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华测检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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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华测检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凯诺斯窑尾废气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睦宁路86号
建设项目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大气污染治理N7722
设计生产能力
在窑尾原电收尘尾部,增加一套脱硫,脱硝和布袋收尘设备。
实际生产能力
与环评阶段的设计一致。
劳动定员和
生产班次
该项目无新增员工,采用四班两运作工作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
(除去检修时间,设备运行时间合计7165h/a)。
环评时间
2016年5月
开工时间
2016年6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6年7月
现场
监测时间
2016年7月30~31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及环评批复文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津开环评[2016]33号
环评报告
编制单位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重庆思敏特机电安装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实际总投资
866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866万元
比例
100%
一、前言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后简称“凯诺斯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法国Kerneos集团投资的独资企业,年产铝酸盐产品以及其他特种矿物材料3万吨。
公司设有容积为250m3的氧化铝原料仓3个,150m3的氧化钙原料仓1个、150m3的回用原料仓1个。
主要生产工艺为氧化铝+石灰→生料混配→煅烧→磨粉→成品。
为使煅烧炉窑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标准限值要求,凯诺斯公司于2016年投资866万元人民币建设《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凯诺斯窑尾废气治理项目》,2016年5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6年5月31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
津开环评[2016]33号)。
本次炉窑废气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对原静电除尘器设施进行改造,更换极板,增加保温层;2)新建SCR脱硝塔1座;3)新建脱硫塔1座;4)新建袋式除尘器1座;5)新建尿素溶解罐、储存罐等。
在本项目治理设施试运行期间,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等进行了自查,同时,对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的治理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了自查。
此后,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又赴项目现场进行了确认,认为:
“该项目与环评内容基本符合,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采样口规范化建设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可以开展验收监测。
”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与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赴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7月30、31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正常,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窑尾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
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2016.0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津开环评[2016]33号“关于凯诺斯(中
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窑尾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及各种批
复文件。
三、工艺及产排污分析
3.1工艺分析
图3-1SCR脱硝系统+碳酸氢钠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治理项目的工艺流程如下
1)原有静电除尘系统改造
对原有静电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更换极板以提高静电除尘效率,同时在管线上增加保温材料,使烟气温度维持在300℃,满足SCR脱硝工艺要求;
2)尿素溶解与汽化氨的生成
本项目增建尿素溶解罐、储存罐。
固态尿素在溶解罐内溶解(电加热至100度),溶解后尿素后转移至液态尿素储罐。
使用时液态尿素输送至脱硝塔底部的液罐中。
部分高温炉窑尾气也分流到脱硝塔底部,在此经电加热进一步升温。
该气流与液态尿素同时喷射进入脱硝塔底部瞬时使尿素溶液汽化生成氨气,生成的氨气供SCR脱硝使用。
具体反应如下:
CO(NH2)2+H2O→2NH3+CO2
3)脱硝塔脱硝
引风机将烟气送进脱硝塔,烟气在脱硝塔由顶部向下移动。
脱硝塔共设4层,其中最上一层为预留层,供今后国家排放标准提高时使用。
在每层的结构上安装24组蜂巢状单元,单元基材为二氧化钛,催化剂V2O5附着其上,起到催化脱硝反应的作用。
氨气从脱硝塔前的水平管道喷入,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氨气与烟气中氮氧化物发生反应,生成氮气,达到脱硝的目的,具体反应如下:
