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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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杭州通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公司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重视沟通和理解,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和谐、团结、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目标是:
让每一个踏实工作的员工有一个合适的岗位,让每一个期望发展的员工有一个成长的空间。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任用、员工培训与开发、薪酬福利的设计与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各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支持与协助下做好本部门的各项人力资源工作。
第二章 招 聘
第五条公司人员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选人的基本依据是个人能力与公司文化、价值及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七条招聘方式及渠道:
一、内部招聘:
当岗位人员需求发生时,可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选用,提升人才。
二、外部招聘:
媒体广告(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人才中介机构、校园招聘、员工推荐等。
第八条面试和选拔要求
一、简历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评价分析,做出初步选择后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
二、初试。
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进行初试,主要是对求职者的职业性格、个人品格、学历及履历的真实性、离职原因、求职动机、待遇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考察、测试、核实。
所有初试应聘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并进行素质测评。
初试结束后,面试工作人员将面试记录及评语、意见填写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上。
三、复试。
经人力资源部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主要考察求职者的实际专业及工作技能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用人部门视情况安排专业素质测试(具体评估及测试方式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在招聘实施前共同拟定)。
复试结束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将评语及意见填写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上。
四、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是指向应聘者原从业单位调查该应聘者的任职信息(包括任职时间、岗位、业绩等)。
人力资源部对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可采用电话调查和登门调查等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五、复审。
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初试、复试和背景调查的结果交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应聘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并做出是否录用决定。
六、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招聘结果信息反馈。
1、经评定未录用的求职者(指参加初试、复试、复审但落选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发《致谢函》或电话通知简历投递者,以体现本公司对应聘者的尊重及重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2、被公司确定录用的求职者,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被录用人来公司报到的时间及应携带的资料。
九、参加面试的差旅费。
对于应聘公司关键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外地应聘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其面试期间的差旅费可给予核销,核销标准参照公司同级别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录用标准
一、正直、诚信,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满足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
第三章录用及试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新聘人员试用前将其个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收齐,以建立内部员工档案。
第十一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
试用期的考核另见《杭州通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述职办法》。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统一从毕业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二条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因品行和能力欠佳,或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试用期内,员工若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可向部门主管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如因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编制内员工,在录用后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格式见附表。
一、新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二、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按层级及岗位特殊性确定:
主管及以上岗位人员的合同期限为5年,主管以下岗位人员的合同期限为3年;技术开发等特殊岗位人员的合同期限视重要性定3~5年。
三、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四、保密协议:
员工在工作中涉及到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力资源状况、工资及奖金分配方案、进货渠道,等等。
都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履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沟通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目的:
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与综合素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
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综合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
第十八条培训方式:
以内训为主,外训为辅,内外结合形式多种。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年度总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调整,各部门有责任配合与支持培训计划的推进实施。
一、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底之前,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各部门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年度员工培训实施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三、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
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等。
第二十条 为了更有效地深化员工培训效果,在公司有要求,员工有需求的情况下,员工培训将以提高员工岗位工作综合能力为重点,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导,部门具体操作落实为手段,共同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帮助员工持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实现“员工学有所得、学后能用、用己所长”的目标,落实月度培训工作。
一、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应组织一次部门内部培训,培训形式和内容不限,但应做好培训记录,统一使用公司“培训记录表(编号:
QCP05-06)”并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每月20-25日各部门制定“次月度培训计划”。
“公司级次月度培训落实计划”由人力部门负责拟定;“部门级次月度培训落实计划”由本部门领导或者部门领导指定专人制定,于当月28日前交人力资源部汇编整理完成后在公司内网上发布。
三、“公司级月度培训落实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落实协调,“部门级培训计划”由本部领导或部门领导指定责任人负责落实完成。
四、“部门级月度培训落实计划”可以结合员工培训调研结果情况分月制定,逐月落实完成。
