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理论课程考核大纲编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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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理论课程考核大纲编写规范
吉首大学理论课程考核大纲编写规范
一、课程编号
二、课程性质(按教学计划中课程进程表的分类标明课程性质,课程性质是指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学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要注意与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相一致。
)
三、编写说明
1、考试大纲的编写要以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2、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深入研究并确立考试目标体系。
3、要写明大纲的适用专业。
四、课程考核的要求与知识点
要求一般以章为单位,明确识记、理解、运用的考核知识点。
体例如下:
第一章××××××××
1、识记:
(1)×××;
(2)×××;(3)×××。
2、理解:
(1)×××;
(2)×××;(3)×××。
3、运用:
(1)×××;
(2)×××;(3)×××。
第二章×××××××××
1、识记:
(1)×××;
(2)×××;(3)×××。
2、理解:
(1)×××;
(2)×××;(3)×××。
3、运用:
(1)×××;
(2)×××;(3)×××。
……
五、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1、考核方式。
期末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又可细分为笔试还是口试、纸笔考核还是操作考核,纸笔考核是闭卷还是开卷。
各学院(部)可根据专业与课程的特点选择考核方式。
2、期末考试命题(课程考查可参照执行)
(1)命题覆盖面要广,并适当突出课程的重点内容。
(2)试卷对不同层次能力要求比例:
识记约占20%,理解约占40%,运用约占40%。
(3)试卷要注意区分试题的难易度。
(4)试题类型分为客观性题和主观性题两大类,客观性题主要指:
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名词解释等,主观性题主要指:
简答题、论述或论证题、计算题或材料分析题等。
一套试卷的题型不得少于五种。
授课老师也可根据专业与课程特点提出其他题型。
3、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1)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等构成。
其比例一般为:
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核成绩占70%。
(2)平时成绩由考勤、作业或平时检测三部分构成,其中考勤占10%,作业既包括传统的课后练习,也包括实验报告、课外小论文和课程综述等,学院(部)可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组织平时检测,平时检测包括实践性很强课程的实践操作环节考核。
(3)对于含实验、实训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应包括理论考核成绩和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实践考核成绩可占15-30分。
(4)特殊专业及特殊课程可以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进行记分比例调整的,制订计分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教材及参考书
对考核所用教材及参考书或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作出具体规定。
列举教材和参考书采用下列格式:
1、教材
作者.书名[M].地名:
出版社,年.
2、参考书目:
[1]作者.书名[M].地名:
出版社,年.
[2]作者.书名[C].地名:
出版社,年.
[3]作者.书名[Z].地名:
出版社,年.
七、其他要求
1、考试大纲要以系(教研室)单位进行讨论,经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考核大纲经审定使用要保持相对稳定。
3、编写排版格式要求。
大标题黑体小二号,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号,考核内容中的“章”的标题黑体四号,“考核要求”黑体小四号,其他宋体小四号。
行间距:
固定值20。
二级标题间空一行。
吉首大学理论课程考核大纲编写范本
《法理学》课程考核大纲
一、课程编号0134028
二、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三、编写说明
本大纲根据《法理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它是法学专业《法理学》(72学时)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法学本科专业。
四、课程考核要求与知识点
导论
1、识记: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法学体系;(3)法学的研究对象;(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5)民主和法制的学说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6)当代中国法学的根本任务;(7)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与法学自身方法的关系;(8)法理学的研究对象;(9)学习法理学对所有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意义。
2、理解:
(1)概括地了解法学是什么;
(2)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以往法学主要有哪些原则区别;(3)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学走上了健全发展的道路,并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4)为了有效地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5)社会调查方法;(6)历史调查方法;(7)分析和比较法律方法;(8)词义分析方法;(9)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方法。
3、运用:
(1)试以实例来说明各种方法的应用;
(2)试以实例来说明学习法理学对自己今后职业上的特殊意义。
第一章法的概念
1、识记:
(1)法的词源和词义;
(2)法的本质和法的现象;(3)法不同于其他上层建设现象的基本特征;(4)法的要素;(5)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6)法律规则的分类;(7)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8)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9)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国家意志内容的最终决定因素;(10)经济以外因素对法的影响;(11)人民的概念;(12)共同意志;(1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
2、理解:
(1)了解法不同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四个基本特征;
(2)了解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三者的联系和区别,以及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3)怎样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正确地分析法的本质;(4)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是工人阶段领导下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
3、运用:
试分析若干法律条文中所体现的法的要素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第二章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1、识记:
(1)法的价值的概念;
(2)正义的概念;(3)利益的概念;(4)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大国;(5)中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6)中国正在进行大规模体制改革;(7)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和社会的心理因素的变化;(8)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9)兼顾多数与少数利益、长远与眼前利益、整体与局部利益;(10)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1)善于选择最佳方案;(12)法在调节利益关系中作用的例证;(13)法是调节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14)法的作用的限制。
2、理解:
(1)了解法的价值、正义和利益这三个重要概念的含义;
(2)从利益关系的复杂性进一步认识到法的本质和作用;(3)正确地认识与贯彻这些评价准则对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都有重要意义;(4)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调节哪些利益关系以及怎样调节这些利益关系。
3、运用:
(1)以实例说明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正确处理正义与利益的关系;
(2)以某些具体法律、法律规则为例说明它们调节哪些利益关系以及怎样调节。
第三章法的作用
1、识记:
(1)法的规范作用的含义;
(2)法的社会作用的含义;(3)两种作用的相辅相成;(4)指引作用;(5)评价作用;(6)教育作用;(7)预测作用;(8)强制作用;(9)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两种社会作用;(10)从政治理论角度来看我国法的四种社会作用;(11)从法学角度来看我国法的六种社会作用;(12)法的作用的重要性;(1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2、理解:
(1)了解法通过规范作用的手段而实现社会作用的目的;
(2)法律无用论和法律万能论都是错误的。
3、运用:
(1)以具体法律规定为例来说明规范作用;
(2)试以我国某一法律为例说明它的社会作用。
第四章法的历史发展
1、识记:
(1)原始社会氏族组织;
(2)原始社会的习惯;(3)法的产生的原因;(4)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5)法的量变与质量;(6)法的历史类型;(7)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8)法的借鉴;(9)法的继承性;(10)法的移植;(11)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目标;(12)法的现代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13)法的现代化并不是法的“西方法”;(14)法的现代化与国际化。
2、理解:
(1)氏族组织和原始习惯的性质;
(2)法的历史类型划分的标准;(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途径;(5)法的借鉴的理论;(6)法律移植的依据;(7)为什么我国法的现代化决不是法的“西方化”;(8)法的国际化的含义指什么。
3、运用:
(1)比较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私有制社会法的产生的不同特点;
(2)试分析我国借鉴外国法律的若干实例;(3)举例说明我国参与国际立法或国际协议的实践。
第五章资本主义法
1、识记:
(1)封建社会中后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法律的出现;
(2)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法的产生;(3)资本主义法和以往私有制社会的法的继承关系;(4)资本主义法的本质;(5)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6)资本主义法的渊源;(7)资本主义法的分类;(8)资本主义法制、法治的概念;(9)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法制的发展;(10)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法制的发展;(11)法系的概念;(12)两大法系的形成;(13)两大法系的比较。
2、理解:
(1)了解资本主义法的产生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2)了解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的一般理论和知识;(3)了解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和分类的一般理论和知识;(4)了解资本主义法制的一般理论和知识;(5)了解资本主义国家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3、运用:
试以实例说明资本主义法律在维护资本主义民主方面的作用及其虚伪性。
第六章依法治国总论
1、识记:
(1)历史上对法治与人治的不同理解;
(2)法制词义的演变;(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4)依法治国的定义;(5)实行法治的社会必须具备某些前提条件;(6)在资本主义国家,形成法治社会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7)资产阶级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并没有统一的解释,他们的解释都从属各自的政治纲领;(8)从形式上看,他们都认为法治反对专制、专横和特权;(9)法治的基本原则可分为实体(价值)基本原则和形式(程序)基本原则;(10)依法治国的各种必要性说明法治本身的价值,即理性、效率、文明、民主与秩序等;(11)法治作用又有局限性;(12)中国要真正实行法治,仍会有各种困难和阻力。
2、理解:
(1)在我国和西方历史上,对法治与人治有三次重大争论,反映了三个重大分歧;
(2)我国自1949年以来对法制词义理解不断演变;(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巨大意义;(4)一个国家的法治的兴衰与本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的兴衰是并行的;(5)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它的实体基本原则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引;(6)应充分认识,中国实行法治有各种困难和阻力,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广大人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一定能逐步将我国建设成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运用:
试以实例来说明依法治国的含义。
第七章依法治国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识记:
(1)法与经济的联系是法与各种社会现象的联系中最根本的联系;
(2)经济体制改革的含义和必要性;(3)商品交换的形成与法的产生;(4)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法的发展。
2、理解:
(1)法决定于经济基础原因、表现;
(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原因、表现;如何正确理解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3)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4)经济体制改革对法制建设的作用;(5)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和保障作用;(6)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7)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8)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
3、运用:
(1)说明如何加强法制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说明如何以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如何以法制建设促进经济体制改革;(3)举例说明应当如何处理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4)举例说明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法的发展的紧密联系;(5)举例论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6)举例论证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和表现。
第八章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1、识记:
(1)经典作家关于政治的观点;
(2)政治的概念;(3)政治体制的改革的必要性;(4)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紧密伴随;(5)政策的概念;(6)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一致性与区别;(7)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8)国家的含义;(9)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10)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11)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和特征;(12)民主的含义;(13)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点;(14)法制民主化和民主法制化的含义;(15)人权的含义及其二重性;(16)基本人权的内容。
2、理解:
(1)政治对法有直接的影响以至制约作用;
(2)法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3)法制建设对实现政治体制改革各项主要任务的作用;(4)应当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制并愈来愈重视法制;(5)运用法与国家相互关系的原理论述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任务;(6)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7)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法产生和存在的前提;(8)社会主义法是人民民主专政所必需;(9)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前提;(10)法制对民主的保障作用;(11)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12)社会主义立法确认和保障人权的方式;(13)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维护和保障人权的主要表现。
3、运用:
(1)试以实例分析如何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健全我国政治生活;
(2)试以实例说明如何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3)试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例,说明在我国如何正确发挥法与党的政策关系的作用;(4)试以本人经验说明如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民主建设的结合;(5)试举例论述在我国应当如何发挥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相互作用。
第九章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文化
1、识记:
(1)文化的概念;
(2)精神文明;(3)道德的概念;(4)当代中国法治与道德的关系;(5)法律意识的概念;(6)法治与法律意识的相互作用;(7)法律文化的概念;(8)我国的多样化法律文化;(9)宗教的含义;(10)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2、理解:
(1)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应区分市场交往形式与非市场交往形式;(3)应注意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4)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提高一般公民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5)对目前存在的不同法律文化应采取什么态度;(6)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3、运用:
(1)以实例说明在实际生活中不能适用市场交换原则的情况;
(2)以实例说明在审判工作中混淆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界限的错误及其危害性;(3)举例说明我国社会上存在的不同法律文化。
第十章依法治国与科技
1、识记:
(1)科技进步;
(2)法制建设;(3)国外法制的发展趋势;(4)国内法制发展趋势;(5)健全有关立法;(6)做好法律实施工作;(7)加强法律宣传;(8)加强科技法的研究,培养专门人才。
2、理解:
(1)了解为什么科技进步必然需要法制的保护;
(2)我国目前科技法制建设的现状;(3)今后如何加强科技法制建设的蓝图。
3、运用:
提出如何加强科技法制的建议。
第十一章法的制定
1、识记:
(1)法的制定和立法的概念;
(2)立法的形式和分类;(3)普遍适用的分类和少数国家适用的分类;(4)中国古代立法的历史发展;(5)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历史发展;(6)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基本指导思想;(7)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体制;(8)立法程序的三个大的步骤;(9)法的确立阶段的四个步骤;(10)立法的技术要求:
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规范和法律语言技术。
2、理解:
(1)学习立法的意义;
(2)学习立法发展史的意义;(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指导思想;(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的各个基本原则的内容和意义;(5)决定立法体制的因素;(6)规定立法程序的意义。
第十二章法的渊源与法律汇编
1、识记:
(1)法的渊源的概念;
(2)法的渊源的历史发展;(3)法的分类;(4)法的渊源的分类;(5)宪法的概念;(6)法律的概念以及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7)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的概念;(8)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的概念;(9)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的概念;(10)国际法的概念;(11)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
党的政策、判例和习惯、法律解释、法律学说和宗教规范;(12)法律清理的概念;(13)法律汇编的概念;(14)法律编纂的概念。
2、理解:
(1)法的分类标准;
(2)法的渊源的分类标准;(3)基本法律同非基本法律的区别;(4)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联系和区别;(5)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的不同;(6)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意义;(7)法律汇编与法律编纂的区别。
3、运用:
(1)运用法的渊源及其分类的理论和知识,举例说明具体法律属于法的哪种渊源;
(2)理解在我国为什么不宜采用判例法制度;(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意义。
第十三章法律体系
1、识记:
(1)法律体系和部门法的概念;
(2)部门法与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3)划分部门法的原则和标准;(4)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主要组成部分;(5)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
