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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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宝积山煤矿
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编制:
通灭部
编制日期:
二O一七年
设计编审人员签字表
编制
审核
通风灭火部
生产技术部
调度指挥中心
机电设备管理部
安全检查部
通灭副总
掘进副总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
2017.2.1
宝积山煤矿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矿的粉尘防治、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煤尘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及靖远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及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宝积山煤矿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防尘系统
1、矿井防尘水池
(1)地面生产防尘水池:
副井口山顶有主400吨、副200吨、1000吨静压井下水池三座,主要供黄土灌浆、浇树、消防及井下防尘补给供水;主井东侧山坡有200吨、500吨、200吨静压黄河水水池三座,主供井下采煤机、综掘机、综放支架、乳化液泵用水和井下防尘。
(2)井下防尘水池:
副井1370水平设有一座井下防尘水池,容积约100M3(水源为含水层渗水通过巷壁汇集而成),补供井下各防尘系统和消防用水。
2、防尘管网系统
地面黄河水池(2×200+500吨)—副井—1235水平、1155水平—1090回风上山—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地面井下水池(400+1000+200吨)—主井皮带斜井、1630平硐-选煤楼
└1370井下防尘水池—副井—1320东西巷—1320西四石门—系统下山—702材上—1155水平。
二、综合防尘措施
1、地面选运系统
地面选煤楼上煤走廊、回煤走廊、各筛选操作地点,必须敷设防尘洒水管路,在各转载点必须设一组喷老雾降尘设施,在机械运转时必须喷雾降尘。
2、井下防尘
(1)1320东西大巷、1235东西大巷、1155系统上山、702材上、1090回风上山、1090深部回风上山必须敷设降尘管路,管路必须延伸至1060水平,巷道每隔100米或根据煤尘情况设置风流净化水幕、一组三通支管和阀门;各井底车场、硐室必须设一组三通支管和阀门。
(2)主皮带斜井、1630平硐皮带巷、上仓皮带走廊必须敷设降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和闸阀,每100米设一组风流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必须设一组喷雾设施。
(3)综放工作面两道必须敷设降尘管路(2寸钢管),运输顺槽胶带输送机巷综放面回风巷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闸阀和全断面雾化的风流净化水幕,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设一组喷雾设施。
在工作面割煤、稳架、放煤时由瓦检员负责必须开启回风巷净化水幕至少三组,回风巷第一组水幕和三通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米。
(4)掘进工作面必须边掘进边铺设降尘管路、安装降尘设施。
掘进工作面掘深达到800m时后巷至少设三组以上全断面雾化的风流净化水幕,第一组距工作面不得超过50米,各转载点必须设一组喷雾设施。
后巷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和闸阀,第一组距工作面不超过20米。
在工作面掘进(打眼、放炮、综掘机掘进)、出碴及支护期间必须开启净化水幕及相应的喷雾设施进行降尘。
3、综放工作面防尘措施
(1)煤层注水:
回采的工作面为707综放面,因此必须在两道距工作面100米范围内利用钻场(沿走向每30至40米一个钻场)内的瓦斯抽放孔(每个钻场20个钻孔)进行二次插管封孔,然后对接井下防尘水进行静压注水。
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设计专门的煤层注水钻孔进行煤层静压注水。
(2)采煤机内、外喷雾系统必须完好,截煤时必须开启喷雾降尘。
内、外喷雾供水压力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必须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3)综放面液压支架喷雾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在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必须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降尘罩和喷雾装置。
4、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综掘工作面防尘措施:
综掘机内、外喷雾系统必须完好,截煤时必须开启喷雾降尘。
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但必须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2)炮掘工作面防尘措施:
锚杆钻机和凿岩机湿式打眼、爆破喷雾、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个体防尘。
煤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必须冲洗、洒水降尘。
5、转载点及运输防尘措施
采掘工作面各转载点、运输大巷各皮带转载点、各装载点和卸载点均要设置完善的喷雾降尘设施,井下各煤仓、各溜煤眼及其他转载点都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在煤岩层中施工钻孔时,必须采取温式钻孔,确保粉尘浓度不超限。
6、井下隔爆爆设施
(1)主隔爆设施:
采取集中式布置,用60L/个的水袋,
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1235西巷需水2400L,水袋60个。
(2)辅助隔爆设施:
综放面计两道各设两组60L被动式辅助隔爆水袋棚,水袋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运输顺槽需水量2600L,水袋数44个;回风顺槽需水量2600L,水袋数44个;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每达到和超过200米后必须设置一组与707两道相同的辅助隔爆水袋棚。
(3)隔爆设施设置要求:
A、隔爆水袋必须设置在直线巷道内,水袋前后不得有较大的断面变化。
B、隔爆水袋设置要刚性悬挂,行排整齐,高低统一。
C、水袋底部距巷道轨面不得小于1.8米。
D、专用吊挂架先用6″钢管制作,挂钩角度60±50,弯钩长度为25mm。
E、辅助隔爆水棚布置在距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与巷道交叉点、拐弯处的距离不小于50—70米,与风门、风幛等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米。
F、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G、每组水棚的两端都必须挂设管理牌板。
7、其它防尘措施
掘进中的煤巷、半煤岩巷和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回风巷道,每天至少要全面冲洗1次,其它运输、回风巷道每周至少冲洗1次,必须及时清扫、冲洗硐室及其它有关区域的煤尘,并定期对主要大巷进行刷白。
