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售房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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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售房合同
修改售房合同
篇一:
《个人卖房协议书》修改好的
售房合同的协议书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家属曲五幢一单元四楼401室,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房屋在第四层,面积为66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四万四千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两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具体时间为: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月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四千元;*年月日前把剩下两万元付清后;才把产权转移到乙方名下。
第五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
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如公司有任何变动,待付清余额后,由乙方独自承担,不得推卸给甲方。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
购房合同修改
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位于榆林市开发区桃园小区一套单元房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面积:
该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共为198平米。
二、房屋价格:
该房屋总价值为:
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
三、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首付给甲方壹佰万元(¥:
),下余捌拾伍万元(¥:
)在30日内付清。
四、乙方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过户手续
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证件等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本协议从签订协议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账号:
2710022701109000683116开户行:
神木农村商业银行锦界支行
乙方:
年月日
篇三:
二手房买卖合同修改
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及其四至(东:
南:
西:
北: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
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
另行支付价款。
房屋及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
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
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乙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甲方户口,基于保证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30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万元整)。
本合
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七条【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经双方
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
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
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
(银行,银行帐号:
。
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
如
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
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九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前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
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
附属设施(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
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
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个月时,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
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
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
确定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10%的违约金。
甲方应在上述违约事件乙方可以选择定金转为乙方对该房产未来20年租赁的租金,并有权决定自住、转借或转租。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购房合同不合理能修改吗
篇一:
购房合同常见的十处不公平、不合理
由于消费者与开发商在市场交易中强烈的地位差距,面对通称的购房霸王合同,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忍气吞声,任其宰割,小部分消费者即使知道其霸王,又说不出个理由,往往被口如舌簧的售楼小姐或楼盘按揭律师三两句就抵回去了。
其实,归根到底,是没有弄清霸王合同霸在何处?
以及缺乏对购房合同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基本了解。
现总结购房合同常见的十处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供消费者购房时参考:
一霸:
签约安排在付完首付后
目前签约的基本程序是:
交定金--签认购书--交首付--签购房合同,所以很多消费者在交完首付款以后,正式签约时才发现合同条款不公平、不合理,如果对方坚持不改合同,只能是憋一肚子闷气。
所以消费者要占据主动权,最好是缴纳定金时就要求查阅合同范本。
现在的楼盘一般比较规范,会按照建设局及房管局的要求在大厅展示范本,消费者可别省这么点时间,最好先去留意一下,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指出,并在此时就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变更相关条款。
二霸:
合同内容单方拟定
目前购买商品房,由于受到房管部门的备案管制,都要求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gb/执行,且,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时又必须要房管部门提交合同范本,一是政府为了监管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基本没什么作用),二是为了方便在络上签订合同。
所以开发商一般都打着“合同范本已备案,不能更改”为幌子来忽悠消费者,其实,细心的消费者可以发现,购房合同里有许多是有下划线的地方,本律师告诉你:
划线的地方是可以协商的、更改的!
那是开发商单方制定的条款,非政府制定的范本内容。
本律师在接受业主陪购时,通过与开发商的积极沟通,大都打破了“合同不能更改”的霸王定律。
三霸:
面积稀里糊涂
消费者买的是建筑面积,结果发现分摊了近30%,真正能享有的套内建筑面积一下就“缩水”了。
据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某楼盘共同分摊面积达到70%多!
可谓全国之最,本律师没眼福亲临该楼盘参观,是否是电梯大过主卧,过道大过客厅,而居住在火柴盒?
其实,业主完全享有对房屋的知情权,分摊面积是如何构成的,每栋楼的分摊面积在哪?
