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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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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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15篇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15篇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
摘要: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经营管理,将起到促进其未来发展的作用。
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成本核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通过会计成本核算,企业可清晰地了解到当下自身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费用、成本的支出情况,进而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控制,以起到节约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进一步地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控制,以达到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赢得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会计会计论文会计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
基于“营改增”体系下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分析
在最近几年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得到蓬勃发展,因为房地产开发的时间不短,投入的资源也很庞大,而且价值较高等因素,在某种程度会对会计核算工作中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此,本文“营改增”概述、“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给相关人士,旨在推动房地产业的不断进步。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对策
基于“营改增”体系的发展下,国内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方向趋向于规范化发展,但是,快速发展推动房地产企业逐步迈入了调整阶段,当前会计核算方面依然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业务的发展,这是值得相关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
当房地产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会计业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处理中倘若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严重的影响,致使对企业造成该损失的后果。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财税改革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的弊端,尤其是对具有环节复杂、产业链条较长的房地产产业而言,税负的减小可以缓解房价上升,降低房产市场准入,促进小型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自由竞争。
增值税的发票抵扣也在一定程度上益于房地产企业选择供应商和合作商、优化产业链,减少行业偷税漏税行为。
因此,“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随着“营改增”的有效落实,可以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而增值税大多数依据不同的流程来实施征税的,而营业税大多数是依据销售额开展征税的,房地产成本主要包含诸多因素,如材料成本、土地成本等。
而材料成本以及相应的建安成本在以往基础上承担着税负,然而,当房产正在销售的过程中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这样就出现了二次缴税的现象。
当营业税转变成增值税以后,仅仅在增值的环节缴纳相应的税费,并且材料成本以及有关成本的花费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从而缓解企业的税负现象。
基于“营改增”体系下的发展情况来看,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愈来愈多的要求,与此同时也为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困难,以往营业税的核算仅仅依据一个账目就可以进行计算,但是随着“营改增”的落实要数十个以上的科目进行核算,并且增值税进行认证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利用抵扣以及网上申报的方式,不但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带来了挑战,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财务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
1.强化票据管理,完善税务筹划
由于增值税能够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将增值额当作计税的基础,而增值额计税是利用进项税发票以及相应的销项税发票所产生的抵扣而形成的。
因此,票据管理在增值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最大程度和不能开据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倘若不是专业部门以及纳税人,所涵盖劳务的时候应当和外包企业进行沟通,并且选择农产品的时候要尽可能考虑到和农户之间进行合作,由于增值税会在某种程度上对农产品带来益处;第二,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获得应当和有关商家进行沟通,切记出现延期申报的情况,对流动资金进行占用;第三,要对票据管理实现规范化的目的,严格进行控制,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避免出现暗箱操作不良行为的出现。
将“营改增”的具体内容加以明确,认识到“营改增”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所产生的影响,其主要用途就是做好纳税筹划,特别是对成本税务筹划的落实。
因为房地产存在较大的金额、周期时间不短等特征,这样相关企业就需要加大和当地相关部门沟通的力度,掌握当地税务优惠的有关政策。
与此同时,可以使用整个项目所具有的开发成本做好期间分摊的工作,这样做会比辞去一次性核算所缴纳的税要少很多,与此同时也可以采取落实成本筹划的工作;第三,因为房地产流转税大多数是诸多产业流转以后呈现出来的,所以企业对相应的税务结构进行研究也是较为主要的。
2.强化全员培训,优化账务处理
首先,相关人员属于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的主体表现,其业务品德对税务筹划达到有效性带来直接的影响。
而票据管理的工作是将税务的主要内容逐渐转换到业务部门以及相应的财务部门身上,对二者的协调性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以及培训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对“营改增”的落实带来影响;其次,“营改增”的落实对会计报表带来一定的影响,增值税要求账务尽可能“细化”,不管哪个账目都要有详细的记载,并对增值税出现抵扣的环节都需要进行申报。
不仅仅是这样,相关企业还需要对“老”员工进行培养,一是使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做帐以及对税务的申报;第二,使老员工带领新员工的培养策略,交接过程中可以实现完整的目的;第三,要依据互联网的环境情况,对财务信息化以及共享方面做好严格的控制,减少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特别性,才能够真正的抓住该行业的特征,应用科学的方法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制度加以完善,并对销售收入核算带来正确的方向,从而给出恰当的销售要求。
即使和买家已经制订了预售的合同,也不能对销售要求进行确定,因此相关人员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情况做好严格的控制。
就工期时间花费较长、规模较大的项目而言,就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形式进行成本核算,进而依据项目的整体特征利用科学的手段改善成本核算以及纳税。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
