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换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工作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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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换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工作的
关于做好换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工作的
通知(讨论稿)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有关幼儿园:
为了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民办幼儿园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补充通知》(浙教办基〔2008〕10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换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对幼儿园决策机构的构成、幼儿园章程(式样可参照文本)、幼儿园园长、教师、保健、保育人员的法定资格,幼儿园园舍安全、消防通道、办园规模及班额等进行自查,对于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二、民办幼儿园在换发证之前,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应依据《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对照《瓯海区民办幼儿园换发证审核标准》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汇总成册,统一报区教育局义务(学前)教育科。
区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核。
对符合《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及《瓯海区民办幼儿园换发证审核标准》的幼儿园,为其核发《浙江省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同时为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对暂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暂缓为其发证和换证,并采取分类处理的措施:
1.对于那些暂时不符合幼儿园准办标准,但差距不大,保教质量尚可,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人和园长有改善办学条件和保教质量意愿的,可责令其限制整改,整改期限为4个月(至8月底)。
整改期间不得增加招生,整改结束后,9月份组织重新审查,合格的方可为其换发新证。
如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办学资格,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园。
2.对于那些与准办标准差距大、安全隐患问题多、保教质量差的幼儿园,勒令其停止招生和办园,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办学许可证的填写、换发及管理
1.办学许可证填写必须真实、完整、规范。
具体要求:
(1)名称:
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幼儿园名称;
(2)地址:
幼儿园章程规定的幼儿园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校长(负责人):
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审批机关核准的园长姓名;
(4)举办者:
审批机关批准的出资举办幼儿园的人;联合办园的,按联合办学协议中明确的出资额多少为序,由多到少,最多填写三个出资者。
(5)学校类型:
审批机关批准的幼儿园;
(6)办学内容:
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层次、形式(如学前教育、全日制或寄宿制);
(7)主管部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8)有效期限:
自区教育局发证之日起计算;
(9)备注:
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10)编号:
由区教育局统一填写;
(11)《浙江省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中负责人的填写,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校长相同。
2.办学许可证内容变更,区教育局核准后,换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3.办学许可证在换发新证时,原证件同时停止使用,并由区教育局收回。
办学许可证为幼儿园举办的合法凭证,幼儿园应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公场所,并悬挂在显著的位置。
四、发证、换证工作定于2009年10月底之前结束。
为使发证、换证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按时完成,特制定各阶时间如下:
2009年3月上旬召开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专题会议。
3月10日-31日各幼儿园自查、自纠阶段。
4月1日-10日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开展预查阶段。
4月11日-15日各中心学校预查材料汇总上报阶段。
汇总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义务(学前)教育科。
4月16日-30日区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开展实地审核阶段。
5月1日-8月31日区教育局审核材料,办理第一批已合格幼儿园换发新证手续;各中心学校督促暂不合格幼儿园限期整改。
9月1日-10日各中心学校对限期整改幼儿园进行复查,并将有关材料于9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义务(学前)教育科。
9月11日-30日区教育局对已整改幼儿园进行复核,对整改后已合格幼儿园办理换发新证手续。
10月份各类材料汇总、造册、签章后,报市、区各职能处室和部门备案。
五、参加换发证的幼儿园,应当向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幼儿园章程;
2.浙江省幼儿园审核登记表;
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6.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原件);
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8.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验原件、交复印件);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六、换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民办幼儿园园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原则,严格审查,督促整改,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编号:
瓯海区幼儿园换证审核工作用表
幼儿园名称
主办单位(主办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瓯海区教育局制
说明
一、本套工作用表供区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换发办学许可证审核时使用,也可作为幼儿园申报换证时的自查用表。
共包括四部分: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瓯海区民办幼儿园换证审核指标体系;(三)评估组评估报告;(四)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意见。
二、凡申报换证幼儿园,应根据审核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好本表格(一式三份),然后报当地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在接到申报书后,应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对幼儿园进行督查,经督查已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由中心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在接到申报后,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审核。
