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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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
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
正方可能立论:
1、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如:
加油站,给国家和人民都带来经济损失。
2、给吸烟者和被迫吸烟者的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尤其是被迫吸烟者患病的概率明显比吸烟者的大,要保护被迫吸烟者的利益。
3、如有慢性中毒,吸烟者长期吸烟后身体容易疲倦,需要靠吸烟来维持,这犹如吸食毒品,只是量未到。
4、对下一代的影响非常大,现在的中小学生因为长期受到熏陶和好奇心的缘故,步入吸烟的行列。
5、影响我国文明的形象,烟头乱扔,使得环境变得很差,空气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
反方二辩进一步立论陈辞
、为什么不能全面禁烟:
烟草局要倒闭,无数的工人会无工作,例如种植烟草的农民,运送烟草的汽车司机,等等,许多肺科医生也会面临失业,国家很多的财政很大一部分来自烟草,如果没有了烟草收支,路谁来造,飞机大炮火箭,钱谁来给,问题很严重
中国上烟税上的最多按45%上税也就是说你买一合10元钱的烟就要为国家交纳5元钱的烟税要不咋说吸烟的人都爱国呢烟草谋暴利对那些走私和逃税的说的真正按规定做烟草生意的其实赚不到暴利加人WTO后对烟管制不是放松了而是更加严格了
国家不禁烟得原因有很多种!
为国家增加收入,你买包烟,就相当与为国家默默得筹集资金,这毕竟我们吸得烟都是国家向全国发布得,{我说得是你买得烟除非是正规地方买得,其他小地方买得烟我可不敢打包票是为国增加收入,也许是不法分子哦}国家就相当于一个大企业,我们愿意消费,国家也增加了收入~!
~
烟也是一种消费品,在物质生活蒸蒸日上的同时,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得享受,还不成有人说吸烟非常痛苦,我可没听说过,所以烟也成为我们生活得一部分了
吸烟也是一种风气。
自古以来哪个不吸烟啊,最早得是旱烟,我记得看“长征”得时候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也经常抽烟,连我们主席都做得事情何况我们子民呢?
知道周总理是怎么死得吗?
肺癌!
因为吸烟死得,我说这没其他意思,只想证明绝大部分人,尤其是男人都在吸烟,从古吸到今,从生吸到死。
烟也是一种礼尚往来的过渡品,现在哪个找关系不送烟得,就算不吸也可以把他充当一定得贵重物品送别人,而且被送得人也可以吸也可以收藏,现在市场上不是出现很多好烟吗,但有几人吸得起啊,看看价钱都另人咋舌。
所以烟也像钱一样,侧面性得标志送物品得贵重与轻。
力求低害 直到无害
当吸烟成为一种备受争议的行为后,从政府到厂商再到消费者,都存在选择的问题。
由于烟草本身所具的价值特性,各国政府很早以来就把烟草作为政府财源的重大支柱,西方称之为“现金作物”,我国将其尊为“经济作物”。
尽管“吸烟有害健康”已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全球现在仍有11亿吸烟者,其中中国占了3.5亿人,在控烟工作大力开展的同时烟草消费也在大幅度上升。
以上两种情况的客观存在,表明全面禁烟一时还难以施行,于是低害便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
十几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降焦减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烟草研究所等专门机构,大力实施科研开发项目的推广应用。
上海、玉溪、长沙、什邡卷烟企业成立了技术中心,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烟草的有害成分,降焦减害工作卓有成效。
根据国家烟草局公布的低害成果,“红双喜”、“中南海”、“石狮”牌都属于低焦油产品,而广东梅州烟厂的“五叶神”和四川什邡卷烟厂生产的“红运国宝”,则属于低害产品。
低害是世界潮流,作为卷烟企业,应该站在维护人类健康的高度,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最大程度地降低烟草及其制品中的有害成分,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的危害。
低害不是最终目标,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越来越重视,绿色无害香烟才是烟草业的未来。
在广大烟草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相信那个时刻总有一天会到来。
案例:
全面禁烟困难重重2800亿美元罚单引发的思索
四川在线消息2004年9月21日,美国政府诉求重罚烟草公司2800亿美元一案开庭。
美国政府将国内4大烟草公司列为被告,指控其暗中操纵或隐瞒研究成果并颠倒黑白,“一直参与和实施一项欺骗公众50年的阴谋计划”,这一计划导致“(烟草业)过去半个世纪获得了巨额利润,但却给公众健康带来了毁灭性后果。
”
这一只有当年美国司法部控告微软垄断案堪与一比的超级巨案,原、被告将推出300名证人和大约7.3万件物证,如果一切顺利仅陈述阶段就要持续到明年3月。
不管该案最终谁胜谁负,由此引出的社会问题都值得思索。
尤其是烟草企业,面对烟害,究竟应该持什么态度?
