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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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XK10-001
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目录
1总则 1
2工作机构 1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
4许可程序 3
4.1申请和受理 3
4.2企业实地核查 3
4.3产品抽样与检验 4
4.4审定与发证 4
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5
5审查要求 5
5.1企业生产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5
5.2企业生产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2
5.3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18
5.4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0
5.5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20
6证书和标志 24
6.1证书 24
6.2标志 25
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25
8监督检查 26
9收费 27
10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27
11附则 27
附件1铜及铜合金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28
附件2铜及铜合金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1
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41
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42
附件5检验报告 43
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47
31
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做好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划分为2个产品单元、15个产品品种,详见表1。
表1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产品规格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产品规格
1
普通铜管
1
铜及铜合金挤制管
外径:
Φ20mm~Φ300mm
2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圆管外径:
Φ3mm~Φ360mm
矩(方)形管对边距:
3mm~100mm
2
专用铜管
3
空调与制冷设备用无缝铜管
外径:
Φ3mm~Φ30mm
4
无缝内螺纹铜管
外径:
Φ3mm~Φ16mm
5
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
外径:
Φ6mm~Φ325mm
6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外径:
Φ3mm~Φ160mm
7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外径:
Φ8mm~Φ30mm
8
铜及铜合金散热扁管
宽度×高度:
(16mm~25mm)×
(1.9mm~6.0mm)
9
铜及铜合金毛细管
外径:
Φ0.5mm~Φ6.1mm
10
压力表用铜合金管
圆管外径:
Φ2mm~Φ25mm
椭圆管或扁管长轴×短轴:
(5mm~20mm)×(2.5mm~7mm)
11
拉杆天线套管
外径:
Φ2.8mm~Φ13mm
12
电缆用无缝铜管
外径:
Φ4mm~Φ22mm
13
导电用无缝圆形铜管
外径:
Φ5mm~Φ159mm
14
冰箱用高清洁度铜管
外径:
Φ3.8mm~Φ20mm
15
塑覆铜管
外径:
Φ6mm~Φ54mm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工作机构
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铜及铜合金管材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相关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
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
邮政编码:
100814
电话:
010-639718466397184463971847
传真:
010-6396536163971844
电子信箱:
yshyxt@
联系人:
杨鹏何青王惠芬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许可程序
4.1申请和受理
4.1.1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铜管材”,“产品名称”栏填写“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单元”栏填写1.2条款表1规定的产品单元名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参照表1填写企业实际能够生产的产品品种及规格范围,企业申请的规格范围应与其设备生产能力状况相一致。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1.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每批应由同牌号、同状态、同规格和同制造方法的管材组成)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企业实地核查
4.2.1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
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原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5)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4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
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审定与发证
4.4.1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4.2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4.4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审查要求
5.1企业生产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表2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品种
标准类别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铜及铜合金挤制管
产品标准
YS/T662-2007
铜及铜合金挤制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16866-2006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6516-1997
电解镍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与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774-2006
金属锰
GB/T1196-2008
重熔用铝锭
GB/T728-1998
锡锭
GB/T470-2008
锌锭
GB/T469-2005
铅锭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
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68-2004
砷
YS/T336-1994
铜、镍及其合金管材和棒材断口检验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YB/T5296-2006
炼钢用生铁
2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产品标准
GB/T1527-2006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16866-2006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10119-2008
黄铜耐脱锌腐蚀性能的测定
GB/T10567.1-199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硝酸亚汞试验法
GB/T10567.2-200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氨熏试验法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6516-1997
电解镍
GB/T5248-200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
试验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774-2006
金属锰
GB/T728-1998
锡锭
GB/T470-2008
锌锭
GB/T469-2005
铅锭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
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68-2004
砷
YS/T347-2004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YB/T5296-2006
炼钢用生铁
3
空调与制冷设备用无缝铜管
产品标准
GB/T17791-2007
空调与制冷设备用无缝铜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5248-200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T347-2004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4
无缝内螺纹铜管
产品标准
GB/T20928-2007
无缝内螺纹铜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5248-200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与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T347-2004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5
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
产品标准
GB/T18033-2007
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5248-200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与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
试验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244-2008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
GB/T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41-2007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T347-2004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6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产品标准
GB/T8890-2007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10567.1-199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硝酸亚汞试验法
GB/T10567.2-200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氨熏试验法
GB/T8888-2003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6516-1997
电解镍
GB/T5248-200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5231-200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与产品形状
GB/T5121.1~27-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774-2006
金属锰
GB/T1196-2008
重熔用铝锭
GB/T728-1998
锡锭
GB/T470-2008
锌锭
GB/T467-1997
阴极铜
GB/T246-2007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242-2007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241-2007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YS68-2004
砷
YS/T347-2004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283-2009
铜中间合金锭
YB/T5296-2006
炼钢用生铁
7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产品标准
GB/T19447-2004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相关标准
GB21350-2007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4947-2003
工业赤磷
GB/T16866-2006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10567.1-199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料余应力检验方法硝酸亚汞试验法
GB/T10567.2-2007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氨熏试验法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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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铜合金 管材 产品 生产 许可证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