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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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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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动态检查,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跟班安监员作为现场兼职质监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二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
各队组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以及零星工程等,每月25号上午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
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元/次;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的,对队长罚款100元。
第三条旬检查制度:
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和文明施工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第四条月度验收制度:
每月26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26日确定当月完成进尺。
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的罚款50元。
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否则视为未参加验收。
由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监科、核算科联合组成的验收小组,每次不少于五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
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若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等级不符,对参加验收人员每人罚款100元,罚验收负责人(或掘进负责人)200元,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追究行政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狠反质量“三违”制度:
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反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否则,安监科不计算“三违”指标。
第六条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
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
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必须经生产科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一律不予签证。
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次罚款5000元/次。
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月度考核制度:
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1、工程质量:
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巷道必须达到优良,杜绝不合格工程(按头考核),若巷道达到合格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200元,对掘进队工资总额降10%;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矿长、队长每人罚款5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由工区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对掘进队奖励工资总额的8%;锚网巷道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奖励掘进队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6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躲避硐无失脚、伸腿、喷厚达到设计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月度验收达到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100元/人;锚网喷开拓巷道达到合格品时,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200元/人;锚网巷道达到合格时,不奖不罚。
区长按50%进行奖罚。
2、创建亮点工程:
按掘进队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全月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
若达到亮点工程标准,奖励5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3、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
第八条工程质量终身制: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负责,直至工程报废为止。
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元,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第九条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开工前3天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生产科、机电科、安监科、通防科负责人签字交生产科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条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
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性质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如发现现场施工与措施不符时,罚跟班区长、队长200元/人。
规程审批完成后3天内,施工单位要连同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如发现有上述一处与规定不符,对技术负责人罚款20元/处。
规程审批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第十二条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分管区长、工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下月一号前整理合格后报送生产科,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三、材料供应
第十四条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材料小组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1、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粒径一般为0.15~3mm,含土杂物不超过3%。
2、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粒径要求4~6mm,含土量不超过3%。
以上两种原材料必须由生产科、安监科、供应站见证取样,每月一次取样送检,化验结果由生产科、供应站分别保存。
3、金属网网孔:
Φ6mm钢筋制作,网孔100×150mm金属网中间纵横进行点焊牢固,周边握边;Φ4mm冷拔丝制作,网孔100×100mm,周边握边,周圈点焊。
4、施工单位对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标号的砼每30m巷道做一组试块;硐室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其它独立工程50~100m3不少于1组。
试块必须在井下现场制作,制作时必须有验收小组人员现场监督,如不按规定制作试块,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必须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MT5009-94),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
砌碹巷道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
1、在无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
2、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巷道两墙必须及时支护,严禁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穿裙子等现象,若出现一处失脚罚款1000元。
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或穿裙子等一处罚款500元。
要求掘进工作面施工必须跟迎头支护两墙(距底板不支护高度不超过1m)帮部支护滞后迎头3.6m进行,验收时两墙垂线进行实测,巷道不垂直度不超过100mm,按基本项目要求进行选点验收。
