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水仓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 2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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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水仓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2剖析
塔拉壕煤矿临时水仓及泵房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于清亮
技术负责人:
白建刚
批准人:
钟占良
施工单位:
中煤五建第四十九处塔拉壕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4年4月25日
执行日期:
2014年月日
塔拉壕煤矿临时水仓及泵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塔拉壕煤矿临时水仓及泵房平剖、断面图。
2、《塔拉壕矿井二期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技术操作规程》。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5、《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
6、《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
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8、《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2013版)
二、工程概况
1、巷道概况
临时水仓及泵房与2煤西翼辅运大巷相连接,掘进方位90°,巷道施工长度9m。
巷道设计断面特征参数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宽度(mm)
高度(mm)
断面(m2)
容量(m3)
支护
形式
净
掘进
净
掘进
净
掘进
1
临时泵房
5200
5440
4400
4520
19.9
21.33
锚网
索喷
2
临时水仓
5200
5440
6400
6620
20.9
32.75
57.2
附:
临时水仓平面示意图、断面支护图。
2、地质条件:
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层间距
本巷道位于3煤组上部,井田内除671号钻孔遭受后期冲刷尖灭外,井田内的其它地段均发育并可采。
据井田内钻孔统计:
煤层自然厚度0~5.48m,平均2.66m。
可采厚度0.81~5.30m,平均2.61m。
该煤层结构简单,大多不含夹矸,在局部含1~2层夹矸。
层位较稳定,厚度在井田中部及南部较厚,而向北及西部渐变,相对较薄,规律较明显。
煤层厚度变异系数39%,点数可采系数99%。
3-1煤层为对比可靠、基本全区发育且可采的较稳定煤层。
与下部的4-1煤层间距最小15.28m,最大42.47m,平均26.07m。
顶板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粒砂岩,底板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
煤(岩)层赋存特征见表
煤组号
煤层号
煤层厚度(m)
最小值~最大值
平均值(点数)
可采厚度(m)
最小值~最大值
平均值(点数)
层间距(m)
最小值~最大值
平均值(点数)
可采程度
稳定程度
3煤组
3-1上
0~1.48
0.59(30)
0.83~1.18
1.00(5)
不可采
极不稳定
0.65~16.70
5.99(42)
3-1下
0~5.48
2.66(110)
0.81~5.30
2.61(109)
全区可采
较稳定
3、水文条件
工作面不受地表水、不良钻孔等其它含水体的威胁,主要受顶板局部淋水,对施工影响不大。
三、施工方案
1、巷道采用EBZ200型掘进机破岩掘进,掘进机通过其截割头的切割运动完成对岩石的破碎、由SGB60/40t刮板机、DSj-80-2×40KW800mm皮带机、抓岩机运至4m3吊桶完成运矸系统;用YT-27风动凿岩机配合MQT-130/2.8J型锚杆机来完成巷道锚杆、锚索的支护作业。
2、进入水仓段施工时,底板下部采用向下卧底方法掘进。
放炮后,先找掉四周活矸危石,然后对水仓四周进行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完毕后,将矸石清理运走,开始进行下一循环作业。
3、临时水沟宽×深=200×200mm
4、立模:
立模时均应保证灰厚不低于400mm。
井下支模时一定保证表面平整度和接茬处模板密贴;每块模板间高低差不大于5mm,接缝宽度不大于5mm。
浇注:
拌料,输送砼,振捣均采用人工。
立模完毕认真自检,经过甲方和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一次浇筑砼量不超过1米,应对称入模以防模板发生位移;每次浇注后要至少凝固8小时后方可进行下次浇注。
采用ZN-70型高频砼振动器振捣,每浇注350mm厚振捣一次,振捣时振动器的移动距离500mm左右,振捣时间20~30S为宜,振捣时要快插慢拔、加强振捣,振出灰浆,排出气泡,增加砼密实性;浇注砼应连续进行,当停工间隔时间较长时应凿毛砼面,用水冲洗后再浇注砼。
附:
掘进机截割顺序图、爆破图表
四、支护方法:
1、临时支护:
采用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割完矸石后,先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活石伞檐。
确定迎头第一排和第三排锚杆外露,是否适合挂前探梁吊环装置,架设前探梁需两人配合操作,其中一人先在迎头第一排锚杆和第三排锚杆上挂好前探梁的吊环装置,保持同一侧前后两个吊环装置大致平行巷道中线,把前探梁钢管穿过前后两个吊环装置,并把钢管伸到迎头岩壁贴紧;另一人在前探梁后端调节吊环装置插销并打上木楔,在打木楔前,必须在挂前探梁连接装置的锚杆下,垫上木楔,使前探梁向顶板上翘、紧贴顶板,紧固前探梁不晃动,方可作业。
附:
临时支护图
2、永久支护
(1)、道支护方式采用锚网索喷永久支护。
锚索间排距由1.8m×1.8m。
(2)、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喷射混凝土需添加速凝剂。
巷道采用初喷50mm,复喷70mm的喷射方式。
初喷紧跟迎头、复喷距迎头不能超30米。
五、装、运矸石方式
工作面采用EBZ200型掘进机、SGB60/40t刮板机、DSj-80-2×40KW800mm皮带机、抓岩机运至5m3吊桶完成运矸系统。
装煤工序:
综掘机采用自动装煤方式。
综掘机装有收集头机构和中部输送机。
综掘机截割时,煤落入收集头机构,耙爪连续运转,中部输送机将割落的煤(矸)转运到二运皮带或刮板机上。
六、通风方式
1、新鲜风路线:
风井井上通风机→风井井筒→2煤集中回风巷→2煤西翼主运大巷→2煤采区变电所→2煤西翼辅运大巷→施工迎头。
2、乏风路线:
施工迎头→2煤西翼辅运大巷→2煤采区变电所→2煤西翼主运大巷→2煤集中回风巷→风井井筒→地面
附:
通风系统护图
七、综掘机掘进循环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必须由跟班队长根据现场地质情况确定安全循环进度后,综掘机司机方可按此循环进度施工。
(二)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空顶下作业。
综掘机作业、行走期间,严禁拉电缆,如需拉电缆时,综掘机必须停机断电,等挂电缆人员挂完电缆后,离开综掘机5m以外,抵达安全地点,周围5m范围内无任何人员时,方可开机行走。
(三)如综掘机司机在掘进过程中发现顶板响声异常,顶板离层或有裂隙现象,必须停止作业,立即退机进行支护。
(四)顶板淋水增大,裂隙发育或有其它异常现象,则必须缩短循环进度,视顶板情况确定循环进度,严禁超循环进度作业。
(五)综掘机司机在掘进前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片帮严重时应及时支护两帮,必要时要临时支护散锚杆,等两帮全部用金属网+锚杆支护到位后方可开机掘进。
帮网要求最多滞后5m,即必须支护过司机驾驶室。
(六)综掘机不用时后退5米,停电闭锁、炮头落地用护罩盖住。
八、火工品安全技术措施
(一)、火工品运送
火工品由火药库领取,领取后必须由安监员与放炮员共同押送至风井,并且乘坐单罐输送至井底工作面警戒外的安全地点进行临时存放,并且由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看护。
雷管与火药不能同罐输送,必须分开输送。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严格执行本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每次装炮前、放炮前、放炮后分别检查放炮地点和周围20m范围内的沼气浓度。