4NO+4NH3+O2→4N2↑+6H2O↑
6NO2+8NH3→7N2↑+12H2O↑
4)冷风降温
温度过高导致碳酸氢钠过快分解,影响脱硫反应,温度过高也影响后续的布袋除尘工序(布袋承受温度不能超过250度),为此,本项目在脱硝塔和脱硫塔之间引入冷风降温环节(开启负压控制阀让冷空气混入)。
5)脱硫塔
脱硫塔为瓶胆状结构,烟气从底部进入脱硫塔内芯,同时,细粉状碳酸氢钠喷射至脱硫塔内,与烟气充分混合,达到脱硫的目的。
在风机的牵引下,烟气由脱硫塔内层循环至外层,最后输送至袋式除尘器除尘。
脱硫反应是如下:
2NaHCO3→Na2CO3+CO2↑+H2O↑
SO2+Na2CO3+1/2O2→Na2SO4+CO2↑
6)袋式除尘器
脱硫反应中生成的化合物及炉窑尾气中经电收尘未处理完的烟尘在袋式除尘器中得到过滤。
同时,经脱销塔未处理完的含硫氧化物与袋收尘滤袋上的含有碳酸氢钠的料饼反应进一步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
7)烟气排放
除尘后的烟气经现有排气筒排放。
此外,过滤后的干净废气也可循环至电加热器进口进行加热升温,将尿素溶液汽化为氨气进行脱硝反应。
3.2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表3.2-1该项目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污染
物类别
产生车间
产生工艺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最终去向
废气
回转煅烧炉窑车间
炉窑煅烧
炉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1)SCR脱硝工艺;2)碳酸氢钠脱硫;3)布袋除尘器除尘
经1根38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
脱硝、脱硫、布袋除尘系统
引风机等
噪声
设备减振、距离衰减
直接排放
固体
废物
脱硝
脱硝催化剂
脱硝催化剂
集中收集暂存
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布袋除尘器
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器
收集的颗粒物
集中收集暂存
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说明:
一般普通水泥原料中含萤石(主要成分是氟化钙),高温煅烧产生一种或多种含氟无机化合物,凯诺斯公司产品为铝酸盐水泥,为耐火材料,不使用氟化钙,故氟化物不是本项目的污染物。
四、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4.1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表4.1-1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及限值
排放位置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执行标准及依据
布袋除尘器出口P出
颗粒物
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二氧化硫
100
氮氧化物
320
氨
8
*一般普通水泥原料中含萤石(主要成分是氟化钙),高温煅烧产生一种或多种含氟无机化合物,凯诺斯公司产品为铝酸盐水泥,为耐火材料,不使用氟化钙,故不进行监测
4.2厂界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表4.2-1厂界噪声验收执行的排放标准
序号
厂界位置
污染
因子
区域
类别
标准限值dB(A)
依据
1
西侧厂界
噪声
3类区
昼间、夜间
昼间65,夜间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监测方案
5.1监测点位示意图
5.2监测方案
表5.2-1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静电除尘器出口
(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
各测点连续监测两周期,每周期三次
布袋除尘器出口P出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
表5.2-2废气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废气采样
样品分析
采样方法
依据
分析方法
依据
最小检出量
颗粒物
滤筒采样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
重量法
GB/T16157-1996
0.1mg/m3
二氧化硫
仪器
直读法
定电位
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HJ/T57-2000
3mg/m3
氮氧化物
仪器
直读法
定电位
电解法
HJ693-2014
2mg/m3
氨
吸收液
采样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法HJ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法
HJ533-2009
0.01mg/m3
5.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表5.3-1噪声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测点位置*
项目
监测频次
最小检出量
西侧厂界界外1米处
厂界噪声
各测点连续监测两周期,
每周期昼、夜间各监测1次
35dB
*本期项目仅西侧与厂外邻接,北、东、南三侧均为凯诺斯公司自身建筑和设施,故不进行监测与评价。
5.4质量控制
5.4.1废气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固定源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5.4.2噪声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第五部分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时前后用标准发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的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5.4.3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分析的质量控制依据相应项目的监测标准,实验室数据进行三级审核。
5.4.4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审核通过。