开拓巷道严格平整度项目的验收,要求1m2范围内凹凸不平最大不超过50mm,按允许偏差项目进行选点验收。
锚喷巷道耙装机5m后移机3天内必须复喷成巷,锚网巷道耙装机前必须一次成巷,移机一天内两底角刷齐,否则罚区长、主管队长每人100元。
3、上月施工巷道永久水沟与巷道一并成巷验收,永久水沟(滞后耙装机20米)未按设计要求及时砌筑的,视为工程不成巷。
毛水沟应紧跟耙装机后施工。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除限期整改外对施工队一次性罚款1000元。
4、喷浆厚度的验收:
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施工单位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工区罚款1000元,当班队长罚款200元,不予验收定级。
5、巷道高度的验收:
巷道高度以巷道底板和临时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
6、中腰线的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如若前后两次中腰线存有差异时,施工队必须及时反映并做好施工记录,由测量人员复核,否则按施工错误处理。
月底验收前,工区进行选点自检(开拓巷道每20m设置一组验收点、炮掘锚网巷道每30m设置一组验收点、综掘巷道每50m设置一组验收点),验收点必须根据标准中腰线进行选点,若自选验收点与标准中腰线不符的,一处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施工队必须对测量中腰线进行保护,验收时施工队须带导水管,以便检查腰线。
7、煤巷锚网巷道必须进行日常顶板监测。
顶板离层仪的最大安装间隔为100m,每组一个,安装在巷道中间;煤巷交岔点、断层处必须安设1组。
工区必须设专人按规定时间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本,工区技术员每月月底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生产技术科。
如工区出现不按规定设置顶板离层仪和不按规定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生产技术科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不按规定要求填写记录牌板或记录本,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月底工区技术员必须对当月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顶板离层分析报告报生产技术科。
为防止顶板离层仪报废,观测过程中顶板离层仪浅基点读数超过70mm或深基点读数超过120mm时,必须提前将读数回零。
8、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生产技术科对工作量签字,工资科定额小组工前定价签字,安监科安排安监员现场监督,最后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定额小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生产科,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
9、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0.5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0.3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增大0.2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
10、旬检查验收中发现巷道成型较差或者得分均低于90分、有失脚现象,不能被评为优良等级,并且给予500至1000元罚款,旬检查验收巷道出现超、欠挖的一处罚款500元,
11、掘进工作面掘进断面小于17.0m2必须执行一次成巷,迎头底高超过0.2m或帮部支护滞后迎头超规定,除要求限期整改外每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
第十六条掘进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1、移交组织规定:
矿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受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查出问题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填写检查表,限期整改;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过期将加倍处罚;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受单位,存在问题由接受单位整改。
2、掘进与掘进移交验收规定:
⑴永久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锚喷巷道初喷到迎头,耙装机后必须成巷;临时轨道铺设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水管及下山排水管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5m,风水管及电缆吊挂符合要求;毛水沟跟至耙装机,永久水沟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20m;耙装机、喷浆机、局部通风机、绞车、各类开关等电器设备及提升运输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保持表面清洁卫生,就地移交。
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区长及分管区长各罚款100元。
⑵锚杆钻机、气动帮钻、风钻、风镐、各类钻杆、风水软管、检测工具等施工工具、配件及工具箱,可一并带走。
各类施工用料及材料架可根据现场情况移交或撤走。
⑶文明施工:
巷道及硐室卫生面貌保持良好,无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大块煤矸,无淤泥积水,所有物料码放整齐。
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
、掘进与安装移交验收规定:
⑴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铺轨按临时轨道标准进行铺设,并形成闭合;各类提升设备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⑵工作面两顺槽风水管、排水管接至切眼上下端头,并按标准进行吊挂,无跑、冒、滴、漏现象。
根据机电科要求,水泵、电缆等设备需撤走的必须撤走。
⑶切眼内轨面至锚索梁高度达到2.3m(支架运输空间),底板平整,无浮煤、矸等杂物。
⑷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内的掘进施工用料、机械设备等在移交之前,全部回撤干净,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延期回撤。
⑸顺槽内风水管、排水管路及设备、轨道、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等,一经验收移交安装单位使用管理,要保持完好,如在安装期间被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罚责任单位区长、分管区长各50元。
五、施工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打眼、装药
1、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巷道周边眼间距控制在350mm以内,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于70%,炮眼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抽检一月三次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该工程月底不能被评为优良。
2、周边眼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
第十八条挂网、打锚杆
1、用两根Φ75×4000mm钢管配合吊环、链子、两块(1800~2000)×150×60mm木板组成作为临时前探支护,将金属网挑起护顶,在网下进行联网、打锚杆眼,前探梁使用不正常或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
2、帮锚杆眼打好后,必须用外径15mm的钢管制作的扫眼器插入眼底用压风将眼孔内积水及杂物吹干净,然后方可安装锚杆。
3、锚杆安装:
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矩的全过程。
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搅拌时间为15~20S,等待时间为30S。
4、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200N·m,外露丝15~50mm,锚固力不得小于8.5吨。
5、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距金属网边缘不超过200mm。
6、金属网(Φ6mm焊网)搭接量≮100mm(Φ4mm编织网搭接量≮140mm),严格按措施搭接,采用16#镀锌铁丝折成双股双排扣菱形绑扎扎结牢固,网扣间距(Φ6mm焊网)≯300mm(Φ4mm编织网扣间距≯250mm)。
7、锚杆、网必须紧跟迎头,耙装机前两墙至底板的不支护高度不得超过1m,耙装机后锚杆、金属网支护必须一次施工到底,放炮崩坏的金属网必须重新进行挂设,巷道初喷后必须预留出金属网的搭接量,上班安装的锚杆初喷后必须露出螺帽,以便检查锚杆扭矩,否则一处罚款50元。
8、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锚杆扭矩扳手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条喷射混凝土
1、混凝土料在井上搅拌后,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大班,做到随拌随用。
