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巴东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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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巴东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恩施市巴东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县完成扶贫开发投入总额2.09亿元,“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扶贫开发投入总额4.09亿元。
2011年至2015年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将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全国大部分地区将达到小康水平;要使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继续深入开展更高层次的扶贫开发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尽管纵向比较我们的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横向比较我们的贫富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扶贫战略目标。
规划期是我们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要使我县的社会经济在规划期内跻身于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全县上下务必要有高度的紧迫感,科学规划扶贫开发,统一行动纲领,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强化政策措施,统一协调步伐,使4.09亿元的投入转化成为跨越式发展的合力,实现扶贫开发向市场开发的跨越。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与可能,根据《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巴办文[2010]2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草拟本规划。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现实基础与宏观环境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的重要时期,百分之七十的目标任务在这一时期实施。
在此期间,县委、县政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战胜了各种困难,使全县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民族团结和睦、政治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十一五”扶贫开发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的扶贫开发有力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
295个贫困村基本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的现象得到缓解。
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户百分之五十实施了扶贫搬迁计划,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农村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化龙头企业雏形显现。
劳动力转移培训效果明显,使不少贫困户有了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老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老区人民安居乐业。
全县“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
1、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五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595元增加到2991元,年均增长13.1%。
;财政收入由20357万元增加到40945万元,年均增长15%;全县生产总值由“十五”末的19.84亿元增加到45.39亿元,年均增长18%。
其中:
第一产业14.07亿元,年均增长11%;第二产业15.89亿元,年均增长39%;第三产业15.43亿元,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9263元,年均增长18%。
2、项目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十一五”期间项目建设进展迅速,随着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项目的拉动作用逐渐显现。
“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实施227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2350户的扶贫搬迁,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4500人。
累计完成投资2.09亿元,其中:
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5亿元,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0.38亿元,社会帮扶和捐赠0.13亿元,整合其它项目资金(烟水配套资金、通畅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农村能源等)0.33亿元。
新修和维修村、组级公路1650公里,改建和扩建乡村主干道230公里,新建和维修便桥6处;新修蓄水池1.2万立方米,铺设供水管道14.3万米;农民新修住房2350户28.2万平方米;新修和维修村级办公场所及卫生室227个2.7万平方米;贫困户建沼气池和“五改三建”2.6万户。
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制约我县农村发展的“瓶颈”得到缓解,生产得到了发展,乡风逐渐文明,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3、经济结构趋于合理。
一、二、三产业结构比“十五”更加合理优化,比重调整为29:
35:
36。
粮经比由“十五”末的59:
41调整到“十一五”末的54:
46,并在逐步形成畜牧、烟叶、柑橘、茶叶、药材、高山返季节蔬菜、煤炭、电力、矿产、建筑建材、旅游等富有地方特色的产业。
4、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全县拥有各类学校116所,其中普通中学27所,职业高中2所,完小87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职业教育以县农广校为代表在全省领先,普通高中教育连续十年高考全州第一。
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传统文化得到挖掘和发扬,涌现出一批民间艺术大师,巴东民歌选手获得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优秀奖;寇公文化广场建成,三峡纤夫文化节成功举办,引来中外游客云集。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80%的行政村有卫生室,农民的参合率达到93%,各乡镇都有卫生院;地方病和传染病有所遏制,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得到缓解。
5、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十一五”期间全县所有行政机关都对口帮扶贫困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口帮扶贫困户,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州直机关、省直机关、中直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也对口帮扶我县的贫困村;民营企业、社会贤达、爱心人士也积极参与我县的扶贫开发;广大村民踊跃投工投劳并且出资参与项目建设。
这是我们圆满完成“十一五”扶贫开发任务的重要组织保障,也是我们需要坚持和发扬的成功经验。
(二)、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三十年的扶贫开发,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矛盾同在。
我们需要冷静对待所取得的成绩,宏观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位置,客观公正地评判制约因素和所面临的困难,努力寻找“十二五”正确快速高效的扶贫开发之路,找准突破口实现扶贫开发向市场开发的跨越。
