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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系岗位职责汇编
1
汕头电力设计研究院
岗位职责汇编
二零零六年八月
一、电气专业室的职责
电气专业室由室主任、电气设计人员及设计成品图校核人组成。
1.1电气专业室的职责
负责变电站电气部分的设计工作。
1.2电气专业室主任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组织本室人员完成工程电气部分的设计任务。
3、对本室的设计质量负责。
4、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1.2.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电力工程设计的程序与有关技术法规与各环节的要求。
3、了解电力工程的新技术。
4、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5、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五年以上。
1.2.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1—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设计任务与要求,制订与落实本室的生产计划。
3、组织设计人员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讨论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4、根据上级审定的主要原则方案,确定本专业的一般原则要求,确定计算方法与计算数据。
5、校核本专业的设计图纸与文件。
6、选派工地代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
组织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
8、做好与外专业的协调配合。
9、组织本专业开展调查收资工作。
10、参加有关设计工作审查会。
11、参加电网规划编写工作。
1.2.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1.3电气设计人员的职责
1、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完成所分配的电力工程电气部分的设计任务。
3、完成所分配的电网规划编写任务。
4、设计质量负责。
5、设计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1.3.1基本技能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大专以上学历。
2、掌握本专业的设计程序、设计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3、能使用电脑进行工程设计与计算。
4、熟悉本专业的法规、标准。
5、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6、了解本专业的技术发展动态。
1.3.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与上级的有关规定。
3、深入现场,做好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资料。
4、参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编写工作。
5、
根据上级的有关批复,制订工程的系统、布置与结构方案,完成相应工程图纸的绘制与设计文件的编写工作。
6、编写设备、材料清册。
7、正确采用计算数据与计算公式,完成工程计算工作。
8、套用典型设计或其他工程图纸时,须先核查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作相应的修改。
9、与外专业互提设计有关资料。
10、会签外专业的有关图纸与文件。
11、对完成的图纸与文件进行自校。
12、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3、参加施工配合。
14、参加设计回访。
15、参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的审查会议。
16、参加电网规划的编写工作。
17、了解与应用本专业的先进技术,推动电网现代化。
1.3.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1.4设计成品校审人的职责
1、负责电气部分设计成品的校审工作。
2、所校审的电气部分设计成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1.4.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理论知识。
3、了解电力电气工程设计的专业知识。
4、掌握电力工程的设计程序、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5、熟悉具体工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6、熟悉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与标准规范。
7、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
1.4.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成品审核程序图。
3、
校对电气设计成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政策与有关标准规范。
4、校对成品是否符合设计原则。
5、核对原始资料及技术数据。
6、校对图纸的尺寸、坐标。
7、校对设备与材料的规格、数量。
8、校对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9、校对系统与布置、总图与分图是否一致,与有关专业的衔接是否协调,有无碰撞。
10、核对套用典型设计与其他工程图纸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11、成品出版校对。
12、对校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督促设计人员予以更正。
13、参加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会议。
1.4.3于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土建专业室的职责
土建专业室由室主任、土建设计人员及成品图校审人组成。
2.1土建专业室的职责
负责变电站土建部分的设计工作。
2.2土建专业室主任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组织本室人员完成工程土建部分的设计任务。
3、对本室的设计质量负责。
4、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2.2.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3、熟悉电力工程设计的程序与有关技术法规与各环节的要求。
4、了解电力工程的新技术。
5、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五年以上。
2.2.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1—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设计任务与要求,制订与落实本室的生产计划。
3、组织设计人员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讨论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4、根据上级审定的主要原则方案,确定本专业的一般原则要求,确定计算方法与计算数据。
5、校核本专业的设计图纸与文件。
6、选派工地代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
组织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
8、做好与外专业的协调配合。
9、组织本专业开展调查收资工作。
10、参加有关设计工作审查会。
2.2.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2.3土建设计人员的职责
1、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完成所分配的电力工程土建部分的设计任务。
3、完成所分配的电网规划编写任务。
4、对设计质量负责。
5、对设计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2.3.1基本技能
1、掌握电力系统及建筑与结构专业的理论知识,具备相应大专以上学历。
2、掌握本专业的设计程序、设计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3、能使用电脑进行工程设计与计算。
4、熟悉本专业的法规、标准。
5、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6、了解本专业的技术发展动态。
2.3.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与上级的有关规定。
