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暂行办法doc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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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暂行办法doc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价费〔2007〕63号
为加快我省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中所涉及的收费标准暂试行至2009年2月28日止,到期根据执行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日印发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的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包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以下统称“鉴定机构”)等非企业法人单位开展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均应执行本办法及附件的规定。
第三条 鉴定机构应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到同级或鉴定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领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第四条 对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其在校生及毕业生在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学校不得再组织相应内容的培训,也不得在学费之外,另收取培训费。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按照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免除理论考核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进行。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和职业(工种)技能标准以及职业技能考核要求,将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归并为A、B、C三大类(附件二)。
今后如需增加新的职业(工种)(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批准公布新的就业准入控制职业(工种)以及本省组织鉴定的行业特有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由其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其分类和收费标准建议,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按本办法公布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分类收费标准》(附件一)执行。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各等级统一按每人130元收取。
职业技能鉴定单科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费按其对应级别鉴定费标准减半收取。
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取10元试卷费。
第七条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建立省、设区市、县(区市)三级服务管理网络。
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服务管理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具体组织实施技能鉴定的考试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收入应专门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开支。
使用分配应遵循“谁发生、谁留用,不发生、不留用”的原则。
开支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宣传费、场地租金、一般性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工具和仪器、利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设备折旧、证卡和题库建设(开发、使用、维护)、年检评估、鉴定测评(考评)、考务费用以及按规定上缴上级的费用等。
各鉴定机构应从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中,按初、中、高级鉴定每人6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70元的标准提取,缴付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于购置、开发、维护题库,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机构年检、职业技能鉴定基础性建设等费用支出。
对只开展技能考核鉴定的按以上标准每人扣减10元缴付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第八条 其它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综合评审费:
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组成综合考评小组,在申报者参加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对其《工作能力总结》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综合评审时收取(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评审费按“谁评审、谁收取”原则,并只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其他初、中、高级工不得收取综合评审费。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包括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等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费:
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会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对本行业申报的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
相应的鉴定指导中心,对初次申报培训考核认证的人员按每人400元收取资格培训考核认证费(含办理证卡等费用、下同)、按规定接受定期继续教育的按每人次100元收取考核认证费。
(三)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坏需进行补证的,可收取10元补证工本费。
第九条 除国家规定的一般工种外,国家行业、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的行业特有工种,由该行业、部门组织,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的培训、考核两者合并,以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行业操作规范进行。
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分类收费标准》一次性培训、考核鉴定,实行“两考合一”,同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不得重复收费。
“两考合一”收费办法由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的该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提出,报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第十条 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或收费场所,全面公示其经有权部门批准承担的鉴定职业(工种)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亮证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凡不执行公示、亮证制度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者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考培分离,培训不与鉴定挂钩。
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按经营性收费管理,培训机构应本着学员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培训,强行收费,并使用税务票据。
第十三条 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收费,切实规范收费及服务行为。
