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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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专利概述,第二章专利权的保护对象,第三章专利权的取得、维持和终止,第四章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第五章专利权的保护,一、何为专利,1、一种技术垄断权:
专有其利,2、受法律保护的技术,3、公布技术的文献,二、专利的意义,激励、防护、进攻、宝库,三、中国的专利工作现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创造,发明,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1一种具密码控制的鼠标,所述鼠标具有一安全密码,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输入模块,用以接收一输入信号;一控制模块,具有互斥的一关闭状态或一开启状态,用以接收所述输入信号并根据其状态决定是否传送所述输入信号;一定时器模块,用以计时一预设时间,产生一锁定指令并切换所述控制模块为所述开启状态;一密码模块,用以侦测所述输入信号为所述安全密码或一特定信号,侦测为所述安全密码时,产生一解除锁定指令,并切换所述控制模块为所述关闭状态,侦测为所述特定信号时,重新侦测所述输入信号;及一输出模块,用以接收所述输入信号、所述锁定指令、及所述解除锁定指令,并传送所述输入信号、所述锁定指令、及所述解除锁定指令至一操作系统以执行相对应的指令。
2一种利用具密码控制的鼠标控制计算机的方法,利用一控制模块控制是否传送一输入信号,所述控制模块具有互斥的一关闭状态或一开启状态,所述关闭状态时,所述控制模块可传送所述输入信号,所述开启状态时,所述控制模块不传送所述输入信号,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下列步骤:
200410006404.8一种具密码控制的鼠标及利用其鼠标控制计算机的方法,步骤100,产生一锁定指令,并切换所述控制模块为所述开启状态;步骤200,传送所述锁定指令给一操作系统,促使所述操作系统锁定键盘,使键盘输入动作失效;步骤300,侦测所述输入信号,判断输入信号为特定信号时,则重新侦测输入信号,判断输入信号为安全密码时执行步骤400;步骤400,产生一解除锁定指令,并切换所述控制模块为所述关闭状态;及步骤500,传送所述解除锁定指令给所述操作系统,促使所述操作系统解除键盘锁定,使键盘恢复作用。
一、发明具备创造性的技术构思,1、一种技术方案,而非物质实体,2、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3、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4、分类,
(1)产品发明:
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现的各种物品(制成品、用品等)或物质(化学物质、合金等),
(2)方法发明:
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与步骤(含用途发明),5、总结: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6、发明举例,
(1)能够实施,但不要求已经实施,
(2)利用自然规律,没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案不是发明:
财务结算办法、体育比赛规则等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不是发明:
永动机等自然规律本身不是发明:
科学发现、能量守恒定律等,200610201376导电铝精炼-变质复合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应用方法200610200658混凝土结构整体免拆模浇筑体系及其施工方法200510200826一种低速大扭矩的液压驱动与自制动系统200510200606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复方黄芪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0410155386一种五香辣椒200410155407船用航行数据记录仪中的多路音频转换模块装置200310124783防止篡改车辆已记录的累计行驶里程数据的系统和方法200310121235电冰箱中的存放装置02161105为数据信号的传输而优化网络资源使用的方法02160098喷墨打印机的喷头安装方法01145308用于移动终端的无需手持的扬声器电话装置01143875可卸式面板压缩型数字音乐播放机00137622电子结算系统及其电子结算方法00133875用于蜂巢中的人工蜂窝99127086燃烧方法及其用于生产玻璃和金属99116499污水的屋顶植物净化系统,二、实用新型,1、含义: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与发明的异同,3、实用新型举例,
(1)形状:
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如:
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以摆放、堆积的方法获得的非确定形状等,
(2)构造:
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从外表可见的宏观构造,不能是原子、分之水平的微观结构,(4)实用(utility):
使产品的使用价值有所提高,比原有的产品使用方便或使原有产品具有新的功能,解决了技术问题,否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如仅以表面图案设计为区别特征的水浒人物扑克,(3)结合:
形状与构造的结合;*产品与产品的结合(如锁与钥匙),02207945.9锥形节能灯一种锥形节能灯,其结合于灯座处的灯管是呈螺旋状绕缠,所绕缠的外径是由接近灯座附近向外依次递减,整体似一锥状的结构体,使接近灯座部分的螺旋灯管所投射出的光源,不至于被前方灯管本体部分遮住,提升灯泡直接投射前方的面积,使光源有效地被应用,并平均整体照明程度。
99235565一种安装螺钉可不外露的开关或插座99234575建筑用砼复合木砖00266567电子控制燃油、燃气灶节能装置00234559一种含油污水回收装置01279270转动式生物质气化净化装置01270706.6射流式燃气灶具炉头02215694.1立式流力冷却塔的挡水器构件02213010.1搪玻璃U型管换热器200320129378一种新型牙刷柄200320111888多功能自行车200420150116摩托车水冷式发动机水泵安装结构200420122198医用臭氧发生仪200520200350多功能矿用安全帽200520143128颈腰椎复位拉伸器200620201044一种新型电压力锅集水装置200620173209气体过滤缓冲一体装置,三、外观设计,1、含义: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3、与美术作品的关系,4、外观设计举例,
(1)外观设计须以产品为载体(能以工业方法重复生产),
(2)以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为设计对象,色彩不能单独构成外观设计,(3)富有美感利用人们的审美心理达到美感的效果,涉及美学思想,与技术思想无关,(4)须适于工业应用,能通过工业生产过程大量复制生产或通过手工业的过程批量生产,作为外观设计载体的产品必须具有固定的形状不能重复生产的的手工艺品、农产品、自然物等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02315059.9轮胎花纹设计,02328831.0刀,02307215.6薯卷(剌螺型),02351880.4正三轮摩托车,四、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A、国家法律:
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
B、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C、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
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社会公德限于中国境内社会公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地发生变化,(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公共利益:
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但因为对发明创造的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不属此列,
(1)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
(2)发现与发明关系密切;其间的界线存在模糊地带;这种界线也不断被突破,
(1)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
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不构成技术方案,(3)计算机程序与商业经营方法,A、单纯的计算机程序不受专利法保护,B、商业经营方法是否属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举例,审查专利申请的特殊方法;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管理的方法及制度;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速算法或口诀;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心理测验方法;教学、授课、训练和驯兽的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统计、会计和记账的方法;乐谱、食谱、棋谱;祛病、强身和健体的方法;疾病普查的方法和人口统计的方法;信息表述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
