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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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海漂垃圾污染问题,推动美丽海岸带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源头减量,统筹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构建科学合理、高效长效的海漂垃圾治理体系,增强我县海域垃圾污染防治能力,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近岸海域和沿海乡村垃圾治理常态化,建设“碧海银滩、生态养殖、城乡一体”的美丽XX。
2021年6月底前,在全县近岸海域、海岸带和沿海乡村集中开展既有垃圾清理、转运和处置,近岸海面、岸滩和沿海乡村存量垃圾明显减少。
2021年12月底前,进一步健全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建起完整的海漂垃圾源头管控、海上打捞、收集转运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
2022年形成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的“海漂垃圾331综合治理的XX模式”。
二、治理范围
我县所辖的海域、流域和沿海陆域,主要是505公里海岸带、近岸海域和直接入海的江河、溪流、沟渠以及沿海乡村、83个摄影沙滩、滩涂等区域。
重点治理XX澳和沿岸垃圾堆放点,海上废弃渔业设施、废旧渔排拆解点,废弃渔船、轮胎,交通主干线两侧海域和岸滩的海漂垃圾以及沿岸垃圾。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存量垃圾攻坚清理。
即日起,沿海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沿海乡村和海域海滩海岸垃圾攻坚整治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以第三方环卫队伍为依托,采取网格排查、限期整治、水面打捞、岸边清理和挂账销号等“五步工作法”及时制定并上报清理方案和时间安排表,对沿海乡村和辖区岸线、海域分片分段排查清理既有垃圾,重点处理批量拆排后遗留垃圾。
2021年6月底前,沿海乡村存量垃圾明显减少,堤岸、礁石、海滩、近海海面无积存垃圾、无杂乱枯枝。
牵头单位:
XX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综合治理机制,按照“陆源入海垃圾、互花米草和其他无主海漂垃圾,海上经营性垃圾、生产性垃圾、渔船生活垃圾”等不同来源的海域垃圾,强化分类管控。
实现陆上垃圾不入河、不下海,海上垃圾源头减量、集中收集处置。
构建起完整的海漂垃圾源头管控、海上打捞、收集转运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
1.强化“岸上管”。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船舶港口垃圾、渔船渔港垃圾和滨海旅游垃圾防治,强化陆源管控。
(1)防治城乡生活垃圾入海。
依托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防止生活垃圾无处投放、随意倾倒;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导群众做到“垃圾入桶”,严禁生活垃圾堆放、填埋,严禁生活垃圾入河下海。
XX公司要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直接模式,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垃圾入海。
市城建集团加快形成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清理一体化运作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后,再由县政府按要求对清理保洁范围进行调整。
目前海漂垃圾上岸后的处理及转运工作,由XX公司根据与XX县签订的合同进行相应处置。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2)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入海。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确保辖区工业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利用与处置。
统筹优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沿岸(含海岛)高潮线向陆一侧一重山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所,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入河入海。
牵头单位:
县工信局,XX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防治农业废弃物入海。
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办法;指导农膜科学使用。
禁止随意丢弃、堆放和倾倒农业废弃物。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
(4)防治船舶港口垃圾入海。
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防止船舶营运产生的垃圾倾倒入海,确保得到依法合规处置。
加强对转运处置单位的监管。
加快港口垃圾接收设施建设,并做好船、港、城设施衔接。
牵头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城管局,XX生态环境局,XXXX海事处,XX省XX港口管理局XX分局三沙管理站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
(5)防治渔船渔港垃圾入海。
渔业船舶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配备垃圾转运设施,其它渔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收集设施。
加强渔港日常保洁,规范处置渔船渔港垃圾,开展贝壳类废弃物和废旧渔具综合利用,保持渔港区域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
县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6)防治滨海旅游垃圾入海。
滨海景区配备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强化日常保洁,集中收集处置旅游休闲娱乐活动产生的垃圾。
牵头单位:
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
(7)防治互花米草枯枝入海。
推进互花米草科学治理,防治互花米草复发蔓延。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
2.强化“流域拦”。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流、湖泊垃圾防治,防止生产、生活垃圾入河,及时清理河流、湖泊垃圾,加强河海联动。
(1)强化河道巡查保洁。
各级河湖长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保洁;积极督促XX公司,配备打捞设备、船只和运转车辆,及时打捞河面漂浮垃圾。
