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心得体会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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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心得体会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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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社会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第一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社工万人培训心得体会》
社工万人培训心得体会
2022年6月份我参加了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举办的社工万人培训班,经过这次培训,我对社区工作、社区工作方法、社区工作价值观等都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简单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感受最多的是老师将我们以往学习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系统地将知识分块整理后传授给我们。
例如根据介入方法分为小组与个案两个专题,又根据服务对象分专题讨论。
这种“专题”式的授课模式让我们更专注于各个不同领所域呈现出来的问题及针对的技巧,在归纳与分析中加深了对不同技巧的认识与运用,可谓是“温故”。
同时,在课堂上通过分小组讨论让同学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与观念,是让同学们积极投身到知识创新与分享上来的一种良好方式,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增加了与老师的互动,可谓是“知新”、一举多得。
我本人非常喜欢课堂上这种讨论的环节,觉得在讨论过程中在表达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能听取其他人的观念与思想是互相促进与提升的一种良好方式。
并且在展示小组成果时,展示的是智慧也是分享的喜悦。
近年来,社区工作在我国有了很大的发展工作领域的扩大从传统的弱势群体到各种有需要的人士,从对弱势人群的服务到关注公共问题;工作思路的拓展-从救济、救助到发展性的服务,从治疗到预防;工作方法的发展-直接社区工作方法-个案、小组、社区,间接社区工作方法-社区行政、社区工作研究;助人价值观的变化-从施舍到服务,从帮助到协助,从自上而下到平等合作,专业主义与文化敏感性。
社区工作是在利他主义指导下的科学服务,它对促进社区管理的作用在于
(1)通过深入细致的社区服务可以化解矛盾,解决社区问题,减少社区冲突,维护社区秩序;
化)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反映民情民意,使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在一定意义上加强了政府的基层工作);(3)社区管理者可以吸收社区工作的价值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效果;(4)在“小政府大社区”格局下,社区工作机构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有利于形成社区的善治结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社工培训已结束。
在这次朝阳区组织的培训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认真听取了一次次精彩而又有现实意义的课程。
虽然培训中的课程并不一定与平日工作有直接关系,但社区工作分工不分家,掌握各个条块相关政策、情况是每位社区工作人员应该做到的。
新一代的社工应该以创新的理念在社区这个基层岗位发挥他应有的作用。
而作为年轻一代的社工,我们要把学习培训同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不妄每一次的培训和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努力提高服务居民、服务群众的本领和水平,真正为基层建设做出贡献!
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多办实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相信这也是朝阳区社会办组织我们培训的意义所在!
第二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社会工作学习心得》
社会工作心得
社会工作,是助人活动,是一种艺术,是一个专业。
现代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秉承利他助人的价值观,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活动。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感受最多的是老师将我们以往学习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系统地将知识分块整理后传授给我们。
同时,在课堂上通过分小组讨论让同学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与观念,是让同学们积极投身到知识创新与分享上来的一种良好方式,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增加了与老师的互动。
我非常喜欢课堂上这种讨论的环节,觉得在讨论过程中在表达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能听取其他人的观念与思想是互相促进与提升的一种良好方式。
并且在展示小组成果时,展示的是智慧也是分享的喜悦。
近年来,社会工作在我国有了很大的发展工作领域的扩大-从传统的弱势群体到各种有需要的人士,从对弱势人群的服务到关注公共问题;工作思路的拓展-从救济、救助到发展性的服务,从治疗到预防;工作方法的发展-直接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小组、社区,间接社会工作方法:
社会行政、社会工作研究;助人价值观的变化:
从施舍到服务,从帮助到协助,从自上而下到平等合作,专业主义与文化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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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婚姻法心得体会》
篇一婚姻法学习心得
这学期利用公选课时间,我学习了《婚姻与家庭法》,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了解到婚姻与家庭制度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历史原因,正确理解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包括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亲属关系、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收养关系、夫妻关系等基本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能够运用婚姻法的理论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也是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婚姻法操作、运行的基本原则。
它贯穿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婚姻从表现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点的社会结合。
