。
2.3.12保留地块
基地内保留地块的用地面积为113.7041公顷,其中包括原海化公司用地,一个变电站及拉僧庙旅游规划保留区。
2.4化工园区用地控制指标
2.4.1规划控制指标:
为保证基地内的土地使用效益、环境质量和空间景观,综合考虑土地的使用性质、交通区位、市政设施配套等条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指标体系,确立了由9个开发建设必须执行的规定性指标和2个开发建设有条件可以执行的指导性指标。
2.4.2规定性指标包括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某一地块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确定的土地利用类别。
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用地性质一栏下规定的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
(2)用地面积:
地块的净面积。
(3)容积率:
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不计地下层,小于2.2米的第上层)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在基地内为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本规划中该指标均为规划控制的最小值,即大于或等于。
(4)建筑密度: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在基地内,为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本规划中该指标均为规划控制的最小值,即大于或等于。
(5)建筑限高: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制,即须小于或等于。
(6)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地块内绿地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
绿地包括有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但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
本规划中的该指标均为规划控制的最小值,即大于或等于。
(7)交通出入口方位:
指允许的适宜机动车开口位置或不允许开口的限制地段。
(8)停车泊位:
地块内必须建设的与建设项目相配套的停车位数量。
本规划中的该指标均为规划的最小值,即大于或等于。
(9)建筑后退距离:
地块内建筑物后退地块用地红线的距离,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限,又称建筑控制线。
本规划中的该指标均为规划控制的最小值,即须大于或等于。
2.4.3指导性指标包括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
主要指根据地块用地性质确定的就业岗位数量。
(2)地坪标高:
结合地形地貌及周边用地情况,以满足排水管网的综合要求为前提,尽可能减少填挖方,保证场地排水的顺畅,确定各地块场地标高。
2.4.4容积率控制:
(1)容积率确定的原则:
根据用地的使用功能,公建用地的容积率最高,工业用地次之。
根据产业类别,精细化工用地容积率最高,氯碱化工和PVC深加工次之,无机化工、仓储化工最低。
根据地块的位置、面积与城市设计,大地块的容积率小于小地块的容积率,基地外围的容积率小于基地内部的容积率。
(2)容积率指标控制体系:
表2-1
地块性质
最小容积率
公共设施地块
1.0
精细化工地块
0.8
无机化工地块
0.4
氯碱深加工地块
0.6
市政公用设施地块
0.4
铁路货场用地
不限
仓储用地
0.4
PVC深加工用地
0.6
PVC生产用地
0.6
(3)对工业用地而言,同类使用性质的相邻地块,因成片开发的需要,规划确定的建筑容量可以相互转让,但不得降低平均容积率。
(4)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两指标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在实践中不得超过其中的任何一个。
(5)低层建筑小于500平方米、多层建筑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不得单独建设,避免圈地行为。
2.4.5建筑密度控制:
(1)建筑密度确定的原则:
根据用地的使用功能,公建用地的建筑密度最高,工业用地次之。
根据产业类别,精细化工最高,氯碱化工和PVC深加工次之,仓储最低。
根据地块的位置、面积与城市设计,大地块的建筑密度小于小地块的建筑密度,基地外围的建筑密度小于基地内部的建筑密度。
根据容积率,容积率大的建筑密度响应较高,容积率小的建筑密度响应较低。
(2)建筑密度指标体系:
表2-2
地块性质
最小建筑密度
公共设施地块
35%
精细化工地块
30%
无机化工地块
20%
氯碱深加工地块
25%
市政公用设施地块
30%
铁路货场用地
不限
仓储用地
20%
PVC深加工用地
25%
PVC生产用地
25%
2.4.6绿地率控制:
(1)绿地率确定的原则:
根据用地使用功能,公建绿地率最高,工业用地用地次之,仓储最低。
根据产业类别,公建、精细化工和PVC深加工用地绿地率最高,仓储化工最低。
根据地块的位置、面积与城市设计,大地块的绿地率大于小地块的绿地率,基地外围地块绿地率大于基地内部的绿地率。
