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目标责任书总结1.docx
- 文档编号:16321331
- 上传时间:2023-07-12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5.70KB
度目标责任书总结1.docx
《度目标责任书总结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目标责任书总结1.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度目标责任书总结1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国土资源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契机,结合县政府2011年国土资源局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我局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划落实情况
我局加强了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国土、农牧、财政、发改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
二是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并先后印发了《临潭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成立临潭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
三是从今年8月中旬起,我县委托兰州昌佳土地调查规划有限公司承担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查及建库工作,对我县外业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以村为单位制作调查底图,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在基本农田划定外业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逐村、逐组、逐图斑、逐地块、逐农户调查基本农田实际的数量以及利用现状,确保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与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所产生的图、表、册与实际情况相符,地类、面积登记和统计相一致。
1、我县共辖16个乡镇136个村委会,辖区内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面积为37768.19公顷,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进行划定,共划定16个乡镇、133个村委会、1142片、268354.23亩的耕地作为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
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对基本农田片(块)编号。
以乡村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等。
并形成25本基本农田外业调查统计汇总表。
2、落实保护责任。
我们将本次划定好的基本农田进行以乡(镇)长及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这次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33份,全面建立保护监管机制。
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
我县委托兰州昌佳土地调查规划有限公司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作业单位,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控制,充分采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基础数据,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
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以对基本农田进行永久动态保护,最终实现区域基本农田数据的互联互通。
四是完成了我县自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用于占补平衡面积702.2787公顷已录入到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
从而我县2.20万公顷耕地和1.88万公顷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有余,守住了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二、积极主动服务,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2011年度计划指标,完成了二宗单独选址省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
其中,上川水电站项目用地总规模10.7159公顷,农用地3.6192公顷(耕地3.2186公顷),建设用地0.0536公顷,未利用地7.0431公顷;省道S306线徐合公路岷县至合作段改建工程用地总规模50.6410公顷,(耕地36.5571公顷,林地2.8146公顷,草地3.3350公顷,交通用地0.2856公顷,建设用地7.6487公顷)。
城市、城镇批次用地报批8宗,其中:
4宗城镇批次用地总面积8.1848公顷,4宗城市批次用地总面积5.1634公顷,以上批次用地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1宗农用地转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0.6320公顷,现已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同时加强土地批后的监管工作。
三、夯实基础业务,提升地籍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认真编制了《临潭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规划》初稿基本形成,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
二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土地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土地登记程序,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坚决执行“五不登记”规定,严把土地登记关口,不断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土地权益人的产权意识。
地籍图件、数据、文字资料等成果是地籍管理最基础最本质的信息,为了实现成果价值,提高成果利用率,强化成果运用,充分显化地籍信息优势。
今年共受理查询申请60起,经过审查提供查询服务54起。
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87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81宗。
三是加强土地争议案件调处,依法确定土地权属。
本着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办案程序,注意调查研究,不枉不纵,依法处理,切实保障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尊严。
今年共受理土地争议案件1件、其中调查处理1件。
四是全面完成了我县“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批复。
为我县“十二五”其间测绘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测绘成果保密、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及地图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我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对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一律签订保密责任书,进行保密管理。
四、加强矿产开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我县矿山企业主要开发粘土、石膏、石灰岩等建材类矿产资源,为了加强储量动态监管,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全面开展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储量审查。
督促各矿山企业建立健全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认真搜集整理相关的基础资料,建立储量动态台帐。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摸清矿产资源家底,解决部分矿山多年存在的储量家底不清,储量登记统计不实、不细的问题;促进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科学合理征缴。
将矿产储量管理切实纳入矿政管理之中,逐步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011年州局下达我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8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万元。
我局年初对各矿山企业的年产量、销售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各矿山企业分解下达了资源补偿费任务,现已征收入库9万元,超额完成了征收任务。
并将数据及时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做了上报。
我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6家。
其中:
锑矿企业1家、水泥企业1家、石膏企业2家、建筑用砂企业1家、砖瓦企业11家,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矿山企业。
办有采矿许可证的有16家,其持证率达100%。
今年正常生产的企业12户,停产的3户,筹建的1户。
主要开发利用水泥用灰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年采矿石量22.46万吨,比去年增加了16.81%,完成矿业工业总产值1012.4万元。
此外,我局对当前的矿业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及时上报了现已受理的4家砖瓦企业的办证资料,3月份对完成了矿业权核查无问题的11家粘土矿采矿权换证工作,换证率达100%。
根据省州矿业权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集中人员对全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进行了认真、扎实的年检工作,采矿权今年年检了16户,矿山企业的年检率为100%。
为了加强年检工作,对全县16户矿山企业分别进行了抽检,抽检率及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2011年度探矿权应年检4宗,实际收到探矿权年度报告的4宗,年检了4宗,年检率及年检合格率均为100%。
。
五、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巡查责任机制
今年,我局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
多次深入全县各矿山企业第一线,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6份,明确了责任。
