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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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导手册
山东宏润空压机科技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编制:
体系建设办公室
审核:
批准:
2017年7月
编制说明
为落实我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编制完成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争取用2年时间,在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我公司编制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紧紧围绕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介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详细阐述了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公司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实现途径,重点说明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基本框架和制定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标准等内容,以确保我公司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面顺利进行。
在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的多次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该体系今后的建立及运行过程,我公司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使之更加完善、科学、便于实施。
1概述1
1.1目的1
1.2基本概念、术语和定义2
1.3编制依据5
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5
2.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设立5
2.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领导小组和职能分配5
2.3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程序6
3隐患排查工作程序和内容8
3.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8
3.2制定排查计划8
3.3隐患排查8
4隐患治理10
4.1隐患治理建议10
4.2隐患治理要求10
4.3隐患治理流程10
4.4一般隐患治理10
4.5重大隐患治理10
4.6隐患治理验收11
1概述
1.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贯彻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理所当然地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通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动态监控,使隐患排查治理从以政府为主向以企业为主转变,可以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变为主动排查治理隐患,主动加强安全生产。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可进一步明晰隐患治理职责,公司各级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都有自己特定的位置和明确的职责,解决了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管什么,怎么管,谁去管”一系列实际问题;其次是改善了公司管理手段,提高了监管效率,有了体系,就可以随时掌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基本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统计,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督促指导,有效防止隐患恶化和事故发生。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助于综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涉及广泛、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涵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借助于这个抓手,可以把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都带动起来。
1.2基本概念、术语和定义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
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
在安全生产领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重大隐患,相关行业可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原则是: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隐患
3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管道30人以上)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3、隐患排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隐患信息
隐患来源(企业排查、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标准化评审),排查日期,隐患地点,隐患类别(基础管理类、现场管理类),所属危险源,所在部位,地理位置,隐患报告摘要,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日期,整改类型(立即整改、
限期整改、停业停产整顿),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状态(未整改、整改中、已整改),核查日期,核查单位,核查情况,挂牌督办时间,挂牌督办级别,挂牌督办文号,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资金,纳入治理计划情况,纳入治理计划日期,整改目标到位情况,整改目标到位日期,治理措施到位情况,治理措施到位日期,整改资金到位情况,整改资金到位日期,整改责任到位情况,整改责任到位日期,整改时限到位情况,整改时限到位日期,应急预案到位情况,应急预案到位日期,销号日期。
6、风险
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组合。
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
可能性,是指危险情况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危险情况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和程度。
7、风险评价(也称风险评估)风险评价是对危害因素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度(也称危险性)风险度是指危害因素辨识完成后,需要将危险程度量化,即需要计算每项危害因素的风险大小,其计算出的风险值称为风险度或危险性,据此分析
认定风险等级
9、问题
问题是指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小缺陷或不符合,发现后能立即纠正或整改,即使发生,人员也不会受伤、不会损失工作时间、损失财产,企业内部声誉不受影响,例如:
现场卫生。
10、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等。
11、安全检查(即隐患排查)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1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12、节假日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1.3编制依据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设立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托公司现有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建设,分为四级,分别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
体系应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及工作岗位。
2.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领导小组和职能分配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领导小组,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具体见公司任命文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其职能应包括:
(1)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要的资源。
注: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
(2)确保涉及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与责任得到规定,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
(3)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4)确保各团队或小组其他人员履行其职责。
(5)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其他负责人按照制定的职责与权限在体系运行有效性方面明确职责、权限。
各基层单位需明确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具体职责与权限,现基层单位、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要求。
2.3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程序
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如下程序实施:
3隐患排查工作程序和内容
3.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1.1基本要求根据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策划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隐患排查,均应确保风险点、危险源控制措施无遗漏,检查周期满足风险特性监控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企业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1.2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3.1.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3.2制定排查计划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公司根据具体行业特点制定排查计划。
如:
球磨机隐患排查,应制定日常隐患排查计划,岗位级隐患排查操作人员应在开机前,运行中每隔2小时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运行。
3.3隐患排查
3.3.1排查类型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结合企业规
模及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可以将部分检查方式合并以新的检查方式进行排查。
如:
根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隐患排查可以为:
公司级排查
专业级排查
车间级排查
班组级排查
岗位级排查公司级排查可由安全主管部门公司组织实施,领导层、相关部门人员参与;专业级排查所涉及的专业可涉及天然气、窑炉、除尘、供电、起重、压力容器、消防等,由相关专业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班组、岗位为主体实施的隐患排查可称为“基层组织排查”。
3.3.2排查要求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3.3.3组织级别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3.3.4排查周期根据风险点特性及危险源风险确定检查周期(隐患排查的实施时间间
隔),可能的周期包括:
一班三检、每班一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
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式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情况,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
涉及季节性、节假日、检修、抢修、开停机等间断性出现的风险点及危险源,可针对其特点制定专项排查表。
3.3.5确定排查项目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各排查主体按照确定的排查点、排查周期,可以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并判断是否存在隐患。
每次排查可以针对排查周期规定的排查点进行,也可以随时增加相关的内容。
在排查过程中,无论是否是本次排查周期排查点,无论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如果发现隐患,均应提出,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有效沟通。
3.3.6排查结果记录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4隐患治理
4.1隐患治理建议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同时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企业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治理资金需求,同时应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4.2隐患治理要求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
根据治理能力判断,可包括:
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专业治理、公司治理。
4.3隐患治理流程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由隐患发生单位确定治理责任人,如确认无能力实施治理,则应向公司申请实施专业治理或公司治理。
4.4一般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车间、班组下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4.5重大隐患治理
4.5.1隐患评估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4.5.2治理方案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对于简单易行的整改措施,也可参照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实施。
4.5.3治理实施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车间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涉及重大事故隐患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6隐患治理验收
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相应章节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治理效果的验收由隐患提出单位或人员实施,由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车间组织进行验收。
隐患排查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复验后,复验人进行签字确认。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由企业隐患排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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