毛主席曾经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切关于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
”这句话真是一语道破婚姻法的玄机。
婚姻家庭制度,是基于一定经济结构的上层建筑,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构成的制度,它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正体现了一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要求。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家庭法,又称“婚姻法学”,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在我国习惯上称为“婚姻法”。
婚姻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
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及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从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演变看,婚姻自由是各国婚姻法律制度的一个核心立足点。
如何才能寻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和标尺,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合作,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
这不仅是一门立法技术,更是一项社会管理的综合艺术。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既然法律是一张网,而不是一堵墙,法律有网可以让人来钻,而众人推墙墙必定要倒。
婚姻法这张网的网眼究竟多大才能有其度而立之恒,这真不是惟法是举才能解决的。
我个人认为,道德自律的加强与公民整体人文素质的提高,才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正途所在。
婚姻法的立法一定要考虑给道德预设一定的空间度,只有这样,才能“导之以德、齐之以法”,婚姻法的法律制度才会在道德正义的辅佐下,发挥其更大的行为规制功能和作用。
婚姻自主权是一种事实,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
婚姻自由却是婚姻内在价值的体现,是婚姻的题中之义和价值评判。
有了婚姻自主权并不等于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对婚姻自主权的肯定和界定,即就其性质来说,婚姻自由是对婚姻自主权的肯定,就其范围来说则是对婚姻自主权的界定。
婚姻既是一种契约,当然应该建立在真实合意的基础之上。
婚姻作为一种权利,所以应该可
以自由地行使或不行使,只要符合法律规范的允许性规定而不违反其禁止性规定。
我们说自由是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一切事情,婚姻自由也应如此。
总之,婚姻具有契约的本质特点,它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种协议在双方间产生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婚姻是种契约。
婚姻契约不仅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而且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市民社会的发展与完善。
篇二学习新《婚姻法》体会
创建和谐家庭打造幸福生活
学习新《婚姻法》体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构建和谐家庭,打造幸福生活。
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家庭模式;是民主平等、学习求知、创业致富、道德高尚、环保节约的家庭追求。
那么我们应如何创建和谐家庭,打造幸福生活呢?
一、树立民主平等的家庭氛围。
建设和谐家庭,关键在于建立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它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夫妻关系的民主平等化。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根本,一切家庭关系都是以夫妻关系为中心展开的。
因此,建设和谐家庭,首先要建立男女平等、两性和谐的夫妻关系,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要认真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要正确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应遵循互敬互爱,互信互帮,互慰互勉,互让互谅的原则,在增强法制观念的同时加强思想和道德修养,时刻以良好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彼此忠诚,互相爱护,同甘共苦。
二是亲子关系的民主平等化。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子女赡养、尊敬老人两方面内容。
亲子关系的和谐关系到整个家庭关系的和谐,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平等的,应该相互了解、相互接纳、相互学习、相互爱护,履行各自的义务,营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助人为乐的家庭氛围,共同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三是家庭其他关系的民主平等化。
处理好兄弟姐妹、婆媳、姑嫂等其他家庭关系,也是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内容。
四是邻里之间要相识相知,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做到邻里一家亲,架起温馨和睦的邻里之桥。
要在家庭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团结奋斗、荣辱与共的家庭关系,引导每个家庭成员在经济上、生活上互相关心、提供方便,情感上加强交流,社会事务上相互支持,正确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共同构建和谐的大家庭关系,为和谐家庭的建立奠定平等进步的基调。
二、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建设富裕家庭。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和谐的家庭关系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
因此,家庭成员应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在当今时代,还应树立创业意识,在创家业、创事业、创企业的时代热潮中争先创优、有所作为,创业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动力。
摩尔根曾经说过“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高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
”要引导家庭成员树立不断创业、创造的观念,为和谐家庭的发展提供经济动力和物质保障,
三、创建学习型家庭,提高家庭素养。
学习进取是提高家庭成员素质的可靠保证,家庭成员素质的提高是实现家庭和谐的重要前提。
为此,家庭成员应树立“知识立家、知识兴家、知识富家”的读书学习理念。