)、“三级信号”(即一声放炮预备信号,二声放炮信号,三声解除放炮信号)、“三保险”制度(即拉绳、挂牌、站岗)、“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准备进行装放炮时,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掘进组长,由掘进组长派人放警戒和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顶板与支护情况,确认无问题后,再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掘进班长,掘进班长接到放炮命令牌后,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的瓦斯、煤尘,确认不超规定后,再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在接到放炮牌后,开始进行装、放炮。
放炮工作结束后,三个牌子各归原主)。
3.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由经过指定部门的培训,经过考试合格者担任。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4.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领取爆炸材料后,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盖上锁,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严禁乱扔、乱放。
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背送,炸药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经过培训熟悉炸药性能的人员背送;严禁将炸药、雷管放在矿车内和溜子、皮带上运送;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距放炮地点不得小于120m。
5.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上下井,在巷道中行走要注意电缆和金属导电体。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在装放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即装炮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严格检查放炮地点及周围20米范围内的沼气浓度。
当CH4浓度达到1%或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时,不准放炮。
8.装药工作应不少于2人,不超过3人,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到警戒线以外。
装引线的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担任。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无淋水、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作业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应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绝缘层。
(3)每一个炮眼只准装一个雷管。
(4)不准边装药边连线。
(5)用竹或木棍在药卷非聚能穴端扎眼,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直接插入药卷内,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7)炮眼深度大于1m时,水炮泥不得少于2块。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6)装药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煤尘情况,如认为有危险又未经清扫或洒水处理。
(7)规定湿式打眼的地点打干眼。
(8)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
(9)炮眼内煤粉或岩粉没有清除干净,无合格水炮泥。
(10)半煤岩巷使用延期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超过130ms时。
14.掘进工作面在每次爆破前后,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5.爆破前必须加强对设备、电缆、管路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至安全地点。
16.放炮警戒: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应设置警戒线、放炮警戒牌。
放炮员必须在警戒地点外安全地点放炮。
(2)警戒点位置:
直线巷道距放炮地点不小于120m外并有掩体;有拐弯的巷道,距放炮地点不小于85m。
17.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电缆,不得有接头现象。
(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4)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在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5)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保持0.3m以上距离。
(6)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8.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的方法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放炮起爆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
19.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0.发爆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导通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2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30s,方可起爆。
若出现放炮通电后没有爆炸的情况,必须等15分钟后,方可缠绕母线进入放炮地点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该工作由放炮员和班(组)长进行。
23.装药炮眼应在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由放炮员运送至井上火药库进行退还,并且消号。
24.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5.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7.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同深度或稍深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8.装药、连线期间,巷道内爆破地点附近机电设备必须停电,严禁耙装、迎头电泵排水等与装药爆破平行作业。
29.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运输通道作业规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工作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施工方法、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前必须由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技术交底和贯彻本措施。
3、开工前应做好材料和工器具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人员要熟悉工作面的情况,施工负责人要做好人员分工和工程进度安排。
4、施工完以后在6米处设置栅栏,以防有人进入。
十、避灾路线
当工作面发生水灾、顶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避灾路线如下:
施工迎头→2煤集中辅运大巷→副井→地面。
附:
临时水仓及泵房掘进工作面避灾路线图(图:
5-8)
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岗位工安全操作规程》和《2煤西翼辅运大巷综掘施工作业规程》中相关规定及矿发文件一并传达执行。
附图1:
临时水仓及泵房平、剖面示意图
附图2:
临时水仓及泵房断面支护图
附图3:
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附图4:
炮眼布置图
附图5:
爆破参数、预想爆破效果表
附图6:
临时支护图
附图7:
通风系统图
附图8:
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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