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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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
2013-2015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
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闽岩弘咨字[2016]第006号
评价机构:
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05日
评价报告摘要
一、委托方、项目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价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项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计生家庭奖励经费”的绩效评价,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的综合绩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套,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计生家庭奖励经费”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后续管理,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评价对象和范围:
计生家庭2013-2015年度奖励经费专项资金。
四、评价结果和结论:
在汇总整理、分析现有已获取的评价资料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评价方式方法,最终经评价,2013-2015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项目评价期间绩效评价指标总分100分,评价得分86.50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价报告,欲了解本评价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
阅读评价报告全文。
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05日
正文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为全面了解龙岩市新罗区计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的综合绩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套,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后续管理,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工作部署,依据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区卫计局)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2013-2015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法定奖励金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口〔2012〕12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闽卫家庭〔2015〕84号)、中共新罗区委和新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新委综〔2015〕35号)等文件,就龙岩市新罗区符合奖励条件的计划家生育家庭奖励经费做出了相关规定,规定: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年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一次性领取相应的奖励经费1000元;2、2013年-2014年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未满60周岁的夫妻,一次性领取相应的奖励经费3000元;2015年1月1日起,对2015年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增发一次性奖励金7000元;新罗区政府还对农村生育两个女孩且两个月内结扎的,增加奖励费1000元。
3、2015年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金360元。
奖励经费由省、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保障,奖励经费管理由区卫计局经办,再由区卫计局分别下发到各镇(街)计生部门,由各镇(街)计生部门再发放到各计生户手中,逐个项目的实施由省卫生计生委监督。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计生家庭2013-2015年度奖励经费专项资金。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项目资金分别由省、市、区财政按比例拨付,其中省财政负担15%、市财政负担20%、区财政负担65%。
每年的8、9月份由项目实施单位区卫计局编制预算,分别报经省财政厅、龙岩市财政局、新罗区财政局批准后于项目期内分次拨入项目单位。
2013-2015年度,省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133.70万元、市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173.59万元、区财政累计拨付“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1077.39万元,共计1384.68万元。
具体各级拨入情况见下表(表1):
评价期内项目拨款明细表(金额单位:
万元)
预算
年度
项目内容
省级
财政拨款
市级
财政拨款
新罗区
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
合计
2013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25.00
55.58
321.15
401.73
2014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31.70
42.42
307.60
381.72
2015
计生家庭奖励经费
77.00
75.59
448.64
601.23
总计
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3-2015年度,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共支出983.89万元,资金到位1384.68万元,资金使用率71.06%。
各年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表2):
评价期内项目支出明细表(金额单位:
万元)
年度
独生子女奖励
农村二女扎奖励
总计
2013
112.41
96.73
209.14
2014
77.01
117.45
194.46
2015
65.93
514.36
580.29
总计
项目资金具体分配到各镇(街)及具体的分配对象内容情况见下表(表3)。
项目支出按镇(街)统计(金额单位:
万元)
拨款
单位
独生子女
奖励
奖励
人数
农村二女扎
奖励
奖励
人数
奖励经费
合计
奖励
总人数
东城
14.65
155
8.34
135
22.99
290
南城
16.66
179
3.8
55
20.46
234
西城
12.83
136
6.34
156
19.17
292
中城
18.1
192
2.79
37
20.89
229
北城
2.79
31
3.34
56
6.13
87
西陂
31.91
351
59.12
783
91.03
1134
曹溪
15.91
271
45.84
657
61.75
928
东肖
19
197
61.92
815
80.92
1012
龙门
10.31
115
40.52
762
50.83
877
铁山
5.52
60
34.62
528
40.14
588
红坊
10.57
109
61.75
865
72.32
974
适中
41.68
428
120.44
1866
162.12
2294
雁石
13.14
148
68.53
1124
81.67
1272
白沙
9.88
105
50.72
789
60.6
894
万安
2.45
25
23.53
430
25.98
455
大池
7.25
77
24.04
410
31.29
487
小池
5.85
65
31.44
546
37.29
611
江山
7.38
78
30.74
366
38.12
444
岩山
2.48
36
6.4
118
8.88
154
苏坂
7.01
75
44.30
485
51.31
560
合计
(3)计生家庭奖励经费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
1、独生子女奖励程序
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
2、农村二妇扎奖励程序
(1)2015年以前,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奖励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后的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
(1)2015年以后,由镇(街)计生办造册并附《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妻奖励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资料,经三次审核公示后,上报至区卫计局宣传与家庭发展股审核,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予以确认,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录入全省计划生育奖励信息系统。
