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医政工作要点与卫生系统医疗安全年实施意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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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医政工作要点与卫生系统医疗安全年实施意见汇编
卫生系统医政工作要点与卫生系统医疗安全年实施意见汇编
卫生系统医政工作要点
一、落实医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医改有关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要求和省政府、省卫生厅XX年度医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印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坚持公益性质,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是以增强卫生服务公益性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基本要求,鼓励指导试点医院在重大体制机制改革上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突出各自特色,形成典型经验,力争在这些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出台《XX年全市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指导纲要》,选择规范服务、院务公开、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临床路径实施、新农合病人优惠治疗、远程医疗会诊十项惠民便民措施,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广实施。
三是优化公立医院机构布局。
根据国家关于公立医院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省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使公立医院在规划调控下健康、有序、适度发展。
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院,鼓励改制企业医院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四是通过提高待遇、建立规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发展条件、改善执业环境等多种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积极师多地点执业试点。
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推行电子病历及电子健康档案。
推行医保即时报销制度和检验检查资源共享。
六是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
(二)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在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评价制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用药质量和安全。
三是落实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送等配套文件要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格执行中标价格。
四是启动基层药师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
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选派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药师通过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点帮扶工作,提高药学队伍素质,提升基层整体药学服务能力。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通过市县(区)联动,分工负责,对XX年已完成建设装备的15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进行检查验收,对另外16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进行建设装备,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中医药特色突出、基础扎实的基层中医药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健全公立医院评价与监管体系。
一是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制订活动方案,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质量、服务安全和医患关系等重点工作内容,强化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
二是开展优质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方便就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
三是启动医院评价工作。
紧紧围绕医改中心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将现场评价与日常评价、专家检查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密切结合,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规范的医院评价监管制度。
(二)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临床专业质控体系建设。
制定完善《市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建立逢进必评、定期考核、能上能下的管理制度。
进一步扩大市质控中心数量,推动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设。
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医护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临床专业医疗护理质量,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质控体系。
二是加强基础质量管理。
抓好《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年版)》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XX年全市病历书写评比,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加强病历质量管理。
继续加强临床检验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
进一步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保证医疗安全。
推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与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建设、“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和“两好一满意”活动质量品牌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支持医疗机构参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
四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外科手术部位、导管相关血流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做好重点环节医院感染控制。
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对严重医院感染和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处理力度。
五是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管理。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医疗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一是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行力度。
继续扩大试点病种种类,在公立医院试点单位开展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在其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在二级以上医院探索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应用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DRGS方法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
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工作。
会同药监、经信、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抗菌药物管理联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使用环节管理,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和报告制度,建立细菌耐药监测网和合理用药监测网,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继续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发挥临床药师专业指导作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三是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程,重点推动植(介)入类技术、血液净化、肿瘤性疾病、内镜技术等专业的规范化诊疗。
做好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肿瘤、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等有关专业的病例信息报送和管理。
四是开展高额医疗费用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重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病种、重点人群,选择神经外科、骨科、心内科等科室,以神经介入、心血管介入、关节植入等费用高昂的植(介)入手术和肿瘤性疾病为重点,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坚持惠民利民,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服务问题
一是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卫生强基工程、卫生下乡等工作,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形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关系,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就医。
二是开展慈善项目和重大疾病救治工作。
积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肾透析患者救助等慈善项目,组织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减轻群众负担。
三是努力推动全省同级医院辅助检查结果互认。
按照省卫生厅统一要求,扩大全市临检结果“一单通”范围,组织开展全市临检结果“一单通”实施现状调研。
开展医学影像检查质量控制,积极推动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片通”,努力实现同级医院辅助检查结果互认。
四是继续推进防盲治盲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禁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
四、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的病房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深化护理服务内涵,使患者在看病就医、住院治疗的全过程中,能够得到主动、全面、规范、优质的护理服务。
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1名护士分管病人不能超过8个,逐步做到二级以上医院病房的床护比达到1:
0.6,其它医疗机构1:
0.4。
加强绩效考核和后勤支持系统建设,落实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
二是积极参与第三批全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评选工作,通过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护理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是大力发展护理机构,满足老年人群、慢性病患者的长期服务需求。
五、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医疗服务要素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许可、校验审核程序,加强现场审核,严格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守法执业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做好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开展农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和XX年全市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护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打造高素质的医、护专业队伍。
三是重点做好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妇科内镜等特殊、敏感技术的日常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组织落实手术分级、麻醉分级管理。
四是抓好医疗器械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用)》,围绕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
六、改进医疗服务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在全行业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落实惠民便民利民医疗措施,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制定《市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引导开展为患者服务的志愿服务。
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通知》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做好门急诊医疗服务,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精细化管理,实施整体护理模式,提供优质高效的辅助检查服务,加强医疗收费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和院务公开等重点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改进医患关系。
七、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安全
一是深入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继续巩固“无偿献血先进市”成果,积极推动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优质服务”“血液安全”“合理用血”品牌创建活动,引导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和管理,保障采供血供应和临床输血安全。
