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doc
- 文档编号:16112121
- 上传时间:2023-07-10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2KB
红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doc
《红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红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红安县2012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卫生事业跨越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自愿选择单位,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成立红安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红安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聘工作。
由县纪委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高红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阮全胜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卢忠安县人社局局长
罗卫国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
祝林波县军转办主任
罗业华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叶建成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辛志明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政工股长
熊燕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李利平县卫生局政工股副股长
二、招聘范围、计划及岗位
本次卫生系统共设置招聘专业10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00名。
招聘单位具体专业、岗位和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岗位
学历
专业
县人民医院
5
临床(医技)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4
药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药理学专业
2
医学影像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4
检验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检验专业
77
护理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专业
8
财务会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财务会计专业
4
计算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及信息专业
2
仪器设备维修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机电一体化及电子专业
县中医院
4
药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药理学专业
4
影像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2
检验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检验专业
2
麻醉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麻醉专业
47
护理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专业
3
财务会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财务会计专业
1
计算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及信息专业
1
仪器设备维修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机电一体化及电子专业
县妇幼保健院
1
临床(B超)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20
护理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专业
1
财务会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财务会计专业
县疾控中心
2
检验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检验专业
3
公共卫生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公卫专业
县惠民医院
1
临床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1
公共卫生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公卫专业
1
财务会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财务会计专业
合计
200
10个专业
如出现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不足3:
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具体调整计划将在报名结束后在红安网和红安卫生信息网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热爱卫生事业,愿意模范遵守医德规范;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护理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其他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等级证书;
5、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卫生系统正式职工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2年8月3日至8月9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凡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相片5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具体应聘单位和应聘专业志愿,个人是否愿意服从单位间调剂。
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笔试、面试准入及聘用资格。
3、招聘考试工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组织各专业资深专家进行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和面试分步实施。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加试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参试人员于8月21日-22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
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
8月23日上午9:
00-11:
00
笔试地点:
红安县技工学校(杏花乡李西村方向原光明学校)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护理专业按招聘计划人数1:
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专业按招聘计划人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抽调资深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现场评分。
面试内容:
外表形象、礼仪气质、演讲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
(学历、执业资格、专业等级作面试计分项目)
面试时间:
8月29日开始
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护理专业因面试对象较多,将以抽签的方式分批组织实施。
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
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两日内在红安网和红安卫生信息网公布。
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现场对考生公布。
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分数复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两日内本人可申请复查分数。
申请复查分数的考生由本人填写《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负责查分并告知考生。
4、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进入复审。
复审阶段由人社局、卫生局共同进行,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体检
复审阶段完成后,组织入选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患有严重传染病、身体不能适应正常工作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空缺人员岗位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须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考核拟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卫生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是否曾有违法违纪违规及违反医务人员形象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拟聘资格。
7、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复审、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其名单将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卫生局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
并在红安网和红安卫生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合同聘用
对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将按新的人事管理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各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按照有关考试的录聘要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和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六、报名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2011〕100号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50元/人/科、面试费50元/人次。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红安网和红安卫生信息网公告。
红安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红安县 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