五、每月5日前各部门应“月度培训落实计划情况”,即“培训记录表”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统计整理后,将“培训实施结果”完成情况发布到公司内网上。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培训规定
一、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目的是增进对公司的了解与认识,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
四、新员工入职培训原则上每2个月组织一期。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五、新员工入职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六、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一般不予转正。
七、应届大学生入职培训规定
1、应届大学生的培训目的:
应届大学生作为刚步入社会的新员工群体,培训可以起到传递企业价值观和核心理念,并塑造员工行为的作用,为应届生迅速适应企业环境并与其它团队成员展开良性互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应届生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及所在行业概况;薪酬、福利制度;绩效评估,绩效管理系统;职业发展信息(潜在的包含行政与技术两个方面的晋升机会、职业通道);参观公司各个部门,介绍各个部门的业务流程;介绍公司制度、流程、财务制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应届大学生座谈等。
3、培训日期安排在应届生入职后2个月内进行。
4、人力资源部协助用人部门为每个应届大学生制订实习、试用期工作计划,计划明确到到每周、每月,要有内容、有目标,有时间规定等。
5、确定指导老师,经常指导、追踪应届大学生的工作和学习情况。
6、要求应届大学生每周做书面工作日志,每月做工作小结,指导老师和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审阅,月底应届大学生将周工作日志和小结交人力资源部留存,作为考核应届大学生的一项依据。
7、人力资源部对应届大学生进行不定期的追踪和座谈,即时掌握应届大学生工作、学习效果等情况。
并针对应届大学生在公司各个阶段对工作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试。
第二十二条在职培训规定
一、在职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岗位技能水平,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在职培训方式包括:
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座谈交流;问题研讨;进修;参加供应商组织的培训;现场指导等。
三、在职培训的内容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安排。
第二十三条综合培训规定
一、综合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及管理水平,综合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综合培训的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策略的学习、规章制度的学习、语言技能、计算机应用、管理理念与方法等。
第二十四条特殊专项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培训时间
一、各类培训和学习,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或工休时间进行。
工作时间参加外出培训或考试时,事先应办理手续,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鼓励内部人员担任培训讲师,并对培训讲师实行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培训费用报销
一、公司员工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递交预算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外出参加各类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其交通费、住宿费按公司出差规定报销。
三、参加内部、外部培训,无特殊原因必须通过考试,考试不合格(含补考不通过),个人承担培训费用的50%。
四、各类技术人员申报任职资格的评审费,按同一等级给予报销。
未获通过重新申报发生的评审费一概自负。
五、外地办事处员工回公司参加各项培训住宿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安排。
第六章员工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的目的
一、通过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管理层提供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二、通过考核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十九条考核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
按照职务与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实效进行评价,侧重实际工作绩效的考核。
二、工作改善原则。
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不断改善与不断提高,最终保障公司的稳步成长。
三、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
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第三十条考核类别
一、以考核周期为依据,分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侧重于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年度考核从素质、能力与业绩等方面对员工进行综合的评价。
二、以部门类别为依据,分营销系统的考核、行政系统的考核、产品系统的考核、技术系统的考核。
营销系统的考核侧重于经营指标的考核,行政系统的考核侧重于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考核,产品系统与技术系统侧重于产品研发项目完成(情况)率与生产质量、效益的考核。
第三十一条考核实施细则
一、月度考核细则详见各系统、部门考核办法。
二、员工年度考核细则具体见《公司年度考评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应通知员工本人。
二、考核结果作为转正、晋(降)级、奖惩、培训、绩效面谈、岗位调整等活动的必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相关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第三十三条考评申诉规定
一、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二、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组织复评小组进行复评,决定最终结果。
第七章劳动报酬与社保福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津贴与福利组成。
第三十五条 基本工资按员工岗位技能评定,基本工资也称为岗位技能工资。
第三十六条 员工岗位技能工资按岗位性质划分为若干职等和职级。
其中含保密工资:
50元、100元、150元三个等级。
第三十七条 岗位技能工资的制定依据,是参照目前社会与行业工资水平,结合公司设置的岗位及岗位的作用和公司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的。
当岗位技能工资的标准与社会、行业工资水平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相适应时,公司将及时作出调整。
岗位技能工资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员工岗位技能工资职等和级数的确定方式:
一、招聘或引进人员在与公司正式签约劳动合同时,其岗位技能工资的职等和级数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员工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能力及试用期的表现,听取所在部门建议,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在岗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的职等和级数由公司规定评聘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来确定。
第三十九条 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含试用期)确定。
凡进公司满两周年的员工,从第三年起发放工龄工资,月度标准为20元/月。
此后工龄工资月度标准按20元/年增加,至月度标准达到300元/月为止。
第四十条 公司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和部门依据相应考核结果取得绩效工资。
第四十一条 绩效考核的依据为员工和部门在实现公司预定目标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现的有效工作成果。
第四十二条 绩效工资由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二部分组合。
第四十三条 公司相关岗位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公司行政总监批准。
第四十四条 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以及主管总监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进行。
事先未填写加班申请单,或者未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一律不作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 公司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第四十六条 津贴由职务津贴、交通津贴、通讯津贴、公差津贴、午餐津贴、高温津贴和外派津贴组成。
一、职务津贴按职务等级执行。
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职务津贴计算。
二、交通津贴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交通费按公司核定的标准发放;
2、外地办事处人员其中住宿在办事处的人员不享受交通津贴;
3、交通津贴按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三、通讯津贴按照公司《通讯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处理。