“物质X用于治疗疾病Y”“用物质X制备治疗疾病Y的药品的应用”,
(1)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A、不以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为直接目的的不属此列,B、直接实施对象为已经脱离人体或动物体的组织、体液或排泄物或已经死亡的人体或动物体不属此列,
(2)不予专利保护的原因:
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不能在产业上应用,(3)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不属此列,药品专利的权利要求:
(1)动物:
不能自己合成,而只能靠摄取自然的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来维系其生命的生物。
植物:
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存,并通常不发生移动的生物。
(2)生产动、植物品的非生物学的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标准:
在该方法中人的技术介入程度;人的技术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者效果是否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者决定性作用,
(1)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生产、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
(2)原子核变换方法也不受保护使一个或几个原子核经分裂或者聚合,形成一个或几个新原子核的过程,(3)为实现核变换方法的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零部件及所得到的放射性同位素的用途等不属此列,第二节有权申请取得专利权的人,第一节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第三节专利申请文件,第四节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
(一)实用性,1、含义:
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判断,
(1)先于新颖性、创造性,
(2)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角度,(3)依据专利申请文件判断,不需要引用现有技术作为对比,
(1)能够在产业(最广义的工业)中实现,产品能够制造出来,并解决技术问题;方法能够使用,并解决技术问题,但不要求已经在产业中实现(产品已经制造出来;方法已经被使用),能重复实施(再现性),实施的结果应当是完全一样的,不会因人而异,也不依赖任何随机因素,依据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预料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
(2)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只要求效果的有无,不要求效果的多少,不要求方案已高度完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
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二)新颖性,1、含义: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判断,3、优先权,4、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1)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1)外国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的技术知识的内容)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是现有技术;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的公开,使公众能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行,之前,
(2)抵触申请:
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本人或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a、基于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抵触申请损害在后申请的新颖性,b、抵触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c、抵触申请仅指由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本人或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于使用导致一项或者多项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导致该技术方案处于公众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得知的状态,这种公开方式称为使用公开。
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属于使用公开使用公开不仅包括通过制造、使用、销售或者进口,而且还包括通过模型演示使公众能够了解其技术内容的情况。
但是,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份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使用公开是以公众能够得知该产品或者方法之日为公开日,
(1)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单独对比原则:
将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申请的文件中相关的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技术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判断方法不同),
(1)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相同的外观设计在外国提出申请的六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的优先权,A、享有外国优先权的条件,B、外国优先权的效力:
以在该外国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为我国在后申请的申请日,C、可以要求多项外国优先权和外国部分优先权,a、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b、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外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对外观设计,中国在后申请不得迟于外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六个月,c、申请人提出首次申请的国家应当是同中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的国家,d、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局无关,只要该首次申请在有关国家中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就可作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基础,相同主题:
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预期的效果相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同和近似的外观设计(产品相同和近似且设计相同和近似),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A、享有本国优先权的条件,B、本国优先权的效力:
以在中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为中国在后申请的申请日。
同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被视为撤回,C、可以要求多项本国优先权和本国部分优先权,b、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a、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c、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1)含义:
发明创造已经在申请日之前公开,但却不因此而丧失新颖性,
(2)方式,(3)宽限期:
6个月,(4)效果:
