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多发性案件的成因和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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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多发性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高校校园多发性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提供先进技术,是莘莘学子心目中的圣地。
高校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整个国家大局的稳定和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然而高校这片净土并非超然世外不受社会的影响,盗窃、诈骗、伤害等案件在校园内时有发生,而且近年来这些案件的发案率还呈现上升趋势。
这些多发性案件威胁着广大学子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着学校的安全稳定。
只有深入研究案件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严密防范并坚决打击,才能确保学校的和平与安定。
一、高校校园内多发性案件的发案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在高校扩大招生规模以后,校内就读的学生越来越多,校园的情况也更加复杂,这些情况导致高校内治安案件的发案率有上升的趋势。
校园里发生的案件虽种类繁多,情况各异,但总体看来,发案率最高的可以归结为三类:
盗窃、诈骗和伤害。
我们可以将这三类案件统称为校园多发性案件。
盗窃案一直以来都是校园里发案率最高的案件。
在大学里,学生通常在学校住读,贵重的物品都搁置在寝室里或随身携带到教室里,而寝室和教室的防盗措施并不十分完善,学生又往往疏于防范,所以失窃的情况经常发生。
诈骗案在校园内的发案率也一路攀升,与盗窃案不同的是这类案件是近几年来才开始在学校蔓延的,而且该类案件的作案主体一般为校外闲杂人员,他们往往利用学生的同情心和单纯善良的天性来骗取财物。
伤害案直接危害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三类案件中,这类案件的危害性是最大的,它的作案主体既有学生也有社会闲杂人员。
根据作案主体的不同,这类案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学生之间的殴斗,另一种是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伤害。
通常情况下,后一种案件的危害性要高于前一种。
二、高校校园内多发性案件的特点
大学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存有许多差异,所以,校园内的多发性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研究这些特点对于制定相应的对策,预防和打击这类案件相当重要。
笔者通过对高校内频频发生的盗窃、诈骗和伤害案件进行研究发现这些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发案的连续性
盗窃、诈骗和伤害类案件是校园多发性案件,大部分的学生都曾经是这类案件的受害者或见证人。
在这三类案件中又以盗窃案的发生频率最高,多年来这类案件一直在校园内蔓延滋生,屡禁不绝。
以学生为主体的盗窃案作案人多半是由于经济上或心理上的原因产生作案动机,以致铤而走险。
如果案件发生以后没有被查获,而作案人经济和心理上的问题又得不到彻底解决,那么他们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就非常大,盗窃案的连续性便由此而形成。
以校外人员为主体的盗窃案作案人,把目标设定为学校主要是因为学校的防盗设施比较简单,学生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便于行窃,而且难被查获,因此,这些人便常驻学校或校园周边,连续作案,由此导致盗窃案件的多发。
诈骗案近年来在学校频繁发生。
行骗者的施骗手段花样百出,有以招聘为由骗取学生财物的,有通过网络骗取信任后诈取钱财的,有装作身无分文来校寻亲访友骗取学生同情以诈取钱财的。
他们利用学生的天真善良屡屡得手,因此就把目标锁定在学校反复作案。
在校园内最为多发的伤害案当属学生殴斗这一类型。
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以18岁至22岁左右的青少年居多,年轻人血气方刚,产生纠纷后如果不能心平气和地解决,便有可能发生殴斗,一般而言,这类学生殴斗案件在体育类院校和理工科院校发生的居多。
学生之间发生殴斗,如果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殴斗双方宿怨难平,就很容易导致他们之间的再次殴斗。
所以校园伤害案件发案上的连续性也是非常之强的。
(二)发案时间和地点上的固定性
学校的生活比较有规律,在上课时间或者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里学生比较少,有时甚至整个寝室楼空无一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盗窃案的作案人容易得手,这就是校园内盗窃一般固定地发生于学生上课或放假时间内的原因。
案发的地点是学生们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最常见的是寝室,其次还有教室、食堂、开水房等地。
诈骗案与伤害案也主要发生在校园内学生活动最频繁的地段。
在时间上,这两类案件与盗窃案有所不同,它们往往发生于在校学生最多的时间内,所以假期发案率略低。
校园多发性案件发案时间和地点上的固定性是由学校生活的特定规律所决定的,而这一案发规律为高校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方案提供了线索。
(三)案件产生不良后果的破坏性
校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也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校园多发性案件的发生不仅仅对学生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还给学生的心理蒙上阴影,造成恐惧和怨恨,财产和身体上的伤害尚可弥补和恢复,然而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却是难以抚平的。
