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后续照管工作规范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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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后续照管工作规范0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XXXX—2019
后续照管工作规范
Operatingspecificationoffollow-upcare
2019-XX-XX发布
2019-XX-XX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ICS03.160
A00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江苏省戒毒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如军、王正清、张书、孙超、许富春、张汉东、马越、张燕琴、顾长青。
后续照管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后续照管工作的工作原则、照管对象、照管期限、工作机构、人员组成与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台帐档案和考核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2.1
后续照管 follow-up care
依托司法行政系统各级社区矫正或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以降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复吸率为根本目标,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联系提醒、沟通引导、帮扶救助等服务活动。
2.2
后续照管工作机构 operating institution of follow-up care
提供后续照管服务的专业组织,包括设区的市后续照管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县(市、区)后续照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及乡(镇、街道)后续照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
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
4 照管对象
4.1 在本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执行、被依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已签订后续照管服务协议或戒毒典型培育协议的本省籍人员。
4.2 在非本省戒毒所执行、被依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愿意签订后续照管服务协议,经户籍地指导站批准同意接纳的本省籍人员。
5 照管期限
5.1 被依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照管服务期限为1年;被采集社区康复人员,照管服务期限与社区康复期限一致。
照管期限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5.2 照管对象与戒毒所或后续照管工作机构签订戒毒典型培育协议的,无照管期限限制。
5.3 照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指导站批准可终止协议:
1——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
2——连续3个月联系不上或拒绝回访;
3——照管期限内又吸食毒品;
4——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
5——有其他违反后续照管服务协议行为。
6 工作机构
6.1 机构设置
省级层面设置后续照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区的市设置指导站,名称为江苏省XX后续照管指导站。
县(市、区)设置后续照管工作站,名称为XX市XX后续照管工作站。
乡(镇、街道)设置后续照管服务站,名称为XX县(市、区)XX后续照管服务站。
戒毒所及后续照管工作机构具体任务分工见附录A。
6.2 场所要求
办公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6——相对独立,交通便利;
7——分别设置办公区域与便民服务区域。
应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挂设站名标识牌,公开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
8——场所布置整洁美观、庄重大方。
6.3 标识标牌
铜牌
6.3.1.1 可选用铜、钛合金等材质。
6.3.1.2 尺寸大小为40(宽)×60(长)cm。
6.3.1.3 字体为方正粗宋简,字号为136pt,色号为黑100。
6.3.1.4 模板见附录B。
插牌
6.3.1.5 可选用PVC、有机玻璃、铝合金等材质。
6.3.1.6 字体为方正大黑简,色号为白色。
6.3.1.7 底色为C:
100,M:
50。
6.3.1.8 模板见附录C。
6.4 设施设备
指导站、工作站和服务站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有条件的地区,宜配备电动车、照相机、摄像机等业务装备。
应对配发的设备统一标识、分类编号,定期进行实物核查。
落实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7 人员组成与职责
7.1 人员组成
指导站
指导站人员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9——由站长、副站长、内勤和专(兼)职社工组成;
10——站长由设区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11——副站长分别由同级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戒毒所派驻民警担任;
12——内勤由戒毒所另行派驻民警担任;
13——专职社工由同级司法局会同戒毒所负责招聘;
14——兼职社工由同级司法局统筹安排。
工作站
工作站人员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5——由站长、副站长和专(兼)职社工组成;
16——站长由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17——副站长由同级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18——专(兼)职社工由同级司法局统筹安排。
服务站
服务站人员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9——由站长和专(兼)职社工组成;
20——站长由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担任;
21——专(兼)职社工由司法所统筹安排。