四、公差津贴按照公司《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五、餐补:
正式员工享受168元/月的午餐补助。
1、试用人员与实习人员按照8元/工作日的标准发放。
2、午餐补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六、高温期间,按政府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七、公司派驻外地办事处主管以上人员(家在杭州)享受外派津贴。
按照公司《办事处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十七条 福利指除工资、津贴以外公司为员工实施的所有支出项目,包括社会保险、体检、旅游娱乐、带薪假等。
一、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包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和门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体检:
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员工在年度内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
三、公司重视员工身心健康,不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文体娱乐活动。
先进员工和先进团队在年度内实施旅游计划。
第八章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四十八条 员工工资每月月底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四十九条 员工工资发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公司根据员工贡献和考核结果不定期实施岗位技能工资调整。
第五十一条 员工岗位技能工资的调整,以员工月度考核、年终考核的结果和员工评聘考核的结果为依据,经公司评聘考核小组综合考评后予以确定及调整。
第五十二条 公司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社会生活水平、公司经营成长状况来确定员工津贴和福利的调整。
第五十三条 经公司聘任升职的员工,其岗位技能工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按聘任后的岗位提出对应职等和级数的薪酬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次月予以调整。
同时,相应的职务津贴等同期予以调整。
第五十四条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工作表现出色、成绩显著,并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随时予以升级加薪;因工作失责和(错)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随时予以降级减薪。
第五十五条 调薪前提出离职申请,正在办理或还未办理离职手续者,不在调薪范围。
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十六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
工作时间按国家法律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二、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需与职工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日常考勤以刷卡记录或请假单作为检查的基本依据。
发现代人打卡者,处罚50元/次。
在当月工资发放中予以扣除。
二、殊情况漏刷或忘记刷卡时,需在当天及时填写《未刷卡情况说明单》交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交给人事专员,主管领导不在可由部门内助理人员代办。
三、工作原因不能回公司打卡的,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委托部门助理人员填写《未刷卡情况说明单》,部门主管核准后交给人事专员。
四、办事处人员日常考勤由各办事处内务主办具体负责,因工作原因上下班不能回办事处需告知办事处负责人和内务主办,内务主办及时进行登记。
每月及时将考勤统计表交给人事专员。
五、对迟到、早退者作如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含)之内的,一次性扣款人民币10元,半小时至1小时的,一次性扣款人民币30元。
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如迟到或早退1小时(含)以上者,当日作旷工处理。
在当月工资中以双倍日工资予以扣除。
六、无故旷工者,扣除旷工时期的工资。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则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五十八条休假
一、公司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
二、事假:
公司员工有特殊事情,无法正常上班时,可说明事由,申请事假。
三病假:
公司员工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班时,经医院诊断有病休意见,可申请病假。
四、婚假:
公司员工到法定结婚年龄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办理了结婚手续,可享受3天的婚假;晚婚者可享受15天的婚假。
五、丧假:
1、公司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时,可申请3天丧假。
2、外地员工另加路途时间。
六、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时可享受90天产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5天的护产假。
4、女员工在三个月的产假后9个月内,均可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2小时哺乳时间。
七、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十九条请假程序
一、事假:
公司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事假单。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时,可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说明事由,同时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回公司上班时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各部门领导严格把握本部门员工的请假手续。
二、婚假、产假程序:
在一周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同意,主管总监批准,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结束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三、丧假程序:
填写请假单,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因病确实不能亲自办理手续,可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事后必须拿病假证明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无法提供病假证明的按照事假处理。
五、年休假:
1、员工使用的年休假一次性休3天(含)及以上的需提早一周办理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主管总监审批核准,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方可进行休假。
员工使用年休假休3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进行休假。
2、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组织员工分批、分次有序进行休假。
员工离职时未休完的年休假视作自动放弃。
3、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按照上半年与下半年6:
4的比例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假别除年休假外请假时间1天之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1天以上3天之内(含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总监审批,3天以上的主管总监审批后需总经理最后核准。
2、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3、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公司相关部门。
七、各类假期以4个工作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
请假小于4个工作小时的按4个工作小时计算。
第六十条假期工资
一、假期工资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基础计算;
二、各种假期工资标准如下表:
假期类别
计算方法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
病
假
一个月以内
日工资65%
日绩效工资额度65%
正常发放
一个月(含)以上,三个月以内
月工资60%
月绩效工资额度0%
职务津贴0%
三个月(含)以上
月工资50%
月绩效工资额度0%
职务津贴0%
事假
0%
0%
一个月内不扣,
大于等于一个月0%
婚假
100%
请假日绩效工资额度65%
正常发放
产假
按缴费工资额发放
0%
职务津贴0%
丧假
100%
请假日绩效工资额度65%
正常发放
护产假
100%
请假日绩效工资额度65%
正常发放
法定假(年休假)
正常发放
正常发放
正常发放
第十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六十一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公司为职工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十一章 岗位管理
第六十二条晋升
一、公司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薪、晋级的对象。
二、公司员工晋升的职务任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下发任免文件。
第六十三条内部调动
一、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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