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的解决途径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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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解决途径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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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解决途径2
(三)劳动仲裁
1.先裁后诉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
2.公开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3.强制先行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释】“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四)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范围
(1)可以申请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2)可以“一并”申请复议:
“规定”
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解释】只限于“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内部行政处分、民事纠纷的调解结果
①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诉(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复议机关:
一般情况找领导,省部级先“自纠”。
(1)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的费用负担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五)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或议或诉:
一般情况
(2)先议后诉(复议前置):
“征税”行为和“三不予”行为
【解释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解释2】“三不予”,指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
2.行政诉讼的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解释】“规章”只能参照,“规定”根本不予理睬;注意与行政复议相区分,对“规定”可以一并申请复议,对规章不行。
三、各纠纷解决途径的比较
(一)(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商事仲裁
提起的前提条件
(1)没有仲裁协议
(2)有仲裁协议,一方起诉,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未提出
仲裁协议
适用范围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可以适用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起仲裁
审级制度
两审终审
一裁终局
管辖
严格的管辖制度(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当事人选定仲裁委员会,不适用级别或地域管辖
是否公开审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审理
不公开;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文书生效时间
(1)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当事人不上诉,生效
(2)二审判决送达生效
作出生效
(二)(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与诉讼的关系
或裁或审
先裁后审
仲裁机构与行政机构的关系
完全独立
由人民政府决定设立
仲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
层层设立
√
√
管辖
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实行地域管辖
申请仲裁的时效
除另有规定,与诉讼时效相同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
公开仲裁
×
√
审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45日
裁决和调解的关系
可调可不调
应当先行调解
一裁终局
√
×
裁决书生效时间
作出生效
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适用范围
“民告官”
平等主体之间
公开审理
√
√
合议制度
必须合议
特定案件可以“独任”审理
回避制度
√
√
是否适用调解
×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提起顺序
(1)一般情况下,或议或诉
(2)复议前置:
征税行为和“三不予”行为
申请时间
15日/3个月
60日
是否开庭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可以书面审理
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
审限
(1)第一审:
立案之日起3个月
(2)第二审: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
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文书生效时间
(1)第一审判决:
上诉期限满无人上诉
(2)第二审判决:
送达生效
送达生效
四、不定项选择题例举
【案例1】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要将纠纷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尚未履行时,由于国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公司单方面通知乙公司解除该买卖合同,乙公司不同意,于是乙公司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提出仲裁申请后也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1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此案,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则于2011年1月20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裁决作出过程中,仲裁委员会成员发生了争议,有两名仲裁员认为甲公司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而首席仲裁员则认为甲公司的要求合理,可以允许其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对乙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1年2月1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甲公司于2011年2月2日领取了裁决,乙公司于2011年2月3日领取了裁决。
要求:
根据《仲裁法》及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本案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仲裁协议无效
B.该仲裁协议有效
C.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乙公司应当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D.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乙公司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
仲裁协议应当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自愿订立,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仲裁协议是以书面形式自愿订立,且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事项,属于有效仲裁协议;
(2)选项CD: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如果本案所涉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提起诉讼时,下列各项中,有权对该案进行管辖的法院有()。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提问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哪些人民法院管辖该案的,则是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只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庭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仲裁裁决
B.仲裁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C.仲裁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D.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答案】CD
【解析】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案所涉及仲裁裁决自()生效。
A.2011年1月20日
B.2011年2月1日
C.2011年2月2日
D.2011年2月3日
【答案】B
【解析】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5.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有()。
A.仲裁是一裁终局,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
B.仲裁不实行级别或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实行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
C.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起仲裁,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D.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而民事诉讼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民事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和民事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不同,民事一审判决,上诉期满当事人不上诉方生效;民事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案例2】
2011年1月5日,甲市乙县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A公司表示不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规定,A公司不服该罚款决定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A.A公司可以向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A公司可以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A公司可以向乙县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D.A公司可以向甲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D
【解析】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情况找领导,省部级先自纠)。
2.如果A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B.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
C.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
D.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答案】AD
【解析】
(1)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3.根据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行政复议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C.行政复议不收费
D.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
【答案】A
【解析】选项A: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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