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追溯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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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追溯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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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追溯期
考勤追溯期
篇一:
追溯期
医疗责任保险的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追溯期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从保险责任起始日向前追溯的一段时间,保险人对此期间发生且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追溯期时效
保险追溯期是指自保险期间开始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投保人连续投保,追溯期可以连续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追溯期的起始日不应超过首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间起始日。
追溯期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
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篇二: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考勤与休假管理,保障员工权益,防范用工法律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乐曼科技所有员工。
三、相关术语
(一)考勤:
指通过签到、打卡、点名等方式来获得团队或个人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和特定场所内的具体出勤情况(包括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休假、调休等情形)并进行管理的活动。
(二)休假:
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流程规定,享受及执行相关假别并进行管理的活动,本流程涵盖及适用的假别具体为:
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看护假及产假(孕期产检、产假、哺乳假)。
四、定义
(一)考勤员:
由公司负责人指定,负责本单位考勤及休假工作的人员。
(二)迟到:
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的情况。
(三)早退:
离下班时间15分钟内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四)旷工:
1、未请假而缺勤,或当天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的情况。
2、旷工不足4个小时视为旷工半日;当日超过4个小时未满8个小时视为旷工一日。
3、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30天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视为员工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加班:
员工因客观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所承担的工作,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视为加班。
(六)销假:
未按原计划休假、调休,提前终止休假、上岗出勤的情况。
五、原则
(一)“合法、规范”原则:
员工出差、休假和加班的审批需严格依据本规定及相关附件进行,实现规范管理。
(二)“及时、准确”原则:
员工出差、休假和加班需提前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在考勤员处登记备案,并且做到依据充分。
六、考勤管理具体要求
(一)工作时间:
5天8小时工作制
上班时间:
9:
00--18:
30
午休时间:
12:
00--13:
30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
(二)打卡规定
1、打卡次数: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一日2次,上午1次,下午1次。
2、打卡时间:
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下班离岗时间。
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到人事处领取考勤补卡单进行补卡,如员工未提交出勤证明的,视为旷工。
3、代打卡/签到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任何情况下员工均不得请他人代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造成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承担。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
须获得直属上级批准后,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后方可外出。
(若未获得批准,擅自不到岗者,则按旷工处理)
5、因停电或指纹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人事部报到,月底由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据此上报。
6、公司考勤周期为月记录制,每月1号至当月月底作为考勤周期。
考勤员将将核算的考勤记录递交财务部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三)工卡管理
1、考勤员负责员工工卡制作与发放,人力行政部统一确定工卡模板。
如员工遗失工卡必须于遗失当日向考勤员报备,申请补办工卡,并缴纳工本费。
未及时报失给公司和员工本人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2、员工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应交回工卡,如未交回将于工资中扣除工本费。
(四)加班
1、员工在未提交加班申请、申请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自主参加的培训、交流会议和本单位团队活动(如:
团队活动、聚餐、旅游等),均不认定为加班。
2、员工在非法定节假日加班,优先安排调休。
法定节假日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由各单位在放假前5个工作日提交加班申请至所在单位负责人、职能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加班。
3、员工加班时需上下班各刷一次卡,人力行政部依据员工完整的上下班打卡记录或签到审批流程。
4、加班费支付标准参见《薪资核算管理规定》。
六、休假
婚假、看护假、产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工作上有特殊要求并经总经理审批通
过的除外;除产假外,一次休假(含调休)不超过20天(含公休日),因特殊原因一次休假超过20天的需经所在单位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七、职责
八、管理内容
(一)出勤签到:
员工需凭刷卡记录确认出勤
(二)出勤核对:
每月月初,考勤员将导入上月的员工打卡信息,根据打卡信息和考勤信息登记表来进行每月考勤核对。
(三)考勤录入:
对于迟到、早退及矿工情况,考勤员将根据打卡记录和考勤信息登记表来进行录入。
九、出差、休假、加班管理流程说明
(一)申请流程:
员工如出差、休假或加班,应提前向单位负责人发起申请流程,并通过审批。
因情况紧急不能提前申请的,应提前口头征得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充加班申请表。
(二)审批流程:
员工流程经批准后,由考勤员根据本规定、休假类别和相关附件的要求复核员工流程及提交的证明材料。
如发现不符合规定,则予以驳回,员工需完善审批程序或补交材料。
(三)对于员工休长病假、医疗期、产假等较长假期,考勤员应在员工休假期满前3天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员工复工时间。
(四)员工正常休假期满后,应返回工作岗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或变更假期的,应及时与所在单位负责人申请(假期应符合休假要求),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延假,
