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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合同文件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施工
招标及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XRYS2008/C1、C2)
项目法人:
兴仁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招标文件审查: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审定:
________________
审核:
刘勤
校核:
杜仁美
编写:
李兴艳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第一卷商务文件
1、投标通知书……………………………………………………………..…0
2、投标须知…………………………………………………………………..1
前附表………………………………………………………………........1
2.1、总则……………………………………………………………………..1
2.2、招标文件………………………………………………………………..3
2.3、投标文件的编制………………………………………………………..4
2.4、投标文件的提交……………………………………………………….6
2.5、开标和评标…………………………………………………………….7
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定合同…………………………………………8
2.7、招标图纸………………………………………………………………9
2.8、评标标准和方法………………………………………………………9
2.9、受理投诉和举报的行政监督部门……………………..……………13
2.10、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纪律及规定……13
3、合同条款…………………………………………………………….….15
3.1、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5
3.2、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8
4、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32
4.1、协议书………………………………………………………………….32
4.2、履约保函………………………………………………………………33
4.3、履约担保书……………………..…………………………………….34
4.4、工程预付款保函………………………………………………………35
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函和授权委托...…………………………..36
5.1、投标报价书…………………………………………………………….36
5.2、投标保证金函…………………………………………………………37
5.3、授权委托书…………………………………………………………...38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
6、工程量清单………………………………………………………………39
6.1、说明……………………………………………………………………39
6.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40
6.3、工程量清单…………………………..……………………………….41
7、投标辅助资料……………………………………………………………51
7.1、单价分析表……………………………………………………………51
7.2、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52
7.3、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53
7.4、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54
7.5、分包情况表…………………………………………………………….55
8、资格审查资料……………………………………………………………56
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7
8.2、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58
8.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59
8.4、财务状况表……………………………………………………………59
第二卷技术条款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1、投标通知书
1、投标通知书
合同名称: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
合同编号:
XRYS2008/C1、C2
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请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2月17日上午8:
30至2008年2月20日下午17:
00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向阳路73号3楼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为:
贰仟伍佰元整。
(售后不退)
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为伍仟元整)。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8日上午10:
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并面交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公司,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票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08年3月8日上午10:
00时在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本函。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经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地址:
兴义市向阳路73号3楼
传真:
(0859)3221985
电话:
(0859)3221985
邮政编码:
562400
联系人:
杜仁美
2008年2月16日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0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2、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及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
建设地点: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
结构类型:
浆砌块石,砼。
承包方式:
主体工程单价承包,临时工程总价承包。
质量要求:
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工期要求:
2008年3月18日开工,2008年8月18日竣工。
招标范围:
C1标(回龙镇坪寨村):
高位水池、提水站房、管道安装;
C2标(下山镇院子村):
高位水池、提水站房、管道安装。
材料供应方式:
各类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2
合同名称: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
3
资金来源:
以工代赈资金。
4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相应专业承包资擀。
5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数)。
6
投标保证金额:
壹万元整
7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
投标人2008年2月22日10:
00到兴仁县水利局集中统一到工地现场踏勘。
由项目法人及设计单位代表介绍现场施工条件。
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之前向各投标人提供投标疑问答疑书。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为一份,副本为三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地址: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
10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3月8日10:
00时(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08年3月8日10: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
12
评标标准和方法:
见投标须知
2.1总则
2.1.1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1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2.1.1.1招标工程简介
本工程项目法人是兴仁县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是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设计单位是兴仁县精鑫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C1标(回龙镇坪寨村):
高位水池、提水站房、管道安装;
C2标(下山镇院子村):
高位水池、提水站房、管道安装。
本次工程C1标段(回龙镇坪寨村)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实施水厂、高位水池、进厂公路、临时工程;第二期实施提水管道、供水管道、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1.1.2工程简况及说明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片区烟水配套工程位于兴仁县的东面,回龙镇压的西面,距兴仁县城35公里,距回龙镇政府所在地5方公里,行政隶属于兴仁县回龙镇,本次解决1800亩烟地灌溉;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位于兴仁西北部,兴仁县城北部,有乡村公司相通,项目区位置距兴仁县城25公里,本次解决1050亩烟地灌溉。
①地理交通:
兴仁县回龙镇坪寨村、下山镇院子村烟水工程项目区均有公路通过,交通方便。
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
③风、水、电管(线)路:
供电线路、施工供水系统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架设,风、水、电单价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进入工程单价。
④建材:
本工程所需砂石料由投标人自行开采或采购测算进入工程单价,料场在踏勘现场时由招标人或设计单位指定。
⑤人工预算单价:
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进入工程单价。
⑥施工合同:
永久工程按固定单价,临时工程按固定总价签订施工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⑦工程计划:
投标人按下列控制进度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⑧货币:
本工程以“人民币”为支付货币。
2.1.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
2.1.3投标人资格
2.1.3.1投标人应是收到投标通知书的企业法人或独立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相应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3.2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附交资格预审时通过的资格预审文件,若其重大事项有变化,还应提交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织机构及主要机械设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2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备、新完成的类似工程的情况、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财务状况的变化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等,其中人员、组织机构及主要机械设备发生重大变化,应征得资格预审单位同意)。
2.1.3.3在签定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其他必要证件。
2.1.3.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应指明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与其它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申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应授权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标,以及全面负责履行合同。