牵头单位:
县河长办
责任单位:
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2)强化流域垃圾拦截打捞。
加强水库大坝坝前漂浮物打捞;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XX溪、XX溪(XX)等入海河流或其他沟渠的入海口、闸坝口处设置垃圾拦截设施,定期清理堆积垃圾,提高末端拦截能力。
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3.强化“海面清”。
持续推进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配齐配强海上环卫设备及人员,常态化开展打捞作业。
(1)强化海上垃圾减量。
继续开展海上传统“木质渔排+泡沫浮球”养殖设施改造,巩固提升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成果,加大对泡沫浮球、木材、毛竹等废旧设施同步集中上岸处置力度。
结合养殖证发放,探索征收海上养殖垃圾处理费,建立套袋回收监管机制。
养殖渔排、捕捞渔船配备垃圾收储装置,垃圾转运至岸上集中处置。
并通过在养殖区科学、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引导养殖户自觉定点投放垃圾。
牵头单位:
县海洋渔业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2)常态化打捞作业。
海上保洁范围要覆盖近岸海面以及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海滩,并与陆上环卫无缝对接;合理安排打捞清理作业频次和重点,根据潮汐和垃圾漂移规律,对养殖集中区、潮流回旋区、湾区澳内等容易堆积垃圾的重点区域进行每日打捞,对沿海全岸段和近岸海域每周不少于一次全覆盖打捞清理,对台风、风暴潮及天文大潮导致形成的垃圾集聚,需在一周内开展打捞清理。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XX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三)建立健全海漂综合治理331机制
1.健全海上331环卫队伍与机制。
县“331”协调办在现有海上环卫队伍基础上,结合实际增设备、增人员、增队伍,强化海上打捞和岸线保洁。
沿海乡镇(街道)督促第三方公司因地制宜扩大环卫分支队伍,通过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对高潮线以上区域实行巡回保洁,实现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全覆盖、无死角。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城管局,XX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2.健全331执法机制。
加强岸线巡查和日常执法监管,对在岸线随意堆积垃圾、向海洋违法倾倒垃圾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城管局,XX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
3.搭建智慧XX与“331巡查监管平台”。
构建县领导、县协调办、乡镇(街道)分中心、一线人员终端APP四位一体的智能信息系统,实现实时连线,统筹指挥。
巡查问题及时精准指派,推行“上报、跟进、反馈、预警、督办”问题“五色”管理法。
开展无人机巡查,基本实现巡查全覆盖。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城管局,XX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4.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沿海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海漂垃圾数量、沿岸地形地貌及潮汐特点,在海上养殖集中区、重点渔港区等,结合现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堆场,合理布局、建设海漂垃圾堆场以及环卫船只靠泊点。
堆场应远离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科学设置分拣、回收利用、垃圾转运和危险废物贮存等不同区域。
堆场配置粉碎机、压缩机等设施,落实防雨、防渗、防扬撒等环保要求。
加快建成5个内海海漂垃圾中转站。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城管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5.规范上岸垃圾处置。
打捞清理上岸的垃圾应科学分类,做到日产日清。
统一收集、转运、处置沿路、沿江、河岸乡村渔民牡蛎加工生产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贝壳废弃物,并按量收取清运费用。
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引进和落地资源化利用企业,在解决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争取创造社会经济效益。
对木材、毛竹、泡沫等具有回收价值的部分,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资源化技术,争取变废为宝。
无法再次利用的垃圾袋、米草枯枝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涉及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加强垃圾密闭运输的监管,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进入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城管局,XX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XX公司、XX公司,沿海各乡镇(街道)
6.健全331监督考核机制。
县“331”协调办对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实行单列考核,每月不定期对岸滩和近岸海面环卫保洁实效进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
各乡镇(街道)根据县政府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
县“331”协调办,XX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海洋渔业局、效能办
责任单位:
沿海各乡镇(街道),XX公司、XX公司
四、建立海漂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制度
为推动我县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督促XX公司、XX公司尽职尽责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及沿海乡镇(街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海漂垃圾治理考评制度。
(一)考评内容
对沿海乡镇(街道)考评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垃圾清理及源头管控、特殊事件响应等方面内容。