六、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表6.1-1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批复章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一
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技术审核意见,同意在开发区第九大街睦宁路86号公司厂内,投资680万元进行“凯诺斯窑尾废气治理项目”建设。
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
采取“SCR脱硝+碳酸氢钠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在现有窑尾静电除尘器与烟囱之间安装脱硫、脱硝和袋收尘设备,实现对窑尾气进一步治理。
实际项目投资866万元。
其他与环评批复一致。
目前窑尾气SCR脱硝系统,碳酸氢钠脱硫系统及布袋除尘器设备均正常运行,炉窑运行负荷达到额定出力的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三
(一)
该项目对现有静电除尘器后的窑炉尾气进行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后,由现有1根38m烟囱排放。
设计脱硫脱硝效率不低于75%,设计除尘率不低于90%,窑炉尾气中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氨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凯诺斯公司产品为铝酸盐水泥,原料中不适用萤石(氟化钙),因此,排放大气污染物中不含氟化物。
其他内容与环评一致,详见监测结果。
三
(二)
该项目无新增废水;
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增加员工人数,无新增废水排放。
三(三)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新增的脱硝、脱硫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采取设备减振、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三(四)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脱硝催化剂,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注
本公司采用的SCR脱硝塔出口温度约300℃,SCR之后的袋收尘最大可允许温度为250℃,为防止高温烟气损坏布袋,需要配入新鲜空气对烟气进行降温,满足布袋收尘正常工作条件。
所以,环保设施出口风量大于进口风量,根据测试浓度,本次无法统计颗粒物的除尘处理效率。
七、验收监测结果
7.1废气监测结果
表7.1-1烟尘、烟气监测结果(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监测
点位
监测
项目
第一周期(2016年7月30日)
第二周期(2016年7月31日)
排放标准
限值
执行标准
各周期最大
值达标情况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静电除尘器出口(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颗粒物
排放浓度
68
78
80
72
71
66
/
/
/
排放速率
5.07×10-1
7.34×10-1
5.46×10-1
6.10×10-1
6.68×10-1
7.66×10-1
/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281
382
329
293
306
317
/
/
/
排放速率
2.10
3.59
2.25
2.48
2.62
3.67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19×103
1.16×103
1.12×103
459
1.22×103
994
/
/
/
排放速率
8.91
11.0
7.64
3.89
10.4
11.5
/
/
/
氨
排放浓度
1.49
2.54
1.91
1.49
2.88
1.70
/
/
/
排放速率
1.11×10-2
2.39×10-2
1.30×10-2
1.26×10-2
2.47×10-2
1.97×10-2
/
/
/
布袋除尘器出口P出
颗粒物
排放浓度
4.2
5.9
4.7
4.1
4.3
6.1
20
(1)*
达标
排放速率
3.55×10-2
5.28×10-2
4.79×10-2
4.47×10-2
4.67×10-2
6.19×10-2
/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14
15
14
15
14
14
100
(1)*
达标
排放速率
1.35×10-1
1.61×10-1
1.63×10-1
1.97×10-1
1.73×10-1
1.62×10-1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20
29
36
31
36
34
320
(1)*
达标
排放速率
2.02×10-1
3.05×10-1
4.29×10-1
3.93×10-1
4.55×10-1
4.05×10-1
/
/
/
氨
排放浓度
0.54
0.82
0.65
0.54
1.00
0.73
8
(1)**
达标
排放速率
5.40×10-3
8.61×10-3
7.76×10-3
6.99×10-3
1.28×10-2
8.72×10-3
/
/
/
注
(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1)**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表示适用于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
表7.2-1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统计表
废气处理设施
监测
因子
监测
位置
监测
频次
第一周期
排放速率
第二周期
排放速率
处理
效率范围(%)
SCR脱硝系统+碳酸氢钠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
静电除尘器出口(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第1次
5.07×10-1
3.55×10-2
91.2~93.0
第2次
7.34×10-1
5.28×10-2
第3次
5.46×10-1
4.79×10-2
布袋除尘器
出口P出
第1次
6.10×10-1
4.47×10-2
第2次
6.68×10-1
4.67×10-2
第3次
7.66×10-1
6.19×10-2
氮氧
化物
静电除尘器出口(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第1次
8.91
3.89
89.9~97.7