三、管理制度
1、管理范围划分及防尘职责
(1)通灭队:
井下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喷雾洒水装置、隔爆设施由通灭队负责统一安装、管理、维修。
年内对各主要通风、运输巷道进行一次刷白。
对各工作面的供水防尘管路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供水压力及喷雾正常。
不得出现供水管路及设施跑、冒、滴、漏水现象。
对大巷及各工作面防尘、注氮、灌浆和瓦斯抽放管路、掘进工作面风筒上的煤尘进行清扫或冲洗。
对采煤工作面机道和回风巷内的煤尘每日冲洗次;对掘进面后巷(距工作面50米以外)的煤尘每日冲冼一次;其它外围巷道每周冲冼一次。
必须保证巷道内连续5米长度范围内煤尘厚度不超过2mm,并有记录可查。
对隔爆水袋数量、水量及质量每周检查一次,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整改。
及时填绘矿井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管理图板,各种防尘原始记录、台帐齐全。
(2)生活公司:
负责地面水池及管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确保生产水源的供给。
(3)机电队:
负责地面生产防尘水池的排供,确保及时向地面排水,负责对所管大巷、变电所、泵房及其它所辖机电硐室设备、缆线上的煤尘的及时清理。
(4)选煤队:
负责选煤楼降尘供水系统(包括上仓和回煤走廊)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每班对设备、缆线、管路、墙面、底板上的煤尘进行清扫和冲洗,确保各转载点及产尘点在设备运转时开启喷雾设施降尘,落实职工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措施。
(5)运输队:
负责清扫冲洗所辖皮带井巷、设备、缆线、管路上的煤尘,并管好、用好净化水幕及转载点的降尘设施。
(6)综放队:
严格执行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对工作面及两道设备、缆线上距工作面上、下出口超前支护段范围内的煤尘每班进行清理,管好、用好采煤机的内外喷雾和工作面支架上的前后喷雾,管好、用好两道净化水幕和各转载点的降尘设施。
若“一通三防”设施影响巷道施工或设备、材料搬迁、移动时,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通灭队处理,不得私自拆除或损坏,否则,按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7)综掘队:
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坚持湿式打眼、爆破喷雾、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体防尘。
每班对工作面50米范围内及后巷设备、缆线、管路上的煤尘进行清扫,管好、用好工作面范围的净化水幕及转载点降尘设施。
(8)通灭队安全监测人员:
负责对所属监测设备、缆线、束管线上的煤尘及时擦拭,落实好各项综合防尘措施,搞了质量标准化工作。
(9)通灭部:
负责矿井防尘工作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督促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
负责全矿井全尘、呼吸性粉尘及工作面和通风系统风量的测定工作,上报测风、测尘报表。
检查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
(10)安检部:
督促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检查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追查处理矿井综合防尘方面发生的“三违”现象。
(11)调度室:
督促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检查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
对防尘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考核。
(12)矿领导:
矿长是矿井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尘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装备;矿总工程师对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副矿长对分管部门和区队的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
2、防尘工作的落实、检查与奖罚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
通灭副总安全副总生产部部长采煤副总
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机电部部长通灭部正副部长安检部支部书记通灭队队长、书记、技术队长主管部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通风灭火部,通灭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日常业务。
(2)各单位行政领导是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所辖区域内的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八字”(即宣、革、水、密、风、护、管、查)综合防尘措施和“十前十后”(即先开防尘设备,后工作;先戴口罩,后进车间;先检查,后接班;先密闭,后生产;先吸风。
后开车;先冲水,后加料;先轻拿,后轻放;先浇水,后扫地;先停车,后关风;先清洁,后下班。
)的防尘制度。
(3)各单位必须对各自范围内的防尘装置、隔爆设施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和拆卸,如果对防尘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设施丢失、损坏或未正常使用,视其具体情况罚使用单位100—500元。
同时处罚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和各50—200元。
(4)每月采取动态、静态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防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考核防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跟踪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损坏降尘设施的人和事,当日进行追查处理,从重从严处罚。
(5)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积极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6)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奖罚,在当月质量标准化
考核中兑现。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包括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
(一)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作用是减少井下煤尘的产生和飞扬。
1.打钻时的防尘
(1)湿式凿岩。
湿式凿岩的实质,是随着凿岩过程的进行,连续地将水送至钻眼底部,以冲洗岩屑和湿润岩粉,达到减少岩尘的产生和飞扬的目的。
(2)干式捕尘。
干式捕尘主要用于缺水、高寒地区和某些特殊条件下的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
