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6103代替LD3431992焊工防护手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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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6103代替LD3431992焊工防护手套
AQ6103-2007代替LD34.3-1992
焊工防护手套
Protectiveglovesforwelders
自 2007-4-1 起执行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
5技术要求
6试验状态
7试验方法
8标志
9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附录A(规范性附录)耐磨性试验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抗切割性试验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抗撕裂性试验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抗刺穿性试验方法
附录E(规范性附录)耐接触热试验方法
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对流热试验方法
附录G(规范性附录)垂直电阻测量的试验方法
附录H(规范性附录)抗切割性试验用帆布比对试样的其他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代替LD34.3—1992《焊工手套》。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标准EN12477:
2001+A1:
2005~焊工防护手套》(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EN12477:
2001+A1:
2005重新起草。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的规则,设置第3章“术语和定义”和第4章“分类”,将EN12477:
2001+A1:
2005中“范围”一章之后的术语和定义归集到此第3章中,分类归集到此第4章中。
因此,本标准自第4章以后的章编号是在EN12477:
2001+A1:
2005的章编号上加2。
例如,EN12477:
2001+A1:
2005中的第3章,在本标准为第5章。
本标准与EN12477:
2001+A1:
2005相比,存在如下少量技术性差异:
——将欧洲标准的格式和表述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格式和表述,根据汉语习惯进行了编辑性修改,使语言表述更精练、更通顺;
——EN12477:
2001+A1:
2005中引用的相关欧洲标准,在本标准中尽可能将其转化成国内相关标准,对暂无对应国内标准的欧洲标准,本标准将其翻译并作了一些修改后加到相应条款中或作为附录附后;
——本标准用EN388:
2003《机械性危害防护手套》和EN407:
2004《热危害(热和/或火)防护手套》分别代替了EN12477:
2001+A1:
2005中引用的EN388:
1994和EN407:
1994;
——在7.5“燃烧特性”条款中,内容由EN407:
2004的6.3翻译过来,本标准将其中的试验点火时间分别用3s和15s修改为仅用15s;
——附录G由EN12477:
2001+A1:
2005中引用的EN1149—2:
1997翻译过来,本标准将EN1149—1:
2006的相关内容代替了其中引用的EN1149—1:
1995的内容。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对EN12477:
2001+A1:
2005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删除了EN12477:
2001+A1:
2005的前言,修改了EN12477:
2001+A1:
2005的引言;
——将表2“A类抗刺穿性”指标的印刷错误“670N”改正为“60N”。
本标准与LD34.3—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分类及标记(本标准的4;LD34.3—1992的3);
——删除了外观和厚度要求(LD34.3—1992的4.1.1和4.1.2);
——修改了尺寸的要求(本标准的5.2;LD34.3—1992的4.2.4);
——修改了技术性能要求(本标准的5.3和5.4;LD34.3—1992的4.1.3~4.1.5);
——删除了制作工艺要求(LD34.3—1992的4.2);
——增加了试验状态要求(本标准的6);
