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中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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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中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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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中1
察隅县中学
察隅县中学简介
我校是察隅县唯一一所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28个,学生总数1499人。
中学校舍总面积20379平方米,有1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职教楼、4栋学生宿舍楼、4栋教职工宿舍、1间计算机教室、3间多媒体教室、1间语音室、1间学生食堂,校园配套建设已基本完成。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校师生的努力拼搏,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近几年来,中考一直位居地区前列,得到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先后被授予“察隅县国防先进单位”、“县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地区示范学校”、“地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以人为本,尊重个性,发展特长”为管理理念。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局,以德育工作为重点,以校园文化建设入手,以远程教育应用为辅助,以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及各种督导评估为契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重视养成教育,不断创新学校工作思路,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教学设施逐步现代化,学校管理法制化,队伍建设人文化,办学特色品牌化,形成特色,营造人文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家长放心,自己满意,人民满意。
学校把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作为教育工作的第一要务,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
力争把学校办成校园文化气氛浓,教学科研水平高,教师合作意识强,教学设备现代化,教学质量一流,学生乐学,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和谐校园。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使我校工作正常运转,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组织纪律条例。
第一条:
履行职责制度。
凡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检查发现一次扣200元,屡教不改达三次者,若学校班子成员将其撤销职务,普通教职工学校不安排工作,并上报教育局,要求作出调离本单位的处理。
第二条:
坐班制度。
上班期间,要求上午第二节、下午第五节坐班,坐班与上课同等。
上班期间,电话不能关机,学校办公室打电话必须接听。
第三条:
上课制度。
1、有该节课的教师凡迟到5分钟以内扣10元,10分钟以内扣20元,10分钟以上(按旷课论处)扣50元,早退同上。
2、上课期间,凡擅自离开教室(包括呆在走廊上),一次扣20元。
3、上课期间接听电话,玩手机,或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0元。
4、未经教务处允许,擅自调课者,双方按旷课一节论处(早、晚自习除外)。
5、经检查发现任课教师轻易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当造成学生逃课1人/次(一节)扣10元,任课教师上课前务必清点学生人数,并在课后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缺勤情况,未清点者一节/次扣10元。
无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能批准学生上厕所,发现一次1人/扣10元。
6、开会、升旗、课间操、早晚自习,教职工凡迟到,早退者,均按上课的相应情形处理。
第四条:
病事假制度。
请假人须提前45分钟请假,三天以内由学校批假,三天以上由学校签字后交教育局审批(请假人在校长签字前必须先到所属科室签字,班主任到德育处交接工作,任课教师到教务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1、病假:
(1)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者,需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为依据,经领导审批后交好工作才能离岗;
(2)销假时有病情证明、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和结算清单原件者,不扣款。
2、门诊治疗等同于事假。
3、事假:
(1)公事。
上班期间及集体活动时间到县教育局等单位办理公事者,需向考勤人员请假,经批准不予扣款。
(2)私事。
一是事假一节扣30元,三天以内扣70元/天,三天以上一天扣100元;二是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请事假者一天150元。
4、特殊假:
(1)婚假。
区内结婚假期为7天,区外结婚假期为14天(要求:
请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不办酒席的不批准婚假,区外人员在区内办酒席的假期为7天,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不允许请婚假);
(2)产假。
一是按计划生育部门规定要求,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享受一年产假,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第一胎享受6个月产假,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第二胎的,享受4个月产假;二是女方产假可安排男方照顾时间,区内为7天,区外为14天;三是产假期满不按时报到者按旷工论处。
休产假半年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享受基本工资的65%(含西藏特殊津贴和教师10%工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休产假当年不安排休假,产假跨年度的,本年度和次年度均不享受休假。
女老师怀孕期间请假的,如有正规的住院手续,按病假论处,手续不全者,按事假论处。
若女老师请产假期间意外流产或生下的小孩夭折,产假中断,老师回学校上班,该人在请假期间如有住院手续的,按病假论处;如没有住院手续,则按事假论处;也可以把此次请假时间在今后的产假中扣除(按产假算,不扣工资),但此人今后再请产假时,她的产假时间就是=法定产假时间—此次请假时间,而且休半年以上产假的,后面6个月只享受基本工资的65%。
5、丧假:
直系亲属区内为10天,区外为20天。
6、出差、学习、考试按实际天数批准,假期间不扣款,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
7、休假:
教职工利用寒、暑假时间休假。
第五条、销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应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注明请假期限,按审批流程办理。