并按价格、财政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收费收支情况、收费票据、报表帐册及其它有关资料,自觉接受收费年审和其它形式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其下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国家和省规定的减免对象实施减免政策,切实减轻这部分人的负担。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省内过去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附件一: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分类收费标准
附件二: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附件一: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分类收费标准
单位:
元/人
项
级 目
别
考核鉴定费
综合评审费
理 论
技 能
A
类
B
类
C
类
A
类
B
类
C
类
初级工
40
40
40
150
120
100
中级工
40
40
40
200
170
150
高级工
40
40
40
250
220
200
技 师
40
40
40
250
220
200
350
高级技师
40
40
40
250
220
200
450
备注:
1、考虑到部分工种耗材大的特殊性,消防、电信通信传输、中、西餐烹饪、调酒和茶艺、营养配餐、插花、盆景、印染、金属轧制、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特种加工设备操作、冷作钣金加工、工件表面处理、机械设备维修、维修电工、电机检修、裁剪缝纫、木材制品制作人员考核鉴定所需的原材料、主料可由鉴定机构按实际成本代办或由考生自备;美容、美发、形象设计、摄影的模特自备或按实际聘用的费用由鉴定机构代办。
2、其他工种除考核鉴定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附件二: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分类表
收费类别
职业分类
职业(工种)名称
A
类
A
类
2-02-34
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培训师、物流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经理人、项目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
2-10-07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广告设计人员、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制作员、模具设计师、家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动画绘制员、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地毯设计师、皮具设计师
3-02-03
消防人员
灭火员、防火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及其他消防人员
4-03-01
中餐烹饪人员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及其他中餐烹饪人员
4-03-02
西餐烹饪人员
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及其他西餐烹饪人员
5-99-01
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人员
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
6-02-08
金属轧制人员
轧制原料工、金属轧制工、铸轧工、金属挤压工及其他金属轧制人员
6-02-09
铸铁管人员
铸管工、铸管精整工及其他铸铁管人员
6-04-01
机械冷加工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钻床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6-04-02
机械热加工人员
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剪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
6-04-03
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
电切削工及其他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
6-04-04
冷作钣金加工人员
冷作钣金工及其他冷作钣金加工人员
6-05-02
机械设备装配人员
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及其他机械设备装配人员
6-05-03
动力设备装配人员
电机装配工、锅炉设备装配工及其他动力设备装配人员
6-06-01
机械设备维修人员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船舶修理工、农机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6-07-01
电力设备安装人员
水轮机设备安装工、锅炉设备安装工、汽轮机设备安装工、发电机设备安装工、电力电缆安装工、电力工程内线安装工、高压线路架设工
6-07-04
电力设备检修人员
锅炉本体设备检修工、汽轮机本体设备检修工、发电厂电动机检修工、变压器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电厂化学设备检修工、脱硫设备检修工、电厂热力试验工、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水电站水力机械试验工、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电气试验员、继电保护员
6-07-06
生活生产电力设备安装操作、修理人员
维修电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常用电机检修工
6-24-01
公(道)路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汽车驾驶员,起重型汽车列车驾驶员、民航特种车辆操作工,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共汽车驾驶员、汽车运材司机、矿用重型卡车司机、无轨电车驾驶员
6-24-04
水上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水手、船舶驾驶员)、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船舶机工、船舶轮机员)
6-24-05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输送机械操作工、索道运输机械操作工及其他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B
类
B
类
B
类
B
类
B
类
类
B
类
2-02-06
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调香师
2-02-13
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
2-02-14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照明设计师、霓虹灯制作员
2-02-17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数字视频合成师
2-02-21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景观设计师
2-02-23
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花艺环境设计师
2-02-28
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糖果工艺师
2-02-31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室内环境治理员
2-02-32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
2-05-05
公共卫生医师
公共营养师
2-09-99
其他教学人员
珠心算教练师
2-10-04
乐器演奏员
计算机乐谱制作师
2-10-05
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
电影电视制片、电影电视场记、电影电视摄影师、录音师、照明师、美工师、化妆师、道具师及其他电影电视制作及舞台专业人员、形象设计师
2-10-06
美术专业人员
画家、篆刻家、雕塑家、书法家、陶艺家、其他美术专业人员
2-12-02
编辑
文字编辑、美术编辑、技术编辑、电子出版物编辑、其他编辑、网络编辑员
2-12-07
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考古工作者、文物鉴定和保管人员、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其他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3-02-02
治安保卫人员
保安员
3-02-99
其他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其他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3-03-01
邮政业务人员
邮政营业员、投递员、报刊发行员及其他邮政业务人员
3-03-03
电信通信传输人员
