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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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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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贯培训,2,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3,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新个人所得税法充分体现国家减税降费工作部署,与原个人所得税法比较,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每月3500提高至5000元;二是建立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税制,税目由9项减少至8项,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至综合所得,由原按月计税改为按年计税,新增扣缴义务人按月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4,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三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
“专扣”),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及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允许按照规定条件税前扣除;四是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率,调整20%以下税率级距,由原不超过9000元调至不超过25000元。
5,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1.累计预扣法:
具体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本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计算】上述公式中,员工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例1: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
(10000-5000-1500-1000)3%=75元;2月份:
(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3月份:
(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
3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预扣率20%,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例3:
假如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收入额:
2000-800=1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
120020%=240元例4:
假如某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收入额:
(40000-4000020%)70%=224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
2240020%=4480元,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14,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
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
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定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定额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学前教育:
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全日制学历教育:
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特别提示: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境内接受教育:
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http: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每月定额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定额3600元/年。
例外:
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定额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定额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每月定额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
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定额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定额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
每月定额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
每月定额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定额扣除。
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租金,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
每月定额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定额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
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老人,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标准方式,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备查资料,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大病医疗,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2023/7/8,29,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30,员工个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简称扣除信息表)方式分为四种,员工可自行选择:
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报(全部信息收集和更改均可通过手机完成,无需与公司签字盖章任何纸质资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报(北京需要去税务大厅完成注册;辽宁可通过手机码完成注册)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电子信息表需要打印后员工与公司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留存备查)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纸质信息表需要员工与公司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留存备查)为方便员工报送信息的便捷性以及后期更改或更新信息的方便性,强烈推荐公司员工选择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报送。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31,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可通过下列下载渠道:
(一)苹果APPStore苹果APP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
可在APP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
(二)安卓终端应用
(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
员工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
(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
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
员工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32,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
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
(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员工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
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各省电子局网站。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以子女教育为例,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APP端填写,远程办税端APP端,公司个税申报端信息集成,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电子税务局填写,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电子税务局填写,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电子税务局填写,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电子税务局填写,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电子税务局填写,远程办税端电子税务局,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表格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电子表格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53,注意事项:
1.员工务必真实、完整、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2.员工对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员工通过个税APP报送给公司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无权修改或删除。
3.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不得同时享受。
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需报送。
5.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支持资料由员工自行留存保管至少5年,以备税务局检查或个税汇算清缴时使用。
6.符合条件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不得跨年结转使用。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54,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单位扣,员工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公司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
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员工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公司,公司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计算扣缴税款并进行申报,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远程办税端提交,远程办税端自行扣,员工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办法,59,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60,海外员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外派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具体流程如下:
1.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户籍所在地与境内经常居住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4.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61,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积极开展专项分析,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抵免方法,1,2,4,3,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人申请退税,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个税汇算清缴期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02,04,03,01,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上述扣除。
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可扣除的项目,收入额的计算方法,需要特别说明事项,年度汇算清缴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适用的税率/预扣率,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项综合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关于“按次”的具体规定,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64,目录,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二、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三、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介绍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五、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方法六、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七、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情形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
(一)最新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税计算办法,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
(二)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
(二)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人,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人,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八、特殊事项的涉税处理,(四)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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