三、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须知
(一)、本表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所填内容必须真实。
(二)、“幼儿年龄”一栏,应填周岁,以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算周岁。
(三)、“办园性质”、“园舍产权性质”、“办园形式”、“园舍总体状况”、“建筑结构与材料”以及“玩教具配备等级”在相应的选项后打“√”,如属于“其它”,则在栏目内写明相应的情况;“户外场地”栏除“生均面积”外,其余填“有”(打“√”)或“无”(打“╳”)。
(四)、“经费”一栏中,“来源”是指幼儿园得以维持的、稳定的经常性经费渠道。
四、“瓯海区民办幼儿园换证审核指标体系”包含一级和二级指标,其中二级指标一般都包含若干具体要求,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五、幼儿园在自查或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时,应对照每一条评估标准,根据实际达标的情况,确定其相应的分值,最后合计其总分。
幼儿园必须达到满分的90%以上,方可通过审核,满分为100分,幼儿园达到90分以上方可审核通过。
分值计算以教育局审核组的考评分数为准。
六、审核人员可在“备注”栏中说明被审核幼儿园在该项指标上扣分的具体原因,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在二级指标的序号栏中标有“★”符号者为“必达指标”,实行“一条否决”原则,如有任何一条必达指标考评分未达到该指标分值的85%,则整个审核不予通过。
在本指标体系中,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条。
八、“审核报告”一栏中,中心学校审核组应写明“经审核,同意申报核发办学许可证”或“经审核,暂缓申报核发办学许可证”;区教育局审核组应写明“经审核,同意申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经审核,暂缓申报核发办学许可证”或“经审核,不予申报核发办学许可证”。
“各级教育部门意见”栏中,幼儿园应写明“经自查,我园已达到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申请区教育局给予换发办学许可证”。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
1、概况
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地址
幼儿园电话
邮政编码
主页网址
电子信箱
办园性质
教育
部门办
集体办
民办
其他
部门办
园舍产权性质
国有
自有
租赁
其它
主办单位
(人)
名称
园长
姓名
电话
职称
建园时间
电话
目前等级
办园
形式
全日制
半日制
审批时间
寄宿制
其他
总数
大
班
中
班
小
班
混
龄
班
学
前
班
大
托
班
中
托
班
小
托
班
婴
儿
班
班级数
幼儿人数
幼儿年龄(岁)
建园
以来
受过
何种
奖励
2、园舍、场地及设备
园
舍
面积
(M2)
总占地
面积
总建筑
面积
户外场地
面积
绿化
面积
班级活动室
面积(生均)
班级午睡室
面积(生均)
园
舍
状
况
标准、独立园舍
建筑
结构
与
材料
框架结构
改用、独立园舍
砖混结构
与住宅楼合用园舍
砖木结构
家庭式幼儿园
土木结构
其它
其它
建筑年份
层数
各类用房
名称
大型多功能活动室
专用
活动室
办公室
会议室
厨房
保健室
其它
(具体注明)
间
M2
户
外
场
地
生均面积(M2)
玩沙池(M2)
玩水池(M2)
动物饲养角(M2)
种植园地(M2)
3、幼儿园设施设备清单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钢琴(架)
幼儿桌椅(副)
风琴(架)
户外大、中型活动器械(件)
电子琴(架)
大型积木(副)
电视机(台)
中型积木(副)
电脑(台)
小型积木(副)
收录机(台)
人均小型玩具(件)
开放式玩具柜(个)
幼儿图书(册/人均)
图书架(个)
其他设备
多媒体投影设备(台)
毛巾架(个)
冰箱(台)
消毒柜(台)
饮水机(台)
茶杯架(个)
洗衣机(台)
电风扇(个)
玩教具配备等级(依据国家教委1992年《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附清单)
一类
空调(台)
二类
幼儿床(张)
三类
4、经费
月收费标准(元)
合计
其中
保育费
伙食费
其他
代管费(元/学期)
教职员工月人均收入
(元/月)
专任教师
保育员
其他员工
备注
5、主要教职工的配置比例
合计
(人)
园长
(人)
专任教师
保育人员
保健
(医务)
人员
(人)
炊
事
员
(人)
人数
配置比例(人/班)
专任教师与幼儿的
比例(%)
持有教师
资格证
教师比例(%)
人数
配置比例(人/班)
6、教职员工名册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务
职称
参加工作
时间
学历
专业
有无资格证书
工资收入(月)
注:
本表不够可续页。
7、拟聘负责人(园长)登记表
姓名
现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曾用名
党派
婚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
职务
户口所在地
邮编
家庭住址
电话
园长上岗培训合格证
证书编号
颁证单位
颁证日期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方何单位
任(兼)何职
备注
8、材料审核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提交
备注
1
符合法规的幼儿园章程
2
瓯海区幼儿园换证审核工作用表
4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
园长、教师及其他员工的有关材料: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健康证明;④工资待遇材料;⑤聘用合同
7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8
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
9
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原件)
10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1
其它材料
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校长(签字):
中心校盖章:
年月日
注:
“是否提交”栏打“√”,由中心学校审核后填制;中心学校审核后,应签署“经审核,材料真实、齐全”;否则暂不受理。
(二)瓯海区民办幼儿园换发证审核标准
A
级
指
标
B
级
指
标
(1分)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
1
考评
2
复评
A1
园
舍
设
备
40分
B1
★
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要求(1.5分);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以及影响采光的范围内设置幼儿园,并创设绿化、美化、儿童化的活动环境(1.5分)。
3
B2
★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
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分);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1分)。
3
B3★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与幼儿的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2分);有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1分);各楼层必须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园内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2分);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1分)。
6
B4
每班有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3分);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1分);每班配备幼儿盥洗室,面积10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4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便槽2米,卫生设施基本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3分);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1分)。
8
B5
★
活动室内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橱、饮水设备、茶杯箱、毛巾架和消毒柜等家具,确保每位幼儿一人一巾(3分);依据国家教委1992年《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的三类标准配备玩教具(附清单)(3分);幼儿图书人均不少于5册(2分);有必备的教育教学设备和用具(黑板、钢琴或风琴、电子琴等),以及幼儿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2分)。
