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1.docx
- 文档编号:16232450
- 上传时间:2023-07-12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5.97KB
78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1.docx
《78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8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1.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78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1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庆食药管发〔2011〕78号
关于印发《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稽查局,检测中心,大同分局:
现将《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
餐饮服务量化管理方案
抄送:
各餐饮服务企业。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9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评定范围
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现科学化监管,量化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调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身管理水平。
评定范围为大庆市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实施步骤及方法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时间从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5日—9月10日):
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并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对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公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标准进行宣传;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正确理解评分标准,熟练掌握评定方法。
第二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
检查评定阶段
一是开展自查工作,依照大庆市《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指标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自评打分;二是开展检查工作,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评后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责令改正;三是开展评定工作,依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总结公示阶段
总结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监管环节及餐饮提供者存在的不足,制定长效的监管措施,按照评定的信誉度结果进行公示。
三、评定标准
综合《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评分结果,确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分为A、B、C三级。
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均为良好的,评为A级;
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评为B级;
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结论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
4、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一个为为差的或无证的不进行评级;
5、许可审查评价结论为良好或一般,但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为差,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且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C级(不含)以下的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通报工商部门进行取缔。
6、附件1、附件2适用于各类餐馆和食堂,附件3、附件4仅适用于小吃店,附件5、附件6仅适用于快餐店。
四、监督频次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星级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具体监督频次可按照五星级、四星级简化监督1次/年、三星级、二星级常规监督不少于2次/年、一星级以下强化监督不少于3次/年的原则确定。
请各县、区局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评定结果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
联系人:
于生伟
电话:
6040366
邮箱:
dashipin@
附件:
附件:
1.餐饮业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2.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附件2:
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结论:
良好、一般、差
地址:
电话:
类别
子类别
不合格项目
扣分值
得分
小计
证件
(5分)
许可证
(5分)
伪造、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不予评级
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经营
未亮证经营
5
食品
安全
管理
(35分)
制度
(10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无应急预案
10
组织机构
(5分)
无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20分)
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10
在岗从业人员患有《规范》所列“五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患
5
在岗从业人员有不良卫生习惯
5
建筑与布局
有擅自更改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等现象
※
环境卫生(11分)
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5
墙壁、天花板、门窗不洁,存在表面材料脱落、发霉等现象
2
未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2
废弃物存放容器或场所不密闭、外观不洁
2
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安全(10分)
防蝇、防鼠、防尘等食品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或无效
5
使用非食品用容器或包装材料,加工用设施、设备、用具不洁
5
原料采购与贮存安全
(27分)
采购
贮存
(17分)
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
采购食品及原料未索证,或无购货凭证,无登记,无验收记录
5
食品库房脏乱,与非食品混放
2
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0
热藏、
冷藏(冻)
(10分)
热藏、冷藏(冷冻)设施等维护不良,不清洁,保藏温度不符合要求
5
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堆积、
挤压或混放
5
加工操作
安全(77分)
一般要求(27分)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未分开
5
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加工、存放存在交叉污染
10
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直接置于地上
2
食品添加剂公示、备案、五专管理制度不落实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餐饮具
安全
(25分)
餐饮具、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消毒
10
未提供合格餐具或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5
保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安全要求,消毒过程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5
专间
食品
安全
(25分)
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未能正常运转
10
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不符合要求
10
专间内温度大于25℃(备餐间除外)
5
165分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
标化分75%以上为良好,50%—75%为一般,5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f;本表餐饮业指除小吃店、快餐店以外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应得分: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
实得分: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附件1:
餐饮业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
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类别
子类别
审查内容
分值
得分
小计
食品安全管理
(15分)
管理组织机构人员(5分)
设置安全管理职责部门
5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
证件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
制度(10分)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10
选址
远离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
※
有给排水条件,加工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建筑与布局
(56分)
建筑材料
与结构
(9分)
食品处理区厨房地面应平整、不渗水。
易潮湿场所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坡度
2
食品处理区墙壁采用浅色、不渗水材料覆涂,食品处理区有1.5米以上的墙裙,专间铺设到顶
5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光洁、不吸水的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水蒸汽较多的场所,其天花板结构应能减少凝结水滴落
2
流程布局
(5分)
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按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
成品通道与原料通道、餐具回收通道分开设置
5
生熟食品的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
※
面积
(10分)
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符合《规范》规定
10
粗加工
操作场所
(5分)
分别设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洗涤池,并有明显标识
※
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5
烹调场所
(10分)
使用对食品无污染的炉灶
5
设有足够的操作台,能满足生熟分开的要求
5
洗消场所
(5分)
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
※
餐具采用热力消毒
5
餐用具保洁
(5分)
充足、有效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5
就餐场所
(7分)
有充足的、供用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
2
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
5
食品
贮存
(17分)
原料库
(15分)
设有专用的食品存放场所
10
库房内设足够的物品存放架,有通风防潮设施
5
热藏、冷藏(冻)设施
(2分)
有相应的、足够数量的热藏、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
热藏、冷冻(藏)库有温度监测装置
2
辅助
食品
安全
设施
(20分)
“三防”设施
加工经营场所内设有符合《规范》要求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
更衣场所
(7分)
设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并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
5
设有更衣柜、洗手设施
2
卫生间
(7分)
厕所设在食品处理区外、且为水冲式
※
其门口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
5
设有洗手设施
2
其它食品
安全要求
(6分)
有相应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排烟设施,符合《规范》要求,有专用的清洁工具清洗池
2
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油脂
2
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场所应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2
专间要求
(6分)
为独立隔间
※
入口处设预进间(加工经营场所500m2以上的餐馆和食堂)
※
设有更衣、洗手、消毒设施
※
设有符合要求的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备餐间除外)
※
设有相应容量的专用冷藏设施(备餐间除外)
※
设专用加工工具
※
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2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传送窗
2
地面采用带水封的地漏排水(不得设置明沟)
2
烧烤间要求
(14分)
分设出入口
2
依次设腌制区(间)、烧烤卤制区(间)和晾凉区(间)
10
有烧烤用具专用清洗、存放设施
2
合计
128分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
标化分75%以上为良好,50%—75%为一般,5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实得分: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78 量化 分级 管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