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docx
- 文档编号:15886769
- 上传时间:2023-07-08
- 格式:DOCX
- 页数:93
- 大小:740.43KB
验收报告.docx
《验收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验收报告.docx(9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验收报告
深圳港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评价单位:
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温致平主任(高级工程师)
深圳港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
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调查单位法人代表:
温致平高级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
党川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
编制人员:
姓名
职称
上岗证号
负责专题
签名
党川
高工
B2831003
1-2章
曾超
工程师
B2831009
第3章
曾贤桂
高工
B2831010
4-5章
何晋勇
工程师
B2831017
6-7章
罗欢
助工
B2831019
结论
附录:
附件1: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委托书,2006年10月9日;
附件2: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环批﹝2002﹞14230号;
附件3:
《关于深圳港赤湾港区12#-13#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板)的批复》深环批函﹝2003﹞039号,深圳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2月24日;
附件4:
《关于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计﹝2003﹞1010号,深圳市发展计划局,2003年12月8日;
附件5:
《关于调整深圳市2003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深计﹝2003﹞692号,深圳市发展计划局,2003年8月15日;
附件6:
《关于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交复﹝2003﹞572号,深圳市交通局,2003年12月24日
附件7:
《关于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深交复﹝2004﹞24号,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1月16日;
附件8:
《深圳市水运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深港建施﹝2004﹞06号,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4月26日;
附件9:
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12月2日;
附件10:
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口经营业务审核书,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12月2日;
附件11:
《监测报告》HWT2006/0045号、HWS2006/0245号深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6年10月26日;
附件12:
《检测报告》SZP06102110851号,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10月31日;
附件13:
《监测报告》WY2006/0094号,深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6年9月20日;
附件14:
《监测报告》WY2003/00164号,深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3年3月11日;
附件15《废矿物油、污水、杂废物处理协议》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16:
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环保验收公众参与调查表(选10份)
附件17:
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深圳港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1.前言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内容为“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
深圳港赤湾港区位于珠江口东岸,南头半岛的西南端部,与香港元朗和流浮山一水相隔。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珠江三角洲地区、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五”和2010年发展纲要的实施以及深圳市二次创业计划的启动,赤湾港的吞吐能力落后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显现。
由于赤湾港区三面环山,陆域范围比较有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港区的长远发展。
为此,赤湾港依据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赤湾岸线和水域资源,采取建设与经营交叉同步进行,进行突堤码头和东岸线工程的建设。
东岸线经陆域回填、形成护岸后,用作陆域仓储和堆场用地。
根据深圳市交通局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工程设计规模按照5万t级多用途泊位建设,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98万吨/年,其中杂货15万吨/年;集装箱10万TEU/年;泊位长度456米;码头水工结构按兼顾10万吨级船舶靠泊设计。
集装箱种类有普通箱、冷藏箱、特种箱等(规划中不含危险品箱)货种主要有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及少量农副产品等。
进口以空箱为主,出口以重箱为主,约占90%。
总投资约19104万元人民币。
2002年10月,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深圳港赤湾港区12#-13#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3年2月24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批函〔2003〕039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批复。
(见附件3)
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于2004年4月28日取得深圳市交通局开工许可证(见附件8)后开始施工(12#码头在2003年12月通过深圳市环保局环保验收),于2005年6月28日竣工,并与当年7月投入试运营,目前正进行该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
为搞好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的要求,应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查、监测,为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受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承担该工程的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通过认真研读工程资料、现场调研踏勘、详细核查工程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系统分析现场监测结果,在调查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本项目
本项目
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
2.总论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1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11;
(1O)《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MARPOL73/78)》,国际海事组织,1978年(2002年修订版);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l;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1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3;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5;
(16)《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1999.11(2004.6修订);
(17)《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2005.6;