案件的受害者又是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旦他们的单纯和善良被人欺骗和利用,心态就极易发生扭曲,以致于误入歧途。
所以,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有时比财产与身体上的伤害还要严重,这些伤害有着极大的破坏性,有时甚至能摧毁一个学生的前途,改变他一生的命运。
例如,在盗窃类案件中,来自农村地区、困难家庭的学生作案人占一定比例。
个别困难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心理上很受刺激,一旦自我调适不当、道德品质薄弱,就可能抵御不住诱惑,铤而走险。
而被害学生可能由于失窃物品难以寻回,沮丧之下,产生报复心理,继而再去盗窃他人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三、高校校园内多发性案件的成因
近年来,由于校园由封闭型向半封闭型、开放型发展,校园人数增多,保卫组织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原因,造成校园内的各种安全问题呈上升蔓延趋势。
高校犹如一个小小的社会,这里人数众多,内部关系复杂,学生之间容易发生纠纷,社会人员容易混入学校,这些情况都为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然而高校也有不同于社会的特点,那就是学校的生活比较有规律,作为高校最主要群体的学生比较单纯且缺乏社会阅历,容易受到欺骗和蒙蔽。
(一)学生的防范意识比较差,缺乏警惕性,容易受到欺骗和蒙蔽
初人大学校园学习的学生多半是以前从未离开过父母的孩子,他们以前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之下,不曾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和体察到人心的险恶。
有些学生到学校后没有及时适应角色的转换,仍然将在家中的生活方式延续到学校的集体生活中来。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贵重物品不注意保管好,这种情况导致的财物失窃非常普遍。
比如,某高校一名大一的男生,将自己三千多元的高档手机随手放在寝室的抽屉里就出去踢球,回来后发现手机早已不翼而飞。
这样的例子在校园里数不胜数。
有的学生防范意识很差,他们单纯地认为学校是一片纯净乐土,应该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所以无须设防。
比如,在大学的自习室里,学生们出去打水、吃饭甚至午休时总习惯把书包等物品留在教室里。
有些校外不法分子发现了这个现象,便长期在大学自习室里守侯,伺机行窃。
此外,大学生们涉世未深,有着强烈的同情心,有时缺乏判断力,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欺骗和蒙蔽,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近几年,常有一些不法分子在校园里游荡,慌称来校寻人未果,钱财用尽又饥饿难耐,以博得学生的同情,达到自己诈取财物的目的。
(二)学校与社会的界限日益模糊,学生容易受到来自校外的侵害
大学校园占地面积比较大,难以在学校周围全部建筑起围墙,而且为了方便出人,学校一般都设有多个大门,有的学校由于城市规划和交通的因素,在校内还修有贯穿校园的公共马路。
这些情况导致学校与社会的界限相对模糊,学生很容易出校,校外人员也很容易人校,若是不法分子进入学校就极可能给学生造成人身和财产上的伤害。
开放式的校园使学生缺乏防护墙,很容易受到来自校外闲杂人员的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
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社会对高素质人才需求的增加,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与社会间隔越来越小,大学围墙的概念愈加淡化,这就对校园内的治安保卫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校园多发性案件的发案率势必有升无降。
(三)高校的防范措施尚不完善
大学生人数众多,在学校里过的是集体生活,学校不可能像家庭一样防盗设施完备,这使不法分子容易行窃得手。
与此同时,老师不能象父母一样,对每个学生照顾周全,学生缺乏严密的保护,容易受到侵害。
高校的组织机构虽一应俱全,有自己的保卫部门,但保卫部门的装备和人员都远不及校外的公安机关。
许多高校的保卫部门设备不足,安全防卫技术落后,缺乏应对案件发生的预案,而且许多高校保安都是保卫部门聘用的合同工,素质良莠不齐,他们中的一些人仅仅抱着打工赚钱的心态来工作,很难和保卫部门同心同德。
在人力和物力都相对缺乏的情况下,保卫部门要很好的承担起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任务是比较困难的。
四、高校校园多发性案件的防范与处理
我们对校园多发性案件进行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防范和处理这些案件的对策。
在对策的制定和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防范重于处理原则。
高校在应对校园多发性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将工作重点放在防范上。
学生是弱势群体,学校应尽量的给他们提供保护,应对校园案件时应当做到防患于未然,尽量让学生远离伤害。
案件发生以后即使能够妥善及时地进行处理,损失也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损失甚至是难以弥补的。
二是以保卫部门为中心,各单位相互配合原则。
保卫部门是校内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单位,校园多发性案件应当主要由他们负责处理,学生所在的各院系以及辅导员可能对学生本人情况和案件情况了解得最为清楚,有义务与保卫部门配合查处案件。
在这两个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高校可以采取以下具体对策来防范和处理校园多发性案件。
(一)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正如前文所述,盗窃、诈骗和伤害类案件在校园里持续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生缺乏防范意识和警惕性。