——修改了试验方法(本标准的7和附录A~附录H;LD34.3—1992的5);
——删除了检验规则(LD34.3—1992的6);
——修改了标志要求(本标准的8;LD34.3—1992的7.1);
——删除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LD34.3—1992的7.2~7.4);
——增加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的要求(本标准的9)。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邵宝仁、梅灿华、唐一鸣、蒋瑞靓、王桂芬、尹建国。
原标准LD34.3—1992于1992年4月首次发布。
引言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防护服(包括手臂防护和救生衣)技术委员会CEN/TC162于2001年制定了EN12477《焊工防护手套》,并于2005年发出了第1份修改单A1对其进行了修订。
EN12477:
2001+A1:
2005现已在英国、法国、德国等二十七个欧洲国家贯彻执行。
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先进标准相协调,促进贸易与交流,修改采用EN12477是必要的。
焊工防护手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手工金属焊接、气割和类似作业中使用的防护手套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焊接和相关的作业过程中对手部和腕部起保护作用的焊工防护手套。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焊接作业使用的防护手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456--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垂直方向试样火焰蔓延性能的测定(eqvISO6941:
1992)
GB/T12624--2006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ERr420:
2003,Protectivegloves—General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MOD)
GB/T16839.1—1997热电偶第1部分:
分度表(idtIEC584—1:
1995)
GB/T17599--1998防护服用织物防热性能抗熔融金属滴冲击性能的测定(eqvISO9150:
1988)
GB/T19089--2003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磨性的测定马丁代尔法
SN0704—1997出口皮革手套中铬(Ⅵ)的检验方法分光光度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焊工防护手套protectiveglovesforwelders
保护手部和腕部免遭熔融金属滴、短时接触有限的火焰、对流热、传导热和弧光的紫外线辐射以及机械性的伤害,且其材料具有能耐受高达100V(直流)的电弧焊的最小电阻的这样一种手套。
注:
这并不意味在误用或错用焊接设备的情况下焊工防护手套能提供任何保护,也不证明在本应使用按GB17622设计的防护手套的地方使用焊工防护手套能防止电击。
4分类
焊工防护手套按照其性能分为两种类型:
——A类:
低灵活性(具有较高的其他性能);
——B类:
高灵活性(具有较低的其他性能)。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焊工防护手套除其长度应按5.2规定外,其余都应符合GB/T12624--2006中4.1和4.2规定的要求。
皮革制手套中铬(VI)含量应低于3mg/kg。
从每一皮革类型中不同的手套上至少取2个试样,铬(Ⅵ)含量按SN0704—1997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定。
若手套由不同类型的皮革制成,每一类型的皮革不管其接触皮肤与否,都应进行试验,最终结果取最高值。
5.2尺寸
尺寸按GB/T12624—2006中5.2.3和5.2.4测量,应符合GB/T12624—2006中4.3.1.2规定的要求,但最短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特殊要求
焊工防护手大旱应按照表2的规定进行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进行A类和/或B类的分类。
在每一项热试验后,所有的内部材料都应经过检查,以确认没有熔融发生。
在燃烧特性试验时,经规定的点燃时间后,试验部位的接缝不应分开。
在抗熔融金属滴冲击性试验时,若熔滴粘附在材料上,则材料应不点燃。