引导家庭成员围绕“重家教、以德立家;学法律、以法护家;用电脑、信息富家;读好书、文化兴家”的内容,发挥学习的灵活、互动性,增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探索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家庭成员全员参与学习、父母带头学习、互动创新学习,形成“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家家是学习之家、人人是学习之人”的家庭学习理念,创造“民主、温馨、相互尊重的学习环境,努
力做到”三多三少“(即少吃一包烟,多买一本书,少打一回牌,多读一本书,少一点应酬,多学一点知识)。
四、养成良好淳厚的家风。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营造温馨、和谐、健康、文明、向上的家庭环境是每个家长的责任与义。
家风是一种由父母(或祖辈)所提倡并能身体力行和言传身教、用以约束和规范家庭成员的一种风尚和作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所长期培育和形成一种文化和道德氛围,有一种强大的感染力量,是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的集中体现。
家风一经形成,就能不断地继承发展,并有着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前后相继、陶冶家庭成员性情的作用。
家风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它既能在思想道德上约束其成员,又能促使家庭成员在一种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氛围中不断发展。
家风问题,事关家庭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
一个良好的家风,必然有利于家庭的和睦,使家庭成员工作学习起来心情更加愉快。
家庭成员应该共同努力,从而在家庭中形成尊老爱幼的风尚、孝敬父母的风尚、勤俭持家的风尚、诚实守信的风尚、勤奋好学的风尚;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共同营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道德高尚、身心健康、团结和谐、蓬勃向上的家庭氛围;应当努力把我们的家庭打造成为一个才艺家庭、学习家庭、和谐家庭、爱心家庭、诚信家庭、知识家庭、书香家庭。
使我们在家庭的熏陶下,我们的思想时时得到净化,处处得到升华。
篇三学习《婚姻法》的体会与感悟论文
感悟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学期,我选修了家庭婚姻法这门选修课程。
首先,对婚姻法要
有一定的整体的认识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
其内容主要包括关
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从
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
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其特点包括广泛的适用性,强烈的伦理性,
鲜明的强制性。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能够运用婚姻法的理论知识,分析
实际案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五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和计划生育。
针对这五项基本原则我有自己的体会,现在我浅谈下自己的感
悟。
首先,婚姻自由指的是自然人在法律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婚
姻问题,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就为婚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
律保障,这是对以前买卖婚姻的鞭笞,也为严厉打击重婚罪提供法律
依据。
现在社会我们可以自由的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不受等级制
度的约束,这不仅保障了结婚的自由而且还包括离婚自由,对于感情
彻底破裂的夫妻,赋予他们重新追求新生活的权利,相信在今天孔雀
东南飞的悲剧不会重演,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好女不侍二夫的落后观
念,在一定程度上看,离婚导致了家庭的解体,但长远来看利于社会
的和谐和安定,婚姻自由其实为女性的婚姻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在落后地区不乏仍存在娃娃亲,童养媳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法律
有待于进一步普及和推广。
其次,一夫一妻制打破了传统的一夫多妻制,是对妇女合法地
位的肯定和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彰显了新时代的女
权主义。
然而这必然涉及第三者,甚至是第四者的问题,现在比较流
行一句话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如果一个男人在外面包养
女人,则必然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
关于第三者,除了第三者和男
人生的孩子,该得到应有的抚养。
第三者其余一切都不该受到保护法
律,相反,法律还应该追究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破坏社会安定的责
任。
如果合法妻子因此而死亡(包括自杀),都应该追究第三者和不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忠男人的刑事责任。
婚姻法应该保护婚姻,也应该保护婚姻中的孩子。
否则,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不稳定,必然会累及整个
社会。
当然,对于第三者的行为,有人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认为有
能力包养第三者的都不是一般人,许多涉及生活作风腐化的高官,指
出当小三的婚姻生活走到尽头时,她们会揭发他们的腐化生活,对于
国家廉政建设功不可没,我认为这是戏言。
基于爱情的第三者婚姻生
活我表示理解,但法律不容忍,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该像过街老鼠人
人喊打,她们去破坏别人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
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立法加强保护。
针对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项基本原则,妇女是不同
于男子的社会群体,担负着社会生产和让人类自身生产的两副社会重
担,婚姻家庭法对此作出特殊规定,在离婚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尊老爱幼是我国光荣的传统美德,从孩提时代,
我们就被灌输我们应该学会赡养父母,抚养儿女。
一直以来妇女儿童
老人都被视为弱势群体,对于她们的立法保障也越来越多,国家立法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的行为,对于老人,建立起了医疗保健制度和
养老机制。
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对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我国是个人口大国,人口数量多,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人口素质低是我国人口的国情,应认真贯彻少生优生原则,提高人
口素质,现在人们的思想觉悟逐渐提高,一个家庭一个孩子值得提倡,
利于建设美满幸福的家庭,但是在落后地区,有的家长追求要男孩,
养儿防老,这种观念太落后了,属于文化糟粕,不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以上是我对五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感悟,婚姻是一种契约,应该
建立在真实合意的基础之上。
婚姻作为一种权利,所以应该可以自由