2.1.4投标书的唯一性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工程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它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2.1.5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表2-1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表2-1招标文件组成
卷号
章号
名称
一
商务文件
1
投标通知书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件
4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5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函和授权委托书
6
工程量清单
7
投标辅助资料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投标技术文件格式及说明
二
技术条款
三
招标图纸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收到的要求和答疑的问题予以统一答复。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3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的某此内容。
若招标人在上述期限后发补充通知,则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书文件。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如下表所列:
序号
名称及内容
资料编号
1
商务文件
1
投标通知书
2
对招标及合同文件响应的说明(包括总工期、质量目标等的说明)
3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函和授权委托书
3.1
投标报价书
3.2
投标保证金函
3.3
授权委托书
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1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4.2
投标报价汇总表
4.3
分组工程量清单
5
投标辅助资料
5.1
人工费预算单价计算表
5.2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
5.3
混凝土及砂浆单价计算表
5.4
施工机械台班汇总表
5.5
单价汇总表
5.6
单价分析表
5.7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
5.8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
6
资格审查资料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2
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6.3
投标人业绩(含业绩证明)
7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4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Ⅱ
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一起装订)
1
工程剖析
2
施工总平面布置
3
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及说明
4
施工总进度表及双代号网络计划图
5
质量保证措施
6
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
7
组织管理机构、设备及人员劳动力安排
8
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措施
9
其他资料
2.3.2投标报价
2.3.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等。
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价时,应同时修改各有关工程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报价的修改办法,若修改后的总价与组成单价不符,该报价无效。
2.3.2.4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为60天。
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4投标保证金
2.3.4.1投标人必须在递补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
壹万元;
2.3.4.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有效支票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函应采用第5章中规定的格式。
2.3.4.3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3.4.4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
(1)投标单位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付款单据(如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单等)中的支付方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单位在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时,必须向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提供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的财务专用收款收据;
2.3.4.5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3)投标人有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行为。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5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4)无正当理由造成招标失败的。
2.3.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若投标人主动提出提交替代方案,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基本方案的投标文件后,再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也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并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招标人的要求,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是否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3.6现场查勘和标前会
2.3.6.1投标人应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查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再次进场查勘,无论是否由招标人组织,其费用由投标人身行承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6.2招标人在现场查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6.3投标人2008年2月22日10:
00到兴仁县水利局集中统一到工地现场踏勘。
由项目法人介绍现场施工条件。
2.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7.1正本为一份,副本为三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2投标文件应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有效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签名。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均应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有效代表人签名。
2.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意见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有效代表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文件的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
2.4.1.2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在外封面上标明: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地址:
兴义市向阳路73号3楼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合同编号:
XRYS2008/C1、C2)
(200×年××月××日××时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的名称:
×××××××(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6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外包装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有效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
2.4.2投标截止时间
2.4.2.1投标人应在2008年3月8日10:
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并面交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招
2.4.2.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原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书面通知应按第2.3.7“修改”或“撤回”字样。
2.4.5投标费用
1、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概自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一律不予退还。
投标人除考虑正常报价之外、还需向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交纳如下费用:
①场地租用费6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到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办理;
②交易服务费C1为1500元;C2为3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到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办理:
以上两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取。
2.5开标和评标
2.5.1开标
2.5.1.1招标人将于2008年3月8日上午10:
00时在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公开开标,届时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投标代表参加,并在招标人制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若投标人未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和其它人员保密。
招标代理单位: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7
兴仁县回龙镇、下山镇烟水工程2、投标须知
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数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内容。
2.5.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4.1在开始评标前,招标人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4.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大偏离和保留: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2)对工程质量和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全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4.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5算数错误的改正
2.5.5.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
改正算数错误的原则见。
2.5.5
2.5.6投标文件的评比
2.5.6
2.5.6.2在评选中标人时,除考虑投标报价的总价和单价的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
(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性能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2.5.6.3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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