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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
XXX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一.消防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条例、规定、规范、办法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2.制订审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组织和领导工地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经常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技能。
6.组织群众开展消防技术革新,奖励防火灭火有功人员。
7.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惩戒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人员。
8.组织调查火灾的原因,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
二.项目部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领导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条例、规范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本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主持制定工地防火小组和指导检查各车间防火小组的工作。
3.负责主持制定工地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制止威胁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4.负责审定防火小组的消防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审批消防经费开支。
5.组织工地消防安全和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6.领导工地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7.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给予表扬奖励,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处罚。
三.工地防火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对上级和本公司的有关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制度办法组织监督实施。
2.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为领导作出消防安全决策提供可靠资料,当好领导参谋。
3.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地重点部位的管理。
4.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操作。
5.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负责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火险隐患整改。
7.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本班组的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组织本班组的义务消防员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认真加以解决,有疑难问题时要及时上报。
3.负责管理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4.发现火警,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协助有关单位,查清起火原因。
五.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用电器具。
2.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修保养,防止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持清洁润滑。
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
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电线应穿管敷设。
如用钢管时,管口应用橡皮垫圈衬垫。
破皮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钢管上或用铁丝牵拉。
(4)配电室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5)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下班后要及时关闭施工用电电源。
六.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根据工地的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2.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灭火器挂放的高度一般在1.5米至1.8米为宜。
3.室内外的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4.消防器材要定位,专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要求及时更换。
七.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电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
(3)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4)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各种电气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权予以撤除。
2.电焊、气焊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要认真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即不见批准有效的动火申请单不动火;未经认真检查逐条落实防火措施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在场不动火;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不动火。
(2)使用氧气瓶时,要特别注意瓶嘴处不能接触油脂,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不得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不准滚动、撞击。
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少于5米。
(3)使用氧气与乙炔瓶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4)作业后要仔细检查有无隐患,确无危险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3.油漆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油漆应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间内存放,严禁烟火。
(2)漆料要当天领用,未用完的漆料要当天归还入库。
(3)配制漆料应在单独的房间进行,应有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以防止发生中毒。
(4)用过的破棉纱要集中放在铁质桶内,定期处理,不准随地乱扔。
(5)有权制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
4.木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木工车间严禁烟火。
(2)加工木料的各种机器设备上的转动轴承部位要经常加油润滑,防止磨擦生热。
(3)电气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超负荷运行,应立即报告电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木工车间内的刨花、锯末屑、棉纱等,每天要清扫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处理,保持室内清洁。
(5)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5.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所贮存物资的性质,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方式的灭火方法。
(2)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执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保管员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4)下班前,对自己管辖的库房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和报告上级。
6.管理人员值班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必须严格执行工地的消防管理制度。
(2)对工地的车间、仓库、食堂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登记报告。
(3)对工地范围内易燃易爆品进行检查,发现火警要及时报警和组织人员扑救。
7.违章处罚:
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要予以警告,对责任人员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电工、焊接工、木工等重点防火岗位人员违反规定作业的。
(2)违反规定安装、使用、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3)职工宿舍内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灶具的,使用电炉的。
(4)重点部位不配置灭火装置的。
高层建筑无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一、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分包单位或个人在承建工程分项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总包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灭火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积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五、施工现场特别防火要求: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六、罚则:
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开除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用明火未申请不得作业,否则按罚款细则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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