浅析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沉重的赋税,使我国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不顺、融资困难等问题,部分项目开发商被迫停建或者缓建,有专家预计未来我国将有一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面临困境,甚至会频临倒闭。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目前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
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核算会计,不能只做到对收入、费用、所有者权益、支出、成本以及利润要素的处理、归集,还要充分认识到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当中。
在项目未开启前,我们要对会计核算进行认真思考,合理规划,使会计核算具有针对性,做到心中有数。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
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十分残酷的环境当中。
一方面是土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另一方面是我国金融和税收带给房地产行业的压力以及不断出台的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致使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
1.1中小房地产企业涉及繁多的税收和规费
取得土地时,不仅要上缴地价款、国有土地出让金,还要上缴产权交易手续费、契税。
取得之后,需要上缴土地使用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规定按上限计税。
还需要上缴印花税,出让商品房税率按销售合同总额的0.5‰计税。
中小房地产企业在存续期间需要交纳车船税和房产税。
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开始销售时,要上缴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价格调控基金、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1]。
中小房地产企业不仅要交纳众多税金,还要交纳各种地方规费。
例如: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异地绿化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报建费、异地建设费以及专项维修基金等。
1.2有关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预售房款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收到款项的当天。
有关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众多,例如: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国税2006发布的187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发布的21号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发布的31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应该着重关注的问题
2.1对资金的可控性的认识
房地产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大量资金涌入的同时需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
就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地价和建安成本都是难以控制的。
目前,有众多项目楼盘地价要高出建安成本数倍,一旦出现市场波动,面临的风险将难以预计。
相比土地出让方就不用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开工或者不销售,有权无偿的收回所出让的土地。
市场调节商品房的价格,如果土地买卖不能自由进入市场,那么商品房的价格就会失去控制,资本将获取暴利。
2.2企业流动资产不均衡,容易出现资金短缺,致使项目失败
取得土地时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交易费和契税金额取决于双方的成交价格。
随着国家土地资源的减少和对土地的管理调控,其价格短期内还会呈上升趋势。
现今,开发商为了更好的销售商品房会采取一些有效的营销方法,根据开发商的实力以及对未来市场的预估会扩大广告宣传的力度,进而增加了费用[2]。
三、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解决办法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会致使大量的资金流动,不仅要进行战略上的整体规划,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3.1会计核算要将收入进行合理的延后,争取多样化的销售形式
会计核算要尽量配合销售部门,在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上要将企业利润最大化。
在国税发[2006]187号条例中规定:
“房地产企业将产品(商品房)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对外进行投资、分配给投资人或者股东、抵偿债务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确认的方法有两种:
一是按照企业在同一年度、同一地区销售同类型商品房的均价进行确认;二是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当年当地同类商品房的评估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确认”可以对这一规定进行有效运用,将视同销售的收入延后到工程项目清算时再确定,就可以有效的延迟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预征所得税的交纳,有效延长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使用时间,同时也减少了销售收入的数额,有效的控制了应交税费。
3.2根据不同的物业形态可以分类进行收入核算,重视增值额
为了满足市场和整体规划的需求,每个项目都会有车库、商业和住宅等不同形式的物业,那么在会计核算中对每一种物业形态的收入要分开进行核算。
这样可以控制土地增值额的上升,避免多交土地增值税,还可以将不同质量的商品房区分开来,避免延迟交房或者难以交房。
3.3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收入的确认,尽量不代垫税费
中小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采取的排号费、诚意金等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形式都属于违规的。
企业的财务人员不支持这种违规的营销策略,若收取了此类收入可以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但税务部门会视为企业收取了房款,补交税费。
对于企业收取的各类收入,要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确认,在会计核算当中,要结合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物业形态进行,还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税法等规定。
3.4根据配比原则确认期间费用
销售前会发生大量的运营费用和广告宣传费用,一般情况下,发生费用时,应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
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中规定:
“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商业用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地上附着物、配套设施等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收入要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月或分季计入当期毛利,允许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税费后再计入当期的应纳所得额,待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进行调整”[3]。
3.5根据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的开发成本
一般情况下,开发企业对建安企业实行代扣代缴建安税,税务机关只针对开发企业进行征管,因此,会计上把开发成本的支出按“总包”和“分包”进行分类核算,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成本,不低估企业费用,并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