否则视为旷工。
(五)员工如休假期间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应填写《销假申请表》,经审批后由人力行政部备案,未销假或销假未经批准的仍按休假处理。
因工作需要要求外地休假员工尽快返回且休假时间未超过应休假时间三分之一(含)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可报销返程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九、休假管理标准
(一)事假
员工在不妨碍工作的情况下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请事假。
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一次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一次性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调岗处理。
(二)调休
调休原则上在3个月内须休完,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休完,经所在单位分管副总经理、职能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放宽至5个月内休完。
规定时间内未休完视为自愿放弃,规定时间内未休完视为员工自愿放弃,如发生劳动争议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公致伤,所属部门应在24小时内填写《受伤经过报告书》并报人力行政部。
2、人力行政部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社保局申请办理工伤认定、鉴定及其他相关工作,员工受伤认定不属于工伤的,按病假处理。
3、员工在工伤认定前按照病假工资执行,认定工伤后按工伤待遇补发工资。
4、工伤医疗期满,未申请延长或经鉴定不需要延长的,应重新上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
1、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可休病假。
2、员工请休病假3天以上的,可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病历、医院收费专门票据等资料,如出具的材料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需去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公司根据员工复查结果评估是否为医疗期;公司按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已休的累计计算。
3、休假员工未按时复工的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不需要延长的重新
上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4、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标准及流程参照国家及员工劳动关系所在地相关规定具体执行。
(五)看护假
男员工生育第一胎可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出生证明申请看护假。
(六)产假
1、在岗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可享受产假。
2、孕期产检:
女员工怀孕上班期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作为请假处理,产检时间为每次半天。
3、怀孕35周以上女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单位负责人可根据工作进行合理调配,安排员工提前或推后上、下班半小时,错开上、下班高峰期。
4、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1周岁的,每天可享受1小时哺乳假。
(七)丧假
员工在岗期间因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去世,可休3天丧假。
(八)婚假
1、员工在岗期间领取结婚证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可享受婚假,婚假时间安排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基准,可向结婚登记日期后追溯3个月(含公休日)。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先休假,休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结婚证复印件至考勤人员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按事假处理。
2、员工在追溯有效期内未提出休假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休假。
特殊情况无法休假的,需在追溯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人力行政部审批通过后在当年度安排休假,否则视为员工自愿放弃。
(九)带薪年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员工本人社会保险连续投缴记录为依据)可享受年休假。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年休假应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在本年度内休完。
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当年度休完的,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跨一个年度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员工在请事假时还有未休完的年休假,将以员工的年休假冲抵事假。
篇三: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XX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东高新本部考勤名册内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规定:
工作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
08:
30-12:
00上午工作时间
12:
00-13:
30午餐及午休时间
13:
30-17:
30下午工作时间
4.考勤规定及实施细则
4.1工作时间内,本规定适用范围内员工上下班均应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出
勤,并认真打卡,不按照规定打卡者按照旷工处理。
4.2规定上班时间为上午8:
30,凡8:
30之后到达公司者,视为迟到处理。
?
无故10:
00以后到达者,视为旷工处理,无故早退亦视为旷工处理。
旷工情况按照相应旷工时间扣发当事人4倍工资,以示惩罚。
员工
连续无故旷工三天者,公司可做开除处理。
?
每月迟到1次者,即扣除当月全勤奖金;每月迟到2次(含2次)
以上者第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以后每迟到增加一次,罚款递增人
民币10元,以作警示(例当月迟到第二次扣罚10元,第三次则扣
罚20元,如此类推)。
4.3部门经理以下级员工上班时间中因事或病假外出就医,填写《外出申请
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行政管理部考勤管理人员,并且出入应做相
关记录,以备接待来访、来电。
员工外派办事或出差情况,也应按照本
条款执行。
4.4因公派暂时外出之人员提前向行政管理部报备后,可免于上下班考勤,
但需提供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的外出证明,否则考勤管理人员有权视为不
正当考勤处理。
4.5员工请、休假需提前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向本部门经理提交申
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员工因紧急病、事请假而未能按照请假规
定提前提起申请并按时考勤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获批后及时报备行
政管理部,方便考勤统计,假后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提供经本部门经理
审核、批准的书面请假证明,以记录备案,手续不全者,考勤管理部门
将不视作请假对待。
4.6部门经理在接到本部门员工紧急病、事假申请并批准后需及时通知行政
管理部考勤人员备案,以作考勤证明。
5.加班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5.1除周一至周五8:
30—17:
30工作时间以外时间均视为加班时间。
5.2具体加班时间一般由部门视工作进度统一安排或由需要加班的员工个
人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按照加班相应规定处理,否则将不予
视为加班范围,申请单见附件。
5.3加班时间不满一小时的情况不按加班论处,也不执行加班相关规定。
5.4由于工作进度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时间,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准
事假。
5.5员工确定加班时间后,应及时报备行政管理部考勤人员,领取加班工作
卡及完成相关记录,以便进行如加班餐费补助等各项统计工作。
5.6加班时间工作要求视同于正常工作时间,按照规定如实打卡并填写加班
考勤记录表,加班截止时间以考勤记录记载实际时间为准。
考勤管理人
员负责对员工加班时间进行统计汇总。
5.7员工发生符合规定的加班情况,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等比
时间换休,具体补休使用时间由本部门经理核定批准,行政管理部负责
对加班换休时间做相应的统计管理工作。
由于特殊需要加班至21:
00
后,员工可本着节约的原则乘坐出租车回家,次日按照报销规定注明起
止地点及实际花费金额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6.请假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6.1公司员工可享有假期规定
6.1.1国家规定的法定带薪假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具体假期
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6.1.2年休假:
经试用期考核结束正式受聘的本公司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a.进入公司工龄满1年者,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龄计算时间含试用期时间在内;
B.进入公司工龄大于半年未满1年者,可享受4天带薪年假;
c.工龄满3年后每增加1年,可增加1天带薪年假;
d.工龄根据个人档案记载自进入公司之日起算;
E.如有当年连续6个月未发生迟到、请假情况者,则可于次年增加1天带
薪年假;
F.带薪年假天数最高12天封顶不再继续累加;
G.带薪年假以年为标准核算,每自然年度1月1日起算,统计核算时间
截止于上年12月31日,行政管理部将于每年初公布各人本年度可休带薪年假时间,统计期内入职工作时间未满半年者不能于次年使用带薪年假;H.带薪年假一年内有效,当年未休完带薪年假不可带入下年使用,当年
未使用完毕的带薪年假可根据剩余天数按照200%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给予折换补偿。
带薪年假不可累计,原则上不可连续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可报请总经理批准,经审批同意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方可连续使用。
i.带薪年假可折换为同等天数病、事假使用,但原则上同月内抵换时间
不得超过两天,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特例处理,使用带薪年假折换病事假情况,不予计发当月全勤奖金。
J.带薪年假使用前需详细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使用,连续使用带薪年假2天或2天以上情况需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K.只有提前办理完毕带薪年假使用手续的年假使用方不扣除当月全勤奖金,原则上至少在年假使用日期前一天办理完毕相应休假手续。
6.1.3病假:
带薪年假使用完毕之外的病假为无薪病假,除扣发当月全勤奖
金外,另扣除假期期间薪金。
6.1.4事假:
带薪年假使用完毕之外的事假为无薪事假,除扣除发月全勤奖
金外,另按照1.5倍扣发假期期间薪金;试用期内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6.1.5婚假:
公司内部(男≧25周岁,女≧23周岁)陕西省内员工5天,
陕西省外员工10天(不含节假日),假期内薪金照发。
6.1.6丧假:
双方父母或配偶丧亡可获丧假5天(不含公休日);其他直系
亲属丧亡可获丧假1天。
6.1.7产假:
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比法定婚龄推迟4年以上初育),产假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包含法定假天数及公休假天数在内。
)
6.1.8陪产假:
公司男员工,其配偶方符合晚育政策的,男方可享受3天陪
产假。
6.1.9各类休假达一个月或以上者,带薪期间内薪金只计发基本工资部分。
6.1.10其他假期公司将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酌情商定。
6.2请假手续及权限
6.2.1员工请事假应如实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见附件),提前一天报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6.2.2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1小
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并应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考勤管理人员可视为非正常考勤处理。
6.3部门经理权限范围对本部门员工批假两天,连续请假超过两天者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6.4员工请假期届满未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均以旷工论处。
6.5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正常工作安排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6.6请假者需将经办事务妥善交待其他职务代理人,并在请假申请单内注明。
7.休假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7.1差旅换休
7.1.1研发部及技术支持部(不含技术销售项目组)员工因公出差,差旅期间含周六、日公休日情况,差后可以将公休日天数按照2:
1比例折算换休。
7.1.2差旅换休期间薪金照发,当月全勤奖金仍可享受。
本条款不适用于销售部门或执行销售任务的其他部门员工。
7.1.3为保证员工出差在外具体时间情况掌握准确,请符合差旅换休条件员工在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及时提供换休证明,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核实本人差旅换休时间。
7.1.4差旅换休假期自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为一统计周期,除本年度12月的换休时间可在次年享受,其余换休假期均不得跨年度使用。
7.2换休管理
差旅换休假应提前详细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并且同月内差旅换休假不得超过两天,连续休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特殊情况需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8.考勤统计管理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内部考勤做管理、统计工作。
8.1考勤管理人员每日将上日及当日出勤统计表发送给总经理、技术总监及本部门主管,供领导工作安排参看,并发布在outlook公共文件夹的公司布告栏里,供公司各位员工参看。
8.2考勤管理人员在每月初做好上月考勤统计报表,并发表在公司outlook布告栏内,供员工对照参看,如相关记录有出入请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对。
8.3行政管理部每年初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做好年度带薪年假统计表,发布在公司outlook布告栏内公示。
8.4员工定期参看公示各考勤统计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做相应更正手续,追溯期在两个月内视为有效。
8.附则
8.1本规定由行政管理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修改亦同。
8.2本规定为暂行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会随时作以调整及修改。
8.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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