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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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2017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加快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3.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推进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市法制局
2
推进执行公开
1.做好市重大项目相关政策、市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特别是纳入市重大项目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建设推进情况。
市重大办
12月底
2
推进执行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十件实事,特别是民生实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加强督查情况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公开力度。
市政府督查室
12月底
3.加强审计结果公告,逐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等审计报告所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
市审计局
全年
3
推进管理公开
1.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公布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
市编办、市各有关单位
12月底
2.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视省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而定
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
市法制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2月底
3
推进管理公开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全年
4
推进服务公开
1.筹备建设以面向法人为主、集中企业设立和项目投资事项的专业型市级实体办事大厅。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推进镇(街道、园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市网建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6月底
4
推进服务公开
3.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完成市、镇(街、园区)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4.出台第二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适时公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
市发改局
按省工作部署
5.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主动将购买服务相关的购买内容、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
6.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项目库,规范项目信息公开,定期更新项目库信息。
市财政局
7.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12月底
5
推进结果公开
1.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
3.注意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加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做好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
市住建局
全年
2.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处罚案件信息。
市质监局
3.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
4.公开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及市级抽查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5.公开旅行社名录、季报、年报。
市旅游局
全年
6.每季度公示旅游投诉情况。
7.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行政处罚情况。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8.做好“双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
市科技局
全年
9.及时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10.做好重大事故报告在本单位网站全文公开工作,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安监局,各镇(街、园区)
11.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1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7
做好“信用广东”网站的连接工作
1.完善“信用东莞”网站“双公示”栏目。
市发改局
全年
2.建立市级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共享情况。
8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公开东莞市公安机关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和办事服务指南等相关文件或配套政策。
市公安局
全年
9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项目外,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情况,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情况等信息。
市发改局
全年
10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年
2.按照省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指导各资格审查部门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上述信息,并通过平台发布。
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通过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降费政策文件,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发布并解读减税降费政策。
市地税局
收到省级政策文件后及时转发
11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2.对国家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并推动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政府性基金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
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市财政局
收到省级政策文件后及时转发
3.对国家、省和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
市发改局
全年
12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公开企业名称、企业概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介绍、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市国资委
全年
2.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有关政策措施文件。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做好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及申报程序公示工作。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3.制定并公开扶贫资金项目申办指南、评审结果及资金安排等文件,完善重点工程领域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4.公开精准扶贫脱贫上年考核结果、成效及表扬名单、上年贫困退出情况。
14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做好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标准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长期公示。
市民政局
全年
2.做好灾害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款物的信息公开,落实张榜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就地就近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2.运用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办事指南、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就业创业活动安排等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6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安居工程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申请指南等信息。
市住建局
全年
1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在市属媒体发布全市AQI等级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预报。
市环保局
全年
2.公开全市和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
3.指导各镇街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市、镇两级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4.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市环保局
按环保部修订发布后的时间要求完成
1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5.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市环保局
12月底
18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1.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
市教育局
中考3月
高考11月
2.推进市直属学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学校简介、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全年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培育全市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超过20个。
市卫生计生局
全年
2.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3.做好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公开食品抽检信息。
市食药监局
全年
4.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5.做好消费警示信息发布工作,针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或消费提示。
市食药监局
全年
6.依托“黑名单”、“曝光台”等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7.召开新闻通气会(每季度一次)、临时新闻发布会(不定期)。
20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推进预算信息和“三公”预算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市级政府预算信息和“三公”预算信息,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内容等要求,督促各镇街、各部门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和“三公”预算信息。
市财政局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
2.推进决算信息和“三公”决算信息公开。
在市人大通过财政决算后20日内,批复市级各部门的部门决算,指导市级部门及时开展部门决算信息和“三公”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镇街财政部门规范开展镇街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21
完善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推进市镇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
实现市镇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全覆盖。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22
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各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结合工作实际,联系、选聘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采取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注重增强解读内容的传播力。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22
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3.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4.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监督,将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评内容。
市法制局
23
提升回应关切水平
1.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及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市政府新闻办
全年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网络新闻发布平台建设。
3.建立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查、考评、通报制度,推进评估体系建设。
完善网络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大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
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
12月底
24
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1.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接受公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市政府新闻办,各镇(街、园区)
全年
24
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2.积极拓宽网络问政渠道,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
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
区)
全年
3.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新闻通稿等方式,发布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创造条件安排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会议。
4.积极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5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和新技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4.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25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5.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完善年度考核、社会评价和日常督查机制,有效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
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绩效考评。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6.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结构布局。
26
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1.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5%以上,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30%以上,电子证照使用率20%以上,87%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2%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市网建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
12月底
2.规范业务网上申办、在线受理、电子证照共享复用流程,减少网上申办事项需到现场的次数,提高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率、网上结办率。
3.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功能,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
市网建办、市政务服务办
6月底
26
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4.推行网上预约、网上材料预审、物理材料和证照邮政速递、在线辅导,实行多种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5.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东莞”网站功能,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市发改局
27
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库建设
1.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搭建电子政务云平台。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3.搭建市政务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网上办事数据库、政务服务专题数据库、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统筹建设各类数据库互联、互通、互动的政务大数据库,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4.制定发布东莞市政府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数据的内容、格式和途径。
5.完善东莞市政府数据开放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入口,特别是涉及社会民生的数据要第一时间公开。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8
推进网上办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
1.加快网上办事在线监测统一平台建设,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
市网建办、市政务服务办
12月底
2.加强网上办事全程记录管理,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督查和投诉举报机制。
市政务服务办
3.建立政府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结情况和服务满意度的即时性评价及综合效能监督。
4.加快推进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与财政部门、财政资金使用部门联网监察,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管。
市政务服务办、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29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29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市保密局,各镇(街、园区)
全年
30
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公布规范性文件。
未经规定载体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市法制局、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全年
2.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及动态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1
推进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1.按照“行政区划+平台名称”的命名原则,统一规范镇(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名称标识。
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全年
2.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办理事项进驻管理,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进入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31
推进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3.鼓励和引导与投资项目关系密切的技术审查、中介机构以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进驻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全年
32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适当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3月31日前通过网络公布。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3月底前
33
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工单处理、知识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的督办督导,开展满意度评价,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结合市有关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理顺部门交叉问题处理流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部门推诿问题,减少工单积压。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3.通过与媒体保持互动、投放平面广告、增加微信粉丝等措施,加大对热线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热线服务的群体覆盖度和社会认同度。
34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基本功能,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市民、单位办理依申请提供更便捷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及答复要求。
3.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提升工作水平。
35
编发《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
1.利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等公开载体,选取热点问题,通过专刊、专版、专题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继续推广《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及网络版等方式,优化网络功能,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资源浪费。
36
强化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2.要明确1位政府领导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3.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36
强化组织领导
4.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统筹考虑我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37
强化业务培训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市政务服务办
12月底
38
强化考核监督
强化考核监督
1.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评指标纳入市镇两级年度考评中。
市考评办
12月底
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公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3.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9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镇(街、园区)具体贯彻措施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收到市有关文件后及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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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信息 公开 工作重点 分工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