区卫计局财务股依据审批后的审批表以及镇(街)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资金发放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镇(街)将奖励经费发放给奖励对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成立评价组。
组织评价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本项目相关政策,包括《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3〕197号)、《关于转发<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14〕65号)、《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16〕256号)、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16〕456号)等文件。
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以及应准备的资料清单。
2.评价阶段
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查看资料。
听取区卫计局对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近三年的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的总结。
搜集资料,对提供资料进行检查、查阅、分析,分组进行检查评价,审核收集资料的相关性、真实性、可靠性。
③对收集的资料在检查分析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访谈、调查。
对书面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疑点进行延伸检查,要求对方提供补充资料,如果提供的补充资料未能解释所发现的问题,则列入实地抽查名单,确定抽查方法,采用现场及电话调查、分析性复核的方式进行;
④采取座谈、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资料的核实和项目的评价了解。
3.评价报告阶段
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汇总。
按照《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形成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及业务主管局意见,补充完善评价报告;
形成“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报告(包括表格和文字部分),报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审核。
4.数据收集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应用了以下数据收集方法:
1)案卷研究
2)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
3)实地调研(包括访谈和现场勘查)
4)座谈会
5)问卷调查
三、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论
依据《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特点及实施情况,从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综合考量,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分为四大部分,即投入、过程、产出、效益,采用了9个二级指标,25项具体三级指标。
在现有获取的评价资料基础上,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经评价,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总分100分,评价得分86.50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评价得分分析详见附件1)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奖励对象资格审核未形成有效的联网体系
由于独生子女奖励对象在资格确认实际执行过程中是独立申报的,审核存在难度,大部份的独生子女奖励审批过程中都无法提供单位证明资料,无法证实其单位性质,可能造成该奖励对象实际上有工作单位,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承担的独生子女奖励经费,却由财政来承担该经费,增加财政负担。
(二)未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及监督检查制度
1、虽有将计生奖励家庭奖励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但未成立协调领导小组。
2、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只对部分镇(街)采取随访或抽样调查的监督方式,但未形成纸质的检查记录,无监督检查的痕迹。
(三)部分资金发放进度较慢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农村二女扎奖励资金的发放应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完成,但仍有部分乡镇农村二女扎奖励奖励资金于2015年12月才发放。
(四)部分资金会计核算欠规范
1、项目实施单位2013年度、2014年度对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专项资金未按项目设置专账。
2、2015年由于计生奖扶(60岁以上)项目省级预算预拨资金不足,53.22万元在本项目的计生家庭奖励经费中支出,科目核算不规范,应将该项目资金支出在对应项目的专账列支,并同步挂账处理。
(五)平均资金使用率较低
2013年资金使用率为52.06%,2014年资金使用率为50.94%,2015年资金使用率为96.52%,三年平均资金使用率为71.06%,专项结余资金偏大。
(六)部分镇(街)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1、部分镇(街)奖励虽然有执行三级审核公示,但仅保留了公示花名册,其他公示证明资料未能存档。
2、个人档案资料不完整。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奖励应提供身份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单位证明材料;农村二女扎奖励应提供申报表、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有效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
在镇(街)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虽然建立了一人一档的纸质档案,但部分资料仍然缺失不够完整或缺失。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
1、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专项资金开支范围,避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文件的精神,项目实施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
3、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农村二妇扎奖励经费要求在本年的11月30日完成发放;
4、规范资金核算,收到上级财政部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指标文件后,连同本级配套资金,应按要求分别设立明细账核算。
(2015年起已分项目设明细账)
(二)加强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科学组织预算过程,利用技术手段(统计分析、数学模型等)预测指标,保证预算指标依据的充分性,确保资金合理分配,避免出现资金结余或超支的现象。
(三)有效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1、应将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工作执行情况落实到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当中,确保奖励政策能准确、有效地执行;
2、加紧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对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档案管理
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镇(街)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确保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抽查案卷,实行专人管理负责。
2、加强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并做好公示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制定奖励对象年审制度
村、乡两级要加强对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个案信息变更情况,确保每一位奖励对象真正符合条件。
六、评价责任
本评价报告依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办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被评价单位负责。
未经评价委托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05日
附件:
1.2013—2015年计生家庭奖励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含评价依据)。
附件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权重
得分
评价依据
投入25%