客观面对 公开透明
该案判决结果的产生为时尚早,但从美国烟草公司近年的境遇来看,胜负问题似乎在公众心中已经没有了悬念,因为美国烟草公司近年频遭诉讼均以赔款告终。
本次更是击中了其要害:
明知低焦不等同于低害而宣称健康,在吸烟危害性问题上有所隐瞒。
不然美国政府不会随便就架起诉讼的大炮,大炮架起来了就会像干旱时节轰雨一样,把花花绿绿的美钞大把大把地轰下来。
上个世纪30年代,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就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50年代,国外科学家发现卷烟中的焦油含有有害物质,后来国内的烟草科技专家又发现其中的亚硝胺和一氧化碳对人体的伤害也很大,“吸烟有害健康”成为定论。
但是,全面禁止吸烟还暂时无法企及,烟草业作为一种合法的行业仍将长期存在。
只是,面对烟害,烟草企业最好要有一种客观的态度,那就是从关注烟民健康的角度出发,对烟民说实话。
低焦就是低焦,低害就是低害,有多少害就说多少害。
美国4大烟草公司不知攥了多少个高智商脑袋于旗下,却不知纸是包不住火的道理,说谎最终是要吃大亏的。
缺少的总是人们企盼的,比如经营中的“诚实”二字。
据《中国烟草在线》报道:
什邡卷烟厂将警示语放在“国宝”烟标背面近1/3的面积中,白底黑框,分两行写着“忠告消费者:
吸烟有害健康”,完全符合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关于警示语须“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要求。
从传统商业角度讲,这种烟标设计,损坏了烟标图案的整体和协调,对销售是不利的。
足见诚实需要勇气,勇者才有诚实。
附:
97年辩论大赛决赛全程
正方)各国政府应该全面禁烟(北京首都师范大学)
(反方)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1.
正方三:
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吸烟会到来灵感。
按照这种逻辑,在没有香烟之前,汉唐的贤人、先秦诸子就没有灵感了吗?
(掌声)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今天我们在辩论场上同样需要有灵感,难道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叼一支香烟吗?
(掌声)
2.
反方三:
再者,部分禁烟通过逐步的过程就能变成全面的禁烟吗?
部分禁烟无论范围多广都是在允许吸烟的前提下,在哪儿吸的问题,而全面禁烟根本是允许吸还是不允许吸的问题,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立法前提,是质不同不是量不同,怎么可能顺理成章地过渡?
对方辩友念念不忘的新加坡,但你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新加坡环境卫生署总监王南之明确指出,禁烟法令不是针对吸烟者而是保护非吸烟者,新加坡的法律是有准确立法依据的,可不是像对方辩友那么想当然。
(掌声)北京国际烟草健康大会文告说,为建立全面、长期的国际策略,大会将签署控制烟草国际公约,是控制呀!
对方辩友,控制是全面禁止吗?
看来,在严肃的法律面前,聚集北京的专家们可要比对方辩友理性多了。
对方今天为了全面禁烟什么都敢想,就是不想想法律能不能办得到,这种不顾法制尊严的热情可能合情理,却一定不合法理。
把你们的热情用来进行全民戒烟教育的话不是两全其美了吗?
既合情理又合法理,就像十几年前的中国人口问题,是越生的越穷、越穷的越生,害己害人、害社会害国家,难道因为害己害人,你就建议中国政府全面禁止生孩子?
(笑声)不!
