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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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体检、诊断与管理工作制度
1、目标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造成的健康损害进行健康监护检查,判定健康损害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健康监护体检机构应当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资质后开展相关体检活动。
2、职责和基本任务
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工作,应当由取得《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中心在取得健康检查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在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设立秘书处,由专人负责接待申请职业健康监护体检人员,负责指导、解释企业的咨询。
在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确定体检项目,并在体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主检,编制体检报告。
做好体检资料的归档。
有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认真审阅体检结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析,做出客观公正的主检意见。
用人单位:
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检查所需的资料。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无检查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须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辖区内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工作。
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提交至具有相应资质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职业病诊断制度
职业病诊断登记
职业病的诊断:
诊断机构在资质范围内对相关职业病进行诊断。
职业病诊断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诊断范围依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
对照申请者的职业史、临床资料、实验室检查情况,组织三名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职业病的报告:
对诊断的职业病按规定报告,职业病一经确定,诊断机构必须向用人单位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申请者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诊断流程和步骤
职业病诊断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并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
诊断资料收集审核:
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对申请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劳动卫生调查后,决定是否受理,于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不予受理。
职业病诊断:
在规定的时限内,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或3名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于暂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结合新补充的相关医学检查等相关资料再做出诊断,并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载明是否患有职业病、所患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一份存档。
职业病报告:
应当于诊断结束15日内,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资料归档:
职业病诊断结束后应及时建立职业病档案,并永久保存。
职业病诊断医师医德规范与行医守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的关系。
7、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的各项制度、工作程序和技术操作规程,对工作高度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8、不吃请、受礼、不收“红包”、不违法乱纪。
9、不开搭车药,不开假医疗证明。
职业健康监护临床检查程序
1、向接受检查的职业危害人员发放职业健康监护卡(体检流程表)。
2、向接受检查的职业危害人员了解职业危害情况。
3、对接受检查的职业危害人员按照职业健康监护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4、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疑似职业病例临床处理程序
1、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建立合格的病历。
2、对初诊疑似病人要详细询问职业史、既往病史、生活习惯、家族病史的自觉症状,检查病人临床表现,按照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及时、准确地做出判断,提出拟诊意见。
3、通知病人和所在单位出具职业史证明和现场监测资料,并查对其所在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中现场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结果。
必要时会同职业卫生医师进行现场调查,查明病因。
4、收集有关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资料,并通知患者所在单位,送经资质认可的职业病诊断组织诊断。
5、疑难病例须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
X线透视工作程序
1、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机器的性能及及使用方法,每天上班后将X光机打开,并进行有关调较。
2、接到申请单后,须详细了解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及投照部位和检查目的。
3、透视后及时书写报告交病人,透视异常的病人应嘱其再行摄片检查。
X线摄片工作程序
1、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机器的性能及及使用方法,每天上班后将X光机打开,并进行有关调较。
2、接到申请单后,须详细了解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及投照部位和检查目的,并核对病人的片号等。