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期满后,须按时到岗工作前及时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填写《察隅县中学教职工请销假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告知学校办公室和教务处。
1、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在假期期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假提前或期满返校而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的,视同仍在请假期间或请假超期,由此导致工资扣款问题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
第六条、旷工
不办理相关手续又没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旷课)处理,按一节扣50元,一天扣150元,(开学前一周和放假前一周旷工(旷课)的按200元扣)。
第七条、教师作风纪律制度
1、教师在工作中出现酗酒、打架、斗殴等有损于教师形象及学校荣誉的,情节较轻者除学校批评教育外,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开除学生1人/次扣200元,并要求学生回原班级继续上课。
3、社会及家长对任何教职工的举报,经学校核实者,不参加评年度各种评优活动。
4、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无权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扣300元,并退回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在一学年中,病假累计长达3个月者,取消评优资格,旷工累计达3天(包括3天)以上者,学校要求教育局将本人调离本校。
察隅县中学例会制度
一、行政会议
时间,每周一上午11:
00
地点:
会议室
参会人员:
校长、副校长、各科室成员
内容:
上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安排
二、班主任会议
时间,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
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
德育处全体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三、内容:
工作安排、交流及针对学生中存在问题讨论解决办法
时间,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
地点:
会议室
参会人员:
全体教职工及相关人员
内容:
工作总结交流及工作安排
察隅县中学毕业班考试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作为任课教师的奖惩依据。
具体奖惩细则如下:
一、第一学期按七、八年级的标准执行,第二学期按以下条例执行。
二、学期末班级巩固率达100%的班级(手续不齐全算辍学),班主任奖励1000元。
三、出现林芝地区状元的班级,奖励3000元,其中班主任得20%,其他各科教师各得10%。
四、各班拟定上重高线为9人,超过1人奖励班主任100元,依次类推。
五、以重高分数线为标准,凡上了重高分数线的班级,学校奖励该班级100元/人;上内地散插班的奖励200元/人。
七八年级成绩奖惩制度
为了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教改,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于各科第一次考试按照原有奖惩制度执行(后附旧奖惩制度)。
(1)七年级入学第一学期;
(2)八年级物理第一学期;
(3)九年级化学第一学期。
备注:
(对于故意考低或考高没有影响,因为有单次奖惩为保证)。
二、对于各科第二次以后考试奖惩如下:
(主要特点是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具体办法
(一)
(1)将上期各科教师所带科目的平均分与该科目上期年级平均分进行比较后的差值作为第一次比较依据;
(2)将本期各科教师所带科目的平均分与该科目本期年级平均分进行比较后的差值作为第二次比较依据;
(3)将第二次比较依据与第一次比较依据比较后的差值作为最终的奖惩依据;
(4)按照最后比较差值每增加一分按100元进行奖励,则每降低一分按50元进行惩罚(根据学校财力状况调整)。
具体办法
(二)
(1)对于上一个班主课的教师奖惩按照以上执行;
(2)对于上两个班主课的教师奖惩在原有基础之上增加20%的奖励或降低20%的惩罚;
(3)对于上三个班主课的教师在原有基础之上增加30%的奖励或降低30%的惩罚;
(4)对于上更多主课的教师依次类推。
具体办法(三)
中途接班(学期内)的教师按照实际上课时间与学期总时间的比例进行核算。
具体办法(四)
结合控辍保学,以学年初人数为基础,辍学生以0分计算,劝学生不列入计算,单科后五名不列入计算。
察隅县中学电教员职责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自治区级教育强校为目标,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深入,突出"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学生主体参与"的教学研究,强化队伍建设,追求精品管理,立足课堂教学,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应用和推广,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思路:
电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围绕我校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工作,完善电教设备、多媒体教室使用的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电教记录,如电教资源收集、教师使用多媒体记录、信息技术室使用记录等。
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优化课堂教学。
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远程教育工程利用效益,完成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三、电教员考核量化体系(百分制)
1、根据电教员职责完成每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各5分)
2、远程教育工作方面:
(各5分)
(1)、及时接受远教资源并做好资源整理记录工作;
(2)、及时公示电教资源;
(3)、定期做好远教室卫生及物品摆放整理工作;
3、功能室管理方面:
(1、2、3、4、7每项5分;5、6每项10分))
微机室I、II:
微机课语音室:
英语课多媒体室I、II:
其他科目
目的:
功能室作为教师辅助教学所用。
课前:
(1)、负责随时开门和关门,严禁钥匙流入教师手中;
(2)、检测教师自带的软件和光盘无毒在无毒情况下使用;
(3)、监督教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课后:
(4)、上完课后检查设备有无归位或损坏现象,及时填写损坏记录,要求上课教师及时赔偿。
(5)、监督授课教师上完课后及时填写使用情况记录。
(6)、监督上完课的教师提前3分钟组织学生打扫卫生。
(7)、电教员对于以上教师没有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好登记,期末与教师量化考核挂钩。
四、校本培训方面(每项5分)
培训内容:
Word文字编辑,Excel电子表格,PowerPoint电子演示文稿,多媒体设备操作。
目的:
通过培训,使我校教师在计算机基本操作,计算机办公,多媒体设备使用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水平,能够比较顺利的应用于日常教学。
1、组织教师参加教育技术考试培训;
2、组织教师参加OFFICE办公软件培训,包括:
Word文字编辑,Excel电子表格,PowerPoint电子演示文稿。
3、组织教师参加校级及地区级课件比赛。
五、日常维护和督促工作:
(各10分)
(1)、电教员对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的硬件设备必须定期保养和维护,期中考试前一周一次,期末考试前一周一次。
每次维护要有相应的记录。
(2)、配合学校及上级检查做好以上相关工作。
察隅中学考试相关规定
出卷
1、出卷人员要严格按照每学期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所出试题难易适中,严禁不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直接利用网上资源,题型题量与当年或上一年中考模拟试卷保持一致;每份试题包括试题、参考答案(与试题分开)两部分组成,必要时可有评分标准和答题卡等;试题采用8k纸横向分两栏以Word形式出题和打印。
2、出卷教师严格自查试题质量,若考试过程中或改卷过程中发现试题有质量问题,如题型、题量、难易程度、分值、等不符合规定,影响到学生正常答卷,出题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问题大小每出现一次扣款50-100元,出卷教师将检查好的试题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3、总务相关人员负责试卷印刷,保证试卷数量、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合理,若出现试卷印刷问题,一次扣款50-100元。
4、若安排人员、出卷人员、审题人员、印刷人员等与试卷保密相关人员有任何泄露试题者,经调查确定后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是校级班子则给与降职或撤职处理,若是普通教师则进行分流或不安排课程。
监考
1、全校所有教职工必须配合学校的大型考试。
2、监考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
(1)时间规定:
严格遵守领取试卷时间、进考场时间、发卷时间、收卷时间、学生交卷时间,不到30分钟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等。
(2)监考纪律:
严格按照规定位置就坐,不允许抽烟、玩手机、打瞌睡、看杂志、外窗外看、不允许提醒学生提前交卷、不允许随意走动。
若发现一次扣款20元。
(3)若监考教师违反以上规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监考人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学生违纪事件,对于违纪学生可以采取批评、警告、没收试卷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及时向巡视人员请示。
4、考试期间教务处相关人员负责分卷、发卷和收卷事宜。
阅卷
阅卷地点和时间临时通知,安排到的教室各班班主任根据本班教室阅卷教师人数进行布置;
教务处给每个阅卷教师发放所阅班级的学生成绩表;
阅卷人员必须协商统一标准后方可阅卷,按照规定时间改完试卷,若提前改完,就地检查自己阅卷质量或帮其他教师阅卷,不允许提前下班,并在任课教师检查无误后阅卷教师将成绩如实填写完整;
4、若试卷给学生发放后发现改卷或统分过程出现严重失误,经调查确认后,一次扣款50元。
5、阅卷期间各阅卷组长负责考勤,按正常上班对待。
6、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除扣款之外还要扣除教师业务能力考核相应分数;
统分
阅卷统分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尽量避免错算、漏算等情况,阅卷教师将最后的分数统计表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及时做好成绩登记与分析工作;
察隅县中学听课制度
察隅县中学听课分为两类:
一类是关于校领导以及教务处成员的听课要求;另一类是关于除校领导以及教务处成员外的其他任课教师的听课要求。
节数要求:
校长、副校长:
一学期不少于20节;、
教务处成员:
一学期不少于15节
校领导以及教务处成员外的其他任课教师:
工龄1——2年:
一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工龄3——5年:
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工龄5年以上:
一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听课要求:
1、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成员:
随机抽听,科目班级时间不限,每星期至少一节,对存在问题的老师要进行评课并对其进行跟踪听课。
2、校领导以及教务处成员外的其他任课教师:
(1)科目:
必须听所任科目的课(音、体、美除外),物理化学课可互相听课评课;
(2)每周最多一节;
(3)必须是完整的一堂课,早退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所有听课作废;
(4)听课前必须提前在考勤值班领导处登记;
(5)听课表必须在课后十五分钟内交到教务处,并由专门负责人登记;
(6)不允许玩手机、交头接耳等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7)集体听课必须评课,不参与评课不计次数。
3、期末将各教师听课汇总量化。
察隅县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察隅县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二级领导班子、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组成。
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定期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维稳值班制度和学生会护校队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辖区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2.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负责本辖区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
4.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公安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5.学校和公安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
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破坏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案,保护学生的安全。
6.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7.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8.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9.学校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安全保卫措施,设立情报站,及时地互通信息。
(四)集会、会操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
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
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
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
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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