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经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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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二次经营理念,完善二次经营考核机制,实现施工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次经营即项目中标进场后,以项目管理为平台,在建立并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氛围基础上,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研究,把握和利用工程清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项目材料替代、型号及品牌变更、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等机遇和平台,实时开展以增加项目收入或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赢利能力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二次经营应遵循的原则:
(1)正确有效的项目管理,保证在建项目的正常开展,是二次经营的先决条件;
(2)合作双赢的前提下,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施工管理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制度;(4)有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创造的利益合理。
第四条
二次经营的主要方向
(1)加强和完善责任成本管理,尤其是在外包班组管理时,更应明确项目部与外包班组的考核结算机制;
(2)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变更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必须体现为对工程设计完善和通过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尽量做到业主、设计院、监理满意。
(3)加强合同管理,保留工程变更签证,保证各方利益免受伤害;(4)发展正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市场的纵深管理。
在关系处理上要做到互惠互利,在经济上要完善法律关系,巩固已取得的人情关系,杜绝因人员变动影响正常经济关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项目类项目以及分包类项目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是二次经营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负责收集和传达国家、行业有关二次经营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信息,监督、指导和检查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策划和开展。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二次经营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对合同条款和技术方案的研究以及二次经营方案的策划,在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呈报二次经营基础资料,建立二次经营台账并向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及财务部备案,指派专人负责对二次经营工作进行跟踪和落实。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要在项目开工之初即成立二次经营领导小组,确立二次经营管理重点或目标,其中项目经理为二次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成员(如有)为小组成员。
鉴于公司当前人力状况,项目部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时,该部分人员亦为二次经营小组成员。
第九条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及财务部经过分析整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二次经理策划方案,制定并下达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目标。
第十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认真分解二次经营工作,确保二次经营具体指标的实现。
如二次经营指标不能实现,项目经理要书面上报公司工程技术中心,详细说明理由,由公司预算部确认后调整二次经营相关指标。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每月28日前向工程技术中心书面报告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科目、数量、金额等进展情况以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经营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每月底根据本项目二次经营进展情况,向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提报经费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二次经营范围的界定及奖罚标准
第十三条
二次经营工作内容为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通过图纸优化减少工程量所节约的费用以及品牌或型号规格代用所节约的费用。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优化指在施工图设计正式出台前,通过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商,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对工程数量的调整。
1、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包括:
(1)在未确定合同单价前,应尽量提高施工方案的难度;在合同单价确定后,应尽量降低施工方案的难度。
(2)通过对合同单价的分析,增加单价较高工程项目的数量,取消或减少单价较低(或亏损)工程项目的数量。
(3)通过设计变更直接增加可计量虚量。
2、奖励标准。
按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净收益(优化设计施工方案收入-常规设计施工方案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x25%奖励。
第十五条
重新组(报)价索赔。
重新组(报)价索赔是指原合同报价较低,通过与业主、设计院沟通协商促成设计变更而重新组(报)价或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超合同文件规定的新标准、新要求、新工程量等。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是指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遇见的自认物质条件和人为的及其他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条件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一般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指招标文件描述现场条件失误;第二是指招标文件根本没有提到、而且以专业水平也很难预测到的不利现场条件。
如地质条件、开挖遗址、地下腐蚀性水质或与市政管网干涉等。
第十七条
加速施工索赔。
是指当施工项目发生可以原谅工期延误时,业主为保证整个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建成投产,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或工程没有发生工期延误,但由于其他关联工程延误导致我方耽误时间,而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提前或按计划建成投产。
加速施工索赔内容包括:
(1)采购或租赁原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考虑的新施工机械和有关设备所发生的费用;
(2)增加施工人数或延长施工时间所发生的费用;(3)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实施激励所发生的费用。
(4)增加材料或生活物资供应量所发生的费用;