从全县的总体发展趋势来看:
主要是综合经济实力弱、总量小。
“十一五”末全县综合经济实力与全省平均水平及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虽然GDP平均增速达到18%,平均增速高于全省三个百分点,但人均GDP的绝对值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1.23%。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991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3.21%。
虽然我县财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速达到15%,但人均财政收入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28.7%。
从全县自身发展情况来看: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效益偏低。
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工业短腿,第二产业经济始终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在三大产业中所占比重小,尽管报表呈现的增长速度很快,主要是电力、煤炭和矿产工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在全州倒数第一,对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太低。
一、三产业没有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整体效益不佳,后劲不足,成为经济发展最突出的制约因素。
二是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内在机制尚未形成。
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发展基础不牢;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缺乏,市场销售渠道不畅通,对全县农民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有效拉动作用力没有形成,导致全县农产品的商品率低下。
三是经济发展区位处于劣势,发展活力明显不足。
远离大中城市,县域南北狭长的800里巴东很难形成全县农贸、商贸中心城镇,农民的交易成本高昂效益低下。
特殊的经济区位劣势环境导致经济快速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决定性生产要素很难流入县内经济体系。
四是特殊的地形地貌致使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低下。
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贫瘠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农业的机械化程度低下,生产成本高,市场需要的大宗农产品没有批量,我县平均四亩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不敌江汉平原一亩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
五是相关政策制约了我县优势的发挥。
我县人均国土面积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人口密度较小,尽管我县的土地生产大宗农产品不占优势,但发展林业是有优势的,也是我县的传统产业;由于我县处在长江天然林保护地带,只能植树而不准砍伐,不少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渠道被切断。
三峡工程、水布垭工程淹没了我县大片低山河谷良田,大批失地农民没有了发展的基础条件,他们的贫困将从“十二五”开始显现。
六是农村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的需要还不匹配,虽然公路总里程长但等级低下晴通雨不通的现象普遍,饮水困难虽然得到了缓解但离安全卫生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村级卫生室设备简陋并且普遍缺少专业医卫人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的现象非常普遍。
七是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农业。
虽然县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相对速度较快,但仍然还不能自给,需要靠转移支付才能保“吃饭”和运转。
脆弱的农业基础得不到加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增收难度大。
八是非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项目运行不规范,特别是发展产业的扶贫项目资金主观随意性大、监管不到位,扶贫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低下。
九是贫困人口和处在贫困线边缘的低收入群体人口众多,自我发展能力弱小,经受不住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侵袭;农村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更加突出,农业农村的发展面临很多新问题。
十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下,众多隐性剩余劳动力无所事事,自由散漫,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倾向,小农意识、温饱即安、传统生产经营模式仍然还是巴东贫困农民的主流,普遍缺乏刻骨铭心、卧薪尝胆、不屈不挠追求富裕文明的信心、决心和勇气。
(三)扶贫开发的宏观发展环境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背景发生了巨大变化,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是一项重要指标。
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赋予扶贫开发新的定位。
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使我国的扶贫事业呈现出专项计划扶贫与惠农政策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局面。
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既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
由于环境和背景的变化,新阶段扶贫工作呈现出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在扶贫对象瞄准上,过去主要瞄准绝对贫困人口,同时关注低收入人口,现在要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二是在制度安排上,过去主要是开发式扶贫,现在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进入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三是在主要任务上,过去扶贫开发的任务比较宽泛,现在行业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专项扶贫的重点是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更要强调进村入户。
“十二五”期间,国家选择部分贫困程度深、有代表性的集中连片地区,制定专项规划,加强资源整合,开展扶贫攻坚,继续对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乡、贫困村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扶贫规划中,“整村推进”和“扶贫搬迁”两个专项规划,已经过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该规划制定后,将纳入国家“十二五”基本建设计划中。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改善和加强。
扶贫对象瞄准和标准调整机制需要完善,重点工作区域需要适当调整,资金投入和管理需要强化。
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有效衔接,行业扶贫和专项扶贫有机结合,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相互协调,生态、资源、社会等方面补偿政策全面落实,需要各方面积极配合。