3、将机器调到摄片所需位置。
4、根据申请单决定胶片大小尺寸,装好胶片,锁上暗盒。
5、照片的标记放在暗盒的一角或边缘处,不可摆放在诊断范围之内。
6、根据申请单决定摄片位置,是否采用滤线设备以及病人的衣着处理。
7、根据患者的体厚和摄片部位,采用合适的曝光条件进行摄片。
8、职业病患者拍摄胸片应该使用高仟伏、短时间。
9、摄片完毕,嘱病人稍等,确认摄片符合要求后,方可让病人离开。
消毒隔离制度
1、对职业病治疗室、观察室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物品消毒。
2、对留察职业病病人的痰液、呕吐物、排泄物,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3、根据不同的职业病病种,分室隔离观察,做好防污染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4、职业病人使用的一次性输液皮条等治疗用品,按规定进行毁形、销毁。
心电图操作规范
操作前首先检查心电图电源是否接通,电源是否是220V,其步骤如下:
1、接好地线、导联及插好电源。
2、对未接受过心电图检查的患者说明该项检查对人体无害亦无痛苦,消除其思想顾虑。
3、检查前避免饱餐或吸烟,检查时取平卧位。
4、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核对姓名、年龄、性别,询问原号码,登记后再检查。
5、在四肢近端内侧或外侧部位涂擦酒精,安好电极,插上导联线(避免打结、扭转、断裂),并确保无误:
红—右手(-);黄—左手(+);绿—左下肢(+);黑—右下肢(地线);白—胸前(+)。
6、调拨振幅,定准电压使之10mm(mv)即图纸10小格。
7、拨导联选择纽依次作Ⅰ、Ⅱ、Ⅲ、avr、avl、avf、V1-6常规导联。
8、每换一导联必须回到准备位置,避免记录部分受损。
同时观察图形,基线是否稳定,有无干扰。
除心律不齐外,一般取3-4个P波即可。
9、检查完毕,应注明导联名称、姓名,以免发生差错和遗漏。
10、检查结束后,应将指示灯关至“OFF”位置,拔下电源,盖好机器套。
B超操作规范
1、在开机前检查各条接线是否在正常位置。
2、接通电源,观察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
3、按下机器“ON”键,指示灯亮。
4、按下探头键,机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完毕关机前,将机器增益降至最小以保护视屏。
6、仪器工作结束后,用纱布沾水擦洗探头,清洁机器。
职业病门诊护理规范
1、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接诊,分诊,诊治预约等。
2、配合医生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承担必要的统计工作。
3、按照医嘱,实施职业病门诊的各项护理治疗操作。
4、对职业病患者提出康复、饮食管理、生活护理建议。
职业病观察室护理规范
1、遵照医嘱实施职业病的各项护理、治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保障病人医疗安全。
2、针对职业病人的病种进行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
3、争取病人密切配合,及时了解病情进展与转归。
4、各项护理工作按要求详细记录,发现疾病变化征兆,及时向经治医生汇报并采取适宜的措施。
5、定期评价病人情况及护理工作,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护理人员服务规范
1、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
2、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4、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服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5、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舒适、温馨的诊疗环境。
7、在护理活动中,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衣帽整洁,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三查”:
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室内空气、物表应每天消毒一次,除治疗室工作人员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柜内,过期重新消毒。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时限的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时限的亦不得使用。
5、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申领、报损,严格交接手续。
7、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8、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9、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按规定时间更换一次。
10、已用完的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及时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工明确,标志清楚。
2、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发现药物严重异常反应,按有关规定记录和报告。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消毒2次。
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输液反应的处理
一、发热反应
1、轻者减慢滴速,注意保暖。
2、重者立即停止输液。
3、高热者给物理降温,必要时用抗过敏药物或激素、吸氧。
二、循环过度负荷反应(输液速度过快)
1、立即停止输液。
2、病人取端坐位,两腿下垂,以减少下肢静脉回流,减少心脏负担。
3、高流量氧气吸入,减轻缺氧状态。
可用30-50%酒精湿化氧气。
4、静脉注射强力速效利尿剂(速度20-40mg/分)。
5、根据情况使用平喘药和强心剂。
6、如无禁忌症,可立即缓慢静注立其丁、阿托品,654—2等。
7、肺水肿急剧加重者,其他治疗无效者,如无贫血,可静脉放血300-500ml。
三、静脉炎
局部热敷,抬高患肢,注意休息,必要时给地塞米松、抗生素等。
抢救工作制度
1、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师来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合、止血等,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2、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病人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都要做详细的书面和口头交接,所用药瓶的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
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诵。
4、病人的病情应及时与其家属或单位交待清楚。
5、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并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6、危重病人转院时应由医护人员专人护送。