5.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用于电弧焊的手套的附加要求
手套不应设计成其外部和内材之间的导电连接,例如用铆钉那样的金属部件来连接。
用外观检查来检验其符合性。
A类和B类手套的垂直电阻应大于105Ω。
试验按7.10进行。
6试验状态
在试验前,试样应按指定的试验方法标准中的规定进行预处理。
若规定了保养指南,则手套在清洁之前和受到所建议的最多清洁次数之后应都进行全部的试验。
7试验方法
若受到试验的手套部位是由不同的材料组成,则所有这些材料都应进行试验,分类按获得的最低性能等级而定。
7.1耐磨性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A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以及背部(当两者是不同材料时)。
7.2抗切割性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B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
7.3抗撕裂性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C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
7.4抗刺穿性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D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
7.5燃烧特性
手套试验方法应按GB/T5456—1997进行,其中作如下规定和修改:
——试样的调湿按GB/T5456—1997中7.4.1的规定进行,至少24h。
——手套垂直安装,使A点(图1)位于下边缘的中点;
——把点火器放在手套下面,位于手套或中指垂直中心线平面内,并垂直于手套表面。
点火器的放置与垂直线成(30±3)°的夹角。
点火器顶端与手套或中指下边缘间的距离应为(20±2)mm;
——点火时间为15s,用一只手套进行试验,试验的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应记录。
7.6耐接触热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E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接触温度为100℃。
试样直径为80mm,从三只手套的掌部取得。
所有单个tt值应符合表2中要求的最低性能。
结果应以三个值的算术平均给出并修约到整数位秒。
7.7耐对流热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附录F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掌部以及背部和袖筒(当三者是不同材料时)。
每一种材料或每一种材料组合应试验三个试样,所有单个值应符合表2中要求的最低性能。
结果应以三个值的算术平均给出并修约到整数位秒。
7.8抗熔融金属滴冲击性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按GB/T17599—1998进行试验,试验部位为手套的背部以及袖筒(当两者是不同材料时)。
试样尺寸为120mm×20mm,从四只手套的背部取得。
所有单个值应符合表2中要求的最低性能,试验结果应以四个值的算术平均给出并修约到整数位。
7.9灵活性
手套应按GB/T12624--2006中5.3进行试验。
7.10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用于电弧焊的手套的试验一垂直电阻
焊工防护手套的材料应在温度为(20±2)℃和相对湿度为(85±3)%的大气环境中至少放置24h,试验在这样的环境下或离开这样的环境5min之内按附录G进行。
防护手套(包括袖筒)的每一不同部件的垂直电阻都应进行试验。
若手套的外表面本身超过了要求,则仅需对不同的外表面进行试验;若外表面没有通过,但外表面和衬里的组合符合要求,则手套和袖筒的每一不同结构应进行试验。
8标志
标志应符合GB/T12624--2006中6.1和6.2的要求。
另外,在每只手套上应标注现行标准号,后跟字母A或B(依据该手套是A类还是B类产品而定),再加上热危害和机械危害的图案。
从清洁之前或最多清洁次数之后获得的最低性能等级应在标志中标注。
在每个手套的直接包装上应标注热危害防护手套的图案以及本标准号和手套的类型。
制造商也可选择在每个包装上附加一个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的专门图案。
9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使用说明应符合GB/T12624--2006中6.1和6.3规定的要求。
从清洁之前或最多清洁次数之后获得的最低性能等级应在使用说明中写明。