2、理解:
(1)学习法律体系的意义;
(2)如何坚持中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特征;(3)行政法的性质及其意义;(4)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区别;(5)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注意的问题。
3、运用:
运用法律部门知识,举例说明一些具体法律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第十四章法的实施
1、识记:
(1)法的实施的含义;
(2)法的遵守;(3)法的执行;(4)法的适用;(5)法律效力的概念与分类;(6)法律对人的效力;(7)法律对事的效力;(8)法律的空间效力;(9)法律的时间效力;(10)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概念;(11)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12)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分析;(1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6)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
2、理解:
(1)法的实施和法的遵守的意义,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的特点,法的执行的原则;
(2)法律各种效力范围的具体内容;(3)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区别与联系以及研究它们的意义,评价法律实施的具体标准,影响法律实施的各种因素的具体内容;(4)这些原则的含义、意义以及如何贯彻这些原则。
3、运用:
(1)结合实例和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分析我国法律实施的状况;
(2)结合实例分析影响我国法律实施的因素;(3)结合实例说明某一法律的适用原则的含义、意义及如何贯彻这一原则。
第十五章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
1、识记:
(1)权利的概念;
(2)义务的概念;(3)权力的概念;(4)权利与义务的分类;(5)法律关系的概念;(6)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7)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8)公法法律关系;(9)私法法律关系;(10)公私混合法律关系。
2、理解:
(1)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2)法律关系的演变既要以法律规定为前提,又要有具体的法律事实(即事件和行为);(3)以上三种法律关系的主要区别。
3、运用:
(1)以实例说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以若干法律的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十六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识记:
(1)法律责任的含义;
(2)法律责任的特点;(3)违法行为及产生法律责任的其他原因;(4)法律责任的目的与功能;(5)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6)刑事责任;(7)民事责任;(8)行政责任;(9)违宪责任;(10)法律责任归结的含义;(11)归结的基本原则;(12)法律责任的免除;(13)法律责任的承担及法律制裁的概念;(14)法律制裁的种类;(15)当代中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2、理解:
(1)了解法律责任概念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2)了解各种法律责任的含义、特点以及民事责任的分类与归责原则;(3)了解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的一般理论和知识;(4)了解法律制裁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3、运用: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
第十七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1、识记:
(1)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
(2)法律解释的种类;(3)法律解释的意义;(4)法律解释的历史;(5)法律解释的目标,主观说与客观说;(6)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7)法律解释体制含义;(8)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解释;(9)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进行的解释;(10)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进行的解释;(11)地方政权机关所进行的解释。
2、理解:
(1)了解法律解释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2)了解法律解释的目标和方法的一般理论和知识;(3)了解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现状和问题。
3、运用:
(1)从我国近年来制定的三个法律中各举出一个法律解释的实例,说明法律解释的意义;
(2)结合实例应用法律解释的方法;(3)以实例说明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的区别。
第十八章法律实施的监督
1、识记:
(1)法律监督的含义;
(2)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与法律监督的构成;(3)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4)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5)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6)中国共产党的监督;(7)社会组织的监督;(8)人民群众的监督;(9)法律职业的监督;(10)新闻舆论的监督。
2、理解:
(1)全面理解法律监督的概念,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及其意义;
(2)进一步了解各种国家机关监督的主体、客体、内容、方式;(3)进一步了解各社会监督的内容、作用和性质。
3、运用:
(1)结合实际说明法律监督的意义;
(2)结合实际说明怎样完善国家机关的监督;(3)结合某一种社会监督的实际,说明如何完善它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1、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专业必修课,课程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主要采用考勤、作业和平时检测等形式。
期末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
2、期末考试命题
(1)本课程考试命题内容覆盖了教学大纲的全部内容;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为:
识记约占22%,理解约占37%,运用占41%;
(3)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比例为:
较易占17%,中等占63%,较难占20%;
(4)本课程考试试题类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六种形式,期中选择题30%、名词解释题18%,简答题24%,论述题12%,案例分析题16%。
3、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本课程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30%,其中考勤、作业和平时检测各占10%,期末考试按70%记入课程的总成绩。
六、教材及参考书
1、教材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参考书目
[1]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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