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采购人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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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人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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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职工上下班班车租赁
50座或以上
一年
人民币1350元/辆/天
45座
人民币1300元/辆/天
37座
人民币1150元/辆/天
22座
人民币950元/辆/天
一、项目概况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目前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及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及代管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进驻。
单位设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
周一至周五每天需用交通车约30辆接送职工上下班(因人数变动会增减车辆或调整车型,周末视情况决定用车数量),另有本项目花都基地(国家皮革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车2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河滨西路1号。
根据职工上下班情况实行车辆分线行走。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用户方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和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费用由用户方按比例分摊支付。
如在履约期间发生事业单位改革或者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二、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在广东省内依法取得汽车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能开具合法的发票;同时需具有汽车租赁/运输/实际承运经验和能力(不接纳社会挂靠车)。
2.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及安全管理制度,有一支较高职业质素和驾驶技能的司机队伍,能做到遵章守法,执行管理制度,自觉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3.投标人具有5年或以上承接大型单位或企业班车(承接该单位或企业车辆数量为15辆或以上)运营经验。
(二)安全方面要求
1.企业安全行车记录,根据企业5年以内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记录,需提供安全行车记录相关资料、证件(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交委证明或证书)。
2.驾驶员须为投标人的签约员工,具备丰富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10年以上驾龄(其中有5年大客车驾龄)、年龄为35-60岁、熟悉广州市交通道路的司机,担任交通车的驾驶工作。
需提供司机安全行车记录相关资料、证件(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证明文件)、驾驶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3.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料(有效期内的)。
(三)车况方面要求
1.车型:
空调(能正常提供冷暖气)豪华大巴、中巴。
(需列明所提供车辆品牌、参数、外观及内部图片等)。
2.车龄:
4年内(车龄年限以服务期限截止之日为止)。
3.全车的座位配置安全带,带GPS卫星定位系统。
4.车况良好并符合公安部门及交委要求。
5.车辆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交通工具的装修标准。
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6.中标单位的车辆必须安装粤通卡及自动缴费设备。
7.每部交通车需配备应急逃生救护说明。
(四)应急处置预案(措施)
上下班途中的突发事件(如道路封闭、恶劣天气等)的处理预案(措施);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预案(措施)等。
(五)保险方面
每辆车的保险额必须达到:
第三者保险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整车乘客险每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不定座位险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承运要求
(一)能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线路将职工安全、准时、舒适的送到目的地。
接送上班的交通车在开车前10分钟到达约定的上车地点。
接送下班的交通车必须在开车时间半小时前到达采购人约定的上车地点。
(二)中标供应商需成立专职的联络管理小组与采购人沟通、联系,随时满足采购人的合理派车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行车制度。
(三)采购人按乘车的实际人数有权指定安排线路车辆,如需增加或减少线路的车辆,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每条线路行程范围约70公里左右广州范围内,设定在黄埔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南沙区。
(四)采购人安排的每条行车线路(线路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标供应商应做到专人、专车、专线。
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
(五)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转换接送,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10分钟,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客人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乘客候车时间如超过10分钟,采购人职工有权搭乘其它交通工具上下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扣除该车双倍(两天)的租车费用。
(六)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且已购年票,需负责支付交通车的一切营运费用。
如:
路桥费、公路基金、道路规划费、保管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管理费用、交通运管费、公共事业附加费、修理工料费、油耗、司机工资、轮胎、车辆清洁消毒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等。
(七)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在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确保乘客的安全。
非甲方或甲方乘车人员造成的过失,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等安全方面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为进一步了解中标供应商的情况,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安排前往中标供应商或附属的广州范围的汽修厂进行考察。
如发现实地考察情况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描述不相符,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甲方可中止合同签订。
(二)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要与采购人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征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及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四家单位的职工意见,合理调整线路及停靠点,如乘坐职工反应线路或停靠点不合理的,要及时调整。
采购人有权指定线路,包括指定因路线需要的缴费公路。
(三)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应为本合同配备车辆调度员1名,专职车队长1名,安全员1名,维修人员4名以上。
(四)增值服务:
鉴于甲方(番禺园区、花都基地)距离地铁站较远,为方便员工外出办事,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内相应的地铁接驳服务。
五、付款方式
(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各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向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合同期满15天内,在没有发现违约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果有违约扣罚的情况,按照相应规定扣除后再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二)每月按实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由采购人核实结算确认后,中标供应商分别向四家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和每次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使用车辆的通知单复印件给用户方,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四方按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比例依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确定),用户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办理付款手续。
中标供应商须与四家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由用户方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首次支付需出具)
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次支付需出具)
3.出车次数及金额明细表;(每次支付需出具)
4.中标通知书。
(首次支付需出具)