构成了现有技术,但不损害该申请人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同于优先权,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b、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c、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他人违反申请人本意的公开),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主办或者国务院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
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包括国务院、各部委承认的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
所谓国际展览会,即展出的展品除了举办国的产品以外,还应当有来自外国的展品,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国务院各部委或全国性学会委托或者以其名义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他人未遵守明示的或者默示的保密信约而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或他人用威胁、欺诈或者间谍活动等手段从发明人或者申请人那里得知发明创造的内容而后造成的公开等,(三)创造性,1、发明的创造性,2、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专利申请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已有技术:
现有技术(不含抵触申请),
(2)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3)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4)显著的进步,(5)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如,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等),A、将申请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要考虑发明技术解决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B、将一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进行评定,C、判断是否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步骤,1、新颖性:
不属于现有设计(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原规定,同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1)通常是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姓名权、企业名称权等,
(2)在先取得:
该权利的产生之日早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3)在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该在先权利仍然存在,(5)解决权利冲突问题的程序,(4)在先权利的客体未必公开,A、专利申请中并不作是否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审查,B、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方式解决(在诉讼中亦如此),以此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有权申请专利的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四、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六、合法的受让人,五、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七、外国人,八、先申请人,一、有权申请专利的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1、专利权通过申请、审查而授予申请权主体与专利权主体,2、有权申请专利的人:
有权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人,4、专利权人(主体):
享有专利权的人,3、专利申请人:
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了授予专利权申请的人,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有申请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非职务发明创造中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申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个人,不能是单位或集体(如某课题组),2、在申请程序中,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仅作形式审查(是否是真正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留待出现纠纷时再作处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1、职务发明创造,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归属于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报酬,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约定归属,案例,A、包括临时工作单位,B、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
单位分配给工作人员的研究、设计和开发工作,C、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D、退休、退职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A、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资金、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B、主要:
对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C、在不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的前提下才考虑,
(2)依照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同约定确定权利归属,
(1)适用范围,主张A:
应当由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科研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主要是利用本单位所特有的重要技术资料或者经验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不能依合同将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张B:
只要属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可采约定方式,案例陶某原为某基建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2000年1月调至某预制构件厂任厂长。
该厂的经营范围是建筑构件。
2001年4月2日某市城建总公司将“小桩技术的试验及应用”编入总公司科研计划,下达给陶某所在构件厂,并拨给科研补助费。
2001年4月16日,陶某将“在流沙、地下水、坍孔等地质条件下成孔成桩工艺的方法”完整地汇集在自己几十年专门记载技术资料的笔记本上。
2001年6月,构件厂内部成立地基公司,陶某兼任经理。
2001年8月陶某构思的技术方案在施工中首次应用,并获得成功。
该技术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四、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1、合作:
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否则即使参与了合作开发事务也无权申请专利,2、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
(1)约定,
(2)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共有,合同法第340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五、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1、依合同约定,2、完成或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合同法第339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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