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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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手册
云南XX检测中心
文件编号:
YNXX/WA-2016
质量手册
(第一版)
编写:
审定:
批准:
受控状态:
YN
受控编号:
持有人:
发布日期:
2016年1月5日实施日期:
2016年1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关于发布《质量手册》YNXX/WA
(第一版)的通知---------第2页
1.2修订页记录-----------------------------------------第3页
1.3中心概况------------------------------------第4页
1.4质量方针-------------------------------------第5页
1.5公正性声明-----------------------------------第6页
第二章.参考文件-------------------------------------第11页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12页
第四章.管理要求
4.1组织---------------------------------------第15页
4.2人员---------------------------------------第20页
4.3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第26页
4.4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第30页
4.5质量管理体系--------------------------------------第33页
第五章.附录
5.1任命书---------------------------------------第66页
5.2授权书---------------------------------------第67页
5.3人员一览表-------------------------------------第68页
5.4质量职责分配一览表-------------------------------------第69页
5.5监督网框图--------------------------------------第70页
5.6支持性程序文件目录-------------------------------------第71页
第一章概述
1.1关于发布《质量手册》YNXX/WA(第一版)的通知
中心全体员工:
为了规范中心的各项工作,对中心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做出科学、公正、准确的评价,从而保护国家、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利益。
中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附件9)、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等文件制定了《质量手册》YNXX/WA(第一版),对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充分的描述,提出了质量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中心法律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是保证中心公正性、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中心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并在检验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贯彻执行。
本手册对内用于实施、检查、审核、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运行正常;对外供用户和资质认可机构了解、检查、评价本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能力,并使其确信本中心具有可信赖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质量手册》YNXX/WA(第一版)由xxx编制,由xxx审核。
《质量手册》YNXX/WA(第一版)经中心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6年1月10日起实施。
中心主任(签名):
2016年1月10日
1.2质量手册修订页
修订序号
对应章、节、条号
原文内容
修订内容
批准人
批准日期
1.3中心简介
云南XX检测中心(代号为YNXX)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本中心接受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委托,对各类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以保护国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中心成立于2006年,内设业务室、工程检测室、建材(土工)室、化学分析室、样品室等五个部门,共有试验人员2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8人。
中心具备较好的检验检测环境和素质良好的检测人员,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设备、仪器齐全。
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1.地基基础工程检验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验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验检测;4.公路(市政)工程检验检测;5.建筑材料、混凝土掺加剂及掺和料检验检测;6.防腐材料化学分析;7.普通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试验等。
中心为企业承担了矿山、采选、冶炼、公路、桥梁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了优良服务。
如:
xxx\xxxxxx等工程检验检测项目。
中心人员本着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为所服务的工程项目提供了准确、可靠的试验数据,取得了社会的公认.
云南XX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云南XX检测中心
主任:
电 话:
0871-
传 真:
0871-
邮政编码:
地 址:
。
1.4质量方针(供参考)
中心质量方针是:
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中心的质量目标为:
a.样品的保管做到安全可靠;
b.在用设备完好率及校准/计量检定合格率达到100%;
c.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完整、清晰、结论准确;
d.检验检测报告的差错率低于1%;
e.顾客满意率大于98%;
f.认真受理客户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尽快给予答复。
中心主任(签名):
2016年1月05日
1.5公正性声明
云南XX检测中心
公正性声明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和干预,对所有委托方委托的检验检测业务,提供相同的服务质量。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符合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严格按实验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运行。
所有检验检测项目均经政府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考核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具有相应的证明作用和公正效力。
遵循“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
检测人员将严格履行职业道德和相关职责,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自律,抵制各种商业贿赂。
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客户的检材资料和数据用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工作。
接受监督指导,欢迎客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心主任:
2016年1月5日
第二章参考文件
2.参考文件
2.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
2.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附件9)
2.3《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
2.4《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31880
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
2.6《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0
2.7《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
2.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ISO15189
2.9《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1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授权签字人:
经资质认定评审考核合格,可以签发带认证标识(如CMA)的报告或证书的人员。
3.5能力验证: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制定的准则评价参加者的能力。
3.6实验室间比对:
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测量或检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7检测:
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注:
“检测”主要适用于材料、产品或过程。
3.8检验:
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计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9量值溯源: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10检定: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11校准:
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12内部校准:
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使用自有的设施和测量标准,校准结果仅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认可的检验检测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3.13内部校准准:
一般是利用测量设备自带的校准程序或功能(比如智能仪器的开机内部校准准程序)或设备厂商提供的没有溯源证书的标准样品进行的校准活动,通常情况下,其不是有效的量值溯源活动。
3.14期间核查:
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注:
在仪器设备的两次检定或校准期间,为确认仪器设备的稳定性(持续满足技术要求),防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设备而进行的一种核查。
期间核查一般是等精度核查,如仪器间的比对、方法比对、标准物质验证、加标回收、单点内部校准等方式,期间核查后应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确认其偏离是否满足要求。
3.15标准物质:
具有准确量值的测量标准,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3.16质量方针: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3.17质量目标:
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质量目标应是具体的、可测量的。
3.18质量管理体系:
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3.19质量手册: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3.20合同评审:
合同签订前,为了确保质量要求规定得合理、明确并形成文件,且供方能够实现,由供方所进行的系统的活动。
注:
合同评审是供方的职责,但可与顾客联合进行;
合同评审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的不同阶段重复进行。
3.21管理评审: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的正式评价。
3.22审核: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
质量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可分为:
内部审核(即第一方审核,由组织对自己的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外部审核(又分第二方审核:
由组织的顾客进行的审核,第三方审核:
由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核机构对申请认证/注册的企业(组织)所进行的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
3.23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24纠正措施:
为了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25纠正:
对已出现的不合格所进行的处置。
3.26测量不确定度: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第四章管理要求
4.1组织
4.1.1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组织与管理是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基础,管理要求为规定中心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相互关系,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科学、公正
4.1.2范围:
适用于中心的机构设置,明确法律地位,识别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潜在的风险及利益冲突,职能分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命和授权。
4.1.3职责:
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的分配和资源配置,任命关键岗位的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岗位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各尽其职。
4.1.4控制要点:
4.1.4.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4.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3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4.4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4.1.4.5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
4.1.5机构设置:
本中心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济实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公正独立地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工作。
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附件9)的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及设备设施;严格按照相关检验检测标准、规范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和客户的需求
为了保证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中心在管理层以下设置了业务室、建材、土工检测室专项检测室、化学分析室四个部门。
组织机构框图
云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化学分析室
负责人:
xxx
4.1.5.1部门职责
a、业务室职责:
1)中心工作计划的编制、报批、下达和各项工作指标统计;
2)负责对外技术业务联系,签定委托检验协议;
3)负责抽样工作,包括编制抽样方案、组织抽样工作的实施、接收抽样记录和样品技术资料;
4)管理样品库,负责检验样品的接收、编号、保管以及退还;
5)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仪器保管、量植校准、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
6)管理材料库,负责检验检测用消耗材料的购置、保管、发放,以及可能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重要外购材料入库前或使用前的验收检查;
7)负责文件资料管理,包括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及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保管、发放、更新及定期销毁;
8)向检测室下达检验检测任务指令,协调各室之间的进度、配合和样品传递;
9)负责临时场所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包括制定现场监督检验检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检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审查和“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报批、盖章,以及报告的登记、发出;
11)监督、检查中心技术保密工作的执行;
12)负责中心安全措施和设施的监督、检查,包括防火、防触电、防盗,以及压力器具使用、样品装卸搬运等工作的安全;
b、检测室职责:
1)维护本中心检验检测工作区的环境条件和设施;
2)维护保养本室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附件和测试用具;
3)负责保管检验检测过程中本室所持有的样品;
4)按规定执行样品、仪器、消耗材料的领用、退还手续;
5)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
6)配合业务室完成仪器的管理和日常检查;
7)提出检验检测用消耗材料购买清单,并配合业务室做好验收检查;
