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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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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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1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
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
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4
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7
9、事故管理制度...................................................................18
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9
11、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0
1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2
13、安全会议制度...............................................................23
14、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现场带班管理制度.......................24
15、消防管理制度..............................................................28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2.审批各部门的劳动保护用品。
3.统一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负责。
4.把安全工作列入全公司议事日程。
做到及早布置、评比并检查总结。
5.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生产技术副总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
2.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4.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及预防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并参加年度、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及改善尘毒作业的措施计划。
8.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车间主任、兼职安全员:
1.具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内的规定。
2.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有关人员按规定完成工作情况。
3.搞好防尘、防毒、防暑、防冻、保暖、职业病的预防及环境保护工作。
4.组织有关制定或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工人做好三级教育,搞好人员培训和岗位练兵。
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和设备试运转工作。
7.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违反安全制度的错误行为,能做到及时批评指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操作。
8.协助副总经理开展年度、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负责节假日的安全。
9.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10.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纠正违章作业行为,防患于未然。
11.加强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严禁擅自拆除或挪用。
四、职工: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互相监督,共同维护生产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及时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不人为制造事故隐患和危及他人或设备的因素。
5.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
6.善于观察和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消除本岗位的事故隐患。
7.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详细介绍情况。
五、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由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对作业现场、生产车间、配电室、锅炉房、仓库等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定措施、定人员、定日期,及时消除。
2.生产车间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当场解决消除,影响生产时,要及时汇报,并制定措施,消除故障,维持正常生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
全体车间生产人员除认真执行与本岗位有关的规程、规定外,同时必须遵守本守则。
第二条:
不准酒后上班,工作中严禁说笑、打闹、睡觉,不准将小孩带入生产车间或工作岗位。
第三条:
开动设备前,要检查确认安全后才准开动使用。
设备运转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也不得看书、看报和闲聊,不准用手触摸转动部位。
离开时,要切断电源。
第四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工作场地、道路等整齐、清洁、畅通。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妨碍交通。
第五条: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超负荷、超重、超压、超速、超高温使用各种设备。
第六条: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
非电器工作人员不准按、拆电器设备和线路。
第七条:
检查修理、调整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挂停电牌。
合闸开动前,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开动。
第八条:
配电室、锅炉房等要害部门,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入内。
凡标有“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得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第九条:
锅炉操作工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勤检查细观察,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条:
做好交接班工作,无接班者离开时,要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扫工作现场。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生产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生产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生产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以上规定望公司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安全技术部联系。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时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登入事故隐患台帐。
二、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
三、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副总负责监督整改,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
由车间主任落实整改,整改后形成书面材料报总经理。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考核工作由生产副总负责。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全生产小组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2处。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4.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4.5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相关部门必须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7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贮存设施、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安全技术部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安全技术部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安全技术部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程序
4.1特种作业的范围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锅炉炉工
锅炉水质检验员
4.2安全检查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氨站硫酸站等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
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安监局备案。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为确保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免遭和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为生产工人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生产工人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是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条件资格许可证》和《安全监定证》的产品。
负责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部,应及时对购进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
二、劳保用品必须有专人管理,按月发入给生产工人。
安全技术部督促生产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保用品。
确保劳保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三、一些特殊岗位的生产工人,用的劳保用品破损或已经报废时,生产技术部应及时给他们更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伤害。
事故管理制度
为规范事故报告,协助安检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做到不隐瞒不谎报或拖延不报。
发生重任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时,公司应立即报告县安监、监察、公安部门、工会组织和镇安委会。
事故发生后,一时无法判断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应立即报县安监局,并及时续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直到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下落清楚。
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科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挖清事故根源,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预防职业危害的科普教育,提高员工的防范职业危害的知识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结合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厂房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生产工人提供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
三、对员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职业危害的基本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定期做好体检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总经理负责主要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
二、奖励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三、本制度考核对象:
分管生产副总、车间主任、班组长及车间生产工人。
四、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生产指标。
并实行分项分细则考核。
分项累计积分办法。
80分合格,100分满分。
五、奖惩办法:
被考核对象安全生产扣押金每人每年为2000元。
每年一月份交纳公司会计科。
年底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考核。
(1)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扣全部安全生产押金并取消当年一切奖励。
(2)未突破安全控制指标而分项工作指标考核,分数为85分的不奖不扣,返还抵押金。
(3)未突破安全控制指标,分项工作指标考核满85分以上的,以85分为基准,每高出5分奖励100元。
(4)未突破安全控制指标,而分项指标考核未满85分的,每低5分扣除抵押金100元。
(5)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进行。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车间主任和车间工人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
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要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车间主任要学习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和各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工人要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车间生产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的,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设备检修开工前,车间班组必须进行教育培训。
安全会议制度
一、例会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
二、例会时间:
每月周一下午1时为固定例会时间。
三、参会人员:
生产副总、车间主任、车间班组长及部分生产工人。
四、例会内容
1、参加会议车间主任及班组长汇报上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2、听取车间主任及班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听取生产副总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会议记录及归档。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斯科沃肥业(山东)有限公司。
三、定义
1、领导:
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2、现场带班:
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
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四、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2、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内容
1、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2、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3、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六、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1、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记录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生产部、人事部备案。
2、公司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3、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4、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严禁领导带班空岗。
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生产部和人事部通报变动信息。
6、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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