7.2 工作职责
站长职责
站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22——主持本级站全面工作;
23——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指示、决议;
24——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联系;
25——对本区域内后续照管工作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26——负责本级站工作人员的统筹、教育、考核、奖惩。
副站长职责
副站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27——参与制定本级站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28——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时序规划;
29——负责信息对接、跟踪回访、帮扶救助、社会宣传等日常工作;
30——指导本级站信息报送及保密工作;
31——指导本级站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2——对本区域内后续照管工作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33——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内勤职责
内勤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34——参与制定本级站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35——指导社工开展信息对接、跟踪回访、帮扶救助、社会宣传等日常工作;
36——负责本级站信息报送及保密工作;
37——负责本级站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8——参与本区域内后续照管工作机构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社工职责
社工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39——配合开展信息对接工作;
40——负责本级站照管对象档案建立工作,制定照管对象后续照管服务计划;
41——负责基础台帐的统计、上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42——开展跟踪回访;
43——协助开展帮扶救助。
8 工作流程
后续照管工作流程包括信息对接、对象接收、照管服务以及期满解除四个环节,流程图见图1。
图1 后续照管工作流程图
9 工作要求
9.1 信息对接
信息采集
戒毒所应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戒前2个月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填写《对象信息表》(见附录D),信息填写应全面、准确。
宣传签约
9.1.1.1 戒毒所应将后续照管纳入入所教育、日常教育和出所教育。
指导站应定期到戒毒所开展后续照管专项宣传。
9.1.1.2 指导站应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与其签订《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见附录E),并发放后续照管服务联系卡。
出所衔接
9.1.1.3 戒毒所每月应按规定时间将《对象信息表》、《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见附录F)、《预解戒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录G),以及《责令社区康复建议书》(见附录H)等文书资料,传送至解戒人员户籍所在地指导站。
9.1.1.4 指导站收到上述文书资料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将回执联传送回戒毒所,并按其户籍逐级分转至相应工作站、服务站。
9.1.1.5 服务站应协助戒毒所及时通知照管对象亲属、工作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按期到戒毒所将其接回。
9.2 对象接收
服务站收到工作站分转的文书资料后,应及时明确跟踪回访责任人。
服务站应督促照管对象按期到站报到,核对相关信息,了解思想状况,告之权利义务,并对照管对象进行登记。
9.3 照管服务
跟踪回访
9.3.1.1 跟踪回访可通过电话回访、微信回访、见面回访、家庭走访或社区调查等方式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跟踪回访情况应及时记录,填写《跟踪回访记录表》(见附录I)。
9.3.1.2 照管对象失联或拒访,服务站应核查原因,采取相关措施,尽快恢复联系。
帮扶救助
9.3.2.1 后续照管工作机构应开展帮扶救助需求调查,并对帮扶救助事项进行登记,填写《帮扶救助受理登记表》(见附录J)。
9.3.2.2 帮扶救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4——个人或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资金、物资等临时性帮扶救助;
45——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46——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帮扶;
47——提供生理、心理戒毒康复咨询;有心理康复需求的,提供心理治疗,实施危机干预;
48——提供法律咨询。
9.3.2.3 帮扶救助内容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站应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预期目标开展帮扶救助。
如本站无法解决,应逐级上报。
9.3.2.4 帮扶救助内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站应向照管对象解释说明。
9.4 期满解除
照管对象照管期满,未签订戒毒典型培育协议的,服务站应对其操守保持、思想状况、社会交往等做出鉴定,并告知其后续照管终结。
10 台帐档案
10.1 台帐内容
戒毒所台帐内容包括:
49——《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50——《预解戒人员信息汇总表》;
51——《戒毒典型培育对象信息对接通知书》(见附录K);
52——《戒毒典型培育对象地区分布统计表》(见附录L);
53——《戒毒典型培育对象花名册》(见附录M);
54——《戒毒典型培育操守保持情况统计表》(见附录N);
55——《责令社区康复建议书》等。
指导站台帐内容包括:
56——《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57——《预解戒人员信息汇总表》;
58——《在册后续照管人员花名册》(见附录O);
59——《后续照管数据统计表》(见附录P)及附件;
60——《回访帮扶情况统计表》(见附录Q)及附件;
61——《照管对象再就业情况统计表》(见附录R)及附件;
62——《戒毒典型培育对象信息对接通知书》;
63——《戒毒典型培育对象花名册》;
64——《戒毒典型培育人数统计表》(见附录S)及附件;
65——《工作日志》(见附录T)等。