根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大的绿地率响应较小,容积率、建筑密度小的绿地率响应较大。
(2)绿地率指标控制体系:
表2-3
地块性质
最小绿地率
公共设施地块
30%
精细化工地块
15%
无机化工地块
10%
氯碱深加工地块
10%
市政公用设施地块
10%
铁路货场用地
不限
仓储用地
10%
PVC深加工用地
15%
2.4.7交通入口控制:
(1)地块的交通出入口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距离景观主干道70米以上;
距离红线宽度30米和18米的道路50米以上;(所有距离均以相交道路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起算)。
景观性主干道禁止直接向地块内开设入口。
(2)地内相临地块的交通出入口的间距应大于60米。
(3)地内面积小于1.5公顷的地块可设1个出入口,大于1.5公顷的地块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的出入口,如条件限制,经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
2.4.8地坪高度控制:
(1)地坪高度确定的原则:
1.根据地块周边道路的标高,保证地块内室外地坪标高能与道路标高顺接。
2.地块内的土方平衡,这是地坪标高确定的最主要因素,以减少地面平整的费用。
3.相邻地块间地坪高度能平稳过渡。
4.防洪排涝能力:
基地内存在河槽漫滩,规划对河槽进行整治,修建河槽防护堤。
(2)地坪高度控制体系
1.基地内标高可以按土方平衡进行进一步调整。
2.地块内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调整地块标高,但应保证地块内场地排水顺畅。
2.5道路交通规划
2.5.1规划原则:
以乌海市现有路网为依托,使基地道路与区域路网结构相协调。
(1)保证道路线网密度及面积率,确保各地块的可达性及利用率。
(2)合理确定基地道路等级,使道路网级配适中。
(3)预留道路、平交口展宽用地,满足远期交通发展的需求。
(4)发展公共交通,降低道路交通负荷。
2.5.2对外交通:
基地东侧紧邻110国道,海拉公路通往乌海市区,新拟建沿黄河公路从基地穿过,海公铁路也从基地穿越,使得基地对外交通便利。
2.5.3道路分级:
根据化工园区的用地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结合分析地块用地特征,化工园区主干路网为三纵三横,工业区规划道路网划分以400米左右间隔为原则。
根据基地交通需求和各道路所承担的功能,可以将基地道路分为三级:
(1)基地主干路宽分别为38、30米;
(2)基地次干路宽为18、15米;
(3)生活性道路宽为16米;可以根据地块需要选择是否建设。
主干路是城镇和基地中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为相邻厂区间的交通服务,是联系基地中各厂区与对外交通枢纽联系的主要通道。
次干路是化工园区内各片区的主要道路,在交通上起集散交通的作用。
次干路联系主干路,并与主干路组成基地干道网。
生活性道路在交通上起汇集作用,直接为用地服务。
2.5.4道路横断面形式
(1)主干路:
有两种断面:
a、机非分隔的四块板式断面(1/2)为,1米宽绿化带,机动车道宽7.5米,绿化隔离带为2米,非机动车道为3.5米,绿化隔离带为2米,人行道为3米,道路红线为38米。
b、一块板断面,混行车道宽21米,绿化隔离带两侧各1.5米,人行道两侧各3米,道路红线为30米。
(2)次干路:
有两种断面:
a、一块板式断面,混行车道宽9米,绿化隔离带两侧各1.5米,人行道两侧各3米,道路红线为18米。
b、一块板式断面,混行车道宽9米,人行道两侧各3米,道路红线为15米。
(3)支路为一块板式断面,混行车道宽7米,绿化隔离带两侧各1.5米,人行道两侧各3米,道路红线为16米。
2.5.5路网布局:
基地路网规划布局以用地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道路及场地内的高压线、河槽、铁路等因素,并考虑了市政管线布置的要求,采用网格状与环状道路相结合的布局形式,便于基地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也使得基地内部之间的联系能够方便快捷,同时节省工程造价,比较合理的划分了地块,地块的可操作性强,使土地得到最大效益的使用,并为土地的细分和管理部门便捷地划拨土地奠定了基础。
(1)中央景观大道—宽38米,为基地主要的景观性、交通性干道,贯穿整个基地,成为联系各分期建设的中枢。
(2)30米宽主干道米,为基地主要交通性干道,该道路与两侧的绿化缓冲带也是基地各类基础设施的主要对外联系的通道。
(3)18米次干道,连接基地内的主干道,也是化工组团内地主要道路。
(4)15米次干道为沿铁路的道路。
(5)16米生活性道路为服务区内连接服务区内部与外界的干道。
2.6环境规划
2.6.1基地景观的构成:
(1)轮廓线:
整个基地形成东侧及南高、西、北侧低的空间轮廓。
轮廓的构成重点是旅游服务区、工业服务区。
(2)基地内的主要景观轴:
沿38米的开源路两侧建设生态通廊,形成景观大道。
(3)绿色网络:
沿30米道路两侧结合防护绿地建设网状绿地系统。
(4)景观节点:
结合绿地及服务区建设基地的景观节点。
(5)景观功能区控制:
统一协调各企业的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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