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标准规范统一标准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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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标准规范统一标准范文
检验类别:
a)b)c)A
检验方法:
目测。
4.4.14电源线标志
技术要求:
控制器主电源线应有显著标志。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
4.4.15助焊剂类型
技术要求:
不得使用带腐蚀性助焊剂。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手感。
4.4.16报警音响
技术要求: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lm处,音M向器件声压级应在65—115dB。
检验类别:
B
检验器具:
声级计。
检验方法:
用声级计测量报警音响声压级。
4.4.17控制器基础功效
技术要求:
a)报警功效: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二次报警:
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此时如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能重新开启。
c)故障报警:
当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部件发生故障时,应能发出和火灾报警信号有显著区分声、光故障信号。
d)自检功效:
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效。
e)火灾优先功效:
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应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f)记忆功效:
含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时间功效。
g)消音、复位功效:
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
h)电源转换功效:
主电切断时,备电应自动投入运行。
i)电源指示灯功效:
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时,主备电源指示灯功效应正常。
检验类别:
a)b)c)d)e)f)g)h)A,i)C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检验方法:
a)报警和记忆功效:
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及计时或打印情况。
b)二次报警:
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另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c)故障报警:
使控制器任一回路、电源或内部线路先处于故障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及故障部位、故障类型指示情况。
d)自检功效:
操作控制器检验机构,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e)火灾优先功效:
在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时,使任一非故障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f)消音、复位功效:
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首先手动消音撤销火灾报警回路输入报警信号,然后复位,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 况。
g)电源转换及指示灯功效:
先将主电源切断,备电自动投入,然后恢复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观察电源切换指示灯改变情况。
4.4.18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技术要求:
主电源恢复后,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自动浮充,充电达成额定值以后,自动断开,处于备用状态。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将主电断开,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监视30min,统计此时备电电压值,然后恢复主电,10min后统计备电电压值,经过比较,确定备电是否含有自动充电功效。
4.4.19备用电源容量
技术要求:
控制器用备用电源供电,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h后,当控制器容量不超出4个回路时,全部回路处于报警状态;容量超出4个回路时,五分之一回路(大于4个回路,但不超出30个回路)处于报警状态,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30min。
检验类别:
A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器,计时钟表。
检验方法:
将控制器主电源断开,使控制器在备用供电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工作8h,然后按技术要求,用试验器使一定数量回路处于报警状态,用计时钟表统计控制器正常工作时间,观察工作中出现具体问题,当控制器正常工作30min时,切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原处监视状态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4.5区域显示器
4.5.1显示器型号应符合4.4.3要求。
4.5.2安装尺寸应符合4.4.4要求。
4.5.3安装牢靠程度应符合4.4.5要求。
4.5.4柜内配线应符合4.4.6要求。
4.5.5导线编号应符合4.4.7要求。
4.5.6每个端子接线根数应符合4.4.8要求。
4.5.7电缆芯和导线余量应符合4.4.9要求。
4.5.8导线绑扎应符合4.4.10要求。
4.5.9报警音响应符合4.4.16要求。
4.6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电梯。
4.6.1火灾应急广播
4.6.1.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设置
技术要求:
a)从一个防火分区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距离小于25m,走道内最终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距离不应大于12.5m。
b)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能正常工作。
c)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设置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d)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检验类别:
a)A,b)c)B,J)C
检验器具:
50m卷尺,数字声级计。
检验方法:
用卷尺测量任一部位至扬声器间步行距离,查看并统计单个扬声器功率。
用声级计在扬声器范围内最远点,先测背景噪声声压级,再测火灾应急广播时声压级,二者之差即为试验结果。
4.6.1.2强行切换功效
技术要求:
发生火灾,当火灾应急广播和广播音响系统适用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在消防控制室人为地模拟火警状态,观察是否可将正在进行通常广播强行切换为火灾应急广播。