7、遇有重大意外事故,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药物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
1、立即停用有关药物。
2、平卧、吸氧,就地抢救,分秒必争。
3、肾上腺素0.5mg-1mg皮下注射,必要时20-30分钟后再皮下或静脉注射1次。
4、地塞米松5-10mg或氢化考的松100-200mg加入10%GS中静滴。
5、针刺人中、地宣、足三里、曲池等穴位。
6、盐酸异丙嗪25-50mg或苯海拉明40mg肌注。
7、血压不升时给阿拉明19mg或多巴胺20mg加入5%GS中静滴。
8、呼吸受抑制时可用可拉明0.375g或洛贝林3-6mg肌注或静注。
9、如发生急性喉头水肿窒息时,立即咽后壁注射地塞米松2mg,必要时作气管切开。
10、如系氨基甙类抗生素引起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静注葡萄糖酸钙10ml。
常见危重症的抢救
一、急性左心衰竭
1、坐位或半卧位
2、吸氧
3、西地兰0.4mg或毒毛旋花子甙k,0.25mg缓慢静推。
4、速尿40mg缓慢静推。
5、50%GS20ml,氨茶碱0.25mg,缓慢静推。
6、吗啡10mg肌注。
7、硝普钠50mg加入5%GS250-500ml中,每公斤体重小于10ug/分。
酚其明0.05-0.3mg/分,注意血压变化。
二、心律失常
(一)室性早搏
1、心得安10mg,每日3次。
2、苯妥英钠0.1g,每日3次
3、普鲁卡因酰胺0.5g,每日3次。
4、慢心律0.1g,每日3次。
5、洋地黄中毒者苯妥英钠0.125g,缓慢静推,氯化钾3-6g(部分静滴,部分PO)
(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1、压眼球
2、压颈动脉窦(单侧;颈部外侧中段,颈动脉分叉有一个略为膨大的部分。
)
3、刺激咽部引起的呕吐反射,以上三项均应注意心率(脉率)变化。
4、西地兰0.4mg,缓慢静推。
5、甲氧胺10-20mg+5%GS的100ml静滴
6、电击
(三)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1、50%葡萄糖20ml+利多卡因0.1g缓慢静推,无效时可重复1次。
2、生理盐水20ml+苯妥英钠0.125g缓慢静推,无效时可重复1次。
3、洋地黄中毒所致者,还应用氯化钾。
申请职业病诊断须知
一、申请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如实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职业史:
用人单位证明当事人为该单位职工以及所从事工种、接触毒物时间等基本情况的材料;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近期职业健康检查检验结果(含复印件);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含复印件);
5、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二、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诊断机构将不予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
三、递交的材料齐全并缴纳职业病诊断费用后才能办理正式受理手续。
四、申请尘肺诊断者,必须有三张符合质量要求的X胸片(全胸后前位)。
五、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有关的资料。
六、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尘肺病诊断工作制度
为充分维护广大接尘职工的正当权益,确保尘肺病诊断工作沿着法制、科学、公正、准确的轨道有秩序、有保障地顺利进行,特制定“尘肺病诊断工作制度”。
本制度实施之后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的变动适时作出相应的修订,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中心。
【组织与机构】
1.尘肺病诊断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在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下,依照《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15》进行。
2.我中心是尘肺病诊断机构,具体办事部门为中心卫生科,负责接尘工人尘肺普查和会诊工作的计划、组织以及尘肺病档案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制、发布和上报工作。
3.我中心的尘肺诊断是经过江苏省卫生厅批准、授权的具有尘肺病诊断资格的技术机构,未被授权的单位和个人均无尘肺病的诊断权。
【诊断医师制度】
1.尘肺诊断由我中心具有尘肺病诊断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省级业务考核获得资格后方可受聘上岗。
2.尘肺诊断医师必须认真学习和及时掌握国家及江苏省颁发的各项法规,秉公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个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他人泄露会诊情况。
3.尘肺诊断医师必须按时参加集体会诊,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者应提前说明情况履行请假程序。
4.尘肺诊断必须达到三人或三人以上方可进行会诊工作,会诊结束以后所有参加会诊的诊断医师必须在会诊结果上共同确认签字。
5.尘肺诊断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会诊程序,任何个人无权将尘肺会诊申请及X线胸片等病历资料直接或间接带入会诊组进行会诊。
6.对于不能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诊断医师给与警示,仍然我行我素者则予以解聘。
【尘肺病诊断程序】
1.尘肺诊断申请者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应将系列胸片、临床检查资料和职业史等集中提交我中心卫生科,由专管人员进行审核、登记、组织集体读片诊断,手续不全者不予安排。
3.同一名诊断对象两次尘肺诊断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一年,但患有合并症者可以随时提出会诊要求。
5.凡要求作肺功能鉴定,必须报请中心研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鉴定。
6.尘肺诊断会诊后要求施行胸片重照、再照、侧位、CT和其它检查的,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并报送卫生科,否则由此而延误诊断的将由诊断对象本人及其单位负责。
7.《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我中心卫生科负责办理制作并发放至患者及所在单位。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完备的核实、登记程序。
8.尘肺病一经确诊,则患者所有相关的病历资料将交由中心档案室建立尘肺病资料并集中管理,此类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9.尘肺病患者的诊断资料输入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管理。
国防施工复转人员尘肺病诊断须知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江苏省卫生厅授权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负责辖区内国防施工复转人员尘肺等职业病诊断申请的受理及会诊工作。
