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工工人辞职管理规定及规程.docx
- 文档编号:16349197
- 上传时间:2023-07-1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80KB
员工职工工人辞职管理规定及规程.docx
《员工职工工人辞职管理规定及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职工工人辞职管理规定及规程.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员工职工工人辞职管理规定及规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流程:
离职申请--离职审批--离职交接--薪资核算--离厂
1.目的
规范员工的辞职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离职类别与定义
3.1.辞职: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2辞退: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
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开除:
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自动离职(自离):
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在15个工作日内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5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5.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5.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4.办理流程
4.1员工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3天);与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履行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公司办之日起算。
4.1.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4.1.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于公司办审核。
4.2上级审批
4.2.1直接上级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部门经理在收到上级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
4.2.2时间要求:
签批的日期必须在员工离职日期的前5天,同意离职的日期最长不能超过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日期后的30天。
4.2.3延期说明:
若确因工作需要员工的离职日期需超过30天的,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填写员工的离职日期,并说明延迟原因。
4.2.4审计:
若因工作需要需对离职员工进行审计的,部门经理可向审计部提出审计需求,并按“干部离任审计办法”办理审计手续后,再按本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审计未结束,员工须推迟相应离职日期。
4.2.5离职审核:
《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4.2.6员工确认
员工在收到部门经理审批通过的《员工离职申请单》申请后,核准确认相关信息,需按公司要求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员工的直接上级配合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保证工作交接的效果。
4.3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办理
员工于离职日期前3个工作日,凭辞职申请表到公司办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开始办理离职手续。
4.3.2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
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上应有交接清单,其他员工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
负责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物品清理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借用、贷款、借款等事宜的清账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离职员工未归还财务的问题。
负责代办员工离职手续。
工作工具等交接;
归还公司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借用物品、部门资产等)。
如有自己物品要带出公司由后勤部开具《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4.3.6结算财务(包括借款、报销等);
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3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财务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4.3.7公司办
负责员工离职面谈工作。
督办员工离职手续,并处理善后事宜。
遇员工不辞而别、涉及追缴情况,负责牵头处理。
离职员工:
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履行相关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员工,须按协议约定向公司交纳违约金:
签订了“应届毕业生接收协议”且服务期未满,因公司办理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公司出资外派培训、出国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
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办理档案,办理相关证件的转移或清理,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
4.4离厂:
离职员工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公司办复印《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交离职员工出厂时交门卫离职员工凭《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上签名后,交回公司办存档。
4.5其它事项
离职人员离厂时间:
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
以上由直接上级确认工作交接是否完成。
4.6员工的离职手续未能按规定办理的处理方法
4.6.1直接上级代办:
如员工在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由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代为办理。
公司有权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
4.6.2代办《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的期限和流程:
4.6.3没有未结清的项目,务必在该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6.4有资产和物品的项目未结清,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部门追缴:
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追缴。
如追缴未果,报财务部核减工资。
核减后的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由本部门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由本部门提交情况报告给后勤部保卫处继续追缴,并抄送公司办备案。
后勤部保卫处追缴:
部门协助行政后勤部保卫处在提交情况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追缴,追缴回来后由本部门将“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办理完毕。
如未追缴回来,部门会同后勤部保卫处提交追缴报告给财务部、审计部和未结清项目相关的部门,并抄送公司办备案。
4.6.5如离职员工涉及资产和物品等未结清项目,由于部门未能及时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和规定开展相关资产拖欠追缴等原因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承担。
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核定金额由总经理指定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4.7自动离职程序
4.7.1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原则上是三天)及时填写《工作联络单》,报公司办。
4.7.2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其它情况由本部门主管办理离职手续。
4.8离职谈话
4.8.1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
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4.8.2员工离职时,公司办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4.9公司各部门的交接交物品:
4.9.1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4.9.2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4.9.3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9.4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接;
4.9.5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4.9.6各类钥匙;
4.9.7借阅的图书资料;
4.9.8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4.9.10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或公司办。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办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4.9.12.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4.9.12.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
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4.9.12.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
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4.9.13相关部门签字
4.9.13.1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4.9.13.2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4.9.13.3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4.9.13.4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如离职人员指定代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在《员工离职申请单》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签有指定代理人的姓名、工号,一并交至公司办,并在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4.9.13.5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公司办审核、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即可办理离职。
5.0离职结算
5.0.1结算条件:
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5.0.2违约金:
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资源科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5.0.3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
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
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5.0.4工资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1、员工离职申请表
附件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
附件3、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附件4、内部工作联络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员工 职工 工人 辞职 管理 规定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