4.6.1.3选层广播功效
技术要求:
在消防控制室,可把火灾事故广播控制在选定楼层(区域)内。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在消防控制室任选三位相邻楼层或区域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4.6.2消防通讯
4.6.2.1消防控制室和设备间通话
技术要求:
对讲电话功效应正常,语音清楚。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在消防控制室和设备间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4.6.2.2消防控制室电话插孔试验
技术要求:
手动报警按钮处宜设对讲电话插孔,通话功效应正常、语音清楚。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在设置对讲电话插孔场所,和消防控制室进行通话试验。
4.6.2.3消防控制室和“119”台通话
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向当地消防部门直接报警外线电话或无线报警子站。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进行通话试验。
4.6.3火灾警报装置
4.6.3.1牢靠程度
技术要求:
安装应牢靠、平稳、无倾斜。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手感。
4.6.3.2音响
技术要求: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区,其声警报器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检验类别:
B
检验器具:
声级计。
检验方法:
实测音响减除背景噪声差应大于15dB。
4.6.3.3功效
技术要求:
当发生火灾时,应能报警。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人为设置一个火警讯号,检验是否报警。
4.6.4消防电梯
4.6.4.1性能要求
技术要求:
a)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一样防火分区内。
b)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
c)消防电梯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和电梯无关电缆、电线等。
d)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e)消防电梯井、机房和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隔开,当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f)消防电梯行驶速度,其首层到顶层运行时间不超出60s。
g)消防电梯轿厢内装修应采取不燃烧材料;动力和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方法。
h)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应在首层设供消防人员专用操作按钮。
i)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类别2b)c)d)e)g)h)B,a)f)i)C
检验器具:
秒表。
检验方法:
采取秒表实测运行时间;目测、检验电梯相关性能。
4.6.4.2人工操作
技术要求:
电梯可进行现场和远程人工操作,其功效应正常。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实施对电梯人工操作和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查看电梯运行情况,应能迫降到首层。
4.6.4.3联动功效
技术要求:
当发生火灾时,电梯应自动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处于使用状态。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火灾确定后,检验电梯是否能降至首层。
4.6.4.4信号反馈功效
技术要求:
当实施对电梯控制及联动功效时,火灾控制器应接收其反馈信号。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目测。
4.7消防控制柜
4.7.1消防控制柜铭牌
技术要求:
a)提供消防控制柜型号、规格及合格证,其控制功效应符合设计要求。
b)控制柜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显著、清楚。
检验类别:
a)B,b)C
检验方法:
目测。
4.7.2安装尺寸
技术要求:
a)盘前操作距离:
单列部署时不应小于1.5m;双列部署时不应小于2m。
b)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c)落地安装时,其底部宜高出地面0.1一0.2m。
检验类别:
a)b)c)C
检验器具:
0—5m钢卷尺。
检验方法:
用卷尺测量其安装尺寸。
4.7.3牢靠程度
技术要求:
控制盘安装牢靠,不得倾斜。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手感。
4.7.4控制柜内布线
技术要求:
不一样电压、不一样电流类别导线端子应分开,并有标志,且布线整齐、清楚、牢靠。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手感。
4.7.5外接线标志
技术要求:
控制盘外部接线应整齐,端部应有显著标志。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目测。
4.7.6外接导线保护
技术要求:
应采取镀锌管保护,当外接导线采取金属软管时,长度应小于2m。
检验类别:
C
检验器具:
0一5m钢卷尺。
检验方法:
用卷尺测量软管长度。
4.7.7盘面信号显示
技术要求:
控制盘面应能显示消防设备动作和部位信号指示。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任意开启两种消防设备,观察控制盘信号显示情况。
4.7.8电源
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柜应采取专用消防电源,且应有备用电源。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目测。
4.7.9保护接地
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柜应有保护接地。
检验类别:
A
检验方法:
目测。
4.7.10功效
技术要求:
a)对联动对象应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效。
b)对非自动控制设备应有手动控制功效。
c)火灾发生时,能联动相关消防控制装置。
检验类别:
c)A,a)b)B
检验方法:
用自动、手动两种方法对系统进行启、停功效试验,观察其功效是否正常;模拟火灾,观察其联动功效是否正常。
4.8消防控制室设置
技术要求:
a)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b)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c)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设置显著标志。
d)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关键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e)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f)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和其无关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