制造商应给出手套使用方面建议的信息。
当要求高灵活性时,如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建议使用B类手套;对于其他焊接作业建议使用A类手套。
制造商应说明:
——目前没有标准化试验方法来检测手套材料的紫外线穿透,但现行焊工防护手套结构通常不会发生紫外线辐射的穿透。
——用于电弧焊手套不能对由于故障设备或带电作业引起的电击提供保护;若手套潮湿、脏污或汗水浸透,其电阻会降低,这将增加危险。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耐磨性试验方法
A.1原理
在已知压力下,材料圆形试样以相互垂直的两个简谐运动合成的李萨如(Lissajous)图形方式在平面上进行循环摩擦运动。
耐磨性是由磨损破坏出现的圈数决定的。
磨损是指在试样上出现一个破损的小洞。
A.2磨料
A.2.1磨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衬背:
衬背应为一合适质量,即至少为125g/m
2±5%的纸张;
b)粘合剂:
粘合剂应为水溶性的,质量好并适用;
c)研磨剂:
所用玻璃砂应质量好,适用并能满足表A.1所给筛选分析要求。
A.2.2所完成的玻璃砂纸应有以下特性:
a)破裂强度应不小于:
——机械加工方向:
392N/50mm:
——横向:
215N/50mm。
b)玻璃砂纸的重量应为300g/m2±10%。
A.3装置
GB/T19089--2003中4.1所描述的磨耗试验机,并应达到试样所受压强为(9±0.2)kPa的要求。
A.4试样
应从同一手套系列中的四个单独手套中取四个试样。
如果试样是由几层未粘合的材料组成,试验应对每层材料进行。
等级的确定应基于各层材料的磨耗圈数之和而定。
A.5试验步骤
A.5.1一般要求
设定机器。
检查顶板和摩擦台是否平行。
在心轴轴承插入一个千分表,并用手转动传动轴来移动顶板。
千分表指针应在摩擦台的整个表面上方±0.05mm范围内移动。
如果机器的试样架和砝码用心轴连接,则对每个空试样架进行组装,并将它们放在摩擦台的适当位置上,然后插入心轴。
用测隙规检查试样架嵌入件表面和摩擦台之间的间隙,间隙不应超过0.05mm。
摇晃心轴,用测隙规再次检查。
为了避免损坏摩擦台和金属嵌入件,在金属嵌入件和未覆盖的摩擦台接触时,不可开动试验装置。
A.5.2安装试样
在试验装置底部的安装板上放置试样架的圆环。
将试样置于金属嵌入件之上并对中,用双面胶带将其仔细固定,使之不产生张力,同时使之承受10kg的压力5min。
使用双面胶带能达到良好的粘合效果,可以防止试样的松动和气泡的产生。
当确定了装有试样和金属嵌入件的圆环被紧密固定在安装板上后,将试样架的上部旋到圆环上,注意旋转螺纹没有转过头。
拧紧开始后,对着安装板用双手给组件一个持续向下的压力。
这个步骤通常可以保证试样确定地安装在试样架上不起皱,同时试验可以进行了。
A.5.3安装磨料
仔细用双面胶带安装磨料。
在磨料的表面放上试验机所配备的砝码压平磨料,然后放置保持框并按次序用对角螺丝旋紧的方式均匀将其紧固。
确信磨料被牢固定位且没有任何褶皱。
A.5.4安装试样架
将试样架安装在顶板上,并给予(9±0.2)kPa压力,然后开动试验机。
每次从机器上取下试样架检查试样受试部位的磨损情况后,在重新装上机器前应再次紧固试样架。
若必须中断试验较长一段时间(例如整夜或整个周末),应将试样从试样架中取出,并将其表面朝上存放,再将一张干净的卡片或织物遮盖其上以起保护作用。
A.5.5评价方法
每次试验都应使用新的磨料。
在开始试验100圈后检查试样,如果没有磨损,则继续试验到500圈(性能等级2)。
如果仍没有磨损,继续试验至达到下一个性能等级。
在每个性能等级所要求的磨耗圈数达到时检查试样。
在规定的性能等级处每次进行试样检查时,试样和磨料都应用干净压缩空气(举例)进行清洁,试样架在重新装上机器前应紧固。
如果在某一个性能等级检查试样时发现磨损,所确定的等级应为前一个低的性能等级。
当磨损出现在一个试样边缘2mm范围内或者出现撕裂,该试样必须被舍弃,并且重新进行全部试验。
如果在第二次试验中,有至少一个试样试验失败时,两次试验中有效试样的最低值作为试验记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抗切割性试验方法
注:
本试验不适用于以类似锁子甲的非常硬的材料制作的手套。
B.1原理
试样被一在规定的负荷下往复运动,同时作逆向旋转的圆形刀片切割。
B.2设备
设备(图B.1、图B.2和图B.3)包括以下部分:
a)一个圆形旋转刀片水平往复运动的测试台。
水平运动距离为50mm并且刀片的旋转与其运动方向完全相反。
产生的刀片最大正弦切割速度的最大值为10cm/s;
b)加在刀片上产生(5±0.05)N压力的质量块;
c)圆形刀片直径(45±0.5)mm,厚度(3±0.3)mm,总切割角在30°~35°之间(见图B.3)。
刀片应为钨纲所制,硬度在740HV~800HV之间;
d)放置试样的导电橡胶(硬度(80±3)IHRD)支撑架;
e)如图B.1所示的试样夹持框;
f)检测割穿时刻的自动装置系统;
g)校准精度为0.1周的周数计数器。
B.3试样