第2次
11.0
10.4
第3次
7.64
11.5
布袋除尘器
出口P出
第1次
2.02×10-1
3.93×10-1
第2次
3.05×10-1
4.55×10-1
第3次
4.29×10-1
4.05×10-1
二氧
化硫
静电除尘器出口(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第1次
2.10
2.48
92.1~95.6
第2次
3.59
2.62
第3次
2.25
3.67
布袋除尘器
出口P出
第1次
1.35×10-1
1.97×10-1
第2次
1.61×10-1
1.73×10-1
第3次
1.63×10-1
1.62×10-1
氨
静电除尘器出口(即脱硝装置进口P进)
第1次
1.11×10-2
1.26×10-2
40.3~64.0
第2次
2.39×10-2
2.47×10-2
第3次
1.30×10-2
1.97×10-2
布袋除尘器
出口P出
第1次
5.40×10-3
6.99×10-3
第2次
8.61×10-3
1.28×10-2
第3次
7.76×10-3
8.72×10-3
7.3噪声监测结果
表7.3-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
dB(A)
监测位置
监测时段
一周期
二周期
所属功能
区类别
排放标准
限值
最大值达标情况
西侧厂界S1
昼间
57
58
3类昼间
65
达标
夜间
51
50
3类夜间
55
达标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气排放总量计算公式:
Gi=Ci×N×10-3
式中:
Gi—污染物排放总量(吨/年);Ci—污染物排放速率(千克/小时);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表8.1-1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物名称
本期工程产生量(t/a)*
本期工程
排放速率(kg/h)
本期设备
年时基数
(h)
本期工程
排放总量(t/a)
自身削减量(t/a)
本期工程
核定总量
(t/a)
颗粒物
4.58
6.39×10-1
7165
0.35
4.23
-----
氮氧
化物
63.7
3.65×10-1
7165
2.62
61.1
-----
二氧
化硫
19.9
1.65×10-1
7165
1.18
18.72
-----
*本期产生量为静电除尘器出口排放量
(2)固体废物排放总量
G=∑Q×N×10-7
G:
排放总量(吨/年);∑Q:
各工位平均排放量之和(千克/小时);
N:
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①固废产生总量
G产生量=Q危废产生总量+Q一般固废产生总量+Q生活垃圾=(1+50.35+0)×10-4万t/a
=0.005135万t/a
②固废处置总量及固废年排放总量
G处置量=0.005135万t/a
G排放量=0万t/a
说明:
该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脱硝催化剂1t/a(3~5年报废后才可产生此量),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50t/a、废包装袋0.35t/a,收集后厂内回收利用。
九、验收监测结论
(一)项目概况
为使煅烧工业炉窑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标准要求,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投资866万元建设《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凯诺斯窑尾废气治理项目》。
该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同年5月31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
津开环评[2016]33号)。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对原静电除尘器设施进行改造,更换极板,增加保温层;2)新建SCR脱硝塔1座;3)新建脱硫塔1座;4)新建袋式除尘器1座;5)新建尿素溶解罐、储存罐等。
在本项目试运行期间,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对照单”内容对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有无重大变更等进行了自查,同时,对废气、噪声以及固废的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了自查。
此后,开发区环保局管理科又赴项目现场进行了确认,认为:
“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可以开展验收监测。
”
开发区环境监测站与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赴现场进行踏勘,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6年7月30、31日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正常,处理设施满负荷运行,满足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监测结果如下:
(二)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对本项目最终废气排放口(布袋除尘器出口)2个周期、每周期3频次的监测结果显示: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全部达标。
2、噪声监测结果
对本项目西侧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显示:
该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全部达标。
(三)总量核算结果
1、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经处理设施治理后最终排入大气污染物总量分别为颗粒物:
0.35t/a、二氧化硫:
1.18t/a、氮氧化物:
2.62t/a,自身消减量分别为颗粒物:
4.23t/a、二氧化硫:
18.72t/a、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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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设项目 环保 设施 竣工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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