(5)要求供应商提前供货或外包班组加速工期所产生的费用;(6)因施工计划改变导致某些施工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7)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
是指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干扰事件的发生,致使施工效率降低及施工成本加大,索赔内容包括:
气候恶劣、工程变更、与我司施工有关的工程基础出现问题、甲供材料不及时、其他承包商干扰和不可抗力等。
第十九条
工期延误索赔。
是指由于某种或某些干扰事件,承包商施工计划中关键工作的时间完成时间已经或即将比计划完成时间长,除非采取加速措施,否则工期将不能如期实现,如业主违约(延迟下达开工令、延迟供图、延迟付款、延迟进行阶段验收等)、修改设计、施工条件变化、特别恶劣天气、工人罢工、战争等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
延期支付索赔,内容包括业主或总包方未能按照协议或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目部有权提出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索赔。
第二十一条
合同缺陷索赔,包括施工合同或协议、中标函、施工条件、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存在表述不清、相互矛盾、遗漏和错误等缺陷。
第二十二条
暂停施工与合同终止索赔,内容包括业主发生严重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施工收到严重影响,甚至难以施工,项目部有权暂停施工甚至终止合同,并向业主或总包方提出施工索赔,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材料差价的索赔。
凡在合同中规定了单价的材料,并规定了单价增加超过一定幅度时,业主将给施工方以补偿的条款时,当材料价格上涨时,即构成了材料差价的索赔。
第二十四条业主奖励。
是指业主另外支付的奖金,此项费用应减去业主或管理公司从项目统筹的奖励基金。
第二十五条
对二次经营工作可能成立而项目部没有力争或工作不主动、资料整理不及时或盲目变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
%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处罚;
第二十六条
所有的奖惩,项目经理承担50%—70%,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贡献(责任)大小进行奖惩,经工程技术中心核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奖罚原则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施工合同内数量数量增加或减少,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兑现奖罚;
第二十八条经业主或总包方批准并通过计量支付(验工计价)得到二次经营收益由项目经理部提报相关凭证,列出清单汇总上报工程技术中心及财务部审核,由工程技术中心计算奖励额度,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兑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篇:
二次经营奖励办法二次经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全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奖励,是指对经过国家和省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争取、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建设和发挥效益的过程中,以及介绍本市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到本市投资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第三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
第四条市项目奖励评审委员会主管项目奖励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事部门,负责项目奖励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项及标准
第五条设立项目争取奖。
此项奖励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提出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的奖励,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项目基础奖金。
分别按省批准项目、国家部委批准项目、国务院批准项目核定相应的奖金。
凡经省批准的项目其奖金为1--5万元;凡经国家部委批准的项目其奖金为3--15万元;凡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其奖金为10--100万元。
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复之后。
(二)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奖金。
主要以争取到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数量多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三种相关因素为依据,其中属于无偿补贴的按3%比例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1.5--2.5‰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0.5--1.5‰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提取奖金。
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补贴全部到位之后。
第六条设立资金落实奖。
此项奖励包括贷款落实和自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
主要按所争取资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资金到位情况、拆借资金成本高低等因素确定提奖比例,其中:
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给奖励;同等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1.5‰的比例提取奖金;无息贷款的按1.5-2.5‰的比例提取奖金。
落实一笔资金,只能获一次奖励。
第七条设立项目建设奖。
此项奖励按保证项目工期、项目施工质量、项目概预算控制、项目技术指标达标等因素综合衡量后给予。
凡项目与合同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奖励;项目均符合合同要求的给予1--3万元奖励;项目属于市优质工程的给予3--5万元奖励;项目属于省优质工程的给予5万元以上奖励;项目属于国家优质工程的给予7万元以上奖励。
第八条设立项目效益奖。
此项奖励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
经济效益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按期达产达标达效的情况。
社会效益是指此项目的建成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共污染、防疫治病、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
具体按以下两个部分奖励:
(一)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以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决定,按年度上交地方财政金额的1%提取奖金。
(二)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依项目管理过程中达产达标达效程度决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指定部门认定,达到各项技术指标的给予0.5--1万元奖励,不能完全达到指标要求的不给奖励。
项目效益奖可多次给予,当第二年新增效益达到或超过预期效益时仍可按本条规定的比例提取奖金。
第九条设立招商引资奖。
此项奖励按引资(物)额的大小给予,具体按以下两种情况奖励:
(一)引荐国外友好人士捐赠钱物的,按实际接受钱物金额(其中,物资的价值以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准)的3%的比例提取奖金;
(二)引荐外商来焦投资的,按投资规模的大小和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大小给予1--50万元的奖励。
