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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墙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三、指导本专业的下级医师完成日常检查诊断任务。
四、参加和指导主管范围内某些疑难病例的检查,审效,签署其诊断报告。
五、督促,指导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
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六、负责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业务学习,指导主治医师进行科研工作,向主任提供考核意见,承担进修生、实习生的教学工作。
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
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 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6)、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
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
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
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
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
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
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
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
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
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
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
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
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
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
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
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1)、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
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
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室会:
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级领导或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2.院务周会:
由正、副院长或分管领导主持,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负责,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以及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4.科务会:
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5.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
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6.门诊例会:
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7.晨会:
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
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8.工休座谈会:
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
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 、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
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与职能科室沟通联系。
三、负责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四、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五、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六、搞好对档案室、计算机网管室、文印室、救护车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七、做好来访、参观等内外宾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八、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九、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十、负责会议室管理工作,管理院长、书记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十一、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总机室及电话的管理。
十三、负责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处理下班时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协调科室工作。
二、值班时间: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临床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电话转移到移动电话上,以便联系。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由院办公室安排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交接班。
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查房
三级查房是指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的查房。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 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
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
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3、住院医师查房:
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二、医院业务(业务院长)查房:
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1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三、教学查房:
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四、专家查房制度 1、医疗查房
(1)专家每周查房1—2次。
对新入院病人,应在3天内查房;危重、疑难、重大手术后及病情有变化的病人,应随时查房。
(2)查房要求:
重点针对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及鉴别诊断的准确性,治疗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和评价,提出进一步诊治方案,对病情转归进行详细分析并作出预判。
(3)结合危重病、疑难病的病情特点,选择必要的病例进行临床病例讨论,引导并提高各级医师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4)对下级医师所提出疑难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审阅、修改查房记录并签字。
2、教学查房
(1)主持教学查房每月一次。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有计划、有准备地安排教学查房,介绍重点疾病的中医治疗新进展。
(3)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发病原因、病理机制、诊断手段、鉴别诊断、治疗方法、疾病预后等进行系统讲解。
(4)结合国内外学术会议、研究报告、医学刊物等,将先进的医疗、科研信息传达给各级医师。
(5)对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或有教学意义的病人,要及时组织教学查房
手术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讨论、术前小结及相关病程记录。
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医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讨论。
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
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及麻醉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二、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三、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四、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因素,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五、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
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六、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
麻醉人员应于术前查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
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给予必要的处理。
七、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八、病员去手术室前应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代管。
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麻醉方法等。
术中医、护、麻醉人员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九、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暂时取消手术。
十、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
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
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由术者与麻醉师共同研究决策。
十一、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领导。
十二、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
十三、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后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十四、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十五、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十六、手术审批范围
1、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2、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新开展的重大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院长审查批准。
医 嘱 制 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准确,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二、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核对后方可执行。
除外急救或手术中,平常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口头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法。
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四、手术后或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五、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作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医师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设置,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评价方案及信息反馈等。
五、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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