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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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大庆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
成
本
监
审
报
告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
供水成本监审报告书
庆价成监字〔2015〕16号
成本监审项目名称:
大庆市供水企业供水成本
被监审单位:
大庆市供水企业
监审单位: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供水企业2012-2014年
供水成本监审报告
庆价成监字〔2015〕16号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从2015年7月15日起,对大庆油田水务公司、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2012至2014年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大庆油田水务公司成立于1965年,大庆油田管理局全资子公司,2013年改名为大庆油田水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油田工业供水、居民生活用水、工程建设、防洪排涝、纯净水等。
该公司2012-2014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5132人(含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
负责管理3座地表水厂、9座地下水源、882公里输水干线,日供水能力72万立方米,供水区域3000平方公里;管理3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管理维护6条引水、排水干渠,总长280公里;管理3座大型排涝泵站,日排水能力79万立方米。
平均管网总长893公里,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117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达61.09万立方米,企业上报三年平均管网漏损率8.07%。
2、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4日,注册机关为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金3020万元,由大庆市东城水厂全额出资;经营范围包括:
城市供水、供水管线维修、供水器材销售等。
该公司2014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678人,临时用工89人,离退休人员37人;主要负责东城区北部及黎明河以东地区,包括庆北新城、北国之春梦幻城等多区域的城市供水。
2014年供水管网总长643.6公里,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12.5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达9.3万立方米,服务面积13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0余万,企业上报2014年管网漏损率28.88%。
3、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注册机关为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萨尔图分局,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
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150万元,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8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二次供水、生产销售桶装、瓶装饮用水、自来水管线维修等。
该公司2012-2014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583人。
供水水源为大庆油田水务公司、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及部分地下水源。
主要负责东风新村黎明河以西地区、开发区东北石油大学学苑小区等五个区域。
辖区共有各类供水管线680公里,阀井1300多座,区域控制阀门及单元阀11000多个,水表8万多块,清水加压泵站20座。
公司日供水能力6.5万立方米,服务区域约5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0多万人。
企业上报三年平均管网漏损率25.60%。
4、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2日,注册机关为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其中: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供水、管道维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
该公司2012-2014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338人;主要担负高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用水的二次转供、污水雨水排放以及管网设施设备的维护。
管护各类管线825.89公里,各类泵站53座。
三年平均转供水量约842.10万立方米,年污水排放量约800万立方米。
年均供水管网总长110.83公里,企业上报三年平均管网漏损率29.38%。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1、大庆油田水务公司2012-2014年年均营业总收入14.13亿元(其中售水收入13.95亿元),年均营业总成本15.14亿元,年均营业税金及附加0.07亿元,年均期间费用0.08亿元,年均资产减值损失0.62亿元,年均营业外收入0.29亿元,年均营业外支出0.10亿元,账面三年平均亏损1.59亿元,累计亏损2.78亿元。
该公司年均售水量19,339.58万立方米(其中包括居民、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工业、特种行业的用水)。
2、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主营业务(售水)收入2,971.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635.5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4.53万元,账面年度亏损2,651.70万元,累计亏损3,743.71万元。
该公司年售水量1,806.89万立方米(包括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趸售高新给排水公司、石化水量)。
3、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2-2014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2,666.09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成本1,786.27万元,年均营业税金及附加8.94万元,年均期间费用6,037.22万元,年均投资收益-3.33万元,年均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5,273.46万元,年均营业外支出80.94万元,账面累计亏损295.73万元。
该公司年均售水量1,195.67万立方米(包括居民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
4、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2012-2014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3,190.82万元(其中售水收入2,045.83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成本5,183.07万元,年均营业税金及附加40.33万元,年均期间费用853.93万元,年均营业外收入2,414.06万元,年均营业外支出499.31万元,账面年均亏损971.77万元,累计亏损3,471.97万元。