三是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建设,优化采血点布局。
四是开展合理用血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血友病病例信息登记工作,规范血友病诊疗和凝血因子类药物应用。
八、推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纠纷处置的公平公正
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调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
规范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医患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加强与保监部门的沟通,组织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配合保险企业依托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处理涉及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保险赔案。
九、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120”急救网络建设。
按照全省急救中心、(站、点)的设置规划,规范设置、完善全市急救网点。
研究制定“120”急救车辆配备标准,加强急救人才引进和规范化管理,提高“120”指挥调度中心的软硬件配置水平。
进一步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转接流程,打造院前与院内急救无缝衔接的“绿色通道”。
落实《院前急救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二是结合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努力解决好县及县以下儿科、重症医学科、传染科等科室建设相对薄弱,人才队伍严重不足等问题,推动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相关专业建设与发展。
三是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
十、加强中医药管理,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的宣传,合理配备使用中成药基本药物,强化临床应用培训,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运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
结合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调整、完善中医药门诊报销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住院报销比例。
不断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医院内涵建设。
做好“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总结交流工作。
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运用到基本公卫项目中。
(二)狠抓中医药内涵建设。
认真做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工作,开展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全面提升中医医院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科室建设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可持续。
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在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人员配备、临床科室建设、中药药事管理及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整改,加强中医医院的规范管理和正确导向。
进一步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在医疗服务、科室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突出特色,彰显优势,提升能力。
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严格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内容,真正体现中医“治未病”的优势。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
积极参加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乡村中医药建设。
组织实施好县级中医院建设项目。
积极参与全省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
积极申报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继续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三进”(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工程。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步伐。
组织开展市第二届名中医评选活动,创建全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继续做好第二批名老中医师承工作,并积极申报省级名中医工作室。
强化中医药从业人员“四大基础”学习,举办中成药临床应用培训班。
组织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重点对60项中医适宜技术进行系统讲解和示范。
积极参与省级西医临床医师学习中医培养工作,逐步提高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比例。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培养工作。
十一、探索创新管理机制,保障干部保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干部保健管理体系。
组织保健管理、医护人员培训,全面掌握工作要求、病情报告、会诊、联系医生和日常监管等制度和保健工作保密规定,加强对联系医生和外派保健任务管理,确保重点保健对象保健任务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对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适时安排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保健硬件建设力度。
增加保健病床床位,更新医疗、疗养设备,突出专业特色,改善就医环境和条件,努力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满足保健对象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保健医护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
选拔调配优秀人才到保健科工作,使保健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加全面合理。
卫生系统医疗安全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XX年全省、全市、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通过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达到“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的目标。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强化医疗安全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开展以“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为主题的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拓展医护药技岗位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组织急危重病抢救技能、临床常用诊疗技术等专题讲座,开展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考核评比,规范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围绕“医疗安全年”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
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强化院长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对急诊急救、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病案质量、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危急值报告、辅助科室病人抢救、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不断整改提高,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
各医疗机构要以“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质量控制管理职能,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与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临床科室自我管理能力和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三)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知情同意制、病例讨论(包括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等)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等,加强医患沟通交流,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XX年版)》,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积极开展病历质量展评活动。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重大手术报告与审批、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外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加强执业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
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医疗、护理、检验、药剂、影像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执业。
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尤其是手术和植(介)入医疗技术项目的备案审核,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医疗技术项目的自查审核工作,并及时报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以贯彻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手术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
加强对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内镜室、重症医学科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对全区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对血液透析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改进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继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不断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维护患者利益。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体系,探索制订人性化的医患沟通协议书。
全面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制度,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为切入点,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严厉查处由于核心制度不落实、责任心不强、三基三严不到位、知情同意缺陷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责任人,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3-4月)。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把“医疗安全年”活动与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4—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
各医疗机构针对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自查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照本年度活动方案要求,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
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疗安全年”活动目标。
2、区卫生局督查。
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对医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
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
对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交流阶段(XX年1-2月)。
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结果,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
要选树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
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自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质量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区卫生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活动部署,建立完善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大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
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差错。
(三)深入宣传发动,认真总结交流。
各医疗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将“医疗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及主要经验和做法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注重管理、注重质量、注重安全的舆论氛围。
XX年“医疗安全年”活动结束后,各医疗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自身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量化检查和评价结果,在卫生系统内部进行全面通报,宣传推广一批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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