工作站台帐内容包括:
66——《在册后续照管人员花名册》;
67——《后续照管数据统计表》及附件;
68——《回访帮扶情况统计表》及附件;
69——《照管对象再就业情况统计表》及附件;
70——《戒毒典型培育对象花名册》;
71——《戒毒典型培育人数统计表》及附件;
72——《工作日志》等。
服务站台帐内容包括:
73——《在册后续照管人员花名册》;
74——《后续照管数据统计表》;
75——《回访帮扶情况统计表》;
76——《照管对象再就业情况统计表》;
77——《戒毒典型培育对象花名册》;
78——《戒毒典型培育人数统计表》;
79——《工作日志》等。
10.2 档案内容
后续照管工作机构档案内容包括:
80——照管对象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对象信息表》《跟踪回访记录表》《帮扶救助受理登记表》等。
封面格式见附录U;
81——典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内容包括《戒毒典型培育协议书》(见附录V)《对象信息表》《跟踪回访记录表》《帮扶救助受理登记表》等。
封面格式见附录U;
82——后续照管工作档案内容包括戒毒所、指导站、工作站、服务站后续照管服务相关的台帐资料。
封面格式见附录W。
10.3 管理要求
纸质台账应统一格式,按年度、类别装订成册。
其中,《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正本及《戒毒典型培育对象花名册》应按原寄送单位、月份装订成册。
电子资料应按便于查询、便于管理的要求集中归档。
照管对象个人档案由服务站逐人建档,典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按“谁培育、谁建档”的原则,一人一档,动态更新。
照管对象个人档案、年度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典型培育对象个人档案保存期限为培育期结束后3年。
11 考评
11.1 考评组织
考评按下列方式组织:
83——后续照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指导站的考评;
84——指导站组织实施对工作站的考评;
85——工作站组织实施对服务站的考评。
11.2 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实际照管率、操守保持率、机构建设、人员对接、数据统计、基础台账、跟踪回访、帮扶救助、典型培育等。
11.3 考评方式
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帐档案、核对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抽取照管对象个体样本等形式进行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
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占年度考评的权重分别为40%和60%。
11.4 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评体系中“后续照管”项目考评,戒毒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戒毒所及后续照管工作机构任务分工
A.1 戒毒所
补充、完善现行教材。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候访室、探访室等窗口部位设置后续照管和戒毒典型培育影像、印刷品宣传资料。
提前、分批邀请预解戒人员亲属来所,举办以后续照管为主要内容的亲属学校。
采集预解戒人员基础信息,制作预解戒人员后续照管信息对接表。
做好重点人员排摸、甄别、认定工作,并在后续照管信息对接表“后续照管建议”栏目中详细注明。
组织签订后续照管服务或典型培育协议。
做好与指导站信息对接和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提前将后续照管信息文书资料寄送其户籍所在地指导站。
做好典型的筛选、培育、宣传和专档建立、资料收集等工作。
按规定条件选配派驻民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足额拨付对接的指导站聘用社工和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派驻民警因公出差等相关经费。
A.2 指导站
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到戒毒所与地域内预解戒人员开展座谈、宣讲、签约等活动,并定期组织戒毒典型到戒毒所和社会场所进行现身说法。
配合、主动参与戒毒所举办的亲属学校。
与戒毒所做好信息对接工作,印制并委托戒毒所向地域内预解戒人员发放后续照管联系卡。
配合戒毒所做好典型培育工作,做好本站并指导督促所属工作站、服务站做好典型的筛选、培育、宣传和专档建立、资料收集等工作。
对照管对象在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困难或困惑,酌情给予帮扶救助。
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站、服务站回访制度落实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做好本站通讯、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填报、按时上报各类表格,建立本站基础台帐和工作日志簿。
做好民警和招聘社工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所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与本级公安、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机制,推进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康复融合发展
A.3 工作站
与指导站做好本地域范围内照管对象信息对接工作。
做好本站并指导督促所属服务站做好典型的筛选、培育、宣传和专档建立、资料收集等工作。
对照管对象在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困难或困惑,酌情给予帮扶救助。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服务站回访制度落实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做好本站通讯、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填报、按时上报各类表格,建立本站基础台帐和工作日志簿。
在地域内定期组织开展后续照管和典型培育社会宣传活动。
A.4 服务站
与工作站做好本地域范围内照管对象信息对接工作。
督促照管对象按时报到,落实首次谈话、信息核实工作,逐人建立档案。
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对照管对象在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困难或困惑,酌情给予帮扶救助。
做好本站典型的筛选、培育、宣传和专档建立、资料收集等工作。
做好本站通讯、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填报、按时上报各类表格,建立本站基础台帐和工作日志簿。