(3)喷雾。
喷雾是爆破时一种简单易行的降尘措施。
喷雾器多为风水联合作用,以压风为主要动力,将低于风压98kPa~196kPa的水喷射出去,使之雾化。
它的射程大、雾粒细、喷射面宽、降尘效果好。
(4)水幕。
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水幕也是一种降尘与消烟的有效措施。
同时,水幕也设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或尘源丰富的巷道中,用以降尘和净化风流。
3.装岩(煤)时的防尘
掘进或采煤工作面爆破之后,一般是先用水冲洗煤帮、岩帮,以清除沉积粉尘,然后对煤堆或岩堆进行洒水,最后再装运。
(1)人工洒水。
总的要求是让爆破下来的煤或岩石充分湿润,不仅要在装运前洒水,随着装运的进行还要经常地洒水,这样可使粉尘浓度降到2mg/m3左右。
(2)喷雾器洒水。
4.运输时的防尘
主要措施是喷雾洒水。
5.放炮时的防尘
(1)使用水泡泥。
掘进或采煤时使用水泡泥,减少煤尘。
(2)喷雾洒水。
放炮时在回风巷采用喷雾洒水是普遍应用的一种降尘措施。
6.个体防护措施
由于煤矿中的吸呼性粉尘对矿工的身体危害很大。
因此,个体防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常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有:
(1)自吸式防尘口罩。
自吸式防尘口罩是靠人体肺部吸气使含尘空气通过口罩的滤料而净化的。
它分无换气阀和有换气阀两种。
(2)送风式防尘口罩。
送风式防尘口罩是用微型通风机将含尘空气送至滤料净化,净化后的空气再通过蛇形管送至口罩内供呼吸之用。
(二)防爆措施
防止煤尘生成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称为防爆措施。
1.清扫沉积煤尘
积聚在巷道周边、支架及设备上的沉积煤尘要定期清扫。
煤矿多为人工清扫,洒水后清扫,以防煤尘飞扬,清扫的煤尘要运走。
2.冲洗沉积煤尘
定期用水冲洗巷道顶、帮和支架上的沉积煤尘,冲洗下来的煤尘要清理运出。
3.刷浆
对主要巷道和硐室要进行刷浆。
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
1.4,用人工或机械喷洒在巷道帮、顶上。
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
4.撒布岩粉
岩粉是惰性粉尘,在巷道周边撒布岩粉,能增加沉积煤尘中的不燃物质,可以防止和控制煤尘爆炸。
但是,岩粉的防爆作用只有在煤尘中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有效地发挥。
随着煤尘产生量和煤尘沉积强度的增大,需频繁重复洒布。
(三)隔爆措施
限制煤尘爆炸事故的波及范围,不使其扩大蔓延的措施,称为隔爆措施。
隔爆措施主要有水棚。
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灭火部。
理部。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
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
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
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
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
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
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
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
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
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
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自动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
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部门1份。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
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
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则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液压支架安设风水喷雾降尘系统。
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
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9、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
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
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0﹪和75﹪。
10、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
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5﹪和80﹪。
11、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
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12、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
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
当采掘工作面采用高压喷雾降尘和袋式除尘器等新技术时要分别符合国家AQ1021-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和AQ1022-2006《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13、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4、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建立专门的粉尘化验室,化验室要专人管理,靠近井口,要防高温、防晒、防潮、防震,还要配备烘干箱、干燥器、稳固平整的操作平台和足够的电源插座、测尘仪器和分析天平,测尘仪和天平要按期检查校验,测尘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数量充足。
15、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隔爆棚按材料分为水棚和岩粉棚;水棚按用途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按布置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只作辅助水棚),按包装又分为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规定,水袋宜作为辅助棚。
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水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
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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