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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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引征求意见稿
2019年度健康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1.心血管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心律失常、冠心病、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动脉瘤、外周血管病等心血管疾病,开展适合我国人群更为特异的早期诊断技术以及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病死率的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病死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2.眼病治疗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糖尿病眼底病变、黄斑病变等常见视网膜疾病,病理性近视及其并发症,视神经相关疾病,以及角膜病、葡萄膜炎、青光眼、眼眶病等重要眼科疾病,开展早期快速准确诊断新技术,精准治疗新方法和损伤后功能外观完整修复新途径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损伤后功能外观完整修复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眼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致盲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3.中医辨证治疗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基于中医辨证论治和治未病的理论,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阻肺、慢性肝病、风湿免疫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重要常见疑难疾病以及机体亚健康状态,开展符合中医辨证科学内涵的证候诊断技术研究及亚健康状态的微观辨证研究,提高中医辨证的准确性,采用中医药新方案、新技术开展临床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且适宜推广的中医药辨证(微观辨证)或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的新方案、新技术;通过本项目的研究,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改善症状、体征或生存质量,提高生存率,减少并发症,降低化疗、放疗和免疫治疗等的不良反应,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4.生殖健康、生育安全及出生缺陷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早孕期自然流产的防治,重大胎儿疾病宫内诊断和治疗,遗传性疾病的辅助生殖技术,重大出生缺陷筛查、早期诊断、精准干预,开展能明显提高临床诊治效果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开展常见生殖功能障碍的诊治新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新指标、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病死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提供质控标准,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5.高发恶性肿瘤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胰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鼻咽癌、脑肿瘤等常见、高发恶性肿瘤,研究能使确诊时间明显前移或其他重要临床应用价值的生物标志物和早期诊断方法;研究能明显提高临床治疗效果的精准诊断和治疗、复发转移监测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策略,包括基于影像学、内镜、分子标志物以及化疗、放疗、靶向治疗、消融治疗、手术治疗等筛查、诊治和干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有效率,显著延长患者生存期、改善生存质量,降低病死率,减少并发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6.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肥胖等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重点研究新型诊治与干预技术和方法;开展能明显提高临床治疗效果的预防和降低严重并发症的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减少并发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7.精神、神经及脑血管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神经发育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神经退行性病变、难治性癫痫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等重大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动脉瘤、脑动脉狭窄、动静脉畸形等脑血管疾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提高识别和诊断水平,增强疗效,降低毒副反应。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神经心理、神经影像、神经内分泌、神经免疫、神经介入、神经微创等关键技术方面和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致残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8.感染性疾病防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区霍乱、出血热、登革热、流感、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性疾病,开展临床诊治新技术研究,提高有效性和安全性;开展耐药菌感染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开展新突发传染病快速智能诊断和病原分析新技术研究,提出疾病防控策略和方案。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防控新指标、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或患者生存质量,降低发病率、病死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9.耳鼻喉及口腔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先天性、迟发性、进行性儿童耳聋,老年性耳聋,耳鸣,先天性耳畸形等不同病因引起的听力损失,针对喉神经麻痹、环杓关节病变及声带息肉等重大嗓音疾病,以及常见的颞下颌关节疾病、颌面部发育畸形、无牙颌种植牙、颌面部损伤后的组织缺损,阻塞性呼吸睡眠暂停综合症等口腔颌面重大疾病和牙周病引起的牙龈退缩和牙槽骨等疾病,开展明显提高疗效的诊断和治疗新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10.肾脏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膜性肾病、狼疮性肾炎、IgA肾病等重大肾脏疾病,开展早期诊断、智能快速诊断和治疗新技术、预后处置技术研究;开展终末期肾病患者肾脏替代、急性排斥预警诊断和并发症预防与处理新技术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生存率,降低病死率,减少并发症和改善整体预后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11.