中国采取广泛的社会教育和宣传手段,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传统观念,终于成功地抑制了人口的飞速增长。
这告诉我们,当旧观念依然存在时,应该加强社会教化,提高国民素质,而不能过分依赖法律的权威性,因为旧观念不改变,出发点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教导人们发明与之对抗的种种途径。
所以我们说:
社会进步、观念更新,才是解决吸烟问题的根本,因为它能从社会倡导中使人民洁身自好并言传身教。
谢谢各位!
(掌声)
3.
正方四:
对方同学提到安全香烟,那么我请对方同学告诉我们有哪一个禁止吸烟的牌子后面写着:
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反方三:
请问你们的全面禁烟是不是也要加个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正方一: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安全香烟即将问世,那么也就是说安全毒品安全武器也有可能出世了?
我真要替世界人民谢谢对方辩友了!
(掌声)
反方一:
对方辩友一辩既然是学法律的,那么请你告诉大家,到底哪个政府在还没有得到任何立法依据的时候,还说应该立法呢?
正方三:
告诉对方辩友,我方一辩是学政法而不是学法律的。
第二,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伦敦皇家医学会的报告明确地告诉我们,惟一安全的香烟就是你不去抽的香烟,请问对方辩友对这句话如何理解呢?
(掌声)
反方四:
学政法的法律就不学了吗?
告诉你们,国际烟草与健康专家麦肯瑟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世人安全香烟的科技难关已经攻破,正遭不断地完善之中啊!
正方三: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过《红楼梦》,书中有一句这样的话:
这鸭头不是那丫头。
请问安全香烟还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香烟吗?
我想再次请问对方,请问对方知不知道第十届世界烟草和健康大会的主题是什么?
反方三:
无论口号是什么(笑声)它都是社会教化的一部分。
今天的口号就是:
烟草不断蔓延的瘟疫,不但是这个主题,我连无烟日的主题都知道,你要不要知道?
正方四:
既然对方同学都知道,烟草是不断蔓延的瘟疫,那么请问瘟疫是意味着什么?
反方二:
对方辩友,安全香烟就不是烟了吗?
那试管婴儿就不是婴儿了?
想请问对方辩友的是,你们今天的全面禁烟,立法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4.
正方三:
鼻烟也能给自身危害带来很大的影响,害己害人还不能够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我倒请问对方,到底什么才能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呢?
(掌声)
反方二:
对方辩友,害己就能作为立法依据吗?
如果只吸鼻烟只对自己有害而对别人没害,那我今天穿高跟鞋也要被禁,因为医生早就告诉我穿高跟鞋有害健康。
(笑声)
正方二:
可是对方似乎没有看到,全世界有11亿烟民,这岂是一个个人问题呢?
反方三:
对方辩友只看到11亿烟民,没有看到从事烟草业的3亿人,他们的失业问题你怎样解决?
(笑声)
正方四:
难道经济的发展就要牺牲他人健康作为前提吗?
(掌声)
反方一:
吸烟至少还是自愿的,难道失业是自愿流落街头,没有工作没钱吗?
正方一:
看来对方辩友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来钱去干什么,那么大家都去抢银行好了。
(掌声)
反方四:
我方已经认为对方视金钱如粪土了,对方为什么还对钱念念不忘呢?
正方三:
今天恰恰是对方始终将经济利益摆在第一位,我要请问对方辩友,将人类的健康利益置于何地?
(铃声终了提示)谢谢大家。
(掌声)
正方三:
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吸烟会到来灵感。
按照这种逻辑,在没有香烟之前,汉唐的贤人、先秦诸子就没有灵感了吗?
(掌声)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今天我们在辩论场上同样需要有灵感,难道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叼一支香烟吗?
(掌声)
2.
反方三:
再者,部分禁烟通过逐步的过程就能变成全面的禁烟吗?
部分禁烟无论范围多广都是在允许吸烟的前提下,在哪儿吸的问题,而全面禁烟根本是允许吸还是不允许吸的问题,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立法前提,是质不同不是量不同,怎么可能顺理成章地过渡?
对方辩友念念不忘的新加坡,但你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新加坡环境卫生署总监王南之明确指出,禁烟法令不是针对吸烟者而是保护非吸烟者,新加坡的法律是有准确立法依据的,可不是像对方辩友那么想当然。
(掌声)北京国际烟草健康大会文告说,为建立全面、长期的国际策略,大会将签署控制烟草国际公约,是控制呀!