10
B6
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室外活动场地,其中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1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1分);同时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体育活动设施,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人均2件以上(1分)。
3
B7
三班以上的幼儿园应适当设置值班室、保健室、教职工办公室等服务用房(3分);有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并与幼儿生活、活动区域隔开,设备基本齐全(3分);有食堂卫生许可证(1分);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专用寝室和独立的幼儿床位,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7
A
级
指
标
B
级
指
标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1
考评2
复评
A2
人
员
配
备
22分
B8
★
幼儿园应当配备园长以及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和后勤人员(2分);平均每个班级至少配备1.5名专任教师,0.5名保育员(2分);寄宿制幼儿园保教、工勤人员酌情增加。
4
B9
园长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年以上教龄,取得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3分)。
3
B10
幼儿园合格专任教师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1分);在现阶段,幼儿园专任教师起码要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幼儿教育专业培训、年龄在55周岁以下(2分)。
3
B11
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2分)。
2
B12
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经过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3分)。
3
B13
幼儿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4分)。
4
B14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1分);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1分);有卫生保健合格意见书(1分)。
3
A3
办
园
经
费
4分
B15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
举办者必须具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用于幼儿的保育和教育、教师的工资和福利保障以及维修、扩建、添置必要设备设施等,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2分)。
2
B16
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范收费(1分);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1分)。
2
A
级
指
标
B
级
指
标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1
考评2
复评
A4
招
生
和
编
班
8分
B17
幼儿园应坚持就近招生(1分);幼儿在入园之前,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2分)。
3
B18
★
班额标准:
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标6人以内,但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B4标准)(3分)。
3
B19
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不得与小学生复式编班(2分)。
2
A5
园
务
管
理
26分
B20
★
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1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分);没有配置未经审批的幼儿接送车,没有违规接送幼儿(1分);近1年内没有重大安全事故(1分)。
4
B21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或负责人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幼儿园的管理工作(2分)。
幼儿园举办者应为幼儿的发展提供安定的环境,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和各项合法权益,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2分)。
4
B22
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幼儿提供健康适宜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4分)。
4
B23
后勤和财务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收支分开,账目清楚(2分)。
2
B24
★
幼儿园幼儿的膳食经费必须建立专门账册,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严禁克扣幼儿伙食,并定期向家长公开账目(2分);幼儿的膳食制作和用膳必须与工作人员分开(2分)。
4
B25
幼儿园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2分)。
2
B26
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和幼儿名册(1分);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工作(1分)。
2
A
级
指
标
B
级
指
标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1
考评2
复评
A5
园
务
管
理
B27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不得为招徕生源而使用接送车,幼儿园如确实需要配备校车接送幼儿,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2分);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校车,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确保幼儿的安全(2分)。
4
合计
100
占总分值%
必达
指标
达标
情况
必达
指标
整改
达标
情况
(三)审核组审核报告
1、中心学校审核组意见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
审核结论: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审核组
成员名单
组长
成
员
2、教育局审核组意见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
审核结论: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审核组
成员名单
组长
成
员
3、中心学校复核组意见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
复核结论: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复核组
成员名单
组长
成
员
4、教育局复核组意见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
复核结论: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复核组
成员名单
组长
成
员
(四)各级教育部门意见
幼儿园
自查意见
单位盖章
园长(签名):
2009年月日
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09年月日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09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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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做好 民办 幼儿园 办学 许可证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