(三)因部分用户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用户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用户已经按期支付。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一)交易中心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二)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三)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易中心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
所有投标人可在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专家组成。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三)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四)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
(一)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分值
35分
35分
25分
5分
(二)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
1.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
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
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评委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11.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委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四、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开标情况核定、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初审表》如下: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开标情况核定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投标保证金完成交纳(如有)
资格性审查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信息从企业库自动提取);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符合性审查
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报价;关键、主要内容无报价漏项;若报价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无重大偏离
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说明:
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的;
(2)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不通过初审。
3.对初步被认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拟定书面理由现场电话告知该供应商。
4.不通过初审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程序。
(二)技术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35)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4
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
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评审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等,对比优得4分;对比次之得3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5
服务方案、运作流程
运作流程目标清晰、可操作性强,服务方案科学合理、与采购人实际情况匹配等,满足或是优于采购需求,对比优得5分;对比次之得3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2
投标人车辆维修保养点范围
维修保养点距番禺园区2公里内,对比优得2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4
服务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逃生手册)及服务承诺
服务措施切实可行、快捷高效;服务承诺与采购人实际匹配、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对比优得4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12
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方案(交通车具备国四或以上标准资质的豪华车辆,且是4年以内的车(服务期限截止之日止),重点考虑车龄、品牌、车貌车况情况)
根据拟投入车辆的配备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对比优得12分;对比次之得8分;对比一般得4分;对比差得0分。
8
驾驶员配备方案(提供司机安全行车记录(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证明文件),驾驶证、驾龄、大客车驾驶经验、社保证明)
根据驾驶员配备方案,对投标人进行横向对比,对比优得8分;对比次之得5分;对比一般得2分;对比差得0分。
。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三)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
分值(35)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9
同类项目经验:
依据2014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业绩可纳入评审)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15台车以上)经验得0.9分,最高得9分。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4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依据2015年度财务报表)
能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4分;无:
0分。
6
备用车辆情况(必须是自注册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的车辆(服务期限截止之日止))
根据投标人备用车辆情况进行对比,根据备用车辆的使用时间、可靠性、性能等对投标人进行横向对比,对比优得6分;对比次之得3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10
其他信誉(证明材料:
客户评价、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依据《业绩一览表》、纳税证明中的业主评价以及相关评价或资质证明材料,每具有一项正面评价的,得0.5分,最高得10分。
5
可提供的增值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对比,对比优得5分;对比次之得3分,对比一般得1分,对比差得0分。
1
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
以“信用中国”()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0.1分,最高扣1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说明:
上表所列为投标人的商务条件。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
(四)价格评审
1.价格核准:
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三条第
(二)点。
2.评委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编制文件时由采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注:
(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计算价格评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50座或以上的租赁单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9分
40座-50座(不含)的租赁单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
30座-40座(不含)的租赁单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分
30座以下的租赁单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4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五)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综合信用评价分数×5%
说明: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投标人的综合信用评价分数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供应商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信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进行访问)。
(六)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
番禺园区职工班车线路及乘车人员统计表
1号线:
杨箕线
站点名
杨箕地铁站A出口
中山一路
中山一立交(三星专卖店门口)
广州大道中
广州大道中(东兴北路口外商大酒店门口)
广州大道中→花城大道
花城大道(中国检疫大厦六合家宴门口)
花城大道
站点名
花城大道(猎德站A出口)招商银行
花城大道
花城大道(潭村地铁站A出口)
潭村路
黄埔大道西(华侨医院谭村公交站旁)
潭村路→黄埔大道西→黄埔大道中
黄埔大道中(员村山顶家乐福门口)
科韵路→南沙港快速路→亚运大道→
番禺园区
2号线:
永泰客运站线
站点名
东平村口肯德基店
荟贤路(百顺北路路口)
荟贤路→集贤路→白云大道北
白云大道北(白云大道北地铁站C1出口)
白云大道北
白云大道北(黄边北路口)
白云大道北→白云大道南
白云大道南
(外语学院)
白云大道南
站点名
白云大道南(广州体育馆门口)
白云大道南→大金钟路
大金钟路(长安南街口柯子岭肉菜市场红绿灯向前30米上车)
大金钟路→广园中路→广园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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