对方辩友,控制是全面禁止吗?
看来,在严肃的法律面前,聚集北京的专家们可要比对方辩友理性多了。
对方今天为了全面禁烟什么都敢想,就是不想想法律能不能办得到,这种不顾法制尊严的热情可能合情理,却一定不合法理。
把你们的热情用来进行全民戒烟教育的话不是两全其美了吗?
既合情理又合法理,就像十几年前的中国人口问题,是越生的越穷、越穷的越生,害己害人、害社会害国家,难道因为害己害人,你就建议中国政府全面禁止生孩子?
(笑声)不!
中国采取广泛的社会教育和宣传手段,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传统观念,终于成功地抑制了人口的飞速增长。
这告诉我们,当旧观念依然存在时,应该加强社会教化,提高国民素质,而不能过分依赖法律的权威性,因为旧观念不改变,出发点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教导人们发明与之对抗的种种途径。
所以我们说:
社会进步、观念更新,才是解决吸烟问题的根本,因为它能从社会倡导中使人民洁身自好并言传身教。
谢谢各位!
(掌声)
3.
正方四:
对方同学提到安全香烟,那么我请对方同学告诉我们有哪一个禁止吸烟的牌子后面写着:
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反方三:
请问你们的全面禁烟是不是也要加个括号,安全香烟除外呢?
正方一: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安全香烟即将问世,那么也就是说安全毒品安全武器也有可能出世了?
我真要替世界人民谢谢对方辩友了!
(掌声)
反方一:
对方辩友一辩既然是学法律的,那么请你告诉大家,到底哪个政府在还没有得到任何立法依据的时候,还说应该立法呢?
正方三:
告诉对方辩友,我方一辩是学政法而不是学法律的。
第二,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伦敦皇家医学会的报告明确地告诉我们,惟一安全的香烟就是你不去抽的香烟,请问对方辩友对这句话如何理解呢?
(掌声)
反方四:
学政法的法律就不学了吗?
告诉你们,国际烟草与健康专家麦肯瑟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世人安全香烟的科技难关已经攻破,正遭不断地完善之中啊!
正方三: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过《红楼梦》,书中有一句这样的话:
这鸭头不是那丫头。
请问安全香烟还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香烟吗?
我想再次请问对方,请问对方知不知道第十届世界烟草和健康大会的主题是什么?
反方三:
无论口号是什么(笑声)它都是社会教化的一部分。
今天的口号就是:
烟草不断蔓延的瘟疫,不但是这个主题,我连无烟日的主题都知道,你要不要知道?
正方四:
既然对方同学都知道,烟草是不断蔓延的瘟疫,那么请问瘟疫是意味着什么?
反方二:
对方辩友,安全香烟就不是烟了吗?
那试管婴儿就不是婴儿了?
想请问对方辩友的是,你们今天的全面禁烟,立法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4.
正方三:
鼻烟也能给自身危害带来很大的影响,害己害人还不能够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我倒请问对方,到底什么才能作为我们的立法依据呢?
(掌声)
反方二:
对方辩友,害己就能作为立法依据吗?
如果只吸鼻烟只对自己有害而对别人没害,那我今天穿高跟鞋也要被禁,因为医生早就告诉我穿高跟鞋有害健康。
(笑声)
正方二:
可是对方似乎没有看到,全世界有11亿烟民,这岂是一个个人问题呢?
反方三:
对方辩友只看到11亿烟民,没有看到从事烟草业的3亿人,他们的失业问题你怎样解决?
(笑声)
正方四:
难道经济的发展就要牺牲他人健康作为前提吗?
(掌声)
反方一:
吸烟至少还是自愿的,难道失业是自愿流落街头,没有工作没钱吗?
正方一:
看来对方辩友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来钱去干什么,那么大家都去抢银行好了。
(掌声)
反方四:
我方已经认为对方视金钱如粪土了,对方为什么还对钱念念不忘呢?
正方三:
今天恰恰是对方始终将经济利益摆在第一位,我要请问对方辩友,将人类的健康利益置于何地?
(铃声终了提示)谢谢大家。
(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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