凡要求尘肺病诊断的军队复转人员在服务窗口进行登记时须向本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
2.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本人档案(指档案中涉及申请人国防粉尘施工作业记载部分)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
4.合格X线胸片三张,每张胸片拍摄时间须间隔六个月。
拍摄胸片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
本中心原则不受理未经指定机构拍摄的胸片。
5.申请人备齐上述有关材料后,前往本诊断机构填写《职业病诊断登记表》。
联系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66号邮编:
224002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健康监护检查受理:
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接到企业体检委托后,应向受检单位索取近年来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资料(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及接触人数)、近年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资料;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不利后果。
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各个岗位要做的体检项目并及时与体检机构沟通,安排体检时间。
发放《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指导企业的受检者在接受体检时的相关注意事项,确保体检数据的真实。
确定体检项目依据:
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健康体检: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安排对委托单位用工人员的规范体检。
体检结果报告:
参与体检各个环节的专业人员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每位受检者的各种检查项目,报主检医师。
主检医师综合分析各类检查项目的后,对每一个体检对象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应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根据体检结论结合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体检资料、体检结论、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送报委托单位;
体检资料归档:
职业健康检查结论汇总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统一归档管理。
汇总报告:
应当按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将疑似职业病患者和新发职业病患者报告用人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名称:
2.法人代表:
3.经济类型:
4.所属行业:
5.企业规模:
6.组织机构代码:
7.职工总数:
8.生产工人数:
9.详细地址:
10.联系人及电话:
11.受检职工名册:
(包括姓名、性别、车间、工种、接
触职业危害因素名称)
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目标
及时准确报告本地区职业病的发生情况,为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制对策提供资料,为快速有效控制突发职业中毒事件奠定基础。
2、职责和基本任务
职业病诊断机构:
对慢性职业病报告统计,在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各诊断机构诊断的职业病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没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各诊断机构诊断的职业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急性职业中毒报告。
将收到的常规职业病报告资料统计汇总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有诊断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要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慢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情况。
]
医疗卫生机构:
收治急性职业中毒、农村农药中毒患者时,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定政策依据)的首诊报告。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急性职业中毒情况,负责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报农村农药中毒报告卡。
用人单位:
负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慢性中毒和其他职业病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
3、内容和方法
急性职业中毒报告:
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用人单位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报告办法见《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特大和重大事故:
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一般事故:
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处理中毒事件,并于调查结束后5日内填写急性职业中毒现场调查表(格式见附件二表七),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
农村农药中毒报告:
农村农药中毒报告,由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向患者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查、编码,并报省直辖市、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慢性职业中毒报告:
有诊断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诊断后15日内填写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卡,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尘肺病例报告:
有诊断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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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职业病 诊断 质量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