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公家具询价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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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公家具询价采购文件
***医院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
***医院
采购内容:
***大楼办公家具
发布时间:
201*年*月*日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一部分…………………………………………………………………………………3
第一章询价采购须知…………………………………………………………………4
一、总则………………………………………………………………………………4
二、询价采购文件……………………………………………………………………5
三、投标文件…………………………………………………………………………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
五、开标与评标………………………………………………………………………9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9
七、合同签订…………………………………………………………………………10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2
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15
商务文件………………………………………………………………………………16
技术文件………………………………………………………………………………32
第二部分…………………………………………………………………………………52
第六章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53
第七章投标邀请………………………………………………………………………57
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58
医院询价采购
文件
(第一部分)
第一章询价采购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医院***大楼办公家具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医院。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2.2“投标人”系指响应询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开标”系指采购人在明确的时间、明确的地点组织的询价采购行为。
2.4“评标”系指采购人依据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的行为。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配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产品制作、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
3.4本询价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采购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询价采购的相关费用,不论询价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询价采购文件
6.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6.1询价采购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
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第六章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七章投标邀请
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2本章第8条对询价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任何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询价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7.1询价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具体提供期限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7.2供应商应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索取询价采购文件。
7.3询价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取得询价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人可以延长询价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延长询价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遵守本章第8条关于询价采购文件修改的规定。
8.偏离
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8.2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未用上述文字规定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8.3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任何供应商要求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9.2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对询价采购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9.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
9.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本章规定对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澄清,任何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所引起的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延长开标时间
10.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开标时间,但应当在开标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询价采购报价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信誉保证金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其它商务证明资料
技术文件
(8)项目配置清单
(9)货物说明一览表
(10)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11)投标货物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其它内容
13.2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3.1款要求的结构。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询价采购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4.2投标人应按询价采购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3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允许且不限于一次报价,报价次数由采购人根据询价采购工作现场确定,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预算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14.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询价采购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除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货物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询价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7.信誉保证金
17.1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在询价采购现场,向采购人提交信誉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投标人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将在询价采购现场予以无息退还。
17.3中标的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自愿转为履约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签署
18.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19.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在采购人组织的询价采购工作现场递交采购人。
21.串通投标行为
21.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在***医院***会议室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公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采购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货物证明文件,并记录在案。
22.3唱标时,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暂离会场,由采购人指定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询价采购报价单进行宣读,并记录在案。
22.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询价采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询价采购报价表为准。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4.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25.中标信息公布
25.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询价采购工作现场公布。
26.投标人质疑
26.1供应商对询价采购工作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投标人若认为询价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关于询价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从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6.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采购人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26.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6.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6.6采购人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6.7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6.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质疑:
(1)供应商收受了询价采购文件,但未进行投标的,不得就投标截止后的询价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2)供应商参加了投标,因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能就此后的专家评审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七、合同签订
27.中标结果通知
27.1中标信息现场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履约担保
28.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28.2中标人可将其信誉保证金自愿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愿意的,其信誉保证金先按规定原额退还,再另行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28.3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28.1款、28.2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28.4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签发验收单后,采购人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28.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不诚信履约或有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履约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内,与中标人签订询价采购合同。
29.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
29.3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约,中标将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另选中标人或另行组织采购活动。
29.4中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供应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方法
2.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对投标文件优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的可以给予加分,加分标准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2.3评标因素: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4权值的取值范围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它部分,各部分的权值或分值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之综合评分表。
二、评标程序
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信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应交未交信誉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5)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询价采购范围的(缺漏询价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
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的情形同时在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询价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
(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
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评价。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
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5.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
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名,本次询价采购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询价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二、询价采购报价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六、商务部分其他证明资料
技术文件
七、货物配置清单
八、货物说明一览表
九、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十、投标货物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其它
询价采购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
投标函、询价采购报价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信誉保证金;
2、技术文件:
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投标人将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
(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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