传输机务员、线务员、电话交换机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及其他电信通信传输人员
4-03-03
调酒和茶艺人员
调酒师、茶艺师及其他调酒和茶艺人员
4-03-04
营养配餐人员
营养配餐员及其他营养配餐人员
4-07-0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中介代理人、科技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指导员、农产品经纪人及其他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4-07-03
供水、供热及生活燃料供应服务人员
锅炉操作工、供水生产工、供水供应工、中央空调操作工、其他供水及生活燃料供应服务人员
4-07-05
摄影服务人员
摄影师、冲印师及其他摄影服务人员
4-07-06
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及其他验光配镜人员
4-07-09
印章刻字人员
刻制印章工、其他印章刻字人员
4-07-10
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乐器维修工、钢琴调律师、自行车维修工及其他日用机电产品维修人员
4-07-11
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办公设备维修工及其他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4-07-12
保育、家庭服务人员
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家庭服务人员
5-02-04
木材采运人员
木材采伐工、集材作业工、木材水运工及其他木材采运人员
6-01-01
地质勘查人员
钻井工、坑探工、物探工、水文地质工、摄影测量员及其他地质勘查人员
6-01-02
测绘人员
大地测量工、工程测量工、地籍测绘工、房产测量员、地图制图工及其他测绘人员
6-01-05
钻井人员
井架安装工、钻井工、固井工
6-03-01
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压缩机工、制冷工、防腐蚀工、气体净化工、萃取工、蒸发工、吸收工、干燥工、结晶工、化工工艺试验工、化工总控工
6-03-02
石油炼制人员
燃料油生产工、润滑油脂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油制气工及其他石油炼制生产人员
6-03-03
煤化工生产人员
焦炉调温工、煤制气工、燃气储运工及其他煤化工生产人员
6-03-04
化学肥料生产人员
合成氨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碳酸氢铵生产工、酸铵生产工、复合磷肥生产工及其他化学肥料生产人员
6-03-05
无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硫酸生产工、硝酸生产工、盐酸生产工、纯碱生产工、气体深冷分离工、磷肥生产工、烧碱生产工及其他无机化工生产人员
6-03-06
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脂肪烃生产工、环烃生产工、烃类衍生物生产工、其他基本有机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6-03-07
合成树脂生产人员
聚乙烯生产工、聚丙烯生产工、环氧树脂生产工、聚氯乙烯生产工、聚苯乙烯生产工及其他基本有机化工生产人员
6-03-08
合成橡胶生产人员
顺丁橡胶生产工、乙丙橡胶生产工、丁苯橡胶生产工、氯丁橡胶生产工及其他合成橡胶生产人员
6-03-09
化学纤维生产人员
化纤聚合工、纺丝工、湿纺原液制造工、化纤后处理工、无纺布制造工及其他化学纤维生产人员
6-03-10
合成革制品生产人员
合成革制品及其他合成革生产人员
6-03-11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染料标准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催化剂制造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6-03-12
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
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其他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
6-03-13
火药制造人员
单基火药制造工、双基火药制造工、黑火药制造工、多基火药制造工、混合火药制造工及其他火药制造人员
6-03-14
炸药制造人员
单质炸药制造工、混合炸药制造工、起爆药制造工、含水炸药制造工、其他炸药制造人员
6-03-15
林产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松香工、松节油制品工、活性炭生产工、栲胶生产工及其他林产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6-03-16
复合材料加工人员
树脂基复合材料工、橡胶基复合材料工、碳基复合材料工、陶瓷基复合材料工、复合固体推进剂成型工、复合固体发动机装药工、飞机复合材料制品工、其他复合材料加工人员
6-03-99
其他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电子绝缘与介质材料制造工
6-04-05
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镀层工、涂装工及其他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6-04-06
磨料磨具制造加工人员
磨料制造工、磨具制造工、其他磨料磨具制造加工人员
6-04-99
其他机械加工人员
电焊条制造工、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汽车模型工、汽车饰件制造工
6-05-01
基础件、部件装配人员
基础件装配工、部件装配工、其他基础件、部件装配人员、轴承装配工
6-05-04
电气元件及设备装配人员
绝缘制品件装配工、线圈绕制工、铁心叠装工、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绕组制造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线电缆制造工及其他电气元件设备装配人员
6-05-05
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真空测试工、其他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6-05-06
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仪器仪表元器件装调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及其他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6-05-07
运输车辆装配人员
汽车装配工、电机车装配工、摩托车装配工、助动车自行车装配工及其他运输车辆装配人员
6-05-08
膜法水处理设备制造人员
功能膜工、电渗析器工、其他膜法水处理设备制造人员
6-05-09
医疗器械装配及假肢与矫形器制作人员
医疗器械装配工、假肢制作装配工、矫形器制作装配工、其他医疗器械装配及假肢与矫形器制作人员、假肢师、矫形器师
6-05-10
日用机械电器制造装配人员
空调机装配工、电冰箱装配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洗衣机装配工
6-05-11
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
工具五金制作工、建筑五金制品制作工、制锁工、铝制品制作工、日用五金制品制作工、其他五金制品制作装配人员
6-05-18
船舶制造人员
船体制造工、船舶轮机装配工、船舶电气装配工、船舶附件制造工、船舶木塑帆缆工、船模制造试验工、其他船舶制造人员
6-06-02
仪器仪表修理人员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修理工、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及其他仪器仪表修理人员
6-06-03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
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其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
6-06-99
其他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其他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6-07-02
发电运行值班人员
水轮发电机值班员、锅炉运行值班员、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电厂水处理值班员、集控值班员、脱硫值班员、热力网值班员、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
6-07-03
输电、配电、变电设备值班人员
送电、配电线路工,变电站值班员、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运行方式员、电网调度自动化站端调试检验员、电力调度员
6-07-05
供用电人员
电力负荷控制员、用电监察员、抄表核算收费员、装表接电工、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农网配电营业员、用电客户受理员
6-07-99
其他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其他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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