该公司年均售水量776.20万立方米(包括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工业、经营服务业、特种行业的用水)。
三、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
3、《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5、《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
6、大庆市以上四家供水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7、成本监审工作组调查搜集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成本监审的程序
1、2015年7月15日我局会同市水务局聘请大庆庆审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组成监审组,对以上四家供水企业报送的相关成本资料初步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送达了《成本监审受理通知书》,开展大庆市2012-2014年供水成本监审工作。
2、制定了监审工作方案,明确监审对象和目标,确定该项目监审负责人和监审人员,组织成本监审人员、财务审计人员共同学习相关文件资料。
3、7月20日,成本监审小组分别听取了四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详细介绍,对其上报的成本资料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合法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进行了审核,并调查取证。
4、根据审核情况,起草了成本监审报告,与四家企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并于2015年8月12日分别向四家企业送达了《成本监审结论书》。
五、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
被监审企业2012-2014年度的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三部分。
六、成本费用核增、核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1、管网漏损率及年供水总量
被监审企业上报平均管网漏损率22.98%,按照建设部2002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为12%,结合大庆地区冬季漫长、管线埋藏深等实际情况,核定平均管网漏损率为14.40%(大庆油田水务公司核定平均管网漏损率为8.07%,该公司的工业用水量占总售水75.10%,工业用水管网基本无漏损,影响核定平均管网漏损率);被监审企业上报平均供水总量7473.26万立方米,核定供水总量为6,397.11万立方米。
2、固定资产折旧
经审核,参照城市供水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共核减固定资产折旧额4,373,057.26元;核增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额412,165.01元。
(注明:
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上报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中均已剔除政府投资固定资产年均折旧额,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上报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中已剔除雨排、污排及政府投资固定资产年均折旧额(详见附表1-1、1-2、1-3、1-4)。
)
3、员工人数及薪酬
参照国家发改委《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标准参考表》(发改价格〔2010〕2613号),配备管理、工程技术和服务人员不超过企业总人数的20%,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生产规模不同的特点,作如下调整:
大庆油田水务公司上报供水业务从业人员年均3829人,结合企业日生产规模60万立方米的实际情况,配备生产人员1784人,核定供水业务从业人员为2550人,核减1279人;
该公司年平均实际发生员工薪酬共计349,911,534.05元(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实际年平均工资水平91,384.57元,按照当地行业职工3年平均工资水平46,211.33元计算,核减薪酬共计157,632,875.56元,核定薪酬及附加192,278,658.48元。
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上报供水业务从业人员年均767人,结合企业日生产规模10-20万立方米的实际情况,配备生产人员110人,核定从业员工为462人,核减从业人员305人;
该公司2014年发生员工薪酬共计45,686,946.20元(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实际平均工资水平59,565.77元,按照2014年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2,659.00元计算,核减薪酬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共计16,258,080.68元,核定薪酬及附加29,428,865.52元。
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上报供水业务从业人员年均583人,日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以下的供水企业,配备生产人员70人,直供源水厂的生产人员参照本标准的1/2配备。
核定从业人员为352人,核减从业人员231人。
该公司上报员工年均薪酬30,967,102.82元(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实际平均工资水平53,116.81元,按照当地行业3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211.33元计算,核减员工薪酬8,993,847.14元,核定员工薪酬21,973,255.68元。
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上报供水业务从业人员年均338人,日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以下的供水企业,配备生产人员70人,直供源水厂的生产人员参照本标准的1/2配备。
核定从业人员138人,核减从业人员200人,其中给排水业务核减人数74人。
该公司上报员工年均薪酬25,217,778.40元(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实际年平均员工薪酬74,608.81元。
剔除雨排、污排员工薪酬14,941,526.02元,按照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6,211.33元计算,核减员工薪酬3,419,638.42元,核定员工薪酬6,856,613.96元。
4、其他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年度平均单位成本时,对被审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关、或不合理的开支予以剔除,如:
(1)大庆油田水务公司总计核减77,368,585.59元。
①2014年1-12月上交油田财务部资产收益费66,274,200元;
②2014年1-12月支付离退休人员取暖费796,385.26元;
③2014年1-12月支付离退休人员物业费408,882.05元。
以上均为不相关费用,予以核减。
(2)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总计核减2,078,787.50元。
①2014年1月29日117号凭证,支付维修费281,590.99元,该费用为2013年维修费;
②2014年7月25日106号凭证,已付设备租赁费378,700.00元,其中115,300.00元为2013年租赁费;