项目
立项
项目立项必要性、合规性
申报对象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要求,得5分;发现存在1项不符合的扣1分;发现重大违规的不得分。
5
5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对象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要求。
该项目评价得分为5分。
项目完成可行性
按规定建立奖励对象个人档案且录入正确,得5分;个案信息系统资料与档案资料不一致,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5
4
2013-2014年未要求规定录入系统,2015年已正确建立个人档案并录入系统,但部分纸质档案不完整,扣1分,该项目评价得分为4分。
资金
落实
资金
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得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到位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计划投入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4
4
各年度资金到位率大于90%,该项目评价得分为4分。
到位
及时率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到位资金:
在某一时点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规定应在某一时点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
4
4
各年度资金到位及时率均大于90%,未发现资金拖欠或中断拨付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为4分。
资金
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资金使用率大于95%得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使用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
4
1
经计算,三年平均资金使用率为71.06%,小于75%,该项目评价得分为1分。
财政支撑-省市区配套资金
省市区都配套的得满分;未配套不得分。
3
3
各年度省市区都配套到位,该项目评价得分为3分。
过程45%
业务管理
资金支出规范性
资金按标准发放、且按时足额地发放到个人账户中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4
各年度专项资金大部份能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个人账户中,有部分镇(街)2015年12月才发放,扣1分,该项目评价得5分。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未列入各级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扣4分;未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扣2分。
4
3
未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扣1分。
项目定期抽查、检查制度
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必须的措施和手段定期抽查、检查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1
未制订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执行不到位,扣3分,该项目评价得1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不得分。
5
5
已制定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该项目评价得5分。
资格确认公示率
全部实行公告公示的,得满分,未实行的每个社区扣0.5分,扣完为止。
10
8
2013年-2014年度未要求公示。
2015年有部份镇(街)仅保留公示花名册,未存档公示证明资料,扣2分,该项目评价得8分。
项目宣传工作
以召开会议、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5
通过印刷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宣传手册》以及发放相应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宣传资料开展宣传,该项目评价得5分。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③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发现前述不合规现象1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2
2015年存在将该项目资金用于计生奖扶(60岁以上)项目支出53.22万元,扣1分,该项目评价得2分。
项目资金专户管理
①项目资金是否由区财政设立奖励专户管理;②资金发放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发放;③奖励资金应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是否存在代领情况。
发现前述不合规现象1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2
除360元/人/年通过银行代理发放,其余通过现金发放,扣1分,该项目评价得2分。
会计信息管理
信息规范性
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规范的得满分,有1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3
2.5
2013-2014年未按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扣0.5分,该项目评价得2.5分。
信息完整性
项目会计核算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完整的得满分,有1项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无不完整现象,该项目评价得3分。
产出12%
项目产出
计生家庭奖励实际完成比率
考核是否根据申报对象,奖励兑现及时到位(实际兑现人数÷实际申报人数)×100%。
申报对象100%兑现得3分;90%-100%得2分;80%-90%兑现得1分;80%以下兑现不得分。
3
3
在评价过程中,对实际完成率抽取了7个镇(街)项目单位作为检查样本,根据抽查计算表,实际完成率100%,该项目评价得3分。
项目完成质量
奖励兑现是否根据申报情况准确完成。
准确率达100%得3分;90%-100%得2分;80%-90%兑现得1分;80%以下不得分。
3
3
在评价过程中,对申请准确情况抽取了7个项目作为检查样本,根据抽查计算表,申报准确率100%,该项目评价得3分。
计生家庭奖励兑现时效
考核奖励对象是否及时兑现。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3分;80%-90%的得2分;70%-80%的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3
3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3分。
计生家庭奖励对象的覆盖面
项目实施是否能满足所有需要扶助的人员。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3分;80%-90%的得2分;70%-80%的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3
3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3分。
效益18%
可持续效益
增强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理解支持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4分;80%-90%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4
4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4分。
经济
效益
项目改善奖励对象生活程度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3分;80%-90%的得2分;70%-80%的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3
3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3分。
奖励对象接受其他救助途径程度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3分;80%-90%的得2分;70%-80%的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3
3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3分。
社会
效益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考核项目实施后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90%以上的得4分;80%-90%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4
4
三年平均的政策符合率为92.79%,该项目评价得4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根据调查问卷测算,90%以上的得4分;80%-90%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4
4
根据访谈和问卷结果,该项目评价得3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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