第十条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市级先进工作者、市劳动模范、市先进集体等荣誉。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奖励
第十一条项目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年底开始申报,次年的三月份公布评定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第十二条奖励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或个人申报;
(二)按项目审批渠道由主管委局进行把关;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
第十三条报奖项目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人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表;
(二)项目工作总结;
(三)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验收等文件的批复文本;
(四)必要的法定依据、证明等资料;
(五)项目费用报告;
(六)奖金分配方案等。
第十四条市直有关部门应成立初评委员会负责报奖项目的初评工作。
第十五条市评审委员会由市计划、经贸、外经、建设、农委、教育、科技、人民银行、人事、财政、监察、审计、卫生、环保、统计、总工会等部门及有关方面专家(建立专家档案库,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评选需要,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参评专家)组成。
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
第十六条建立异议制度。
凡经初评通过的奖励项目,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没有异议的,可上报;市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奖励项目,由市评审办公室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异议期为15天。
凡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者,报市人民政府核准授奖。
第十七条拟奖项目如有异议,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解决。
如协调不成,由评委会集体裁决。
第十八条市财政应当在年度预算中设立“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奖励。
奖励资金按以下三种情况设定:
(一)竞争性项目资金由财政负担40%,60%从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中列支(无前期工作费用的项目由财政垫支,待项目见效后归还财政);
(二)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支付;
(三)招商引资的资金来源参照项目奖励资金的规定,按资金投向设立。
第十九条各县(市)区的项目奖励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奖励资金自行筹措,需要市政府授予荣誉奖的,按审批渠道和程序报批。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项目奖励审批表》及其他有关文书,由市人事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篇。
二次经营目前,在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客观条件下,施工企业的利润,特别是总承包单位的利润越来越低,而“二次经营”理念的提出,对施工单位的经营与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对项目的盈利提供了新的机遇,对企业的再发展点亮了一盏新的明灯。
往期,在项目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无论是项目的投资决策者还是项目的管理执行者,都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投标与签约即“一次经营”上,认为只要“一次经营”有了利润,“二次经营”不过是项目管理与控制过程中锦上添花的一抹。
然而当今社会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作为主导,施工企业常通过低价中标来获取市场份额,这就决定了企业盈利甚微的命运,若适逢经营与管理不善,甚至会出现严重亏损的现象。
“二次经营”为项目能够实现盈利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有效地进行合同、风险与信息等控制,对自身组织与施工行为的优化管理,适当协调对外对内的关系,为项目带来增值,简言之,即低投入高产出,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是通过低价中标的,但项目之所以成功,并实现了增值,是项目管理执行者把“二次经营”细化并成功应用的必然结果。
在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中,我真正体会到了“内外兼修”所带来的益处,在这里,“内”指项目的动态过程管理、优化的组织结构以及有效控制,而“外”则是在“内”的基础之上合理的谈判与经营。
只有通过优质的管理与控制,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通过“二次经营”实现为项目、企业增值的目的。
1、“二次经营”的理解
通俗的讲,“一次经营”是企业为获取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取合同;“二次经营”是甲乙双方履行工程项目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它的最终目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降本增效获取更好的管理效益,为项目和企业实现增值。
“一次经营”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是基础,是“二次经营”的前提;“二次经营”是建筑企业的灵魂,是关键与核心,是“一次经营”的重要延续,又为以后的“一次经营”创造条件。
“二次经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合同履约质量和获取项目经济效益,为今后的项目承接创造条件,营销的主体以项目层次为主,以项目经理为主体,企业相关部门为辅,通过自身优质的管理与控制,主要满足业主、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部门的要求。
“二次经营”的实施,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项目施工层面和开源创效层面。
在项目施工层面上,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干好现有的工程,通过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三位一体”管理,通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来提高项目的履约质量和经营成效。
在项目开源创效层面上,“二次经营”就是在履约过程中依据合同条款,首先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然后讲策略而不失诚恳、重办法而不失信用地赚取合理的利益,具体要做到:
勤签证、多变更、高索赔。
2、结合新加坡项环球影城项目对“二次经营”的感悟
下面,就我在新加坡所经历的几个项目,谈一谈“二次经营”方面的得与失。
(1)项目的管理与组织
以新加坡环球影城地下室项目为例,该项目占地约9万平方米,按其使用功能进行分区,主要包括三部分:
地下室停车场(占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室设备间(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以及地下室员工服务区。
新加坡环球影城地下室项目施工场地面积大,涉及工种、工况多,工作涉及结构施工、建筑装修、设备安装、交通物流、结构修补、漏水封堵、已建结构物的改建,拆迁、及对贵宾的迎接准备等工作;在沟通方面,除了与业主,监理、设计方外,还要涉及到与另外两个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现场管理难度大。
教训。
先期对该项目的施工环境不太熟悉,管理方面较为盲目,没有正确理解管理的含义(“管”指管控,是对项目运行的把控,“理”指理解与落实,是对项目运行效率的把握)。
在地下室项目先期的管理过程中,我仅做到了“管”,即只对项目总指挥部、业主所下达的指令做了传达,至于指令的具体落实情况没有即时跟进的督促与监督,因此在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常有被人牵着鼻子走、盲目无所适从的感觉。
收获。
在地下室项目后期的运营过程中,随工作量的增加、交叉作业情况的明显增多,若仍按照先前“管”而不“理”的方法进行施工,工期肯定不能得到保证,质量也可能随时出现问题。
