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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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州”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榕委〔2012〕71号)和《关于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的意见》(榕委发〔201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特制订本指南。
一、资金定义
本指南所称的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设施渔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含设施渔业项目、水产良种场项目、休闲渔业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项目经费,统筹使用。
资金补助额度500万元。
二、补助原则
1、扶优、扶新、扶大、扶强,兼顾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原则;
2、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讲求绩效原则;
3、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经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后拨付资金。
三、申报单位基本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从事水产养殖的,且在上年度各级政府组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无不合格产品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
四、专项资金补助类型、对象、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I.设施渔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设施渔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包括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陆上工厂化养殖、塑胶网箱养殖、深水大网箱养殖、水产良种场、休闲渔业基地等。
㈠设施渔业:
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陆上工厂化养殖、塑胶网箱养殖、深水大网箱养殖。
1、补助对象
2015年实施设施渔业项目建设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优先扶持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地)内的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设施渔业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苗种、饵料的购置、更新。
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设施渔业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条件
⑴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
1规模:
养殖系统应在室内建设,其中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达1000m2以上;
2养殖车间:
工厂化养殖车间以水泥墙或轻钢屋架配彩钢板等材料建设,具有保温等功能;
3标准养殖池:
以水泥池、玻璃钢、塑胶等新型材料建设;
4循环水系统:
原则上每个养殖车间建有一套循环水系统,包括水处理系统、温控系统、增氧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配套设施。
⑵陆上工厂化养殖
1规模:
标准化养殖池水体总面积达1500m2以上;
2养殖车间:
工厂化养殖车间以水泥墙、钢架大棚等建设;
3养殖池:
以水泥池、玻璃钢、塑胶、地膜等新型材料建设;
4给排水、增氧系统:
建有养殖池给排水、增氧系统,并能有效满足养殖需要;
5配套设施:
配套建设管理房,布置供电设施,场容场貌良好。
⑶塑胶网箱养殖
1规模:
塑胶网箱总面积不小于1000m2,单口面积不小
于9m2;
⑷深水大网箱(含金属网箱)
1规模:
深水大网箱(含金属网箱)总面积不小于1000m2,单口周长不小于30m;
3、补助标准
⑴封闭式循环水养殖补助标准为不超过300元/m2(以养殖水面计算),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⑵陆上工厂化养殖补助标准为不超过200元/m2(以养殖
水面计算),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5万元;
⑶塑胶养殖网箱补助标准为:
塑胶养殖网箱,规格为3x
3m2-8X10m2(包括:
3x3m2、4X4m2、5X5m2、6X6m2、6X8m2等),补助标准为不超过100元/m2,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5万元;
⑷深水大网箱(含金属网箱)补助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口,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
㈡水产良种场
1、补助对象
2015年获得市级或省级水产良种场的养殖企业,补助资金用于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原良种亲本更新、种质鉴定及原良种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支出。
2、申报条件
⑴按照市级水产良种场占地、育苗池面积要求建设,并配套相应的培育池、渔排等海水养殖设施和暂养池、催产池和孵化等淡水养殖设施;
⑵选育、培育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设备配套齐全,容易混
杂的养殖对象有专池养殖;
⑶配置有资料室、档案室、实验室、管理房、专用仓库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3、补助标准
水产苗种场补助标准为市级水产良种场5万元,获得省级水产良种场追加5万元,获得国家级原良种场补助10万元。
㈢休闲渔业基地
1、补助对象
2015年获得市级休闲渔业基地或省级水乡渔村,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休闲渔业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
2、申报条件
⑴经省、市海洋与渔业、旅游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新的休闲渔业基地,总投资在1000万以上;
⑵根据《福州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认定。
3、补助标准
⑴评上省级及以上休闲渔业基地,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州”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榕委〔2012〕71号),每个基地补助50万元;
⑵评上市级休闲渔业基地的,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
n.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补助资金
补助范围:
包括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养殖特色品牌建设项目。
㈠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
1、补助对象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已开展的养殖新品种引进或新技术、新模式应用项目,优先扶持生态养殖、设施养殖项目。
2、申报条件
⑴具有养殖证的养殖企业;
⑵已实施的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模式项目。
3、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㈡养殖品牌建设项目
1、补助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获得以下三种品牌类型:
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⑵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⑶牵头制定养殖技术标准。
2、申报条件
养殖企业、科研单位、渔业专业合作社及渔业协会制定的技术标准或获得的养殖特色品牌。
3、补助标准
省级以上养殖技术标准(含省级)每个补助10万元,市级养殖技术标准每个补助5万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五、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税收隶属关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愿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税收隶属关系所在地无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对,经实地查看项目后,联合行文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资金补助。
六、项目申报时限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海洋与渔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要求㈠申报单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统一用Excel格式),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1、封面:
“2015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类型:
******”(申报多个补助项目的,需注明每个项目类型)、“编报日期:
年月日”、“编报单位:
******”;
2、申报材料总目录(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2015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照多个项目类型分别填写)(样见附件1);
4、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5、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照多个项目类型分别介绍);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水域滩涂养殖证或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海域使用权证;
8、水域或土地租赁合同5年以上的证明;
9、申报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⑴申请设施渔业项目提供材料:
①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3项目实施地不同时期不同角度的全景照片4张以上。
⑵申请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申请书;
2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有效的水质检测报告;
3亲本(原、良种)来源证明、应用效果证明或种质检测报告;
4水产良种培育技术规范及良种生产经营状况;
5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
6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等其他材料。
⑶申请休闲渔业基地项目提供材料:
①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意申报文件;
2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海域使用权证;
3《福州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申请表》;
4项目情况书面介绍或PPT;
5项目相关证明,包括:
业主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关合同证书等;
6附带4-6张能够体现项目规模、渔业特色图片。
⑷申请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提供材料:
1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
2项目建设具体技术方案;
3项目预期效益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㈡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材料要求
1、本地区的补助资金申请报告;2、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表样见附件2)及其电子文档;
3、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本),一式两份。
八、审核审批要求
1、申报单位要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2、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其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支持的项目内容重复;
3、凡上年度申报市级水产养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提供材料不实,或项目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现象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4、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根据《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要求,对本地区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评估,形成绩效评
估自评报告,并填写《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盖章上报市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
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推荐单位(盖章):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单位性质
项目实施地点
法人代表
承担单位地址
邮编
承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规模(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
重要性和必要性
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
预期目标
三、项目推荐
所在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意
见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2014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所属地区
申请项目补助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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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 海洋 渔业 水产 养殖 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