3、深入现场,做好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资料。
4、参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编写工作。
5、根据上级的有关批复,制订工程的系统、布置与结构方案,完成相应工程图纸的绘制与设计文件的编写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7、组织本室人员完成工程土建部分的设计任务。
8、对本室的设计质量负责。
9、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2.3.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2.4设计成品校审人的职责职责
1、负责土建部分设计成品的校审工作。
2、对所校审的土建部分设计成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2.4.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电力系统及建筑与结构的专业理论知识。
3、了解电力土建工程设计的专业知识。
4、掌握电力工程的设计程序、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5、熟悉具体工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6、熟悉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与标准规范。
7、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
2.4.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成品审核程序图。
3、
校对土建设计成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政策与有关标准规范。
4、校对成品是否符合设计原则。
5、核对原始资料及技术数据。
6、校对图纸的尺寸、坐标。
7、校对设备与材料的规格、数量。
8、校对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9、校对系统与布置、总图与分图是否一致,与有关专业的衔接是否协调,有无碰撞。
10、核对套用典型设计与其他工程图纸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11、成品出版校对。
12、对校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督促设计人员予以更正。
13、参加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会议。
2.4.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送电专业室的职责
送电专业室由室主任、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人及勘测设计成品校核人组成。
3.1送电专业室的职责
负责送电线路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3.2送电专业室主任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组织本室人员完成送电线路工程的设计任务。
3、对本室的设计质量负责。
4、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2.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3、熟悉电力送电线路工程设计的程序与有关技术法规与各环节的要求。
4、了解电力送电线路工程的新技术。
5、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五年以上。
3.2.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1—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设计任务与要求,制订与落实本室的生产计划。
3、组织设计人员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讨论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4、根据上级审定的主要原则方案,确定本专业的一般原则要求,确定计算方法与计算数据。
5、校核本专业的设计图纸与文件。
6、选派工地代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
组织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
8、做好与外专业的协调配合。
9、组织本专业开展调查收资工作。
10、参加有关设计工作审查会。
11、参加电网规划编写工作。
3.2.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3电力工程勘测设计人员的职责
1、负责电力工程勘测工作。
2、对勘测成果负责。
3.3.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工程勘测的专业知识。
3、了解电力工程的基础知识。
4、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3.3.2工作内容与要求
1、了解工程的具体任务与要求。
2、编写勘测大纲、作业计划与安全措施。
3、搞好勘测与设计,使勘测成果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4、整理原始资料,编写工程勘测报告与竣工报告。
5、按校审制度校核勘测成果。
6、参加有关的工程技术会议。
7、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3.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4勘测设计成品校审人的职责
1、负责勘测设计成品的校审工作。
2、对所校审的勘测设计成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3.4.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电力系统及其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3、了解工程勘测的专业知识。
4、掌握电力工程的设计程序、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5、熟悉具体工程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6、熟悉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与标准规范。
7、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
3.4.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成品审核程序图。
3、
校对勘测设计成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政策与有关标准规范。
4、校对成品是否符合设计原则。
5、核对原始资料及技术数据。
6、校对图纸的尺寸、坐标。
7、校对设备与材料的规格、数量。
8、校对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9、校对系统与布置、总图与分图是否一致,与有关专业的衔接是否协调,有无碰撞。
10、核对套用典型设计与其他工程图纸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11、成品出版校对。
12、对校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督促设计人员予以更正。
13、参加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会议。
3.4.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四、概算专业的职责
4.1概(预)算编制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4.1.1概(预)算编制人员的职责
1、执行国家与上级关于电力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法规与文件。
2、负责电力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3、对所编制的成品质量负责。
4.1.2概(预)算编制人员的职责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法规。
3、掌握设备、材料(包括地材)、单价、定额标准、工程量、工资等编制概(预)算的基础材料。
4、掌握工程造价的基础理论与概(预)算编制的专业知识。
5、了解电力工程的有关基础知识,具备阅读工程图纸的能力。
6、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4.1.3概(预)算编制人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图纸、工程量与设备材料清册编制工程概预算。
3、对编制成果进行自校与互校。
4、参加工程技术会议,掌握工程动态。
5、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技术经济比较与经济分析。