会计核算是企业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重点,要根据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核算,重视目前面临的问题,在实践中摸索出符合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
摘要: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由于该行业涉及的经济活动较多、投资数额巨大、产品销售方式复杂,所以使得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
本文从分析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改善措施,期望对完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科目收入核算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用会计科目
我国现行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不但对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列示,而且还对一些特殊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了列示,如银行、证券公司以及石油生产企业等。
然而,却并未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列示,由此导致了会计实务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只能自己按照需要补充增设会计科目的问题,并且补充和增设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由于房地产企业缺少专用会计科目,从而使其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都是用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替代,致使会计科目的使用非常混乱。
如有的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使用了“在建工程”进行成本核算,但该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较多,所以并不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这就造成有的房地产企业在成本与费用核算时,仍使用“开发成本”等原有的会计科目。
(二)销售收入核算过于复杂
相比较其他行业的收入确认而言,房地产企业在自行开发后进行的销售收入确认较为复杂,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投入资金额巨大,且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使得房地产企业经常采取预售、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商品,以达到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二是房地产企业的预售程序繁琐,先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预售房款,而后再签订销售合同,待验收合格后再交付全额房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在预售中,商品房尚未竣工,未能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使得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增加了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的复杂性。
(三)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有配比性
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此导致了企业的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匹配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仅土地开发一项最短便需要1-2年,有时甚至会达到4-5年之久。
企业在开发前期一般都需要投入数量较大的资金,这些资金在投入后便会被计入为当期费用,只要项目未正式竣工且验收合格并交付,就算将所有的商品都预售完毕,所得的这部分价款也不可以确认为企业收入,由此导致了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无法实行。
其二,工程项目是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载体,而在具体销售的过程中,售价主要取决于楼层的高低及户型等因素,这就造成了商品的售价均不相同,若采取均摊的方法核算成本,就会造成销售收入与其开发成本不配比。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足
房地产企业属于高风险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中面临着政策风险、土地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披露,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完全披露土地成本、土地储备量、项目现金流量、利润构成等方面的会计信息。
同时,房地产企业也没有充分揭示自身的偿债能力,选择性地隐瞒对外担保、应收账款、负债等信息,使得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改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一)规范专用会计科目使用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上看,针对房地产企业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困难,短时期基本无法实现。
为了使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能够有可以使用的专用会计科目,可以参照新会计准则对特殊企业会计科目的做法,在准则中增设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
这样不但能够弥补新会计准确没有关于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避免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实务操作中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出现,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例如,根据我国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的规定要求,新会计准则可将原“在建工程”这一会计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全部改为一级科目,并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一级科目进行补充和增设,由此既可以满足相关部门的核算要求,并且还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产品定价提供依据。
(二)规范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
在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要进一步规范销售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首先,准确界定收入核算范围。
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核算内容不仅要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而且还要包括周转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增加的房款等收入。
其次,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准。
法律标准是指商品销售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合法的出让方式获取,并且取得土地使用证,履约支付出让金,如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为房地产买卖行为无效,也就不能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专业标准是指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即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以确认为销售收入:
商品报酬和主要风险已经发生转移;销售企业对出售商品没有实质性的控制权;交易行为产生的利益可能流入销售企业;能够可靠计量收入和成本。