g)消防控制室应设应急照明装置,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h)消防控制室温、湿度应满足所放设备对环境要求。
检验类别:
a)e)f)g)h)A,b)c)d)C
检验器具:
温湿度计、照度计。
检验方法:
现场查看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测量室内温度、湿度及照度。
5水灭火系统
5.1消防给水
5.1.1消防水池
技术要求:
a)消防水池有效容量,应在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延续时间内,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用水总量要求。
b)消防水池应采取自动补水方法。
c)供消防车取水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水深应确保消防车吸水高度不超出6m。
d)取水口和被保护高层建筑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100m。
e)严寒地域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方法。
f)适用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她用技术方法。
检验类别:
a)c)f)A,b)e)B,d)C
检验器具:
皮尺。
检验方法:
计算水池容积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补水方法、防冻方法和消防用水确保方法,测量取水口高度和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1.2消防水箱
技术要求:
a)容积应符合GBJl6—87、GB50045—95要求。
b)水箱间关键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c)钢板水箱四面检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d)水箱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净距不应小于0.6m。
e)宜安装水位指示器。
f)水压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方法。
g)应有补水方法,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h)消防用水和其它用水适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技术方法。
i)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和溢流管、泄水管,溢流管、泄水管不得和排水系统直接连接。
j)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安装套管。
检验类别:
a)f)g)h)A,i)B,b)c)d)e)j)C
检验器具:
O一5m钢卷尺。
检验方法:
测量水箱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水箱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单向阀、水箱补水及 增压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和水箱之间连接是否有保护方法。
5.1.3气压给水装置
技术要求:
a)气压水罐容积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b)气压水罐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c)气压水罐和其供水泵应配套,罐上安装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宜装水位指示器。
d)气压给水装置进出水管、充气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闸阀,充气管上还应装安全阀和气压表。
e)设有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气压给水装置调整水容量不宜小于450I。
f)气压给水装置应采取双电源或双回路电源。
g)设备四面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罐体上任何部件距离地面全部不应小于0.5m,罐顶至建筑物结构最低点距离不应小于 1.0m。
h)气压水罐外观应完整无损、无锈蚀。
i)功效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类别2b)f)i)A,a)c)d)e)B,g)h)C
检验器具:
0一5m钢卷尺。
检验方法:
查看气压水罐容积、工作压力及调整储水容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测量气压给水装置周围净空距离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查看气压给水装置外观和电源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手动、自动测试其功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1.4消防水泵
a)系统使用水泵(包含备用泵、稳压泵)铭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技术资料。
b)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c)当水泵轴功率大于17Kw时,安装时宜采取减震方法;若泵房单独设置,水泵能够正常运行,且运动振动不影响周围环境时,可不采取减震 方法。
d)和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e)应确保在5min内开始工作。
f)应设备用电源,主电源断开,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运行。
g)消防给水系统应设消防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且主泵停止运行,备用泵应能自动切换运行。
h)消防泵手动按钮开启,消防控制中心应显示信号并开启消防泵。
i)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或采取其它快速、可靠充水设备。
j)吸水阀离水池底距离不应小于吸水管管径2倍。
k)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应单独设置且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它吸水管应能经过需要供水量。
l)吸水管上必需装设控制阀门(不应采取蝶阀),其直径不应小于泵吸水口直径。
m)水泵出水管上应按设计安装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而且应安装试验和检验用放水阀门。
n)出水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o)流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检验类别:
e)f)g)i)o)A,a)d)h)j)k)n)B,b)c)1)m)C
检验器具:
0一5m钢卷尺,0一300mm游标卡尺。
检验方法:
检验产品铭牌及外观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水泵轴功率大于17Kw时是否有减震方法;水泵和动力机械是否直接连接;主电源、主泵 停止运行时,备用电源、备用泵是否自动投入运行;查看水泵吸水方法、吸水管设置及吸水管数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水泵出水管径及 流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5水泵接合器
技术要求:
a)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b)应设在便于和消防车连接地点,其周围15—40m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c)水泵接合器组装应按接扣、本体及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次序进行。
止回阀方向应确保消防水能从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d)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接口至井盖B巨离不宜大于0.45m,接口应正对井口。
e)当采取地下式时其井盖上应有显著标志,井内应有防水防锈方法。
f)墙壁式水泵接合器上方不宜设置门窗洞口;和门窗洞口左右距离不宜小于1.2m;接口至地面
距离宜为O.7m。
检验类别:
a)c)A,d)B,b)e)f)C
检验器具:
0一50m卷尺,泵浦消防车。
检验方法:
查看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规格型号数量及阀门安装情况,检验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是否有显著标志和锈蚀现象,测量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离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多种水泵接合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经过泵浦消防车和水泵接合器相接向建筑物管网送水和加压,查看压力和水量是否达成设计要求。
5.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2.1湿式报警阀
5.2.1.1报警阀外观
技术要求:
a)铭牌、规格、型号及水流方向标志符合要求。
b)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性好。
检验类别:
a)B,b)C
检验方法:
目测。
5.2.1.2报警阀安装
技术要求:
a)应安装在显著且便于操作地点,报警阀处地面应有对应排水方法。
b)报警阀距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距墙大于0.5m,正面距墙宜为1.2m。
c)报警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且应便于观察。
d)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位置。
检验类别:
a)c)B,b)d)C
检验器具:
0一5m钢卷尺。
检验方法:
用卷尺测量报警阀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报警阀周围有没有对应排水方法,查看压力表、排水管和试验阀安装位置是否便于观察和试验。
5.2.1.3延迟器安装
技术要求:
安装于报警阀和压力开关之间,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目测。
5.2.1.4水力警铃安装
技术要求:
a)设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在公共通道、有些人室内或值班室内。
b)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
c)应安装直径为20mm滤水器。
d)宜装在报警阀周围,其和报警阀连接管道应采取镀锌钢管,管径为15mm时,其长度小于6m;管径为20mm时,其长度小于20m。
检验类别:
a)b)c)d)C
检验器具:
卡尺、卷尺。
检验方法:
查看水力警铃安装位置是否适宜,是否装有阀门和防水器;用卡尺测量输水管直径,用卷尺测量输水管长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2.1.5供水总控制阀
技术要求:
a)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关状态应有明确标志。
b)开启状态时应有锁位方法。
检验类别:
a)B,b)C
检验方法:
查看开、关状态及有没有锁位方法。
5.2.1.6压力开关安装
技术要求:
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联接管应牢靠可靠。
检验类别:
B
检验方法:
查看压力开关及联接管安装情况。
5.2.1.7报警阀控制喷头数量
技术要求:
采取闭式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量不宜超出下列要求:
a)湿式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为800个。
b)有排气装置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500个,无排气装置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为250个。
检验类别:
a)b)B
检验方法:
检验实际安装喷头数量。
5.2.1.8报警阀功效试验
技术要求:
a)安装延迟器湿式报警阀,系统放水后5—90s水力警铃应开始连续报警。
b)延迟器应能自动排水。
c)延迟器最大排水时间不应超出5min。
d)试验时压力开关应动作,控制盘应显示,消防泵应开启。
e)关闭报警阀门时,水力警铃应停止动作。
f)关闭报警阀门时,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
g)关闭报警阀门时,延迟器无出水。
h)关闭报警阀门时,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指示正常。
检验类别:
d)A,a)b)c)e)f)g)h)C
检验器具:
秒表。
检验方法:
打开报警阀试水阀门放水,查看延迟器是否出水,将延迟器充满水后由排水口排出,统计排水时间;观察控制盘压力开关动作显示是否,消防泵是否开启;关闭报警阀试水阀门,观察水力警铃是否停止报警,压力开关是否停止动作、延迟器是否停止出水,报警阀上下压力表是否正常。
5.2.2水流指示器
技术要求:
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设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外观不得有碰伤、污损。
b)布线应有穿管保护。
c)应垂直安装在分区水平配水干管上。
d)应将水流信号转换为电信号,送至报警器或控制中心指示火灾区域。
检验类别:
a)b)c)d)B
检验方法:
检验水流指示器外观及安装位置和质量,开启末端试验装置,检验其功效是否正常。
5.2.3末端试验装置
技术要求:
a)在每个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最末端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对充气设备,末端应设排气阀。
b)末端试水装置包含压力表、试验阀、试验管或排水管。
c)试验管直径大于25mm。
检验类别:
a)b)c)C
检验器具:
卡尺。
检验方法:
查看每分区最末端是否有试验装置,用卡尺测量试验装置附件及试验管直径是否符合要求。
5.2.4管道
5.2.4.1管道螺纹连接
技术要求:
管道变径时,丝扣连接应采取异径管零件,避免采取补芯;如需补芯时,不得用在弯头上,三通零件上只许可用一个,四通零件上不超出两个。
螺纹连接密封填料应均匀附在管道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应将外部清理洁净。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法:
查看管道连接外观及密封是否合格,变径处采取补芯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2.4.2管道焊接连接
技术要求:
焊接时,异径管道管径二者相差不应大于50mm,如大于50mm时,应采取大小头焊接。
表面不许可有裂缝、气孔、夹渣溶合性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错位等。
检验类别:
C
检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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