都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或测绘报告,这样心里也就有个数,不会买的稀里糊涂了。
至于赠送的绿地、天台、入户花园、阁楼更要详细写进合同。
并约定好面积差异如何解决(详见本律师的文章《东莞购房法律问答
(二)》)。
四霸:
签合同时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可能很少有消费者能仔细关注这个问题,继而被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钻了空子,买房时说好物业费一块八,收楼却发现变成了两块二。
其实在购房合同中,早就有对物业管理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三条第五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本款的“应”在法律上即“应当”,法律意义上“应当”与日常说的“必须”是一个意思。
这就是说,在签购房合同时,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消费者应在此引起注意,此时签了物业合同,收楼时任凭他怎么提高都有了保障了。
五霸:
房款不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房款必须入预售款专用账户,近段时间被热议,我还以为是新规定呢,其实东莞建设局及房管局早几年就有了这样的规定,只是执行力度不够,很少有房款能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现在国家政策出台后,相信执行力度会大的多了。
这是对消费者很有力的保护措施,能有效防范开发商“空手套白狼”及烂尾楼的发生。
故消费者发现开发商提供的账号不是预售款专用账户时,可要求其提供,否则可向建设局及房管局投诉。
六霸:
延迟交楼违约金过低
本律师见过最低的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零点一,以一套50万的房子为例,逾期交付的,一天仅5元!
弄的消费者怨声载道,有不服气的业主,打起了官司,提出该条款显失公平,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但判决结果并不理想,因为法院认为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显失公平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法院也是比较慎用的。
这就要求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力争提高违约金。
七霸:
规划设计变更不经过业主同意
这条霸王之处很让业主受伤。
看房时窗外红花绿草,收楼时却多了个垃圾站?
看房时地下室是车库,收楼时变成了配电房?
如果发现规划设计变更,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如果购房时设计图纸有的内容,则不属于规划设计变更,业主主张权利比较困难,这要购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特别是一楼、楼顶的业主。
二、如果购房时没有的而收房时增加或变更的,则属于规划设计变更。
消费者可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十条的约定来主张权利: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
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
”
八霸:
不按收楼通知收楼视为交接
开发商一般都会在购房合同第十一条单方制定诸如“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日即视为该商品房已经交付”的条款。
这里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业主没按期收楼,超过时间收时发现房屋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开发商却以此为由拒绝维修或拒付延迟收楼违约金,怎么办呢?
本律师在此提醒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按通知如期去验房,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书面要求其维修整改,这样才能追要延迟交楼的违约金或退房,详见本律师的文章《东莞购房法律问答(三)》。
九霸:
办不到房产证不退房房产证是买受人享有房屋不动产的物权凭证。
对于租赁、抵押、转让、入户等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办不到房产证的房子就像没有户口的黑小孩,很多事都受到限制。
房产证条款具体体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十五条,“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2、买受人不退房...3、。
”如上,第3项是开发商单方制定的,选择第几项也帮业主填好了,服务可真谓周到啊!
本律师见过的开发商合同,基本没有选择第1项的。
政府范本辛辛苦苦写的第一条,直接被开发商咔嚓了。
消费者对这条要特别引起注意,否则办不到房产证吃哑巴亏!
一定要同时选择第1项退房条款或在第3项中约定退房,以及办理房产证的期限。
十霸:
贷不到款需一次性支付
国家家屡次进行调控,银行贷款政策更是变化多端,半夜出新闻调息是常事,这就苦了按揭业主,本来省吃省喝穷其祖辈三代凑好首付款,资料一提交到银行,坏了!
政策变了,要多付一成首付!
还需要提供1年以上社保证明...面对变化无常的政策,开发商早就在购房合同中制定了对策:
因出卖人贷款不能的,需一次性付款!
这种官司打到法院,大部分业主败诉,究其原因:
合同已对付款方式做了约定,不能按揭贷款,要一次性付!
这对业主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很多人因此不得不选择违约。
这就要求消费者对这些条款进行慎重审查,不合理的、显示公平的一定要据理力争,必要时搬出法律予以对抗。
篇二:
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
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臵。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
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臵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
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
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
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
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
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
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要清楚您所预
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
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
对维修期限、条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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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 售房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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