(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2003.6;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12;
(20)《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交通部,1994.9;
(2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
2.1.2工程资料及相关批复文件
(1)《深圳港赤湾港区12#-13#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2002.10;
(2)《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初步设计》,中交三航院,2003.8;
(3)《关于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深交复[2004]24号,深圳市交通局,2004.1.16;
(4)《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环函批[2002]14230号
(5)《关于深圳港赤湾港区12#-13#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板)的批复》,深环批函[2003]039号,深圳市环境保护局,2003.2.24;
(6)《深圳市水运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深港建施[2004]06号、深圳市交通局,2004年4月26日。
2.1.3其他
(1)《深圳港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阶段竣工验收建设、施工、质监、安监管理报告》深圳市港口安全监督站日期:
2004年4月26日~2005年6月28日
(2)《深圳港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委托书,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06.10.11。
2.2调查目的及原则
2.2.1调查目的
(1)调查工程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运行;
(3)调查工程在水、声、大气等方面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和工程污染源监测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及达标排放情况、生态恢复效果等。
对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和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调查的结果,客观、公正的从技术角度分析该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2.2.2调查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2.3调查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
2.3.1调查范围
与环评报告的评价范围保持一致。
即陆域调查范围为以工程几何中心为圆心,半径约2km以内的陆域,并适当外延至环境敏感点,调查面积约13km2。
;海域调查范围为以港池水域及港区排污口周围500m内为主。
具体位置见图2—1。
2.3.2调查内容
(1)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建设情况及其变更情况;
(2)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其在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的落实情况调查;
(3)生态影响调查,防护措施、恢复措施和效果调查;
(4)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调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效果调查;污染物排
放总量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环境保护目标数量、类型、分布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和环保措施及其效果调查;
(6)公众意见调查;
(7)环境管理状况、清洁生产水平调查;总量控制目标可达性调查;
(8)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调查;(9)工程环保投资情况调查。
2.3.3工作程序
码头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包括验收申请与准备阶段、验收调查阶段和现场验收检查阶段。
具体工作程序见图2-2。
本项目
环境敏感点
水域调查范围
陆域调查范围
本工程范围
图2-1调查范围及敏感目标图
建设方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调查单位
调查单位接受委托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研读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设计资料及其批复文件、工程竣工资料、其他基础资料
确定验收调查范围、因子、重点及方法,制定初步踏勘工作方案
初步踏勘现场
进行现场踏勘
污染源和敏感点调查
工作调查
环境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调查
环境概况
调查
编制实施方案
确定验收执行内容
确定验收执行标准
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
现场踏勘环境监测
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
公众意见
调查
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检查
编制调查报告
公众意见分析
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图2-2港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程序
2.4验收执行标准
2.4.1环境功能区划
经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目前近岸海域、声和大气的环境功能区划与环评时一致,没有变化。
(I)水环境:
项目位于12#泊位至蛇口港之间海域,所在海域为四类环境功能区;
(2)声环境:
本工程所在的赤湾港区为3类标准适用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为4类标准适用区;
(3)大气环境:
港区及保护目标所在区域均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2.4.2本次验收执行标准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原则采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采用的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核定。
2.4.2.1环境质量标准
(1)海水水质:
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97)中的第三、四类标准,其中港池水域及港区排污口500m区域内水质执行第四类标准,其他调查区域执行第三类标准。
具体限值见表2.4一l。
表2.4-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97)(摘录)单位:
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第三类
第四类
1
PH(无量纲)
6.8~8.8
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
2
COD
4
4
3
悬浮物(SS)
人为增加的量100
人为增加的量150
4
石油类
0.30
0.50
5
溶解氧>
4
3
6
无机氮(以N计)
0.40
0.50
7
活性磷酸盐
0.030
0.045
(2)沉积物:
采用国家2002年颁布了《海洋沉积物质量》(GBl8668—2002)中的第三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02。
表2.4-2海洋沉积物质量(摘录)
序号
污染因子
第三类
1
铜(×10-6)
200.0
2
铅(×10-6)
250.0
3
锌(×10-6)
600.0
4
镉(×10-6)
5.0
5
汞(×10-6)
1.00
6
砷(×10-6)
93.0
(3)大气环境: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4。
表2.4-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摘录)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限值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TSP
/
0.30
SO2
0.50
0.15
NO2
0.24
0.12
(4)声环境:
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3类和4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5。
表2.4-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摘录)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2.4.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
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