二、“十二五”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民增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链的形成保证财政收入增加以改善民生;以互助合作经济组织为平台,以扶持贫困户和低收入群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龙头为突破口,实现扶贫开发向市场开发的跨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层次扶持、量力而行确保实效,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政治民主、环境优美,建设魅力巴东、实力巴东、活力巴东,为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并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就是规划总的指导思想,为了实现规划的战略意图采取如下具体方针。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全县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有巴东特色的发展道路。
注重贫困人口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新的生产力、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这是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也是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2、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
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3、坚持对外开放和可持续发展。
在互惠互利和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欢迎县外各种优势生产要素流入并融合到我县扶贫开发体系;同时也鼓励县内优势生产要素对外扩张融入到外地经济体系,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逐步优化我县经济结构体系。
扶贫开发必须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坚持贫困群体的主体地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充分发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贫困农户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优先扶持和重点支持。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遵从市场经济规律,逐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5、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互利合作共赢。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支持我县扶贫开发。
(二)、规划目标任务
1、农民人均纯收入。
到2015年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510元,年均增长13%;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826元,年均增长1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643元,年均增长15%。
2、贫困人口。
规划期末全县贫困人口10.72万,年均减少12%,返贫率控制在30%以内,贫困人口年均净减少7.6%。
总贫困人口中5.5万列入农村低保和民政求助对象,剩余的5.22万贫困人口是“十三五”专项扶贫开发对象。
3、组建贫困村扶贫互助合作社180个、互助合作组1620个,直接扶持贫困户2.57万户、9万人。
通过扶持使互助合作社的社员每家每户拥有一个实实在在稳定增加收入的生产发展门路,赶上并超过全县农民收入的平均水平。
通过互助合作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能力、增强他们的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涌现一批新的经济联合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优秀者逐步过渡成为产业龙头企业。
4、巩固整村推进成果。
继续对“十一五”期末启动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15万元、没有配备对口帮扶单位的贫困村,按照“十一五”的模式追加投入继续扶持;对于“十一五”期间整村推进所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管理,适当投入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5、继续实行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
规划期间完成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3000户,10500人。
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要结合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6、继续实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开展创业培训。
培训农村劳动力4000人、致富能手和创业带头人1000人。
要根据市场需要使所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有一技之长,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就业;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规划的区域范围内选拔贫困人口中的能人进行创业培训,为扶贫互助合作社和新的经济联合体提供人才智力保障,通过创业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进入产业链。
7、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对于涉及全县千家万户并且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魔芋、茶叶、高山返季节蔬菜的加工、储藏、销售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在规划期内要使这三大产业的龙头企业年产值过亿元,要使广大贫困户成为产业链条中的利益共同体。
对于全县的柑橘产业也要提档升级,努力谋求深加工、储藏、远销的途径,从而增加橘农的收入。
8、加强老区建设,把水布垭镇纳入老区重点建设乡镇。
在同等条件下重点老区乡镇投入优先,要千方百计使老区人民尽快富裕起来。
早在1929年5月开国元帅贺龙就率部在原杨柳池镇所辖石门台、朱家台开展革命武装斗争并建立红色政权,根据中共巴东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巴东县志编纂委员会1982年7月出版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巴东革命老根据地史料汇编》的记载,1930年4月以前现在水布垭镇辖区内建立的区乡苏维埃政权(即老革命根据地)个数居全县十二个乡镇之首。
1983年湖北省老区建设委员会就已经确认巴东的金果坪、杨柳池、东壤口、平阳坝属于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这是根据客观历史事实决定的,是对老区人民的先辈们在革命战争年代所作牺牲和贡献的还债工程任何人无权篡改,现杨柳池属水布垭镇所辖,应该恢复其重点老区建设乡镇的身份。
9、建立健全有效的贫困监测体系和贫困户识别机制。
会同财政、民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对全县的贫困人口进行甄别,要甄别出5.5万农村低保人口、11.06万贫困人口,7.9万低收入人口,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准确分类扶持提供权威依据,搞好专项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有效衔接。
10、进一步搞好科技培训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根据贫困村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每年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不少于50场次,在规划期内力争使所有贫困人口的家庭至少接受一次适用技术培训。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现代农业技术、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确保现代农业科技在扶贫开发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贡献。
11、经济总量和相关联的指标。
到2015年全县GDP总量达到70.48亿元,年均增长12%;人均GDP达到14300元。
县本级地方财政年收入达到2.82亿元,年人均达到500元。
一、二、三产业的比重调整为18:
43:
39;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应保尽保,力争使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安全卫生饮用水基本得到解决,村、组道路常年畅通,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以上,地方病、传染病得到有效遏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学生平均受教育达到12年。
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55%以上。
(三)、工作重点
规划的目标任务很多,归结权衡工作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要把每一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都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完成。
规划期扶贫开发的四大重点工程,也是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的重点。
1、整村推进工程。
按照“十五”时期的规划全县整村推进的工程量完成了75%,由于财力和人力的限制实际欠账25%的工程量,这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吻合。
我们用了八年的时间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5%,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总工程量的25%无论从财力、人力诸多方面,还是从客观需要也都应该列入规划期的重点工程。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按照过去的模式和组织方式继续搞好整村推进。
2、扶贫到户工程。
“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是国家一直以来的扶贫方针和原则,前两个五年规划期我们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确实到了村,主要是搞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尽管在政策的设计上也有到户的项目,如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五改三建、小额贷款贴息、贫困村互助资金等;但是存在两点不足,一是资金的块头不大占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很小,二是享受扶持的对象不十分准确。
如果专项扶贫资金一半直接到贫困户,并且直接到户的扶贫资金80%以上要保证用于发展生产并要确保见到实效,显而易见,工作量大并且任务艰巨而复杂。
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相比的难点在于:
一是千家万户、千差万别发展生产门路的选择;二是扶贫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3、产业化扶贫工程。
广大贫困农户最终稳定长远脱贫致富的归属在于实现高度的农业产业化,这也是广大贫困农户的企盼和愿望。
实现农业产业化一直是扶贫开发所追求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二五”规划也不例外。
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于产业龙头企业,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了企业的本质是以追求最大比较利益为准则,这一点有悖于产业链条上处于绝对弱势的贫困户的利益;在规划期内一定要彻底解决这一矛盾,既要保证足够的扶贫资金投入到产业龙头企业,同时也要使贫困户的利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证。
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力度,一是对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社会公共服务部分重点投入,二是明确责、权、利关系形成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利益共同体的契约。
4、社会扶贫工程。
社会扶贫是国家倡导的,也是国外扶贫成功的经验,我们的扶贫开发客观上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
过去我们对社会扶贫的理解存在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总认为对口帮扶就是社会扶贫。
表面上看起来似是而非,我们传统的对口帮扶基本上属于政府行为,帮扶的绝大部分资金也是财政的钱,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扶贫就是非政府组织或者个人直接投资或者捐款参与我们的扶贫开发。
人们往往倾向于社会捐款,而事实上靠捐款不可能解决我们的贫困问题。
社会扶贫的实质核心就是动员社会资本进入扶贫开发经济体系共同发展。
社会扶贫的最佳途径就是利用我们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让投资者获得应有的利益。
我们所规划的社会扶贫就是扶贫事业的对外开放,只有对外开放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扶贫开发。
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也同样需要适当专项扶贫资金的匹配,更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扶贫开发的长远战略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是搞好社会扶贫工程的前提和基础。
三、扶贫资金的筹措和项目规划
按照新的大扶贫格局,国家每年投入扶贫的资金很多,投资渠道也不一样;尽管国家的很多惠农投入不是专门扶贫的,但我们的扶贫开发对象也能够享受到。
“两轮驱动”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针对特困人群的,在民政系统运作;农村合作医疗的国家补贴在卫生系统运行;国家每年还有很多涉农项目投资也能够惠及到我们的扶贫开发对象。
上述能够发挥扶贫作用的各种资金来源不是专项扶贫开发规划的基础,我们的专项扶贫开发规划主要是针对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老区建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围绕贫困人口(扣除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摆脱贫困一系列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县扶贫开发的实际可能,规划期内有望筹集到4.09亿元扶贫资金。
(一)扶贫资金来源
1、国家专项扶贫资金2.33亿元。
按照“十一五”期末年份的300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5%计算。
在“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扶贫投入”的宏观政策作用下,年递增15%的扶贫投入应该是有保障的,实际上在“十一五”的后三年就已经保持了这个投入增长比例。
2、农民自筹0.69亿元。
根据“十一五”期间农民自筹的能力比例计算。
随着到户扶贫资金的增加,无论是扶贫搬迁还是发展生产,根据以往的惯例,农民自筹很有可能超过0.69亿元的预期。
3、社会帮扶和捐赠0.23亿元。
包括中央、省、州、县、乡(镇)五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对口帮扶,也包括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还包括产业龙头企业老板的投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我们社会帮扶工程力度的加大,这一块的投资也有可能突破预期。
4、整合其它项目资金0.6亿元。
众多的涉农项目投资,包括烟水配套资金、饮水解困、农田基本建设、小流域治理、农技推广、通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补助、农村能源等。
“扶贫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国家计划投资的开发项目符合贫困地区条件的,应当向贫困地区倾斜”,事实上很多项目和我们的扶贫开发项目有交叉重叠的部分,我们的目标任务一致,又加之有法律制度的保证,整合相应部分的资金完全可能。
5、县级财政配套0.24亿元。
县本级财政要拿出不少于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的10%予以配套有明文规定,并且也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从“十一五”的执行情况来看,这一点我县也基本上能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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