8)接受检验检测指令后,按照检测室专业范围,依据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对样品实施检验检测,取得检验检测数据,作出单项判定,出具原始记录,对数据、判定和记录进行校核和审查;
9)负责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保密和上报;
10)做好本室的卫生清扫和安全防范工作。
4.1.6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6.1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管理性质的活动;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是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来实现的。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使检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的状态,保证数据和结果的正确可靠。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技术规范的补充,而不是替代,通过质量管理活动来确保技术规范的有效执行,使之满足质量要求。
4.1.6.2技术运作就是检验检测工作的主过程,从合同评审、样品收取、样品制备、分析检验检测、数据审核、报告批准发放等主要技术性环节,是数据和结果的形成过程。
技术工作需要有足够专业水平的专家,要控制检验检测工作的环境条件,要选择利用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有一套科学的检验检测方法,得出正确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通过记录和数据处理最后向客户报告检验检测结果。
4.1.6.3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支持服务)是为技术工作服务的,为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一切资源上的准备,起保障作用。
如人员的行政管理、内务管理、与客户和协作方的沟通交流、设备和消耗性材料的采购、设备的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校准、样品的管理、文件资料和记录的管理等。
4.1.7本中心是第三方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对各类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涉及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家,与上述各方均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关系到建设工程质量及相关单位的经济利益,本中心及中心人员不允许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不与上述各方进行联合经营或者兼职,要求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当接到客户投诉或发现有关违反相关要求吗的情况,经查实上报主任审批,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4.1.8本机构的技术管理岗位主要包括中心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业务室负责人、检测室负责人等。
这些岗位人员就构成了本中心的技术委员会,具体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4.1.9支持性程序文件
《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程序》
4.2人员
4.2.1目的
为保证所开展检验检测项目方法科学、行为公正、数据准确和客户满意,对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等素质要求做出规定,并进行培训,以满足检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
4.2.2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所有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
4.2.3职责
A.中心主任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批准人员培训计划;
B.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员工技术培训和考核;
C.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立、保存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技术档案;
4.2.4控制要点
4.2.4.1本中心及全体职工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2.4.2本中心及全体职工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2.4.3中心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本中心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培训还包括向相关人员提供行为准则指导,内容有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正性和诚实性、人员安全、与委托方及当事人关系、本机构规章制度和其他需确保人员行为的要求。
4.2.4.3.1每年初由技术负责人制定当年的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的需求,并分析对持续培训的需求。
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知识、检验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方法、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操作复杂仪器设备的人员应接受涉及仪器原理、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人员培训的内容应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考核的方式可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以及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以验证。
4.2.4.3.2对要求取证的培训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或相应资质证书,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如果培训计划未能按期实施,应说明原因或调整计划。
4.2.4.3.3质量监督工作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措施,是管理者对检验检测工作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问题自我完善的过程。
中心根据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验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验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验检测、钢结构工程检验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验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验检测)及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验检测(钢材及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物理性能检验、石物理性能检验、混凝土物理性能检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检测、砖和砌块等)工作,由熟悉该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质量监督员,对检验检测项目关键环节及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分类监督。
(1)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整个监督网络,各室负责人负责本室的监督工作,较大的专业部门可设1~2名兼职监督员。
(2)监督人员应了解鉴定/检验检测工作的目的、熟悉各种检验检测方法和程序、懂得如何评价鉴定/检验检测结果的人员担任,监督人员应有相应的实际检验检测能力,监督人员应有正式的书面授权(任命)。
(3)监督主要是对人员进行充分、持续的监督,需要确定可以独立承担鉴定/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或项目),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新员工和转岗的员工等)。
还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
(4)监督还包括对合同评审、检验检测样品的管理、检验检测标准的执行情况、仪器的使用情况、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使用情况、量值溯源情况、消耗性材料的符合性、以及数据的处理、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规范性等检验检测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5)监督更强调现场监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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