每条试样宽为(60±6)mm,长为(100±10)mm,由斜裁取得。
如果试样是由几层未粘合的材料组成,应对包括所有层面材料在一起的完整试样进行试验。
每个手套系列应取两个试样。
B.4比对试样
比对试样的尺寸与测试的试样一样。
比对试样为棉帆布,其技术要求在B.5中给出。
B.5帆布
织物经纱和纬纱:
由开口端纤维纺成的棉纱;
经纬纱线密度:
161tex;
经向复纱:
双股S捻280t/m;
单纱:
z捻500t/m;
纬向复纱:
双股S捻280t/m;
经纱:
18纱/cm;
纬纱:
11纱/cm;
经缩:
29%;
纬缩:
4%;
经向拉伸强力:
1400N;
纬向拉伸强力:
1000N;
单位面积质量:
540g/m
2;
厚度:
1.2mm。
对着经向斜裁比对试样。
其他的技术要求见附录H。
B.6试验方法
在橡胶垫上放一张大约0.01mm厚的铝箔,其上覆盖一张(65±5)g/m2且不超过0.1mm厚的滤纸。
该纸的目的是为了在测试中固定试样,同时避免检测到由于某些织物中存在钢丝或薄针织物结构间的缝隙而导致的意外割穿。
在夹持框中比对试样应不受张力地放在铝箔的上面。
夹持框固定于台上,持刀臂下降至比对试样上。
在试验前,按如下所述检查刀片的锋利程度:
在比对试样割穿时,记录周数(C)。
如果所预期的性能等级小于3,则周数应在1和4之间,如果所预期的性能等级等于或大于3,则周数在1和2之间。
如果周数少于1,应通过在三层比对织物或任何合适的抗切割材料上进行切割移动来降低刀片的锋利程度。
试样用同样方法进行试验,并记录周数(T)。
每个试样进行五次试验,每次试验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a)在比对试样上试验;
b)在试样上试验;
c)在比对试样上试验。
如果结果处于两个性能等级之间,试验应用新的刀片重新进行。
记录最低的平均值。
对于高抗切割材料,如果在第一个顺序完成后比对试样的周数显示大于3的话,刀片应更换。
该顺序应重复两次,每次用新的刀片,指数i的计算根据B.7进行。
最终的指数值(I)取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最小值。
B.7试验结果的计算
结果应按照表B.1给出。
表示在试样切割Tn前后比对试样周数的平均值,其计算按下式:
每个试样的最终指数值I按下式计算:
式中:
如果T=0,I的最小值为1。
I是一个没有单位的数字。
报告应给出10个in结果。
性能等级由两个计算所得指数的最低值确定。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抗撕裂性试验方法
C.1原理
抗撕裂性定义为在一矩形试样上撕裂所需的力,矩形试样事先被沿着其长度方向切开一半长度的切口。
C.2设备
应使用配备有低惯性力测量系统的拉力试验机。
C.3试样
试样尺寸如图C.1所示。
试样尺寸为(100±10)mm×(50±5)mm。
在试样纵向距边缘(25±2.5)mm处切一(50±5)mm长的切口。
切口的最后1mm应使用锋利的新刀片切割笔直并与试样表面垂直。
C.4安装试样
每一经预切割而成的细条(图C.2)应至少有20mm的部分由拉力试验机的夹具夹持。
夹具间的距离至少有10mm,以保证拉力方向与试样纵向平行。
C.5试验方法
C.5.1撕裂力用X—Y记录装置记录。
拉伸速度为(100+10)mm/min。
试样应完全被撕裂为两半。
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撕裂可能不是沿着试样的纵向。
C.5.2如果试样在超过75N的力时还没有被完全撕裂为两半,则试验可以停止,然后记录所达到的最大的力。
C.5.3同一手套系列应取四只不同手套各取一个试样进行试验。
如果试样是由几层未粘合的材料组成,则试验应对每层材料进行,等级按获得的最高值确定。
C.5.4两个试样应以手套方向即从袖筒至指尖方向试验,另两个试样应以横跨掌部宽度方向试验(图C.3)。
C.5.5每个试样的抗撕裂性取记录的最高峰值。
等级则按四个值的最低值确定。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抗刺穿性试验方法
D.1原理
抗刺穿性用一规定尺寸的钢钉刺穿固定于夹持装置上的试样所需的压力来定义。
该性能不应与细尖物或针所施加的刺穿相混淆。
D.2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部分:
——一台量程从0N至500N的低惯性压力器具;
——一个中心位于器具轴线上的钢钉,尖锐程度要求和尺寸,具体见图D.1;
——一个中心与器具轴线重合,用以夹持试样的夹具,具体见图D.2。
D.3试样
裁取的试样为圆形,直径至少为40mm,其上的接缝、加强或增厚部位应位于夹持区域和穿孔点之外。
在有几层未粘合的材料的情况下,将这些材料叠加在一起进行试验。
D.4试验方法
D.4.1将试样外表面对着钢钉,固定在夹具中央。
D.4.2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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