再次,正确认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销售行为。
在预售环节中,房地产企业不论是否取得了预售款项,预售行为都不能同时满足上述销售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也就是说预售行为不是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不能作为销售实现的核算依据。
在销售合同签订环节中,由于缺少商品房验收程序,使得房屋的风险并没有从销售企业转移给购买方,所以不能将其作为销售实现的依据。
在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环节,因产权证办理时间难以控制,受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办事程序的影响,极易造成办证时间拖延,导致收入确认滞后,所以也不能将其视为销售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
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
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常见问题分析
摘要:
房地产企业内会计成本核算为其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房地产企业增强自身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文中从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分析入手,分析了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问题
引言
房地产企业如何更好的进行自身的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将自身的经营效果客观的反应出来,不论其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社会、政府及普通消费者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是,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全面的实现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常见问题及对策的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
1.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为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产开发中前期的主要投入成本,也是房产开发的主体内容,约占到房产开发总成本的75%以上,其中土地费用为最为关键的费用,其包含有:
土地转让费用、土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费用、出让地价费用、安置拆迁费用及耕地占用费用等。
建筑安装费用是指房产开发过程中房产企业设备安装及建筑施工所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
材料费、措施费及人工费。
前期工程费用为房地产工程开始之前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测绘费、勘测费、规划费及三通一平费等。
2.管理费用与筹资成本
管理费用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组织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含有:
房屋设备折旧费、修理费及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的费用。
筹资成本为房地产企业为更好的应对建筑成本而向银行贷款产生的费用,例如,贷款利息等。
3.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的费用一般占据到房产开发总费用的15%左右,包含有:
公共配套费用、基础建设费用等。
公共配套费用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公共配套项目消耗费用,如:
学校、商场、停车场及变电站等。
基础建设费用包括道路、照明、煤气、电、水等相关的费用。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1.成本核算的对象难以有效确定
房地产企业只有确定出明确的对象,才能有效的开展成本会计核算工作。
但是由于房地产在开发过程中所含的项目非常多,同时多数项目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导致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划分过粗、过细等不确定现象。
若划分的过粗,则不能将房地产开展的实际成本全面的反应出来,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成本控制与成本分析。
若划分的过细则,则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很多共同费用需要进行大量的合理分配,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会计核算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效率,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控制自身成本,提升自身工作效率是非常不利的。
2.成本费用分配与归集的规范性较为欠缺
房地产行业现行的会计准则将公共设施建设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土地费用等成本在归集的而过程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在尽心该部分分配与归集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其次,很多房地产企业重视总成本核算,而忽视成本费用的归集,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本资料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第三,因为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分配的方式较多,导致在具体成本分配时,不能严格的按照成本分配的原则进行,任意转换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分摊方法,从而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准确。
3.房地产企业账簿的设置不够合理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内存在较为严重的账簿设置不够合理的情况。
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明细账目设置的过于太详细,但是预售账款在进行设置时则过于的简洁,而房产建设的周期一般均较长,若出现了跨越会计年度进行核算,建筑工程项目则会记录在几个账簿上,这就在很多方面在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自身成本控制。
三、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1.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较为模糊的情况,全面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首先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全面的考虑:
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用途、建筑施工队伍、建筑地点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的分配与归集上述费用,从而确定出费用的具体承担者。
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需全面的按照施工图中所罗列的单项开发工程进行核算。
若属于同一种结构类型相同、施工及竣工时间较为相近,则由同一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可以将其合并为同一个成本核算的对象。
若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非常大、建设工期也比较长,则可以遵循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开发项目区域进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从而更好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
2.准确的分配与归集成本费用
建筑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成本核算的对象往往较为复杂,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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