对XX公司考评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垃圾清理及源头管控、特殊事件响应等方面内容。
对XX公司考评主要包括组织建设、上岗要求、垃圾清理及源头管控等方面内容。
具体考评内容及分值安排见附件2。
(二)考评的组织与经费安排
1.考评组成员。
由县海漂垃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考评工作,XX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海渔局、效能办牵头并抽调县海漂垃圾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工作组。
2.考评方式。
海漂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实行“一月一考评一通报”。
考评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由考评工作组对考核对象所辖海域、海岸带、海上生产生活区等进行检查,并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考评工作组成员在对乡镇(街道)、XX公司、XX公司进行考核时,需以照片、影像等方式留下考核现场实况形成考评档案,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3.经费拨付:
对XX公司、XX公司按照综合评分,参照331方案,85分以上的全额拨款,84分--75分拨款80%,74--65分拨款60%,低于65分将不予拨款。
4.前三个季度考评时扣发的经费作为奖励金奖励给年终考评前三名的乡镇(街道)。
(三)考评通报
1.考评结果由县海漂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发文通报县直单位和各相关乡镇(街道)、市城建集团(城投公司)、XX公司、XX公司,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对于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县效能办视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同时,责成XX公司、XX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
成立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沿海乡镇(街道)是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所辖岸线和海域分段分片确定海漂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21年6月底前,建立“湾(滩)长制”,逐级压实海漂垃圾治理属地责任。
乡村二级以行政管辖区域为边界,对所辖岸滩、近岸海域、河流入海口的垃圾治理包干负责,建立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
沿海各乡镇(街道)每季度汇总海漂垃圾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报县海漂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台账纳入生态云平台并共享相关信息。
(二)强化部门协作。
XX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建立协调督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涉及海漂垃圾治理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强调度和帮扶。
县直相关部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按职责加强行业垃圾源头治理和管控,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城乡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工信局、XX生态环境局指导督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农业废弃物治理,县水利局、河长办指导督促河漂垃圾治理,县交通运输局、XXXX海事处、XX省XX港口管理局XX分局三沙管理站指导督促船舶港口垃圾治理,县海洋渔业局指导督促渔业养殖和渔船、渔港垃圾治理,县文旅局、林业局指导督促旅游和自然保护地垃圾治理,县自然资源局、XX生态环境局指导督促“湾(滩)长制”建立。
(三)履行主体责任。
按照污染付费、促进减量的原则,加强源头管控,对养殖使用的毛竹等大宗生产资料,推行二维码编制管理并实行收费。
落实各类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保护区、滨海旅游区、滨海酒店餐馆、水产养殖等业主单位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岸线三包”制度,由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所使用岸线、海域的垃圾清理处置,切实做到无乱填乱占、无杂物堆积、无明显垃圾。
(四)加强资金保障。
县发改局将海上环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财政局按市政府《关于研究全县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纪要》(〔2020〕X号)要求,落实海漂垃圾治理作业经费。
沿海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自有财力、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保障属地负责区域的环卫日常运转以及相关的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资金需求。
省级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沿海乡村垃圾保洁与海漂垃圾清理一体化运作机制建设及运行。
(五)完善科技支撑。
积极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和生态云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掌握海漂垃圾动态,指导科学部署环卫保洁力量。
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海上环卫高效率打捞船舶和潮间带滩涂垃圾机械化收集设备的研发,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可再生利用工艺。
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建设海漂垃圾运移轨迹预测预报系统,服务精准治理。
(六)推动社会共治。
沿海各地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反映海漂垃圾问题;建立海漂垃圾收集奖励机制,对主动回收垃圾并带回岸上处置的群众,给予生活用品、渔业生产用品等物资兑换奖励;充分发挥渔业、环保等社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沿海群众形成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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