鉴于此,项目部即时调整管理方式与组织结构模式,将项目的管理权力适时、适当下放,根据项目总指挥部的部署,按照不同的作业内容将施工进行精细化分工,将结构、装修、设备安装等工作落实到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工长,按照不同的分区分配任务,阶段性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落后节点工期的施工作业进行滞后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赶工计划与措施,并及时把控与把握作业进度;对较大的施工任务进行精确合理的提前部署,做到了层层分工、步步落实,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这些措施均极大地提高了项目部的管理效率与力度,节点工期与工程质量始终能够满足业主的要求。
在继新加坡环球影城地下室项目之后的另外两个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同样采用了之前的组织结构模式与管理方法,并依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成立项目运行应急机制,积极、正确面对难题并及时分析、纠正、解决问题,做到项目部心中有数,坚决不打无把握之仗。
(2)合同的理解与把握
这里的合同包括业主合同与分包合同。
在以往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通常只注重合同的执行结果,即是否按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完成,而忽略合同的具体内容,认为只要业主或总承包方满意即可,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够准确的。
合同是甲乙双方相互间行使权利与义务的依据,项目部成员要明确和理解合同的意图、管理要点以及合同的执行计划,熟悉自己权利的界限、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内部责任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另外,通过合同内容分析,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同时进行合同的风险分析、管理,为将来发生的变更、事故等提前作好准备,为索赔事宜打好基础。
“二次经营”的一个重点就是在充分把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合理的获取利益。
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的成功,相当一部分是在正确理解与把握合同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地解决后期产生的争议以及与商务部门的积极配合、客观合理地获得索赔的结果。
思考与建议:
与新加坡不同,国内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很不喜欢“索赔”这个字眼,认为索赔就预示着项目的管理不到位、管理不科学,因此在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即便是合理的索赔也是很难获得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作业前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多利用变更与洽商等合理手段,及时与业主或总包方确认工作量和单价,做到勤记录、勤沟通、勤确认,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隐性的完成索赔任务,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3)质量与安全的控制
质量与安全,表面上看与二次经营没用直接联系,其实不然,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质量与安全是完成项目经营的保证,试想一个连质量与安全都管理不好的施工单位,又怎能大谈特谈优质服务与品牌,为以后的“一次经营”创造条件。
项目施工质量的优秀不一定意味着效益最优,舍弃成本而一味追求质量是不明智的选择,应该按照合同对成品质量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把握好质量与成本的度,关于这点,我深有体会。
例如:
新加坡环球影城地下室项目,在进行员工休息区地面施工时就遇见了这样的事情,当时采购的砂子较细,如果大面积进行施工地面会出现细小裂缝,影响下道施工工序的质量,经项目部的质量会议商讨决定,在不显著提高成本的情况下,施工时在细砂中掺入适量粗砂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能很好的满足质量要求。
遂与业主、设计协商沟通,取得许可后进行大面积施工,并通过设置伸缩缝有效的减少地面空鼓、开裂的几率,施工完毕后一次通过了监理验收,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安全是顺利施工的保证,是一进场就要做好的工作,若没有安全,何谈效益。
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在安全控制方面的要求极为严格,正是这种严格成就了环球影城项目18个月完工的奇迹,成就了在如此重大的施工项目中无重大事故的奇迹。
相比另外两个总承包商,我们的安全管理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层层落实,在施工安全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施工效率明显高于另外两个总承包商,既快又好地完成了施工任务。
思考与建议:
相对于国外,国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大多数只注重形式,往往都把工作重心放在施工进度上。
事实上,高效的施工与安全的施工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安全管理方面一定要加大投入且要严格落实,不知有多少项目因安全问题而整改停工,甚至致使项目重新启动,从而导致工期进度迟缓、施工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与效益低下;安全管理必须是潜移默化的事情,一定要根据现场的真实情况进行部署、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安全管理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条例,按照“墨菲理论”,越是担心的事情越容易出事,越是不去重视的事情恰恰也越容易出事,因此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每个管理人员都要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把每天巡检时发现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4)技术措施的优化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技术措施的优化,是企业又一个重要的盈利点。
现代化的施工是以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技术为依托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除了掌握传统的施工机械设备与方法,还要积极探索新的施工工艺与技术,采用性价比更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就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而言,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技术措施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与优化,并取得了优异的效果。
例如:
按照新加坡的防火要求,环球影城地下室员工休息区的墙体要求采用20厘米厚的砖墙砌筑,经过项目技术部门与设计部门协商,采用一种轻型的防火隔音材料来替代砖墙结构,该材料的价格低于砖砌体这种依赖进口的材料,而其施工速度明显快于砖墙的砌筑,因此无论在工期进度上还是在技术要求上均能很好的满足业主的要求。
同样,新加坡环球影城项目的后继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处理桩体连梁施工时,将现场环境与施工工艺参数有机结合,把订购混凝土的塌落度降低并优化施工工艺,最终节省了约3%的成本,对企业实现了效益增值。
因此,企业与项目的盈利除了要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外,还需要管理人员能自行自觉地多观察多总结,对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进行改良、优化,以降低成本提高工效,实现效益增值。
(5)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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