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总部大楼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签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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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总部大楼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签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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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总部大楼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签约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市高新区大道以东、创新一路以西地块
合同编号:
()(南设)字第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建筑工程甲级
发包人:
省电集团
设计人:
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分公司
签订日期: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一日
发包人:
省电集团
设计人:
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分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
名称
建筑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费率
(%)
估算
设计费
(万元)
备注
单体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
设计
施工图
1
约146554m2(含不计容建筑面积)
住宅
63190m2
洋房
地上6层
约20221m2
计容109159
m2
√
√
3+12+1元/m2
约32.3536
1.已含复用。
2.方案设计公司须完成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深度。
3.设计人需配合方案设计公司进行规划报建工作。
高层住宅
地上20-23层
约42969m2
√
√
3+14+1元/m2
约77.3442
住宅配套2863m2
商业
地上2层
约1699m2
√
√
3+12+1元/m2
约2.7184
幼儿园
地上1层
约663m2
√
√
3+12+1元/m2
约1.0608
社区服务用房
地上1-2层
约501m2
√
√
3+12+1元/m2
约0.8016
公建区总建筑面积43106m2
高层写字楼
地上19-21层
约37024m2
√
√
3+14+1元/m2
约66.6432
商业
地上2层
约5141m2
√
√
3+12+1元/m2
约8.2256
服务配套
地上1层
约941m2
√
√
3+12+1元/m2
约1.5056
普通地下室
地下1层
约26192m2
不计容37395m2
√
√
3+12+1元/m2
约41.9072
人防地下室
地下1层
约11203m2
√
√
3+24+1元/m2
约31.3684
2
场地内总图及综合管线
用地面积约约42340m2
√
√
按1元/m2
约4.2340
合计:
约268.1626万元
说明
1.+1元/m2为发包人对设计人施工图设计成果的测评押金(主要核算施工图结构含钢量和混凝土量指标)。
发包人核算达标后则履行此付费。
2.以实施版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含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准计算设计费,以总设计费减去十万元人民币结算设计费。
3.以下内容不属于本合同设计范围:
景观园林施工图设计、室内二次精装修设计、外装幕墙系列施工图、钢结构网架系列,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有设计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并与设计人相互配合,由设计人复核。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用地红线,规划指标,场地现状地形图、周边地块现状等规划条件及基础资料
1
2013.1
2
详细的项目设计任务书
1
2013.1
3
用地周边市政条件(含市政道路、水、电、燃气)
1
2013.1
4
规划建筑方案电子版
1
2013.1
5
规划建筑方案报建通过批文及规划部门盖章通过的总平面图
1
初步设计前
6
岩土地质勘察报告
1
规划方案批复后15日内
7
初步设计审批通过批文
1
施工图设计前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
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步设计(含概算)
文本十份;
电子光盘二份
方案报建通过后并技术条件落实后20天内
2
各单体施工图设计
全套蓝图十二份;电子光盘二份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50天内
设计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可提前提供结构基础施工图纸。
3
总平面综合管线施工图设计
全套蓝图十二份;电子光盘二份
建筑单体施工图经过审图中心审查并通过后、园林景观设计确定后30天内
注:
除上述提交的资料外,加晒蓝图按4.0元/甲1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总收费暂为:
设计费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定金20%
53.6325
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第二次付费
20%
53.6325
初步设计完成
并通过审查后五日内
第三次付费
40%
按实际完成单体施工图设计进行计算
各单体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五日内(①若建筑单体分期实施,则按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实际情况收取该部分设计费;②其中1元/m2为发包人对设计人施工图设计成果的测评押金(主要核算施工图结构含钢量和混凝土量指标)。
发包人核算达标后则履行此付费。
③按最终实施版施工图总建筑面积结算总设计费并按比例支付)
第四次付费
10%
按实际决算金额结清
工程竣工验收后
五日内
说明:
1.以各建筑单体实施版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含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最终设计费,设计人在此基础上优惠十万元,即发包人按总设计费减去十万元人民币与乙方结算设计费。
2.
3.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已获得当地职能部门审查通过)的同时按照本合同要求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4.
5.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6.