为了加强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定了《临潭县非煤矿山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形成了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同时,我局周密安排,认真对所有非煤矿山开展了遏制矿山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切实有效地遏制和预防了非煤矿山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各矿山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查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摆正了安全、生产和效益的关系。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我局将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到各矿山巡回督查,发现违法探、采矿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和关闭。
同时建议各乡镇政府加强对本辖区矿山的监管工作,随时和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维护好矿山秩序,严防非煤矿山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长假之前,贯彻落实了4月12日全县安全生产第二季度例会和《县安委办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县安委办〔2011〕4号)文件精神,检查中发现,个别矿山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未制定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未装框上墙。
今年下半年经群众反映,我局对常旗村窑头社石料厂进行了检查,该石料厂仅加工青石山电站扩建时机坑内挖出的废料,生产的石料仅供电站扩建使用,电站扩建完成后,就停止生产。
检查中发现城关干干河滩有三处当地群众无证开采砂石料,挖砂对河道破坏十分严重,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我局及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撤离,并向他们讲解、宣传了《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
2011年共开展动态巡查34回次,共下发土地、矿产《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9份,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起,制止4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起,查处率100%,及时有效的遏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根据州局《关于印发甘南州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周密安排,认真对所有非煤矿山全面开展了遏制矿山安全事故专项行动。
全县有各类非煤矿山企业20户,采矿权有效期内的矿山20户,按开发矿种类别分:
水泥1户、锑矿1户、石膏石2户、砖瓦厂15户、洗砂厂1户。
今年正常生产的企业12户,停产的3户,筹建的1户。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我局将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到各矿山巡回督查,发现违法探、采矿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和关闭。
同时建议各乡镇政府加强对本辖区矿山的监管工作,随时和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维护好矿山秩序,严防非煤矿山各类事故的发生。
对全县多年遗留的废弃矿硐及近几年来群众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的矿硐重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以往全县多年遗留的废弃矿硐共有229个,检查后各个矿硐封堵完好,并在危险地段设立了警示牌,书写了永久性宣传标语。
五、强化执法监察,注重和谐民生
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职能,我局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查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越界开采、超期开采、无证开采、盗采矿石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一是重点查处了扁都乡口子下部分群众无证非法开采锑矿,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安全隐患明显,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了古战、阳升、羊永部分群众借岷合二级公路改扩建之际,无证非法开采砂石料的违法行为,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停采通知书》,依法遣散了违法开采群众。
三是我局在安监及公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协同卓尼县国土、公安、申藏乡政府共同联合执法,对长川乡大、小沟群众非法开采锑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当场遣散采矿群众15余人,拆毁工棚3间,查封、关闭矿硐2个没收锑矿石约6吨,柴油机一台,柴油四桶,在公安警车的护送下全部运送到申藏派出所处置。
彻底制止了非法开采活动,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杜绝了无证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行为的蔓延。
今年是实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第一年,根据全国、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甘南州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部署,努力工作,顺利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发改、财政、人事、公安、城建、交通、水电、农林、环保、安监、法制等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潭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机构;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临潭县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时还认真学习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扎实开展了卫星检测图斑实地核查工作。
通过核查,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我县洮滨、新城2个乡镇3个图斑。
其中,矿产资源方面有两个图斑,经实地核查,1号图斑位于临潭县洮滨乡上川村,为临潭县上川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川水电站进水口水利枢纽开挖现场以及水电站建设砂石料加工场地,2号图斑位于临潭县洮滨乡巴杰村下川社,为临潭县上川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川水电站机房厂区建设现场,经分析研判,这两个图斑实际为伪变化。
土地利用方面涉及22000055号1个图斑,此图斑位于临潭县新城镇东大街56号,原属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用地,土地使用权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2010年7月13日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2010)92号文件《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临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闲置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于2010年8月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给临潭县星祥综合农贸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根据实地核查,该宗地占地面积30.6亩,实际用途为综合农贸市场和商业住宅,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提高了我县各级干部和群众对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合法用地依法办矿的意识,为我县今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今年我县成立了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制定了《临潭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临潭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乡土地管理员、村委会主任、部分群众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各乡镇制定了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随时监控本乡镇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初步建立了全县地质灾害动态检测网络,全县确定检测点88个,兼职监测员88人。
形成了群防群测体系,向灾害点的周边的居民单位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80余份和防灾避险明白卡3000余份。
进入汛期以来,统筹安排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避险巡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重点对易发滑坡、泥石流地段的监测和预防,做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基本落实了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为了加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确定人员,严格按时24小时值班工作。
专门落实了各乡(镇)地质灾害报告人员,并印发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按地质灾害分级程序如实上报,力争做到情况准确,上报及时。
同时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督促各矿山企业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与所辖矿山企业按环境恢复治理内容签定了《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书》,并严格按规定核定收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做到了“谁开采、谁治理、谁受益、谁恢复”的原则,努力构建“绿色”矿山。
七、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搞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确定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此,我们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甘肃省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法律法规。
充实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20日为国土资源信访领导接待日。
同时,还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件,调解2件,结案率100%,接待上访群众7人次。