儿童常见疾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感染、恶性肿瘤、器官功能障碍等儿童常见疾病,针对颅脑损伤、颈部及脊髓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四肢及骨骼损伤等儿童多发严重创伤和创伤性凝血病、创伤性休克等严重并发症,开展快速准确智能诊断新方法研究和精准、疗效明显的治疗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适宜推广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病死率和减少并发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12.老年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衰弱症、肌少症、老年营养不良、失能等老年综合征,开展早期诊断方法、精准治疗新技术的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好转率或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病死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13.妇科常见多发病诊治新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异常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子宫内膜受损、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等常见、多发妇科疾病,开展早期快速准确诊断新技术和精准治疗新方法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提交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应用于临床且适宜推广的诊断和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要求明显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并在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减少并发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疗效明显高于现有诊治方法,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申报主体: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属高等学校,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14.免疫与基因治疗新技术研究及药物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恶性肿瘤以及遗传性疾病、罕见病等,在经评估安全有效的前提条件下,依法依规开展免疫和基因治疗新技术的临床前研究和/或临床研究,优化免疫和基因治疗方案(研究需在具备开展临床研究条件的机构开展)。
依法依规开展免疫治疗、基因治疗药物的临床前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建立安全有效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明显的免疫和基因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相较于传统疗法,要求明显提高临床治疗效果;提供治疗靶位、靶序列、抗体有效部位基因序列、细胞株、细胞与基因扩增技术等相关资料和研究报告等。
涉及药物开发的项目,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批件。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
15.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技术研究及药物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并结合临床转化应用要求,针对心血管疾病、血液病、骨与运动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不孕不育、重要器官退行性病变及脏器功能衰竭等,针对与衰老相关神经退行性疾病和抗衰老技术,在经评估安全有效的前提条件下,依法依规开展干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新技术的临床前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研究需在具备开展临床研究条件的机构开展)。
依法依规开展干细胞治疗药物的临床前研究。
实施目标:
针对上述疾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一定的临床研究,明显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在降低致残率、病死率等主要临床指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等;提供相关种子细胞和用于鉴定和质量控制的标志物;建立干细胞或其衍生物规模化制备技术,建立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
涉及药物开发的项目,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批件。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产学研、医工信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
16.细胞(基因)储存、制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及配套产品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针对重大高发疾病、难治性疾病、罕见病、遗传性疾病等,围绕细胞与免疫治疗临床转化及相关药物开发需求,依法依规开展细胞(基因)储存、制备、各类基因载体生产等关键技术研发,以及培养基、培养设备等配套产品开发。
实施目标:
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过程规范、安全有效,具备细胞(基因)制备和各类基因载体生产的条件,符合细胞治疗药物开发及相关技术临床使用需求,确立自主研发产品的优势,成本相比国外同类产品明显下降。
相关技术及产品应在细胞治疗临床使用及药物开发过程当中得到实际应用。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牵头。
17.候选药物研究与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基于新靶点、新技术、新策略发现新化合物或新活性物质,在具备一定研究基础的前提条件下,开展药效学研究,进行药代特性和安全性早期评价。
实施目标:
获得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经成药性评价的的候选药物,包括化学药、中药、生物药、海洋药物等,明确阐明成药性特征,经评估生物有效性和安全性基本明确,为后续规范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奠定基础。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18.化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对具有新结构、新物质、新配方、新制剂或新用途的化学新药开展临床前研究。
重点支持通过新靶点或多靶点、分子靶向或信号网络机制产生药效的新化学实体,以及临床亟需、短缺的通用名化学药研究。
实施目标: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批件。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
19.化药新药临床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对具有新结构、新物质、新配方、新制剂或新用途的化学新药开展临床研究。
重点支持通过新靶点或多靶点、分子靶向或信号网络机制产生药效的新化学实体,以及临床亟需、短缺的通用名化学药研究。
实施目标:
完成所有临床研究工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新药审批受理号,优先支持已完成Ⅰ、Ⅱ期临床试验且结果较好的新药。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合作。
20.新型生物药物临床前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精准治疗”为导向,研发具有新结构、新作用靶点、新作用机制的生物药物,包括蛋白类药物、核酸类药物、新型疫苗以及其它生物大分子药物。
实施目标: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批件。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
21.新型生物药物临床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精准治疗”为导向,研发新型的蛋白类药物、核酸类药物、新型疫苗以及其它生物大分子药物,具有明确的分子结构、作用靶点、作用机制,以及新配方、新剂型或新用途等。
实施目标:
完成所有临床研究工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新药审批受理号,优先支持已完成Ⅰ、Ⅱ期临床试验且结果较好的新药。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合作。
22.中药创新药物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多发病和常见病,对临床急需且与西药相比优势较大的中药创新药物开展临床前或临床研究。
优先支持基于中医典籍的经典名方开发中成药。
实施目标:
现代医学适应症明确,生产工艺符合绿色环保节能和工业化大生产要求;完成所有临床前研究或临床研究工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批件或国家新药审批受理号。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
其中,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要求企业牵头。
23.智能化制药装备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开发化学制药过程、生物制药过程、中药制药过程中的新装备,体现装备的集成化、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并安全可靠、绿色节能。
实施目标:
智能化制药新装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中试或工业化生产线,在制药领域示范应用5家企业以上,明显提升制药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能耗和三废均减少50%以上。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
24.药物的生产技术提升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开展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生产技术提升研究,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的工程创新研究,实现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制造过程重构、替代和强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集成和应用,实现绿色、安全、节能、高效生产。
实施目标:
建立节能、绿色、高效的制药新工艺和新技术。
制药工艺符合国际制药行业的最新标准,三废排放和产品成本显著下降,产品质量达到中国药典、USP及EP最新要求。
经技术提升后,单个药物的年销售额提高30%以上。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合作。
25.先进医学影像设备及人工智能影像分析系统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
研发高端数字化医学成像设备。
开展基于医学影像(含病理图像)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的疾病早期精准诊断分析技术和系统开发。
实施目标:
研制超分辨显微成像系统、多模态分子成像系统、新型光声及激光扫描内窥镜系统、新型电阻抗成像系统等;研发融合医学影像精确诊断、放化疗计划与疗效评估的智能化系统、病理图像智能诊断分析系统、新型早期筛查与监测分析系统。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软件著作权。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医工信结合的项目。
26.智慧医疗与养老技术及系统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
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医养结合等需求,研发面向老年人群和慢性高发疾病监测、监护和管理的新型低功耗生物医学传感器以及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康复、治疗、疾病预防、行为与认知干预技术、器械及系统。
针对用户的关键生命体征监测和呼吸暂停综合症等健康状况评估,研究非接触式、连续性、便捷化监测智能终端,实现智能感知或识别用户的事件状态、活动能力、活动规律和趋势判断。
研究实时监测大数据分析处理和快速响应技术,实现自动分级分类和针对用户的差异化和针对性服务。
实施目标:
研制新型医养结合的人体状态监测医用器件和装置、智能化健康和行为监测管理平台和系统,构建物联网智能健康养老监护应用服务平台。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系统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使用该装置、器件的产品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研究成果在多个省内社区或养老机构示范应用。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医工信结合的项目。
27.新型体外诊断试剂及医学检测仪器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
研发用于重大高发慢性疾病早期诊断的新型体外诊断试剂和试剂盒、医学检测仪器及快速诊断系统(POCT);研究可实现快速、即时、高灵敏检测的生物传感技术、新型标志物检测技术、医用质谱技术等。
实施目标:
研制高灵敏度无创生化指标快速检测系统、医学检测试剂和仪器;研制新型免疫类和分子诊断类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检测新方法和仪器。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医工信结合的项目。
28.生物医用材料技术及高端植入、介入产品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
研发心脏瓣膜及修复材料、人工关节、人工器官、组织工程皮肤、可控降解心、脑血管及腔内支架、植入式骨科产品、牙种植体、骨诱导修复材料、糖尿病治疗产品、载药缓释医疗产品、新型植入式电磁治疗、调理产品等高端植入性产品;研发新型的介入诊断、治疗等产品;研究植、介入产品表/界面生物功能化及改性、材料制备、组织工程等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技术。
实施目标:
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植入/介入产品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使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技术的产品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成果惠及广大百姓,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鼓励以创新团队、创新联盟等形式开展研究。
申报主体: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医工信结合的项目。
29.手术、康复及专科医用机器人研发
主要研究内容:
开发和集成医用机器人技术,开展运动、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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