③2014年11月24日106号凭证,付龙凤营销公司办公楼采暖费76,000.00元,其中31,666.67元为2015年采暖费;
(3)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计核减2,792,453.78元。
①2012年9月29日89号凭证,付会务费,金额211,700.00元,该费用为2011年发生的费用;
②2013年8月19日8号凭证,付助残放映费7,600.00元;
③2014年3月11日37号凭证,付学费90,000.00元。
以上均为不相关费用,予以核减。
(4)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总计核减686,741.90元。
①2012年12月31日319号凭证,付南通锦园工程款,金额505,503.94元,该费用为2011年费用;
②2013年12月11日77号凭证,室内维修费,金额16,800.00元,该业务为赔偿费用计入成本,应剔除;
③2014年11月24日97号凭证,付车辆保险费,金额21,645.29元,该费用为2015年费用;
5、其他项目
(1)大庆油田水务公司
①大庆油田水务公司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部门,包括:
泉韵饮品公司、规划设计所、培训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阿联酋分公司、海拉尔分公司等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在本次监审范围内,予以剔除。
②为提高生活饮用水质量,该公司的上级单位大庆油田于2011年共投资112,586万元,建设采油五厂地区生活饮用水深度处理工程和大庆油田用水深度处理工程;2014年投资714万元,建设红旗复线修复工程;深度水项目投产后,每年将增加运营成本21,279.73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将增加2.48元/立方米。
深度水项目投资成本尚未资本化,不在本次监审范围内。
(2)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①该公司成本项目中未含原水费,因原水费全由政府出资采购(单位成本0.82元/立方米),故未纳入本次供水定价成本中。
②该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庆市利沃特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东鼎源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金标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大庆市金自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在本次监审范围内。
(3)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①该公司下属子公司大庆市诺亚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在计算时已剔除。
②该公司经营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年均7,917,615.78元,与供水业务不相关,予以剔除。
(4)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经营中发生的污排、雨排成本费用在计算时均已剔除。
七、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被监审企业2012-2014年供水定价总成本214006350.74元。
其中:
核定制水成本126,540,221.74元,核定输配成本39,346,416.99元,核定期间费用47,960,198.10元。
扣除平均管网漏损水量后,核定年供水总量6397.11万立方米,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3.35元/立方米(含税价格)。
详见下表:
被监审企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报审数
核减数
核定数
年供水总量(万米3)
1
8,067.89
594.63
7,473.26
年售水总量(万米3)
2
5,727.75
-51.83
5,779.58
核定年供水总量(万米3)
3=1×(1-4/100)
6,213.89
-183.22
6,397.11
管网漏损率(%)
4
22.98
8.58
14.40
一、制水成本(元)
5
146,130,337.77
19,590,116.03
126,540,221.74
二、输配成本(元)
6
74,381,780.83
35,035,363.84
39,346,416.99
三、期间费用(元)
7
69,657,424.99
21,697,226.89
47,960,198.10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
8
159,513.91
159,513.91
五、供水总成本(元)
9=5+6+7+8
290,329,057.50
76,322,706.76
214,006,350.74
六、单位供水成本(元/米3)
10=9/3/10000
4.67
1.32
3.35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监审报告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以上四家供水企业负责。
2、本报告仅对2012-2014年度的单位成本进行确认。
3、本监审机构及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附表1-1:
大庆油田水务公司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附表1-2:
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附表1-3:
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附表1-4:
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附表2: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项目负责人:
陈纪文
监审人员:
陈纪文
王春艳
窦军
付春
监审机构负责人:
陈纪文
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成本调查监审局
2015年8月20日
附表1-1
大庆油田水务公司各环节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项目名称
上报数
核减数
核定数
制水环节
43,744,071.12
390,274.30
43,353,796.82
输配环节
32,403,466.75
289,096.10
32,114,370.65
期间费用环节
0
0
0
合计
76,147,537.87
679,370.40
75,468,167.46
附表1-2
大庆市东城供水集团各环节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项目名称
上报数(已剔除政府投资)
核减数
核定数
制水环节
200,211.91
220.71
199,991.20
输配环节
1,709,765.28
630,654.70
1,079,110.58
期间费用环节
944,653.59
44,000.84
900,652.75
合计
2,854,630.78
674,876.25
2,179,754.53
附表1-3
大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环节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项目名称
上报数(已剔除政府投资)
核减数
核定数
输配环节
654,682.06
519,959.95
134,722.11
期间费用环节
0
0
0
合计
654,682.06
519,959.95
134,722.11
附表1-4
大庆高新给排水有限公司各环节固定资产年均折旧明细表
项目名称
上报数(已剔除政府投资)
核增(+)、减(-)数
核定数
输配环节
2,523,148.92
-2,498,850.66
24,298.26
期间费用环节
467,673.84
412,165.01
879,838.85
合计
2,990,822.76
-2,086,685.65
904,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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