在地域内定期组织开展后续照管和典型培育社会宣传活动。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铜牌标识模版
工作机构标识铜牌模版见图B.1、B.2、B.3。
图B.1 指导站铜牌标识
图B.2 工作站铜牌标识
图B.3 服务站铜牌标识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插牌标识模版
工作机构标识插牌模版见图C.1。
图C.1 工作机构插牌标识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对象信息表
后续照管(戒毒典型培育)对象信息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曾用名
文化
程度
出生
年月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期 限
决定
机关
入所时间
期限变动
出所
时间
本 人
简 历
主要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及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工作单位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家 庭
状 况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处罚情况
违法犯罪与
吸 食
毒 品
情 况
初 次
吸食时间
最近一次
吸食时间
吸食种类
吸食数量
戒 毒
经 历
在 所
表 现
情 况
计分考核
遵规守纪
人际关系
习艺劳动态度
文明礼貌
内务卫生
奖惩情况
职业技能培训
探 访
参加帮教活动
照管
期限
后续照管建议
注1:
表格应在解戒前一个月的15日前逐项填写完整后与后续照管工作机构对接。
注2:
“联系方式”,主要填写解戒人员家庭固定电话,无固定电话的应注明“暂无”。
注3: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项目,应将所内登记的亲属关系、姓名及电话号码等信息录入。
注4:
“照管期限”由后续照管工作机构填写。
注5:
“后续照管建议”应注明:
是否重点人员,工作、家庭关系、状况等需要关注的事项。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
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
为切实加强解戒人员后续照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家庭和谐稳定,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省司法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乙方解戒后的康复实际需求,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帮助乙方顺利融入社会,巩固戒毒成果,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为乙方提供戒毒、心理、法律等戒毒康复知识的咨询和辅导;协调教育、人社、民政、街道等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应乙方需求,协助其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协议,并在自解戒之日起十日内,携带《协议书》到本站或所属 工作站(服务站)报到。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路 号。
联系人 ,号码 。
在协议期内,做到积极配合,接受监督,定期汇报工作、生活、操守保持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后续照管期限为一年,自乙方报到之日起计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乙方在照管服务期间有不履行规定义务,或有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终止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底联)
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回执
编号:
戒[20 ] 号
编号:
戒[20 ] 号
戒毒所:
市后续照管指导站:
市后续照管指导站:
你所寄发的《预解戒人员信息对接通知书》( 戒[20 ] 号)及相关文书资料已查收,无误。
(此联由戒毒所收存)
查收人:
市后续照管指导站(印章)
年 月 日
我所下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按户籍地划分,
共有 人属于你站后续照管对象,其中有 人在我所已签订了《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
现根据省戒毒管理局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人员《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预解戒人员后续照管信息对接表》等文书资料一并寄送你站,请注意核对查收。
如无误请将回执联盖章后寄回我所。
(此联与回执一并留存)
年 月 日
我所下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按户籍地划分,共有 人属于你站后续照管对象,其中有 人在我所已签订了《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
现根据省戒毒管理局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人员《后续照管服务协议书》、《预解戒人员后续照管信息对接表》等文书资料一并寄送你站,请注意核对查收。
如无误请将回执联盖章后寄回我所;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所 联系,联系电话:
。
(此联由后续照管指导站收存)
戒毒所(印章)
年 月 日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预解戒人员信息汇总表
年 月 市籍预解戒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强戒期限
强戒起日
强戒止日
拟报
减期
期限(月)
戒治
场所
所属区(县)
是否签定
照管协议
责令社康建议期限
联系方式
户籍住址
备注
注1:
日期统一格式为0000-00-00,为方便筛选需要,请不要选用其他日期格式。
注2:
“强戒止日”为拟报减期后的日期。
注3:
“所属区(县)”只填到区(县)一级。
注4:
为便于回访、查找,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注5:
务必确保身份证号填写规范准确。
注6:
为便于平台自动识别,户籍详细地址应包括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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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后续 照管 工作 规范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