地行使或不行使,只要符合法律规范的允许性规定而不违反其禁止性
规定。
我们说自由是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一切事情,婚姻自由也应如此。
总之,《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必不可少的一项法律依据,
学习婚姻家庭法对我们以后的生活指明了道路,为公民的日常婚姻家
庭生活提供了可以遵循的条例。
对婚姻家庭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作用。
第四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婚姻家庭法心得_
(2)》
学习婚姻家庭法的心得体会
刘泰愚071102316
记得上学期我在参加11级新生辩论赛时有一场便是“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否鼓励了人们耍流氓”,由于那次的比赛对婚姻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这学期学习婚姻家庭法这门课程也算是对上学期的一个知识延伸吧,特别是进入大学以后慢慢的认识到自己离婚姻和家庭越来越近了,并且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需要用《婚姻法》的相关知识来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婚姻家庭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婚姻家庭生活的规范,也是对社会道德补充。
所以,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了解和学习婚姻法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
通过对婚姻家庭法的学习是我们对家庭和婚姻,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清晰和系统的认识,必将在我们今后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自己在婚姻家庭法学习中的系的体会。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也是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婚姻法操作、运行的基本原则。
它贯穿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婚姻从表现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点的社会结合。
然而,在当下,离婚率持续走高,离婚似乎越来越流行,于是造成这样一种现象——在围城里的挣扎着想出来,在围城外的拼命想进去。
对于我们这些不久就将面临爱情和婚姻的少男少女来说,婚姻的选择还是需要慎重的。
但是,一旦选择了就要勇敢爱下去,放手去经营。
感情、婚姻就像一件瓷器,做好它费劲心思,打破它却很简单,若想将碎片复原则很麻烦。
所以说感情需要经营,婚姻也需要经营。
很多时候,处在婚姻中的人们却不懂互相体谅对方,不懂宽容对方,不愿意用心经营感情、经营婚姻,才导致美好的婚姻破裂。
婚姻也需要爱情,夫妻间需要浪漫的气氛做感情的润滑剂。
妻子在家也应时刻注意保持在丈夫面前的美丽形象,同时丈夫在工作、事业之余也不要忽视了妻子,要抽出时间陪伴妻子,时刻不忘在生活中制造一丝浪漫的气氛。
只有夫妻都努力经营感情和婚姻,夫妻才能相濡以沫。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
如今很多大学生都会尝试爱情,我也不例外。
然而,有的因为谈情说爱荒废了学习,有的只注重异性外表,追求感官上的愉悦,有的把爱情当做谋取功利的手段,这些爱情往往不能发展成为幸福的婚姻。
正确的恋爱观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有机的结合。
婚姻与爱情不同,婚姻需要更多的责任。
婚姻中,恩爱的夫妻,既互相拥有又相互独立。
对待婚姻不能游戏,应该努力经营。
生活中,丈夫要取悦妻子,妻子要取悦丈夫,至于如何取悦,这是一门艺术,这是每个要踏入婚姻中的人必须面对和认真思考的。
制度和婚姻家庭立法,都不能无视这种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制度,是基于一定结构的上层,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构成的制度,它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正体现了一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要求。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家庭法,又称“婚姻法学”,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在我国习惯上称为“婚姻法”。
婚姻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
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及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婚姻既是一种契约,当然应该建立在真实合意的基础之上。
婚姻作为一种权利,所以应该可以自由地行使或不行使,只要符合法律规范的允许性规定而不违反其禁止性规定。
我们说自由是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一切事情,婚姻自由也应如此。
而鉴于当不久前新婚姻法的出台也激起了轩然大波,我在此也便表达一下个人对新婚姻法的一些看法吧
在个人利益至上以及女性主权方面比中国高很多的西欧国家,有关婚姻的法律中都明确规定女性是弱势方,分割财产时要给予充分考虑。
在英国,房产即使不在女方名下,也可分享;在法国,若一方出轨将接受“惩罚式”财产分配。
在日本,妻子可获得丈夫一半退休金。
在美国,法律倾向于保护女性等等;即使在没有房子情结的西欧国家,离婚时都会充分考虑到女方的居住问题以及要保持她前段婚姻中同等的生活水平而需男方无偿租出其所有房屋至其另组家庭为止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可以说,西方男人若想离婚,代价恐怕有点大。
而如今三的出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男方首付并将名字登记于自己名下的,房子与女方毫无关系,使本以感情为纽带的婚姻关系,沦为赤裸裸的财产博弈关系,以致对妇女在婚后操持家务、生育子女,有的甚至放弃职业生涯转为家庭主妇等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对社会稳定的贡献可能获得房屋产权的补偿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这不仅违背了我国长期以来建立的以共同财产制度为核心的婚姻财产原则,而且剥夺了专事家务妇女的房产共有权利,更剥夺了以个人收入供养子女和家用的职业妇女的房产共有权利。
我认为,该解释注重保护了有产一方,也是强势的一方,但没有考虑到特别是中国广大农村婚姻家庭的实际情况,没有兼顾到广大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保护,对弱势一方明显不利,可能导致女性“净身出户”。
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可能对因房价暴涨而扭曲的婚姻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在未出台一份婚姻中弱势方可得到哪些可操作性补偿的规定,却出台了剥夺弱势方可能得到补偿之一的司法解释三,这实在有悖于婚姻法中的“保护女性原则”,牺牲了法律的公正性。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必不可少的一项法律依据,虽然它存在许多为争议,但确实为公民的日常婚姻家庭生活提供了可以遵
循的条例,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权利,对婚姻家庭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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