其中1件信访案件由县委房书记做了重要批示,我局根据批示做了细致的调查,给上访人做了满意的答复,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所办案件无一例复访,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落实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我局拟争取的重点项目有冶力关国家地质公园申报项目,新城张旗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及古战、卓洛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目前我局已完成以上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
2011年6月7日,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局招标的两个项目进行了现场开标。
其中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临潭县大寺坡锑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实施临潭县王旗乡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临潭县冶力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建设于9月份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以上三个项目现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
九、存在主要问题
(一)我局从事土地登记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系统学习土地登记相关知识,土地登记上岗证持有率不高,业务不熟,工作中难免有心无力,存在疏漏;加之平时学习不够,知识老化,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二)测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从事测绘管理的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测绘知识的学习及培训,加之缺少资金投入,致使我县测绘管理工作未能很好地开展。
缺少训练掌握GIS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完成县级“一张图”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软、硬件及相关数据集成工作造成影响,这也是基层国土资源工作中稍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就要委托外单位实施的原因。
这种现象一方面造成工作人员的惰性心理,另一方面增加了单位的额外支出。
(三)《临潭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虽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但未能及时完成《规划》的定稿。
(四)是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护,没有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矿业权人的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致使部分矿业权人违法采矿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具体措施,加强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的矿业开发秩序。
(五)矿山企业存在瞒报、漏报产值、产量现象,矿山安全生产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清理。
十、2012年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仍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十二五”规划,认真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努力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
(一)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活动。
(二)按照规划修编,抓好规划工作。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批建设用地,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强矿业权监督管理。
(三)加强建设用地的征用、报批和监管工作。
1、开展水电站等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配合做好临潭县保障性住房、城关垃圾填埋场、临潭县4S汽车维修店、临潭县高原绿色产品加工厂等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2、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按照用地审批要求,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交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
加强批后用地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和查处批少占多,批而不用和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四)加强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完成1宗国有土地的储备工作。
按时完成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及上报审批工作。
(五)开展完成2011年城乡地籍变更与地籍管理进度汇总工作。
全面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的登记发证工作。
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用地,城镇房改房,已购商品房等住房进行土地登记。
(六)积极引进测绘及GIS应用专业人才,目前我局的用人计划已上报县政府。
同进,重点加强测绘管理人员的测绘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测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地做好测绘市场的日常监管和长期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县的测绘管理在开放、有序、规范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移交数据库管理培训的机会,选派责任心强,堪当大任的业务骨干学习GIS相关软件,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七)加快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工作。
积极争取资金,落实人员,努力完成羊永、店子两个中心所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八)矿山企业存在瞒报、漏报产值、产量现象,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矿山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年报质量,规范年检行为。
为全面准确的掌握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和矿山企业经济效益取得第一手资料。
(九)今后应继续做好矿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为了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我们要加大矿山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开采和违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无证非法开采、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珍惜资源、爱护资源、节约资源,促使矿业秩序健康有序地发展。
(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定期与不定期的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我们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常抓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整改,确保我县矿山企业生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十一)继续加强地质灾害排查与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疏散和救灾指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增强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等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1、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县城每月巡查一次,乡镇每季巡查一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防止违法行为的扩大和继续。
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处。
2、加强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矛盾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
继续抓好本部门维稳、综治、信访工作,认真开展国土资源工作矛盾排查,积极调处土地争议和矿业权纠纷,认真受理,及时办理信访案件,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不发生重大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集体赴京到省去州的上访案件。
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十四)项目工作。
1、继续申报争取冶力关国家级地质公园建设项目,开展地质遗迹科考工作。
开展前期建设工作,完成公园建设详细规划。
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2、编制洮河沿岸台地开发整理、灾毁耕地治理可研报告,争取1-2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争取临潭县古战、卓洛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计划整理土地面积为333.33公顷,计划投资500万元。
3、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和资金。
(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行为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六)依法征收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各项规费,及时征收,按时上缴,完成征收任务。
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土资源各类统计及报表上报工作。
(十七)完成土地、矿产、执法、人事、财务等月、季、年报等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公开工作
(十九)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
国土资源工作总结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11月19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目标 责任书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