据调查,项目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经汇集后进入9#泊位处的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汇入港区雨水网路排海。
上述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中的二时段二级标准。
具体限值见表2.4-6。
表2.4-6广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
(摘录)单位:
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
二级标准
1
悬浮物(SS)
100
2
PH(无量纲)
6~9
3
化学需氧量(COD)
110
4
石油类
8.0
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10
(2)噪声: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Ⅲ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GB12523-90),具体限值见表2.4-7和表2.4-8。
表2.4-7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摘录)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Ⅲ类
65
55
表2.4-8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单位:
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转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75
55
2.5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本次调查对调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逐一进行了核查,调查结果显示,敏感目标与环评时一致,见表2.5-1,具体位置见照片2-1~照片2-6。
表2.5-1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环保目标
与工程相对位置和距离
简况
海域
港区水域
东方,约0.8km
四类海域功能区
赤湾航道
码头南端,约200m外
三类海域功能区
矾石水道水域
西方,约3km外
三类海域功能区
陆域
生活区
北向,约1.75km
小学幼儿园、医院、居民区
左炮台
东向,约1.0km
历史古迹
天后宫、少帝墓
东北向,约1.85-2.5km
旅游景点
石油大厦
东北向,约1.75km
办公区域
照片2-1海运大厦照片2-2石油大厦
照片2-3天后宫照片2-4生活区
照片2-5少帝墓照片2-6赤湾小学
2.6调查重点
本次调查的重点是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水达标排放情况,风险事故的防范及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情况等。
3.工程概述
3.1工程概述
3.1.1地理位置
赤湾港位于珠江口东岸,南头半岛的西南端部,与香港元朗和流浮山一水之隔,地理坐标为113052′20”E、22027′40”N,陆路至深圳市区约30KM,水、陆路距离广州约150KM,水路距离珠海、澳门、香港中区均约36KM,水陆四通八达。
本工程位于深圳赤湾港区的突堤及港池的东段岸线上。
13#泊位位于赤湾港区最南段,西北与已经完成的12#码头相邻,东南隔海域与蛇口港区三突堤(SCT)遥遥相望,东侧为港池水域,西南是赤湾航道。
工程建设的地理位置与环评时相比没有变动,区域位置情况见图3-1。
照片3-1西北面与12#码头相邻照片3-2东南面海域
照片3-3东侧的港池水域照片3-4西南的赤湾航道
3.1.2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赤湾港区属燕山二期花岗岩,残积层厚度一般为1.5-3.5m,内港基岩分布在设计低潮位下8-18m,外港基岩分布在设计低潮位下20-29m。
根据1990年版《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的划分,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图3-1工程区域图
(2)水文
本海区为不规则半日潮型。
平均高潮位2.31m,平均低潮位0.95m。
平均涨潮历时6h18min,平均落潮历时6h25min,涨潮最大流速出现在转流后3h左右,达到1.48m/s;落潮流速一般大于涨潮流速。
流速垂线分布为表层大于底层,各层流向有一定夹角,最大落潮流速为1.91m/s。
以风浪为主,涌浪少见。
由于珠江口附近岛屿很多,深圳湾口西侧内伶仃岛和矾石浅滩为屏障,外海涌浪很难传入。
根据实测资料表明,无浪日占全年29%,H1/10<0.5m的天数占90%以上。
实测最大波高为1.0~1.2m。
(3)气象条件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内气候温和,四季如春。
年平均气温22.50C;风向频率有季节变化,常年风向为E向,频率为23%;次风向为SE向及N向,频率分别为14.2%和12.4%。
强风向为SE向,实测最大风速为30m/s;次强风向是E向及W向,实测最大风速为27m/s;年平均降雨量1578.4mm,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降水总量的83%;雾日多集中在2~3月份,并以3月为最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5%。
3.1.3工程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根据2003年8月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03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确定了由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呈报的《关于赤湾港区13#泊位的立项申请》,符合深圳市交通局的《深圳港总体布局规划》要求,赤湾港13#泊位的合理定位是作为弥补深圳西部港区拥有锚地规模小,深水泊位少的现状,在已有的12#泊位基础上,增建一个5万吨以上的多用途泊位。
并以外贸集装箱(重箱)出口为主,进口以空箱为主的码头。
其设计吞吐能力为98万吨,其中集装箱10万TEU/年、钢材15万吨/年。
整个赤湾港目前有22个大中小(含石油基地)泊位。
其中项目港池东部为南海石油勘探后勤基地,已经建成7个泊位;东侧有壳牌石油公司和港务公司油品泊位2个;港池后部顺岸部分为1#-6#泊位(以散杂货、化肥中转码头为主);防波堤内、外侧已经建成9#-12#深水泊位,本工程位于12#泊位东南,,与9#-12#深水泊位直线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见图3—1)。
3.2工程建设过程
(1)2003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中交三航院编制了《赤湾港区13#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03年12月8日,深圳市交通局以深交复[2003]572号文批复了项目建议书;
(3)2002年10月,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写并完成了《深圳港赤湾港区12#-13#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2002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中交三航院编写并完成了《赤湾港区13#码头工程初步设计》;
(5)2003年2月,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函批[2002]14230号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给予批复意见;
(6)2003年2月24日,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深环函批[2003]039号文,对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板)出具了批复;
(7)2004年1月16日,深圳市交通局以深交复[2004]24号文批复了工程的初步设计;
(8)2003年12月,深圳市交通局以深交复[2003]572号文批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9)2004年2月,前期疏浚工程开工。
(10)2005年7月,13#泊位相继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3.3工程建设及变化情况
3.3.1建设规模及变化
3.3.1.1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一个能停靠第四~第六代集装箱船舶为主的多用途泊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码头主体工程、护岸工程、陆域回填、堆场道路工程以及与码头配套的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变化情况见表3.3-1,配套工程详细情况见表3.3.2。
表3.3.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现状值
环评值
变化情况
1
设计年吞吐量
万TEU
20
15
增加5万TEU
2
泊位数
个
1
1
无变化
3
装卸桥
台
4
无描述
(岸桥)
4
轮胎式龙门起重机
台
20
无描述
(场桥)
5
码头岸线总长
M
456
355
增加101米
6
码头宽度
M
39
39
基本无变化
7
陆域总面积
万m2
15
30
环评为二个泊位和
8
基槽港池回旋挖泥
万m3
125
200
见变化情况说明
9
堆场、道路面积
万m2
8.3
8.3
无变化
10
港区绿化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验收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