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6003434
- 上传时间:2023-07-09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9.49KB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docx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校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退休
(一)退休条件
根据国家现行的退休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教职工,应当退休,并办理退休手续。
1.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者;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者。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杨凌示范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因工致残,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杨凌示范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不具备退休条件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教职工,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杨凌示范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退休时间和程序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教职工从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下月1日起计算退休时间。
2.教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要本人申请,人事处在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下发退休通知,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办理有关退休手续。
本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后连同工作证一并交人事处,并领取“退休人员手续清理单”,到相关部门清理手续。
3.退休人员应当在自批准退休之日起一月内结清相关手续,并将“退休人员手续清理单”交人事处后,带一寸免冠近照办理《退休证》。
凡三个月内未结清手续者,从第四个月起扣发退休费,待手续结清后全额发放退休费。
4.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到人事处办理提高退休费比例手续。
5.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退休时,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通知本人。
6.教职工退休后,人事关系转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关系转离退休职工党委。
(三)退休待遇
1.退休费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0号)等文件执行。
2.除退休费以外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教育部或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延退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84〕教干字01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确因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一)延退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受聘教师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三年工作量饱满,岗位职责考核及业绩考核合格者,最长不超过65周岁。
3.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任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等任期未满者,待任期届满后办理退休手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延退程序
因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确需延退的受聘教师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延退审批表》,须相应学科、教授委员会和学院(系、部、所)同意,经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人事处提出意见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三)延退待遇
经学校同意延退的人员按照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同时执行在职人员的各种待遇。
(四)其他事项
延退的教师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一年内累计病、事假超过三个月或未完成学校统一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者,须提前结束延退期,办理退休手续。
三、返聘
学校原则上不返聘退休人员,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者,可以返聘。
返聘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返聘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返聘后的工作职责。
3.专任教师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其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无人接替者。
4.专职科研人员因科研工作需要返聘的,由其所在课题组与本人协商,实行专项返聘。
5.其余岗位人员不予返聘。
(二)返聘程序
1.返聘人员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返聘审批表》,并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每年6月或12月教务处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前,用人单位将申请返聘教师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返聘审批表》经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专职科研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初审后报校领导审批。
(三)返聘待遇
经学校批准的返聘人员返聘期间除享受退休待遇外,业绩津贴按本人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并核拨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主发放。
四、有关规定
1.教职工退休工作政策性强,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
对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和研究生导师,所在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研究生院要严格按照退休年龄安排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计划,确保所指导研究生在其退休前完成学业。
2.教职工出生日期的确定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文件执行。
3.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规定,工人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其工人身份不变,退休年龄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5.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教职工,到达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2.本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修订)》(校人发〔2008〕199号)同时废止。
3.上级有新的退休政策时,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4.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延退审批表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返聘审批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
职工号: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
籍贯
最高学历
政治面貌
退休前单位
退休前职务、职称、技术等级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
身份(干部\工人)
身份证号
退休后住址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退休条件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条项条件。
符合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条项条件。
退休前工资
退休后待遇
职务工资
元
退休费标准
比例:
%
金额:
元
薪级工资
元
绩效工资
元
地区补贴
元
津贴补贴
元
未纳入补津贴
元
合计
元
合计
元
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备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延退审批表
职工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类型
岗位等级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近
三
年
承
担
教
学
科
研
任
务
情
况
教学工作情况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学时数
授课时间
科研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级别
经费(万元)
起止时间
指导研究生情况
年度
层次
姓名
指导时间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所在单位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科研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人事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学校
审批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学校会议
研究意见
校长: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16k正反打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教人员返聘审批表
职工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退休时间
已返聘情况
拟返聘时间
年月至年月
拟返聘岗位
近三年教学科研情况
教学工作情况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课时
授课时间
科研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级别
经费(万元)
起止时间
本人签名:
年月日
返聘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研究生院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科研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人事处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学校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所在单位返聘理由栏需明确返聘人员返聘以后所承担的课程、实际工作量、授课对象、科研任务等。
各审查单位应实事求是,严格审查。
2、此表一式两份,16k正反打印,人事处和返聘单位各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 教职工 退休 返聘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