6、参加工程审核,根据审批意见修正与调整工程概算。
7、对工程进行回访,收集决算资料,进行造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指标资料。
4.1.4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4.2概(预)算成品校审人的职责及要求
4.2.1概(预)算成品校审人的职责
1、负责概(预)算成品的校审工作。
2、对所校审的概(预)算成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4.2.2概(预)算成品校审人的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理论知识。
3、了解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
4、掌握电力工程的概(预)算编造程序、方法与有关的工程计算方法。
5、熟悉具体工程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6、熟悉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与标准规范。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概(预)算工作四年以上。
4.2.3概(预)算成品校审人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成品审核程序图。
3、
校对概(预)算成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政策与有关标准规范。
4、校对成品是否符合设计原则。
5、核对原始资料及技术数据。
6、校对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7、成品出版校对。
8、对校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督促设计人员予以更正。
9、参加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会议。
4.2.4概(预)算成品校审人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技术室的职责
5.1技术室的职责
负责院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5.2技术室主任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组织本室人员完成院设计项目计划管理。
3、对本院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4、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5.2.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3、熟悉电力工程设计的程序与有关技术法规与各环节的要求。
4、了解电力工程的新技术。
5、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五年以上。
5.2.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1—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设计任务与要求,制订与落实本院的生产计划。
3、制定院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5.2.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六、综合室的职责
综合室由资料管理、人力资源、行政后勤等组成。
6.1综合室的职责
负责本院的行政、人事、教育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综合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规范。
2、组织本室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3、对本室的工作质量负责。
4、安排人员参加各级档案培训。
6.2.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3、熟悉电力工程的工作程序与有关技术法规与各环节的要求。
4、了解电力工程的新技术。
5、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电力系统工作五年以上。
6.2.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根据任务与要求,制订与落实本室的工作计划。
3、组织本室人员对工作方案进行讨论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4、校对各专业的出版图纸、资料等。
5、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后的修正出版工作。
6、组织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
7、做好与各专业的协调配合。
8、组织本室人员开展调查收资工作。
6.2.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6.3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本院的工程图纸文件、图书资料的归档、保管与利用工作。
2、负责工程文件的打印、晒图等出版工作。
3、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的归档保管。
4、执行本院的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6.3.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科技档案管理业务知识。
3、了解电力企业生产与管理知识。
4、掌握工程图纸文件与图书资料的归档范围。
5、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3.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对收集的工程图纸文件及时编号与编写案卷目录。
3、对图纸资料进行验收、整理、编号存放。
4、对借出的工程图纸、图纸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5、做好工程图纸、文件的传送工作,并做好验收登记。
6、做好晒图工作并协助打印工程文件。
7、做好档案保管工作,使其完好无损。
8、参加各级档案培训学习。
6.3.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6.4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
1、执行汕头供电局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
2、负责本院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将培训结果登记备案。
6.4.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业务知识。
3、了解人力资源的管理程序。
4、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4.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执行汕头供电局《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与《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3、结合本院实际编制培训计划并实施。
4、做好各类专业人员的协调工作。
6.4.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6.5行政后勤人员的职责
负责全院的行政后勤工作。
6.5.1基本技能
1、具备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条件。
2、掌握行政后勤管理的业务知识。
3、熟悉行政后勤工作的有关规定。
4、具备使用电脑的能力。
6.5.2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Q/STD—30102—1999《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对行政后勤的工作要及时做细做好。
3、配合各专业室做好本职工作。
6.5.3检查与考核
按Q/STD—21402—1999《通用考核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 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 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 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 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 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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