喷浆前,沙子、石子与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倒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倒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
2、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
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
3、复喷前必须经跟班安监员对锚杆扭矩、抗拔力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喷,生产技术科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
未经跟班安监员对锚杆进行验收进行复喷的,一次罚跟班队长、班长各200元;喷浆前不冲刷巷壁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4、复喷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二十条锚索的安装
1、交岔点、硐室、特殊条件施工及回采巷道,需要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2、装设药卷时,缓缓将2卷K237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
3、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20MPa。
4、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入岩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
六、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严格支护材料管理:
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
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施工单位负责人、材料员每人罚款2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所有损失由供应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1、锚杆截开使用
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短锚杆代替支护者,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罚款4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或截开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责任单位罚款8000元,施工队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0元,当月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2、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锚杆盘后垫矸石、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符合规定、锚杆至巷道底板距离超规定等)。
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
若现场同时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
施工过程中,锚杆外露丝超长的,每根锚杆罚责任人或班组50元;锚杆盘里不得加垫铁,锚杆盘外加一个垫铁,每个垫铁罚款20元;加两个以上(含两个)垫铁,每超一个垫铁每个垫铁罚班组100元,因锚杆质量不合格所补打的锚杆,每根锚杆对责任人或班组罚款50元。
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巷道复喷时,帮部严禁用锚杆挂线,否则一根锚杆罚区长、跟班队长100元。
3、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每发现一处,对班组或当班队长罚款100元;严禁出现金属网后空顶、空帮现象,每发现一处对班组或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并现场整改。
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属网后空顶、空帮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班组或责任人罚款500元。
4、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施工队跟班队长或班组罚款100元。
5、钢筋梯使用必须与巷道轮廓线垂直,若出现一处钢筋梯前倾后仰,每发现一处对施工责任人或班组罚款100元,连续出现三处钢筋梯使用不合格,对施工责任人或班组罚款200元。
第二十三条加强锚杆、锚索锚固力的检查
质量验收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锚索的锚固力进行抽查。
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锚索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根,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或两根锚索的锚固力达不到要求时,除进行重新补打外,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对锚杆、锚索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锚索托盘必须编号。
施工单位做好锚固力抽查原始记录,每月对锚杆、锚索锚固力抽查次数不少于三次或每300根锚杆抽查一次,否则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严格中、腰线施工
正常施工时,中、腰线必须跟迎头、直巷中线不得超过40m,弯巷及硐室满足施工需要,腰线不得超过1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分别下达贯通预透通知书,巷道贯通后写出贯通技术总结及资料。
测量人员负责中腰线的检查。
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测量部门挂线。
如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施工错误,对有关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如若影响下一步的施工,对该队罚款3000~5000元,并重新处理;对挂线不及时或挂线错误造成施工错误的有关责任人罚200元/次,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锚杆安装时,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必须按规定将药卷推至眼底,同时进行连续搅拌。
如违反本违定,每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时,巷道周边眼间距不超过350mm,未采用保留一段空气柱炮泥封孔,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班组长、放炮员各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巷道初喷厚度应严格控制,初喷后,以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准,否则一处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对故意增加喷厚隐蔽锚杆施工质量问题的,对跟班区长罚款1000元,并对该段巷道全部进行补打锚杆。
第二十八条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配比要求、过期或失效的混凝土,否则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
第二十九条巷道成巷后,两墙严禁出现鼓肚、赤脚或穿裙子,风水管、电缆等后部喷浆要喷实,否则,每发现一处(连续1m为一处),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出现两处及以上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
第三十条锚索的安装及编号管理符合规定,锚喷巷道锚索外露不超150mm、锚网巷道锚索外露不超350mm,否则,每根罚责任人50元;锚固力达到要求的不再补打,月底经验收后,统一安排处理;锚索外露长度不足的罚责任人100元,若补打的每根罚款200元;锚索不及时编号的,一次罚跟班队长或班组100元;因锚索安装不合格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第三十一条各施工迎头必须配备完好的锚杆扭矩扳手,如无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时,对该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或对班组罚款500元。
第三十二条前探支护的使用,井下所有掘进头都应按矿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加工、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的,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第三十三条严格耙装机使用管理制度,耙装机必须装设封闭的、合格的护栏,并正常使用。
耙装机距迎头的最小距离为6m,最大距离为30m;当耙装机回头轮距迎头距离超过8m时,迎头可采用分段作业;耙装机前分段作业时,回头轮距迎头的距离不小于8m,回头轮距防护栏的距离不小于2m;耙装机耙头在迎头耙装时,耙装机前所有设备、材料全部撤至耙装机后;分段作业进行耙装时,耙装机运行范围内的所有管线必须进行吊挂,吊挂钩每3m一个,吊挂高度在巷道墙高以上,管线最低处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1.5m。
分段作业时,必须派专人在耙装机后侧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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