7.每次支付款项时,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8.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实质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增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并书面确认,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但上述设计工作已包括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除外。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便利条件,但费用设计人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如双方解除本合同,有继续承继设计人的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可以修改设计文件,设计人不得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向发包人或承继人主张权利。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及定额。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定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直至通过设计审查。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设计人应及时参加发包人的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并共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义务转由第三人完成。
6.2.8为满足发包人对成本控制的要求,设计人应实现部分限额设计指标如下:
1.钢筋用量:
(梁板均采用三级钢,柱及剪力墙采用三级钢,±0.000以下用钢量按设计抗浮水位不大于地下室底板以上3米、地下室顶板覆土不大于1.2米考虑。
)
■上部±0.000以上标准层(不含基础、不含结构转换):
■高层公建(60米以下)≤48~50kg/㎡
■高层公建(60米以上)≤50~52kg/㎡
■高层住宅(18层~33层)≤39—48kg/㎡
■花园洋房(4~7层)≤36—38kg/㎡
■大型商业(4层及以下)≤55—65kg/㎡
■非人防地下室±0.000以下:
≤105—115kg/㎡
■人防地下室±0.000以下:
≤150—160kg/㎡
(含地下室顶板梁、地下室侧板、地下室底板梁、地下室柱墙等所有结构构件;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
2.混凝土用量:
(±0.000以下混凝土用量是按设计抗浮水位不大于地下室底板以上3米、地下室顶板覆土不大于1.2米考虑。
)
■上部±0.000以上标准层(不含基础):
■高层公建(60米以下)≤0.38~0.40m3/㎡
■高层公建(60米以上)≤0.39~0.42m3/㎡
■高层住宅(18层~33层)≤0.35—0.38m3/㎡
■花园洋房(4~7层)≤0.30—0.32m3/㎡
■大型商业(4层及以下)≤0.50—0.55m3/㎡
■非人防地下室±0.000以下:
≤0.85-0.90m3/㎡
■人防地下室±0.000以下:
≤1.0-1.1m3/㎡
(含地下室顶板梁、地下室侧板、地下室底板梁、地下室柱墙等所有结构构件;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
3.备注:
本表上部±0.000以上标准层指标均指
■分子=上部标准层所有结构构件钢筋用量(不含定额损耗)、结构构件混凝土用量。
■分母=标准层建筑面积+不计面积部分〔(地下室夹层面积、落地凸窗赠送面积、有墙柱的凹阳露台、入户花园、结构拉板按底板投影面积计入)+1/2(两层高悬挑凸阳台、有柱凸阳
台、赠送的其他面积)〕
■含钢量及混凝土含量均按6度抗震设防考虑。
■大型商业为柱网尺寸不大于9mx9m,层高不大于6m,楼面活荷载不大于6KN/㎡。
设计人应在设计过程中把各专业成本指标控制在上述指标之内,若专
业指标因特殊情况超出限额,应及时通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
行深化设计;如未经发包人许可,成本指标超出限额范围,在现行结构设
计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设计人应无偿优化修改,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的原因而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承担设计费10%的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如因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导致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除应当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
还应当对因该工程质量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按实际天数累计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如累计延误达6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总设计费的20%承担违约责任。
7.5合同生效后,因设计人的原因而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除免收未工作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当承担总设计费用10%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8.1设计人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并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出具修改变更施工图,发包方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若发生非设计方原因的重大变更,设计方收取总修改费用不超过本合同额的30%(发包人要求项目重新设计除外)。
若设计方不能按时履行,必须承担所发生的误工费及所有经济损失。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可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差旅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并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另一方损失扩大。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8.8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设计人应将各阶段设计成果(含变更通知单)送至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开发报建等配合工作。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省电集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分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备案日期:
年月日鉴证日期:
年月日
【省电集团总部大楼项目】
主要专业负责人员名单
来往资料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公司QQ:
拟派职位
姓名
学历
工作年限
电话
执业资格名称/职称
项目
总负责人
本科
25年
一级注册建筑师/高工
本科
19年
一级注册结构师/高工
建筑专业负责人
本科
25年
一级注册建筑师/高工
本科
11年
工程师
结构专业负责人
本科
45年
一级注册结构师/高工
本科
12年
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本科
42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高工
硕士
11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工程师
电气专业负责人
本科
42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高工
本科
8年
工程师
暖通专业负责人
本科
33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高工
本科
28年
工程师
设计人:
(全称、盖章)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分公司
日期:
2013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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