加大安全知识宣传的力度是提高学生警惕性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高校里学生众多,他们往往兴趣各异,爱好不同,单一的宣传形式难有大范围的收效。
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不同渠道传播安全知识,能使在校的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触到这些知识。
在具体操作中安全宣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
保卫部门可以邀请校内外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给学生做专题讲座,通过真实的案例警醒学生,同时向学生传授自我保护知识。
第二,举办安全知识板报巡回展,通过图文并茂的板报向学生宣传安全知识。
第三,在广播台和校报的配合下,以播出安全新闻、广播剧和刊登安全常识的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将安全知识印成传单,分发给学生。
通过进行安全知识宣传的方式来加强高校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增强高校校园安全的责任意识,营造一种大家都关注高校校园安全的氛围,对于保证校园的安全和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加大对学校保卫部门的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且装备精良的保卫人员队伍
完善保卫部门的建设,首先要加大教育培训投入提高保卫人员的专业素质。
专业素质是保卫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合格的保卫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这些是保卫人员专业素质的应有内容。
除了提高保卫人员素质以外,还要完善保卫部门的装备。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精良的装备对于提高保卫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安全系数大有裨益。
车辆、警具、通讯工具等保卫工作必须装备都应当成为重点投入的对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在教学楼内设置监控录象,以便保卫部门随时掌握教学楼内的动向,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立即派人赶往事发地点进行处理。
而且监控录象还可以为案件的破获提供方便。
(三)增设安全岗亭和巡逻队,创造安全宁静的校园环境
守好学校的大门是防范多发性案件发生的第一个关口。
校保卫部门应当在每个大门处都设置岗亭,岗亭内应配备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的工作人员,遇有可疑车辆或可疑人物进出校园时,应当进行询问。
把好学校的第一重门可以大大降低案件发生的可能性。
除了学校大门以外,还应当在校园内人迹罕致的地区以及不法分子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岗亭,增加校园内部的安全系数。
保卫部门还可以组织巡逻队进人校内社区以及学生宿舍区巡逻,为学校的安全提供流动保护。
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创造安全宁静的校园环境是十分有效的,但这种方式要求学校的保卫部门具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否则就难有成效,所以,这项措施应当与第一项措施结合起来实施。
(四)宿舍楼门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确保学生生活空间的安全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知识、信息传递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盗窃案件发案最为频繁的地点,因此,把住宿舍的楼门对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十分重要。
在学校各个宿舍楼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可以起到严守宿舍大门的作用。
以往,学校一般只要求异性同学出人宿舍楼时进行登记,这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但这样的保护并不彻底,尤其是对于盗窃案,作案人不分陛别皆可为之,这种登记方式难防同性的外来人员在宿舍楼内行窃。
因此,应当要求一切非居住于本宿舍楼的人员在进出宿舍楼时进行登记。
登记的内容可以包括:
登记者的姓名、所属单位、拟拜访学生的姓名及其寝室号、进楼和出楼的时间。
必要时还可要求押证件。
这样可以大幅度降低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一旦发生财物失窃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当天的进出人记录迅速排查。
(五)增强校内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的互助意识,力争实现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力量虽然是保卫部门,但保卫部门的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无时不刻地为每一位师生员工提供保护。
在这样的情况下,校内师生员工发扬互助精神,实行群防群治就非常重要。
居住于同一栋楼的同学,同一个社区的住户应相互关照,如果发现可疑现象或可疑人员出没,应及时提醒其他同学和住户并立刻报告保卫部门。
校园内的安全不仅仅是保卫部门一个单位的责任,每位师生员工都是校园的一分子,应该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切不可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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